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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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坚持“两基”攻坚,实行“两免一补”(1)

(2005年2月25日)

实施“两基”攻坚和“两免一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要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07年底前基本实现“两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都享受“两免一补”的目标,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十分繁重和紧迫的。

一、2004年的“两基”攻坚工作

2004年,是甘肃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开局年。200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了西部“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西部“两基”攻坚工作。7月5日,在北京举行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责任书签署仪式上,我代表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领导签订了甘肃省“两基”攻坚责任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出台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国家安排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指导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及时作出决定,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乘势而上,真抓实干,掀起了“两基”攻坚的新高潮。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2004年10月至11月,对规划在2004年实现“两基”的天祝县、清水县、永靖县进行了评估验收,3县都达到了验收标准,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目前,全省实现“两基”的县已达到64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9.29%,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二、2005年“两基”攻坚工作安排

2005年是全省“两基”攻坚的关键年,2003—2007年实现“两基”的20个县全面启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28个“两基”攻坚县中已达标的5个县要巩固提高,19个县要确保年度攻坚目标的实现,西和县、临夏县、合作市、临潭县等4个县市实现“两基”目标,使全省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达到68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3%。为此,必须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甘肃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4年项目已经批复,资金已经下达,2005年项目资金暂按2004年额度提出方案。2005年在资金安排比例上,2004、2005年实现“两基”的7个县,资金安排累计达到100%;2006年实现“两基”的6个县,累计资金达到80%左右;2007年实现“两基”的5个县累计资金达到70%左右;2003年实现“两基”的2个县,累计资金达到50%左右。项目县要早动手,早安排,不能拖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一次确定,但资金只能分批到位。有的县提出学生猛增,校舍矛盾尖锐,等不及了,提前搞行不行?这个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有条件提前的可以先搞,但必须是国家批准的项目内容,要按规定搞好设计、招投标,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各县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中,严格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按照省“两基”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在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三部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组织。

省“两基”办要多做基础性的工作,主动与发展和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联系,保证按照批复的计划落实项目、落实资金,并尽快组织实施。市、县要认真研究制定对“工程”的优惠政策,尽可能减免有关收费。

第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项目责任制,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有关承担机构和人员。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绝不容许在工程建设中违规违纪,玩忽职守。中小学校舍建设要牢固、实用、美观,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新建和改扩建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第三,加强监督,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从省到县,要逐级落实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纪检、监察、督导、审计、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专门检查,检查结果要予以通报。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项目单位,要给予支持和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缓拨或停拨后续项目资金。要将“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入重点审计内容,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实现“两基”攻坚计划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农民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将项目概况信息在当地主要媒体和公开场合予以公示,省上公布每个项目县的项目概况信息,项目县公布每个项目学校的建设内容,乡(镇)、学校要在当地公布项目学校的建设内容施工单位、造价等;各级项目管理机构要公布举报电话,各个层次都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总之,要把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搞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理顺人事关系,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经费预算,做到“三个增长”,并确保转移支付资金能够足额到位,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要求。个别县转移支付不能足额到位,学校公用经费为零预算,这是不能允许的。

要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学校,指导和支持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乡镇政府要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辍学,尽可能解决学校用地和其他办学困难,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义不容辞地支持学校的发展。

(三)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2005年国家将召开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甘肃省要抓住机遇,对全省教师教育资源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教师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当前,要注意几点:一是用好教师编制,既不能因财政困难以代课人员替代补充编内教师,也不能招录没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更不能超编安排人员由国家供养。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聘任制度,激励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三是加强教师的统筹管理和资源的统一调控,促进教师流动,建立制度轮流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四是以建设县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同时推进学历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

(四)统筹谋划和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甘肃省近几年农村教育发展较快,基础教育成效尤为显著,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新的起色,民办教育也正在崛起。民办教育发展主要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突出的县民办普通高中已占三分天下。但从总体来看,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仍是薄弱的方面,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民办高中应当是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两个新的着力点。因此,必须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单式培养,采取开放、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特别是要促进民办教育的积极发展。对民办教育要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满腔热忱地给予支持,要看到它发展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