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充分征。充分征对于诊断某种疾病来说是无之未必不然、有之必然的症征。即要诊断该病,有此征就可以“一锤定音”,确定诊断。比较:心包磨擦音是心包炎的充分征但不是必要征(就是说有心包磨擦音肯定是心包炎,但心包炎不一定都有心包磨擦音);黄疸是黄疸性肝炎的必要征,但不是充分征(就是说黄疸性肝炎必有黄疸,没有黄疸者必不是黄疸肝炎,但有黄疸并不一定是黄疸性肝炎)。充分征可分为特异性的充分征(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和非特异的特异性组合的充分征。特异性的充分征亦称充要征,如末梢血液中疟原虫的被查出对于疟疾的诊断、狂犬病毒的检出和恐水等症状的出现对于狂犬病的诊断等等。临床上疾病具有明显的充要征的情况并不多见,这是临床诊断的特点和难点。非特异的特异性组合,是指就每一个症征来说,对该病并非特异征,但当它们同时出现形成的组合,则对诊断具有特异性。如消化道症状、肝大、黄疸、GPT增高、HBSAg阳性等征的组合对于乙型肝炎的诊断具有特异性。事实上,很多疾病的诊断标准,就是非特异性的特异性组合,仅靠特异的充分征来确立诊断的情况相对较少。
第三,可能征。可能征是常见于或可见于或偶见于某病的症征,这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情况,也是临床诊断复杂性和概然性的一个重要来源。事实上,临床医生不得不从很多可能征来作出临床诊断。把可能征误认为充分征是导致误诊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可能性的大小,可能征又分为高度可能征(常见征)、中度可能征(可见征)和低度可能征(偶见征)。
第四,否定征。否定征是决不会出现于某病的症征,若此征出现则可“一票否定”,排除该病的可能。如低血糖为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的否定征,血压80/50mmHg是高血压脑病的否定征。因为某一(组)症征可能为多种疾病所共有,因此通过寻找和确定否定征的存在,就可以帮助我们迅速否定某一疾病,而加速其他疾病假说的建立。例如对放射治疗后可疑放射性骨炎的患者,如果发现患者有明显的骨膜增生,那么,即使患者的病史、体征、临床表现等再支持,我们也可以大胆否定“放射性骨炎”这一诊断。因为“明显的骨膜增生”是“放射性骨膜炎”的否定征。再如临床上对骨髓炎和骨肿瘤的鉴别困难的病例,如果在读片中发现大块死骨,那么我们也可以立刻否定骨肿瘤的拟诊。临床上许多症征都是相对存在的,既可以作为充分征、必要征或可能征而出现,也可以以否定征的面目出现,只是它所面对的疾病不同而已。可以这样说,对于甲病的诊断是充分征的一类症征,对于其他疾病可以是否定征。
鉴于以上的分析,拟诊依据的逻辑评价公式可以表述为:
充分征∧必要征∧否定征——确定诊断
可能征∧必要征∧否定征——可能诊断
否定征∧必要征——除外诊断
在运用以上逻辑评价公式时有以下四点应予以注意:
首先,显然,在拟诊思维过程中,寻找充分征和否定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前者“一锤定音”用以确定诊断,后者“一票否决”用以排除拟诊。
其次,目前医学对“四征”表现尚未彻底认识的疾病,运用上述评价公式有困难。
再次,“四征”中的“无之……”、“有之……”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不可割裂开来。
最后,以上逻辑评价公式中的“四征”,一般是指临床表现较典型的疾病而言。
(四)拟诊证伪法
1.证伪方法
拟诊形成之后,诊断思维的程序不外乎两种:其中一种是囿于拟诊的“排他性证实”。一旦借助联想在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初步印象,不少人往往就不由自主地习惯地带有倾向性地继续收集佐证资料对拟诊加以证实,有意无意地把所收集到的各种资料纳入拟诊的框架内予以自圆其说,以排除其他病变的可能性。这就很难摆脱思维惯性的束缚,所得出的结论易打上先入性的烙印,从而常常导致误诊。
诊断思维的途径还可以有另一种即证伪,从否定的角度去证明拟诊不能成立。
或者说,不是以拟诊为中心努力加以排他性证实,而却是以此为线索进行“排已性证伪”。
奥地利裔英国哲学家波普尔认为,“可证伪性”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分界标准。
一个理论、假设、命题,如果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被推翻,不可能被反驳,它就是不科学的;凡是科学的理论都应该是能够证伪的。
