2.孕激素制剂
常用以治疗先兆流产或作为妊娠试验的药物。有些妇女是用口服避孕药失败后而妊娠的,因此胎儿在早孕时受到孕激素的影响。孕期应用合成的孕激素,特别是19-去甲基睾丸酮类如炔诺酮等,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如阴蒂肥大、阴唇融合,形如阴囊。有人报道的70例女性胎儿男性化,均在妊娠第20周以前用过孕激素。有报道,早孕时用过口服避孕药可见到同样的结果。女性胎儿男性化的发生率与药物种类、剂量和应用时间有关。据报道,应用炔诺酮后男性化的总发生率为18%,而安宫黄体酮为1%,而在早孕期应用炔诺酮,女性胎儿男性化的发生率则为23.7%,12孕周以后为4.3%。口服避孕药失败,如继续服药,可分娩出先天性畸形胎儿。男胎和女胎均可发生脊柱、肛门、心血管、气管、食管和四肢的畸形。在早孕期,特别是在第2~3个月心脏快速发育的阶段,应用雌孕激素制剂,包括口服避孕药,发生心脏及大血管移位的可能性更大。但也有与上述结果相反的报道,认为口服避孕药后胎儿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与对照组在统计学上无明显差异。
3.克罗米芬
此药已广泛用于诱发排卵,治疗不孕症。克罗米芬是否有致畸作用尚有不同意见。有些报道指出刚怀孕前或怀孕时服用克罗米芬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特别是神经管缺陷,如无脑儿等。有报道,克罗米芬诱发排卵后,胎儿染色体三体的发生率比群体高1倍,自然流产的胎儿非整倍体的发生率也明显增高。但有的研究认为,在动物实验中克罗米芬有致畸倾向,在人类尚无确切的致畸证据。
4.醋酸氯羟甲烯孕酮
是目前最有效的抗雄激素药,用于雄激素过多或组织对雄激素过敏引起的男性化现象。如在妊娠6~12周即胎儿性分化期使用,则男婴可发生与睾丸女性化相同的症状,如内、外生殖器均不发育,有睾丸,但亦有阴道。因此,服用醋酸氯羟甲烯孕酮期间应避孕,服药期间妊娠者,应行人工流产。
胃肠药物是否有致畸作用
1.蒽醌轻泻剂
易通过胎盘,并可能有致畸作用,孕期应禁用。
2.副交感神经阻滞剂
颠茄有可能与胎儿畸形,特别是与眼、耳缺陷有关。阿托品与先天性畸形无关,但可自由地通过胎盘,产前阿托品过量可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如心跳快、尿潴留及发热。双环胺的有害报道较少,是孕期可选药物。
3.抗酸剂与甲氰咪胍
在孕期服用多量碳酸氢钠,由于胎儿肾脏不能有效排泄,可发生代谢性碱中毒和水肿,或循环系统负担过重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氢氧化镁可危及胎儿的神经和神经肌肉系统,还可能因镁中毒损害心血管。甲氰咪胍:试验表明甲氰咪胍可阻断组胺对胎儿心脏加快频率及加强收缩力的作用,以至降低胎儿对负荷的反应能力,故非必要时不宜应用。
4.止吐剂
有研究表明,孕期服用敏克静后,婴儿有腭裂和小肢症等畸形或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脑、脊髓系统的功能障碍。早孕期如需用止吐剂,可采用非那根、苯海拉明或抗敏安与维生素B(下标6)合用。
抗癌药物是否有致畸作用
在早期妊娠,胎儿特别容易受到抗癌药物的影响,引起宫内死亡而流产或先天性畸形。孕妇仅在中期或晚期妊娠时接受化疗者,未发现胎儿畸形。
1.烷化剂
①白消安:是胎儿最常受到影响的抗癌药物。在35例接受白消安治疗的孕妇中有4例胎儿畸形。白消安还可导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②苯丁酸氮芥:在6例早孕期接受苯丁酸氮芥治疗的孕妇中,1个婴儿有单侧肾及输尿管缺如。另一报道,在几个早孕期接受此药者中,1个婴儿有严重视网膜损害。③环磷酰胺:早孕时,环磷酰胺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增加,但在很少几例单独应用此药的孕妇中,婴儿是正常的。④噻替派:9例宫内受到噻替派影响的婴儿无1例有先天性畸形。
2.抗代谢类
①叶酸拮抗剂:如氨基蝶呤、氨甲蝶呤,早期妊娠时应用此类药物,多数胎儿宫内死亡而流产,约20%~30%的存活胎儿有多种严重畸形,包括耳及面部畸形,唇裂、腭裂、脑积水、大脑发育不全等。②6-巯基嘌呤:据报道,应用6-巯基嘌呤后,常发生早产,婴儿可于分娩出后不久即死亡,但无一例畸形。③5-氟脲嘧啶:有1例关于早期妊娠时应用5-氟脲嘧啶分娩出正常婴儿的报道。据报道,早期妊娠时接受普鲁苄肼或长春花碱,婴儿均正常。总之,抗癌药物虽可有致畸作用,必要时仍需应用。在早孕时应避免选用如氨甲蝶呤之类的叶酸拮抗剂,并尽量避免联合用药。
麻醉药是否有致畸作用
1.麻醉性镇痛剂
鸦片及其合成药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其影响因用量、给药方法、用药至分娩的时间长短而异。用药过量时,婴儿可呈戒断性抑制状态,其特殊症状是痉挛、兴奋和尖锐的哭声。早期妊娠时应用吗啡类药物,特别是可待因,婴儿唇裂、腭裂的发生率比对照组明显增高。
