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农药使用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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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施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是保证农业丰收的重要手段。如果使用不当,则会产出许多不良后果。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就是建立在对农药特性、剂型特点、防治对象和农作物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环境条件的全面了解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农药,不仅能减少用药量,提高防治效果,而且可以减少人畜中毒,减轻环境污染,避免对有益生物的伤害,延缓病虫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而获得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一、对症用药

农药的种类很多,各种农药都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要合理使用农药,必须了解所使用农药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以便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选用不同的农药。否则,不但效果差,还会浪费农药,延误防治时机,甚至对农作物造成药害。如杀虫剂中的胃毒剂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对刺吸式害虫无效。食心虫、卷叶虫、毛虫之类的害虫最好用触杀剂、胃毒剂。杀菌剂中硫制剂对白粉病有效,而对霜霉病无效。铜制剂对霜霉病有效,而对有些白粉病无效。除草剂中由于选择性的差异,防治杂草和保护作物的种类专一性更强,如苯氧羧酸类,对双子叶杂草有效,对单子叶杂草无效;五氯酚钠,对一年生杂草有效,对多年生杂草则无效。因此,要针对不同的防治对象,选用相应的有效药剂。在选择药剂种类的同时,也要注意病虫的为害特点选择合适的剂型,如防治玉米螟、高粱条螟等蛀茎害虫,在1—3龄幼虫群集在玉米、高粱心叶中危害时,在心叶中施用颗粒剂就比喷雾效果好。有时在同一时期会有几种害虫同时发生,这就要以发生数量最多、危害最严重的一种害虫作为主要防治对象,选用能兼治其他害虫的药剂。

二、适时用药

根据田间病、虫情的调查和预测预报,抓住有利时机,适时用药,才能取得良好的防效。一般来讲,常发性病虫在田间总是可以看到的,数量很少时,对作物并不造成什么为害,这就是常说的“有病虫、无灾害”。只有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时才造成为害和需要防治,这个数量界限,就叫防治指标。而害虫和病菌对农药最敏感的时期,称防治适期。例如,防治害虫最好掌握在幼虫期用药,此时害虫的抗药力较弱,又未造成大的危害,如防治麦田粘虫,用药应掌握在幼虫低龄阶段(幼虫2-3龄期),防治棉铃虫应掌握在卵孵化盛期;防治食心虫等蛀食性害虫,应在幼虫蛀入果实之前喷施药液,若已蛀入果内再防治,则防治效果很差。防治病害时,应在病害发生初期未流行之前进行。除草剂适时施药更为关键,一般应掌握杂草敏感期用药。以种子繁殖的杂草、以幼苗或幼芽为防除杂草的适期。使用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时,在杂草旺盛期施药效果最好。为了提高防治效果,用药时时间也要根据天气来确定,如雨天不能用药,大风天和中午高温也不能喷药,早晨露水未干时喷粉效果好,但不宜进行低容量和超低容量喷雾,因为药液会随露水流失。撒施毒饵防治地下害虫以傍晚为好。此外,施药时还要考虑田间天敌状况,在天敌的敏感期内应尽量少用药或不用药,以保护天敌,维持生态平衡。

三、适量用药

使用农药,应做到用药量合理,达到既能控制病虫草鼠的危害,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因此,在保证防治效果的前提下,把病虫草的危害控制在经济允许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地减少农药的用量。任何种类农药都要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作物生育期和施药方法按标签上的推荐用量使用,不得任意增减。随意增加用药量、浓度和次数,不仅会造成浪费,还容易产生药害,以及引起人畜中毒,杀伤天敌,加快抗药性的产生,增加对环境和农产品污染。如果低于防治所需的用药量、浓度和次数,就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配药要适量,切不可随意增减。为获得准确用量,应根据防治面积准确计算药剂取用量和稀释剂(清水或细土)的用量,不能粗略估计。乳油、水剂要用量筒量取,粉剂、可湿性粉剂、颗粒剂要用秤称,改变“倒一点、抓一把”的错误做法。

