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医院感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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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第一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什么是血源性病原体?

答:血源性病原体是指存在于血液和某些体液中能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微生物,例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

2.何谓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

答: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黏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何谓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中的非胃肠道接触?

答: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中的非胃肠道接触是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黏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4.预防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答:预防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基本措施有:

(1)加强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

(2)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3)针对接触的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医务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人体免疫水平。

5.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时,应采取哪些锐器伤预防措施?

答: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时,预防锐器伤的措施有:

(1)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

(2)建议使用具有安全防护装置的医用器械,以防刺伤。

(3)建议手术中使用容器传递锐器,以免造成医务人员的损伤。

(4)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套上针头套。如确需回套,只能单手操作。

(5)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

(7)处理污物时禁止用手直接抓取及按压污物。

第二节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处置方法

1.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如何正确进行局部处理?

答: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完整的皮肤或黏膜暴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

(2)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暴露后,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黏膜,然后用消毒液进行局部消毒。皮肤可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消毒,黏膜可用0.05%碘伏消毒。

(3)发生锐器伤有伤口时,应当由伤口的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并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局部消毒。

2.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有哪些处置程序?

答: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应进行以下处置程序:

(1)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

(2)向科室负责人及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

(3)核实暴露的感染源情况,根据感染源种类及暴露的程度,进行相关抗原抗体检测。

(4)采取相应的预防感染措施,并定期追踪随访。

3.根据暴露的感染源不同,如何采取相应的预防感染措施?

答:当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根据暴露的感染源不同,采取相应的预防感染措施:

(1)乙型肝炎病毒:根据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的乙肝病毒相关检测结果,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或)接种乙肝疫苗。

(2)丙型肝炎病毒: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措施。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在暴露后定期进行丙肝病毒相关检测。

(3)艾滋病病毒:尽快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立即对发生暴露的医务人员进行评估,决定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并进行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