2.局部麻醉药
脂类局麻剂如2-氯普鲁卡因及丁卡因在母体内代谢迅速,故仅可能有少量药物进入胎儿体内。酰胺类药物如利多卡因和卡波卡因则在肝内代谢缓慢,并能快速通过胎盘,但出现在胎儿和新生儿血中的量很少,故较少发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现象。丁哌卡因能与母体及胎儿组织蛋白高度结合,胎儿与母血的药物浓度比例最低,故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有人发现,卡波卡因宫颈旁阻滞麻醉可引起胎儿心动过缓、酸中毒及新生儿呼吸抑制。如在出生前2~3小时给药,则新生儿抑制现象最为明显。这种延迟出现的作用可能是由于药物转运须经过胎盘,再进入胎儿血脑屏障。药物的麻醉作用在婴儿出生后20天还可检出,这些婴儿对刺激的反应能力明显减弱。用宫颈旁阻滞麻醉时,应将药物剂量减至最低限度,并应在注射后对胎心进行监护。
3.全身麻醉
对母体和胎儿的危害包括呕吐物的吸入、新生儿抑制、母体和胎儿缺氧、子宫收缩力减弱,引起产后出血等。
有人对62例从事麻醉工作的妇女进行调查,发现孕期继续此项工作者,16.4%的婴儿有先天性缺陷,而在停止该工作的孕妇中仅有5.7%的婴儿有缺陷。二者差异显着。但此研究的例数较少,也未除外其他可能致畸的因素。
磺胺药是否有致畸作用
磺胺药较易进入胎儿体内,用药后3小时即可与母血含量平衡。磺胺与胎儿血清内胆红素争夺血清蛋白,使胆红素大量游离,胎儿出生后数日发生高胆红素血症。游离胆红素能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核神经细胞,引起脑核黄疸,成为脑性小儿麻痹症的病因。故应避免在妊娠后期或分娩前连续使用磺胺药,特别是长效磺胺。据报道,磺胺药与先天性畸形无关。
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剂是否有致畸作用
黄嘌呤及其衍生物如咖啡因、茶碱等有利尿作用,引起脱水及失盐,还可降低脑的氧张力、延长凝血时间和增加基础能量代谢。此类药物对胎儿的损害作用可能有心动过速、心悸合并期前收缩、增加氧消耗、肝损害和血凝固障碍。
解毒药是否有致畸作用
D-青霉胺主要用于铜中毒,对铅、汞、锌中毒也有效。常用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病及胱氨酸尿。据报道,孕期应用此药可引起胎儿全身结缔组织异常,包括皮肤松弛、关节过度屈曲、静脉脆弱、静脉曲张。还可影响胶原组织的合成,影响新生儿手术后伤口的愈合。
孕妇可以接种哪些疫苗
孕妇可否打预防针?要针对不同疾病做具体分析,有的预防针非打不可,有的则不能打。孕妇在一定情况下必须打的预防针有:
1.如有外伤史可注射破伤风类毒素,预防染上破伤风。
2.如被狗咬伤,可于咬伤当天及第3、7、14、30天各注射狂犬疫苗1针,如多处咬伤或深度咬伤应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或注射狂犬病血清,然后按以上时间注射狂犬疫苗。
3.孕妇及家庭成员有澳抗阳性者,应在分娩后给孩子注射乙肝疫苗。然后隔1个月、6个月各注射1次。
4.甲型肝炎感染的孕妇可注射胎盘丙种球蛋白。但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等病毒性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疫苗孕妇禁用,有流产史者不宜接受任何疫苗接种。
5.国外医学专家认为,流感疫苗接种后母亲无感染流感的可能,故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后果。流感疫苗在孕期任何阶段接种都是安全的。但流感疫苗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接种的。对鸡蛋蛋白或疫苗成分过敏者,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不宜接种。镰状细胞贫血者和严重发热性感染及慢性病正在发作者应延缓接种。
打预防针,除了必须立即注射者外,一般应在预产期前1个月注射。
不应打和不需打的预防针有:麻疹疫苗、卡介苗、百日咳疫苗、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等。
孕妇可以注射乙肝疫苗。乙肝疫苗不是完整的乙肝病毒颗粒,是不能复制的,因而没有传染性,也不会损伤人体细胞,并且制备时病毒还需经过灭活,所以乙肝病毒对孕妇无害。未感染过乙肝病毒的孕妇接种乙肝疫苗有双重意义,既保护自己,又保护胎儿。乙肝疫苗接种后,经过细胞免疫及体液免疫两个途径的相互作用,达到保护个体的目的。
孕妇服用哪些药物可致胎儿先天性耳聋
