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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招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5年3月8日)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的全面展开。教育部鲜明地提出了高校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这将对甘肃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5年全省招生工作各项任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贯彻教育部精神,切实做好甘肃省高校招生工作

(一)明确2005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深化各项改革,坚持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从严治教,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明确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

高等教育在发展中要坚持“四个统筹”:一是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二是统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三是统筹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的协调发展;四是统筹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与整个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本科院校应以本科教育为主,发展硕士、博士教育,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争创一流大学;高等职业学校要注意准确定位,目标是培养高技能建设人才;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应以在职人员为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发展过程中,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明确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

2005年,高等教育要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二是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切实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实施。四是进一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五是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管理、办学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六是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四)明确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甘肃省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04年全省下达生源计划82410名,考生达到16.2万人,录取率达50.7%,年招收新生总量相当于1998年的5倍。省属学校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省属高校达到33所,在校学生总数达到20万人,创历史新高。

可以说,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校招生取得瞩目成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当前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据统计,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量达475万人,比2004年实际录取人数增长8%;2005年甘肃省考生总量可达20.7万人,比2004年增长24%。高中教育的快速发展和考生的急剧增长,给高等教育增加了新的压力,使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高考升学率能否保持在50%以上的压力。对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迎接这一挑战,一是省内学校继续挖潜,扩大招生规模;二是采取多种渠道争取部委院校和跨省院校招生计划,争取使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达10万人以上,努力使高校招生计划达到两个50%,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达到50%以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占招生总量的比例接近50%,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考生上学的愿望。

(五)明确高校招生工作的难点

外语听力考试始终是高考的难点。最近,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统一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根据甘肃省的实际情况,经过调研论证,省上决定,2005年高考不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各市(州)、矿区自行组织实施,省上制定外语听力测试方案和考试大纲,加强对听力测试的指导。各地务必要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确保外语听力测试平稳过渡,既减轻高考的压力,又保证对中学教育有较强的导向。

总之,2005年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5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座谈会,省招办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高校招生改革、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贫困大学生救助、独立学院的设置与发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当前,关键在于落实。这次会议之后,各地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高校招生工作,推动甘肃省高等教育、高校招生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具体到招生工作中,就是规范招生,严格招生,阳光招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推行“阳光工程”。对此,我强调以下四点:

(一)缩小政策空间,从政策的制定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调查论证,省招委会决定:省属高校招生计划中不安排定向招生计划;除合作师专外省属高等学校停止招收专科预科班;西北师范大学停止招收中师保送生。在紧缩招生政策的同时,我们向教育部申报批准可执行的地方性照顾政策有三项:一是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在省内学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二是取得教育厅测评的艺术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在省内院校文、理科招生录取中加10分投档,三是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领取光荣证)的考生,在省内学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以上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教育、学校艺术教育、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关怀与支持,我们一定要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二)严格执行政策,从政策的执行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为保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招生政策过程中,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200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中所列的照顾项目和分值,严格审查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集中时间在所属中学对照顾加分考生进行公示,在公示中有反映的考生,要进一步核查确定照顾资格,确保照顾政策的公正性。二是在高校录取时,省招办坚持按有关政策规定投档录取,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高等学校必须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都不得无计划招生和擅自录取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四是部属院校录取定向生时,必须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五是严格各种特殊形式的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民族预科招生等各种招生形式,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要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确保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及时公开信息,从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省内各普通高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服务贯穿于整个招生过程之中。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成绩查询和录取等各环节,各级招办要建立查询和咨询服务的平台,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并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各高校投档分数线。为全面有效地推行“阳光工程”,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制订招生宣传方案,根据招生工作的进程、特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牢牢把握主动权,通过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从维护群众利益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个方面,也是我们教育系统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高等学校要全面实行招生亮证收费,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

三、确保普通高校招生顺利实施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政府行为,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教育的公正、公平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在2005年考生数量大、考试形势复杂,考试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特别要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

2004年,省、市(州)、县(市、区)分别成立由8部门组成的教育考试安全保密领导小组和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有效地加强了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及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和诈骗案件,使全省考试环境有很大改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许。

2005年,我们要在2004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招生管理制度。省、市、县考点之间要继续层层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保密与考风考纪责任书》;省招委会与各评卷院校签订《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责任书》;省招办与试卷印刷厂签订《试卷印制合同书》,从领导责任和制度上确保招生考试顺利进展。

(二)执行保密规定,确保高考试卷万无一失

2004年,在省军区政治部、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对试卷印制、分发运送、考试评卷管理等各项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保证了高考的平稳实施。

2005年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继续认真执行国家4部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甘肃省《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建设基本标准》、《试卷印制、运送工作管理办法》及《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保密室建设,确保试卷印刷厂、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监控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试卷印制、运送、分发、评卷、成绩合成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前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落实各项制度,强化考试各项环节的管理

要继续贯彻落实《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级管理责任制》、《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督察制度》、《甘肃省高等学校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违纪舞弊通报制度》、《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报名、体检、考试、评卷、录取等重大工作环节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公平的招生考试环境。

(四)坚持诚信教育,提高广大考生文明应试的自觉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诚信教育纳入道德教育的范畴,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教育、考试纪律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做到考试不违规。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只要有两名监考认定,就可按有关规定处罚,绝不能由于个别人的违规行为使广大考生的利益受到损害。

(五)做好招生宣传,形成良好的招生舆论导向

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任务重,政策紧,改革力度大,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根据招生工作进程的特点,抓好重点问题、重点时段的宣传,变难点为亮点。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牢牢掌握招生宣传的主动权。各新闻媒体对招生工作要坚持正面报道,积极引导舆论导向,为高校招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健全监督机制,实行招生考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招生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高校招生和教育的社会形象。

(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甘肃省分会场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