四、合理混用

长期单一连续使用一种或一类农药,易使害虫或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防效下降。合理混用农药不仅能提高防效,扩大使用范围,而且可以兼治多种害虫,减少用药量,提高工效,降低毒性,减缓病虫抗药性等。如将克螨特、双甲脒等杀螨剂分别与杀灭菊酯、溴氰菊酯等拟菊酯类农药混用,可有效地杀灭红蜘蛛和多种果树昆虫。马拉硫磷与稻瘟净混用,不仅可防治水稻稻瘟病,同时还能防治有抗性的黑尾叶蝉。杀菌剂中,抗生素类、硫磺以及一些非内吸性的保护性杀菌剂与内吸性杀菌剂混用,可表现出明显的增效作用。农药混用有诸多优点,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农药品种都能混合使用,也不是所有农药都需要混合使用。农药混用后的作用是非常复杂的,混用不合理,可能使药效降低,甚至完全失去活性,也可能使作物产生药害而减产,甚至增毒而使人畜发生中毒事故等。如多数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或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是中性或微酸性,在碱性液体中很快会分解失效,这些农药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混用;波尔多液与石流合剂分别施用,能防治多种病害,但它们混合后很快就发生化学变化,这不仅破坏了两种药剂原有的杀菌能力,而且产生严重药害。喷过波尔多液的作物一般要隔30天左右才能喷石流合剂,否则也会产生药害;乳油农药不能与石硫合剂、石灰等含钙、镁的农药混用,以免破坏乳油的乳化性能而降低药效甚至产生药害;杀菌剂对微生物有直接的杀伤作用,因此微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有些农药单剂如稻瘟净和治螟磷或对硫磷混用后会增毒好几倍,增加对人畜的危险性,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混用;而杀虫脒与拟除虫菊酯类混用,增效虽然极为明显,但杀虫脒因慢性毒性问题严重已被禁用,因此就不能混用。因此,混用农药必须要在掌握病虫草害发生的种类和发生规律及各药剂理化特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单剂间的交互抗性、增效作用及适当比例,采取合适的混配方法,才能达到科学合理的混用农药。

五、轮换用药

由于病虫害对长期使用一种农药会产生抗药性,导致防治效果下降,因而要合理轮换使用农药。轮换使用农药要尽量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品种,同类不同品种的药剂间只要不存在交互抗性,也可以轮换使用。这样不但能提高药效,还能延长农药的使用年限。如杀菌剂中苯并唑类(多菌灵、甲基托布津)、抗生素类易产生抗药性,而代森类、无机硫制剂、铜制剂不易产生抗药性,都可轮换使用。在水田杀稗剂中,常用的丁草胺应与丙草胺、莎稗磷、稻思达等交替使用。

六、适法用药

目前,农药的使用方法很多,应根据农药的特性,病、虫、草的发生、危害特点和环境条件,选择最有效的施药方法。对于地上部分的病、虫、草害,多采取喷雾法和喷粉法;对于地下害虫多采取毒土、毒谷、毒饵撒施法防治;水田采用农药拌土或拌肥撒施;蔬菜大棚采用烟雾剂熏蒸;种传和土传病害采用浸种、拌种或种子包衣的方法。例如,防治水稻三化螟,在水稻苗期及分蘖期,蚁螟从稻的基部侵入造成枯心,防治枯心苗可将药剂制成毒土撒施(田间保持3-4cm浅水),或者用水泼浇,也可进行喷雾;在水稻抽穗期,蚁螟从稻株上部侵入造成白穗,防治白穗则应施药于稻株的上部,只有采用喷雾法才能见效;用五氯硝基苯防治土传病害,由于五氯硝基苯不溶于水,且蒸汽压较低,采用撒施法为宜,施于土表的药剂应混均匀,并翻入下面土层。用异丙磷配成药土撒施防治高粱蚜,稻区推广呋喃丹等根区施药都是简便易行的办法。

七、注意安全

农药是有毒的化学物质,在农药的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畜中毒是农药安全使用的基本原则。农药安全防护应针对农药中毒途径采取相应措施。通过皮肤接触农药是最常见的农药中毒原因。防止农药经皮中毒就是要采取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农药与皮肤接触。操作人员施药前要准备好防护用品和施药器具,施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和长裤,旱地穿鞋袜,水田穿水鞋。施药严格掌握浓度,不可随意提高浓度。每天施药时间不要超过6小时,中午高温和风大时不施药。其次,注意吸入中毒。呼吸中毒主要是通过熏蒸、喷雾、喷粉时所产生的蒸气、雾滴或粉粒经呼吸道吸入引起的中毒现象。在配药和施药中戴口罩,喷药时不要迎风操作,以减少或避免施药人员吸入农药。经口毒性是农药经过消化道吸收引起的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一般不易发生,一旦发生则比经皮毒性危害更大。在施药过程中禁止吸烟、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吃东西前要求用肥皂彻底洗手、洗脸和漱口等。在操作现场保管好药液等防止人畜误食中毒。剩余的毒种应销毁,不准用作口粮或饲料。按照各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施药,在收获前停止使用,以避免农药残留影响人身健康安全。施药过程中还要注意防止污染附近水源、土壤等。施用高毒农药的田块要竖警示标志,在安全间隔期内,谨防人畜中毒。

总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原则,一是根据“两查两定”结合防治指标来确定对象田块;二根据病虫的发生量与发育进度,选择防治适期;三是根据作物种类、防治对象选择农药品种、剂型,施药方法和用药量。同时注意合理的轮换、混用,达到安全、经济、高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