胎儿期发生耳聋是指母亲在妊娠期间,由于受种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先天性耳聋,如何对胎儿时期耳聋的发生进行预防,尽量少发生或不发生,因此,胎儿时期耳聋的预防至关重要。孕妇应用药物后,能通过胎儿与母体之间的天然屏障胎盘,直接到达胎儿体内并产生相同的药理作用。妇女怀孕最初3个月,是受精卵分化最旺盛、胎儿的各种器官正在形成的关键阶段,这个时期孕妇用药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最为明显。如果孕妇在怀孕头3个月中应用耳毒性药物,即可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耳聋。
药物中毒导致的先天性耳聋多见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以链霉素对听神经的损害最大,其次是庆大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另外,紫霉素、万古霉素、春雷霉素、瑞斯托霉素、托布霉素、多黏菌素B、巴龙霉素、尼泰霉素等抗生素也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奎宁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破坏胎儿的听觉器官,引起先天性耳聋。其他药物或化学物质如水杨酸类、磺胺类、依他尼酸、呋塞米、吗啡、烟、酒、砷、铅、磷、汞、苯、土荆芥油、一氧化碳等均可致聋。
由于药物中毒性耳聋目前尚无特效疗法,所以,孕妇应尽量少用药,也包括各种补药,如必须用药时,应该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如早期怀孕自己不知,服用过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到医院把情况告诉医师。
此外,妊娠期间母体的抵抗力较他人低,因此,应避免到过于杂乱人多的场所去,以免被传染病毒性感冒、腮腺炎、脑炎、风疹等传染性疾病。怀孕期加强自身体质,重视饮食营养成分,适当的活动,减少疾病的发生。保持良好的心情,愉悦的精神状态,有利于体内分泌各种有利健康的激素,减少胎儿发育异常。母孕期避免接触X线,以确保胎儿健康成长。可疑有家族遗传耳聋史者,双方均应到医院进行家谱分析、染色体和遗传基因检查,做到优生优育,减少耳聋的发生率,减轻社会与家庭的负担。
中草药对孕妇并非绝对安全
自从发生“反应停”致畸胎儿以来,人们又陆续发现不少西药对胎儿有不良作用,因此,许多孕妇服用西药很谨慎,却认为服用中草药很安全。
事实并非如此,近几年的优生遗传研究证实,部分中草药对孕妇及胎儿有不良影响。中草药中的红花、枳实、蒲黄、麝香、当归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导致宫内胎儿缺血缺氧,致使胎儿发育不良和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大黄、芒硝、大戟、商陆、巴豆、芫花、牵牛子、甘遂等中草药,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可导致流产、早产。
有些中草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乌头、一枝蒿、川椒、蜈蚣、甘遂、芫花、朱砂、雄黄、大戟、商陆、巴豆等,它们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及化学成分十分复杂,有的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尤其是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除慎用西药外,中草药亦慎用,以免造成畸胎。中药雄黄肯定有致畸胎儿作用,孕妇应绝对禁忌内服。朱砂含有汞,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需引起孕妇重视的是,许多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同样不容忽视,如六神丸、牛黄解毒片、活络丹与跌打丸、伤湿止痛膏等,孕妇均应禁用。当然,孕妇患病也应及时治疗,勿讳疾忌医。更何况在数千种中草药中,有不良作用的毕竟是极少数。但在就诊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己已怀孕,请医生权衡利弊,尽量选择安全无副作用的药物。
孕妇为什么不宜多服补药
有些妇女怀孕后,就多吃补药补品,希望胎儿长得快、长得好,不管是人参还是鹿茸,样样吃。其心虽可嘉,但做法实不可取,这类补药对孕妇和胎儿,实在是弊多利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