由于疾病表现的复杂性和临床认识主体临床经验、理论水平的有限性,基于经验的拟诊往往与事实之间有误差。因此这些初始印象本身不一定能对所有资料做出最理想的解释,因此就有必要抓住其中潜在的缺口,有意识地进一步收集和分析信息,从各种可能性出发,对占主导地位的拟诊试图予以否定推翻,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拟诊的证实。
2.证伪方法在拟诊过程中的认识论意义
证伪方法的认识论意义首先在于藉此常能较有效地摆脱思维惯性的束缚,使诊断思路不至于局限在经验联想所形成的拟诊框架之内。证伪的实质就是不承认原有认识的绝对正确性。对经验性联想的产物进行否证,亦即批判地对待经验。
它有助于人们从各方面来审视和思考问题,辩证地对待各种资料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次,证伪过程还促使临床认识主体自觉地尽可能广泛地收集各种相关信息,不仅包括支持拟诊的资料,更重要的是包括不支持拟诊的资料,并对之进行辩证综合的分析,从而在此基础上得出正确结论。
第三,证伪过程有利于促使医生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对经验印象进行证伪,其涉及面远较“证实”为广,故要求医生掌握更多的基础知识和间接、直接经验,这又驱使人们在诊断过程中必须重新学习,不断摄取以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
在临床思维中,证实方法和证伪方法相辅相成、对立统一;证伪中包含着证实,证实中包含有证伪,证实征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证伪方法在拟诊中的运用
证伪方法在拟诊过程中的运作步骤如下:
首先,尽可能地收集不支持拟诊的阴性资料,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合理因素;
其次,仔细分析支持拟诊的阳性资料,分析其可能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第三,若不支持拟诊的阴性资料存在并具有合理性,拟诊可能不成立;
第四,若支持拟诊阳性资料的解释力和吻合率满意度不高,拟诊可能不成立;
第五,若不支持拟诊的阴性资料不存在或其存在但却无法形成一个新的拟诊意见,拟诊可能成立;
第六,若无法证明支持拟诊的阳性资料有误,拟诊可能成立。
4.拟诊证伪法的受制约性
拟诊证伪法的临床运用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一般常见病、典型疾病采用拟诊证实法就可以,拟诊证伪在这种情况下显得没有必要;有些病例不适合采用此法,如病情进展很快的急性病人;有些情况无法采用拟诊证伪法,如医学本身还需要研究的问题;拟诊证伪法还受到技术检查条件和费用支出的限制。
第二节 病因的探究
一、疾病的因果联系
(一)病因解释模式的历史演进
病因探究的本质,是寻找和分析疾病的因果联系。在中医学和西医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随着人们对疾病因果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病因解释模式。
《黄帝内经》的病因解释模式建立在阴阳两个方面的协调关系之上,认为“阴平阳秘”是正常的生理过程,阴阳失调是基本病因。对于中医学而言,这一病因解释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西医学的病因解释模式从希波克拉底开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希波克拉底的病因解释模式是以他的“四体液学说”为基础的,他认为营养和环境因素导致体液失衡,体液失衡是疾病的原因。体液失衡病因解释模式是19世纪60年代以前西医学占主导地位的病因学说。在这之后,巴斯德等人在实验验证和临床验证的支持下,确立了针对感染性疾病的病菌学说,这一病因解释模式代替了“体液失调”的病因解释模式。20世纪上半叶,医学家们揭示了如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缺乏和疾病的因果关系,提出了针对营养性疾病的“营养物质缺乏”病因解释模式。
50年代,医学家发现,当人体的免疫系统过度激活时,会攻击受它保护的机体。这类疾病被称之为自身免疫性疾病,由此而产生了一种新的疾病解释模式。80年代,分子遗传学的发展,提供了分子遗传学疾病解释模式,认为DNA的突变是单基因、多基因和肿瘤等疾病的病因。90年代以后,关于多因素相关性疾病的病因解释模式逐渐成熟起来用以解释如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癌症、糖尿病等用单一病因难以解释的疾病。
