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50-75=-25(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600(万元);
所得税费用=1175-25=11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1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7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00
4)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消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合并报表的编制原则,应将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消,因此对于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价值与其所属的企业个别资产负债表中的价值会不同,并进而可能产生与有关资产、负债所属个别纳税主体计税基础的不同,从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完整经济主体的角度,应当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例7-21】A公司拥有B公司75%的股份,A公司将其成本为400万的产品以500万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A企业编制合并报表时,对此项内部交易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营业收入5000000
贷:营业成本4000000
存货1000000
该内部交易中的存货在合并报表中体现的价值为400万元,为出售方的成本,但其计税基础却为500万元,产生了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该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在B公司并未确认。则在合并报表中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00
【例7-22】甲上市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所得税税率30%。2010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与事项如下。
①2009年12月份购入的设备原价2000万元,无净残值。2010年设备折旧500万元,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为420万元。
②2010年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发生支出800万元,较2009年增长30%。会计上将研究阶段的支出2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将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后的开发支出600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并于2010年摊销60万元。
③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2010年年末公允价值180万元,历史成本100万元。201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方余额9万元。
④2010年购入的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万元,2010年年末公允价值为26万元。201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借方余额1.8万元。
⑤2010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00万元,会计上按10.5%提取坏账准备,税法规定可按应收账款余额的0.5%提取坏账准备。201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账款)”借方余额3万元。
⑥因2010年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部分消失,转回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70万元,年末存货成本350万元。2010年年初有存货跌价准备9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借方余额27万元。
⑦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0万元,拥有投资比例40%,采用权益法核算。2010年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10年3月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100万元。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1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长期股权投资)”贷方余额48万元。
⑧2010年公司发生广告费500万元,会计上全部列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甲公司发生的广告费,可按销售收入的8%税前扣除,超过税法规定的可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2010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
⑨2010年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历史成本为70万元。
⑩2010年年末提取商品售后服务资金,确认预计负债140万元。
2010年公司预收账款800万元,确认为负债。税法规定应计入2010年纳税所得,缴纳所得税。
2010年年末,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160万元,历史成本为130万元。
2010年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支付污染环境罚款30万元。这两项是由于会计准则、税法在收入与费用、损失等确认的口径、标准不一致所产生的差异,属于非暂时性差异。
2010年年初公司有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400万元,201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弥补亏损)”账户借方余额120万元。
分析与计算如下。
第一,计算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分配回利润应补交的所得税=(利润总额+会计上多提取折旧+会计上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税前少扣除的数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应收账款多提取的坏账准备-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超过税法规定的广告费+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的预计负债+预收账款-国库券利息收入+支付罚款-弥补亏损)×所得税率+分配回利润应补交的所得税={2000+(500-420)+50-
[800×150%-(200+60)]-(180-100)+(30-26)+(300×10.5%-300×0.5%)-70-400×40%+(500-5000×8%)+(90-70)+140+800-50+30-400}×30%+[(100×40%)÷(1-20%)]×(30%-20%)=471.2(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471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712000
第二,计算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165-224.4=-59.4(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244000
贷:所得税费用594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650000
2010年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471.2-59.4=411.8(万元)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9万元,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本公积9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90000
7.3.4所得税会计信息的列报与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