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业防护设施
1.血液净化中心(室)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洗手设施,包括:感应水龙头、烘干机或干手纸或干手毛巾。
2.血液净化中心(室)地面尽量使用防滑地面,装有下水通畅的地漏。
3.血液净化中心(室)内污染区域和清洁区域应划分清楚。
4.血液净化中心(室)必须通风、采光良好,安装空调,并按照感控要求安装紫外线等空气消毒装置。
5.血液净化中心(室)必须配置平板车,用于运送透析液等重物。
6.复用间必须通风、采光良好,装有下水通畅的地漏,按照感控要求安装紫外线等空气消毒装置,且必须装有用于处理消毒液溅入眼中的紧急冲洗水龙头。
7.护理治疗车数与透析机器的比例为1∶6以上。每辆治疗车上层放置治疗盘、一次性橡胶手套、快速消毒手的消毒液,下层放置暂时存放医疗废弃品的垃圾袋及锐器桶。
8.血液净化中心(室)应设置专门污染区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使用过的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纱布、注射器、医用手套等),两者应分别存放、单独处理。
第二节 职业防护措施
1.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在更衣区更换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间。在操作中应戴口罩,防止细菌和灰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在操作中应戴手套,避免与任何可能引起感染的物质直接接触,操作完每一位患者后需更换一副手套。
2.意外污染后处理 皮肤、眼、鼻、口腔若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污染,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果机器设备被血液、体液污染,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
3.针刺伤的处理 处理各种含内瘘针、锐器的管道时,小心谨慎,防止被刺伤。若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内瘘穿刺针以及其他锐器损伤,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伤口,并挤出伤口的血液,用3%碘伏消毒,72小时内做HBV、HCV、HIV等基础水平检查。接触可疑HB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注射抗乙肝病毒高价抗体和乙肝疫苗;接触可疑HCV感染的血液、体液时,建议污染4~6周后检测HCV RNA。并报院部保健科备案。
4.特殊感染 对特殊感染患者需做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时戴好防护眼罩、面罩或多层口罩、双层手套,穿隔离衣等,透析过程中使用的血管钳、物品等用消毒液浸泡处理后再清洗、消毒处理。透析器、管道、一次性物品根据感染管理要求处理。床边血液透析机需要用消毒剂擦拭消毒处理后才能返回透析中心。
5.减少化学消毒剂的危害 清洗复用区域加强通风措施,特别是透析器清洗、消毒后要继续开通风机,让空气循环,减少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成分。化学剂的配制最好设在通风处,尽可能集中在一起完成,避免或减少接触次数。配制好的化学消毒剂暂时不用应密闭保存,减少挥发。透析室使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灯,用物理方法达到灭菌的目的,减少化学消毒剂的使用。
6.设备检修 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特殊危险部位要有显着标志。在操作透析机时要认真仔细,严禁将生理盐水滴漏到要害部位,以免自身触电。
7.定期体检 医护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内容包括:常规体检以及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