这些病因解释模式有的适用于一类疾病如自身免疫性病因解释模式;有的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疾病,如多因素相关性疾病病因解释模式。这说明了疾病因果联系的复杂性,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随着病因探究的深入,人们的病因解释模式的形式和内容还会不断发展。
(二)疾病因果联系的客观性与普遍性
病因与疾病之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引起某病的原因是病因,疾病是被病因引起的结果。病因和疾病之间的关系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所以,病因总是在先,疾病过程总是在后。病因和疾病的联系是必然、客观、普遍的,是疾病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如细菌感染引起炎症,肺炎球菌引起肺炎,肝炎病毒引起肝炎,腹膜炎症引起腹肌紧张,冠状动脉缺血引起心绞痛、心肌梗死,性格内向、受过精神创伤的人易患癌症等等。有成百上千种疾病的原因是基因异常改变的结果。
任何疾病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没有病因的疾病是根本不存在的。由于目前科学水平的限制,对某些疾病的因果联系尚不清楚,但不等于没有病因。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实践的深入,对这些病因不明的疾病的认识会不断深化,从而探明其因果关系。
(三)疾病过程中的因果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病因和疾病可以发生转化。一定的病因产生一定的疾病,这个疾病反过来又影响病因的发展变化。不能孤立地静止地看待病情发展变化中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应看到各种因素之间的互为因果、互相影响的辩证关系。在疾病的发展变化和治疗过程中,因果关系的转化并不是简单的交替,而是一种螺旋式运动。其方式有两种,其一,循环加重,即恶性循环,使病情向着坏的方向发展,结果病情恶化,甚至死亡。以感染性休克为例:细菌的内毒素作用于机体,激活了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引起微循环的障碍,造成组织及脏器的血流灌注不足;而后,各种潜在的反应系统相继被激活,血管活性物质的释放导致微循环前扩约肌的扩张,血液凝滞,激活凝血系统而引起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感染性休克各环节间复杂的相互作用造成微循环障碍,使微循环障碍向纵深发展,直至导致病人的死亡。
其二,循环减轻,即良性循环,病情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掌握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就得掌握因果转化规律,把握促进疾病因果转化的条件,这对于疾病的防治有着重要意义。如休克发展过程中,从微循环灌流不足发展至血液凝滞,需要毛细血管前扩约肌和微小静脉的持续痉挛这一条件。可以说,缺乏促使因果转化的条件,疾病的发生发展就谈不上什么因果交替、螺旋式发展。在临床实践中,有效阻断疾病的因果转化条件发挥作用,预防疾病向坏的方向发展,同时创造条件调动机体代偿机能,采取正确的医疗措施,促使机体向好的方向发展,这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
二、病因的一般类型
人体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时时刻刻要和环境发生能量交换,而人类生存基本条件中的各种要素,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转化为威胁健康的致病因子。
(一)无条件致病因子和条件致病因子
所谓无条件致病因子,是当致病因子作用机体时,不受机体感受性的影响,必然引起疾病的一类致病因子。其引发疾病的情况如高温引起烧伤、切断运动神经引起的麻痹、结扎肾血管引起的肾坏死。所谓条件性致病因子,是当致病因子和一定的条件相结合时才引起疾病的一类致病因子。例如变应原、致病微生物、过强过久的心理应激等。机体具有抵抗这类病因的防御机制,诱发或加强这些机制能消除或减弱它们的致病作用。条件性致病因子在致病因子的总数中占绝大多数。由条件性致病因子引起的疾病,其发生、发展过程比较复杂,是疾病内因和疾病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