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是防治农业有害生物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为了科学、合理的使用农药,发挥其在农业上增产稳产的作用,避免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良后果,对农药使用者来说,首先应了解一下农药的有关知识,这样才能达到安全、经济、高效的目的。
一、农药的概念
什么是农药,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定义是不同的。我国于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从立法的角度给农药下了定义:农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二、农药的分类
农药分类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农药的原料来源、防治对象、作用方式、药剂性能特点、化学结构等多种方法进行分类。
(一)按原料来源分类
1、无机农药:主要由天然矿物质原料加工、配制而成的农药,又称为矿物性农药。这种农药的有效成分都是无机的化学物质。如石灰、硫磺、磷化铝、硫酸铜。
2、有机农药:主要由碳氢元素构成的一类农药,但大多数可用有机化学合成方法制得的农药。目前所用的农药绝大多数属于这一类。有机农药通常又根据其来源及性质分为植物性农药(如烟草、除虫菊、鱼藤、印楝和川楝等)、矿物油农药(如石油乳剂、柴油乳剂等)、微生物农药(如苏云金杆菌、白僵菌、农用抗菌素等)以及人工合成有机农药(如辛硫磷、乐果、溴氰菊酯、稻瘟净、草甘磷等)。
(二)按防治对象分类
1、杀虫剂:用来防治农林、卫生、储粮等害虫的药剂。如乐果、敌百虫、西维因、巴丹、溴氰菊酯、氯氰菊酯、鱼藤酮、昆虫拒食剂和生长发育抑制剂等。
2、杀螨剂:可以防除植食性有害螨类的药剂。如双甲脒、克螨特、三氯杀螨醇(砜)、石硫合剂、杀螨素等。
3、杀菌剂:用来防治植物病害的药剂。如粉锈宁、多菌灵、代森锰锌、灭菌丹、井岗霉素等。
4、杀线虫剂:用于防治农作物线虫病害的药剂。如滴滴混剂、益舒宝、克线丹、克线磷等。另有些药剂具有杀虫、防病等多种生物活性,如涕灭威、克百威、棉隆、溴甲烷、氯化苦等。
5、除草剂:可以用来防除杂草的药剂。如2,4—D、敌稗、氟乐灵、稳杀得、盖草能、拿捕净等。
6、杀鼠剂:用于毒杀危害农、林、牧业生产和家庭、仓库等场合的各种有害鼠类的药剂。如磷化锌、立克命、灭鼠优等。
7、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来促进或抑制植物生长的药剂。如矮壮素、多效唑、乙烯利、抑芽丹、三十烷醇等。
(三)按作用方式分类
1、杀虫剂:
(1)胃毒剂:只有被昆虫取食后才可发挥毒杀作用的药剂。如砷酸钙、敌百虫、乙酰甲胺磷、鱼藤等。胃毒剂适用于防治咀嚼式口器的害虫,如粘虫、蝗虫、蝼蛄等,也适用于防治虹吸式及舐吸式等口器害虫。
(2)触杀剂:药剂接触害虫的体壁进入虫体,使害虫中毒死亡。如马拉硫磷、辛硫磷、叶蝉散、氰戊菊酯等。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大多数属于此类,对各类口器的害虫都适用,但对体被蜡质等保护物的害虫(如蚧壳虫、粉虱等)效果不佳。
(3)熏蒸剂:在常温常压下能气化为毒气、或分解生成毒气,并通过害虫的呼吸系统进入虫体,使害虫中毒死亡。如溴甲烷、敌敌畏、磷化铝、氢氰酸等。此类药剂主要在密闭或相对密闭的环境中如粮仓、库房、温室大棚、船舱等。大田使用一般只能在无风或气流对流小的情况下使用,如傍晚施用敌敌畏麦糠熏杀棉蚜。
(4)内吸剂:药剂通过植物的叶、茎、根或种子被吸收进入植物体内或萌发的苗内,并且能在植物体内输导、存留,或经过植物的代谢作用而产生更毒的代谢物,使害虫取食后中毒死亡。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胃毒剂。如呋喃丹、吡虫啉、乐果等。一般情况下,内吸剂只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效。
(5)拒食剂:药剂可影响昆虫的味觉器官,使其厌食或宁可饿死而不取食,最后因饥饿、失水而逐渐死亡,或因摄取不够营养而不能正常发育。如拒食胺、印楝素、川楝素等。
(6)驱避剂:施用于保护对象表面后,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颜色、气味等)使害虫不愿接近或发生转移、潜逃等现象,从而达到保护寄主(植物)目的的药剂。如避蚊油、卫生球(樟脑丸)、避蚊胺。一般主要用于卫生害虫。
(7)引诱剂:使用后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光、颜色、气味、微波信号等)可将害虫诱聚而利于歼灭的药剂。如糖醋加敌百虫做成毒饵以诱杀粘虫,性引诱剂等。
(8)不育剂:药剂作用于害虫的生殖系统,干扰和破坏生殖细胞,使害虫失去繁殖能力,造成不育的特异性杀虫剂。如噻替派、六磷胺,另外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中的除虫脲、定虫隆也有使昆虫不育的作用。
(9)昆虫生长调节剂:通过扰乱昆虫正常生长发育而使昆虫个体死亡或种群灭绝、或减弱昆虫生活能力的药剂。如灭幼脲、噻嗪酮等。
2、杀菌剂:
(1)保护剂:在病害流行前施用于植物体可能受害的部位,以保护植物不受病原侵染的药剂。此类药剂不能被植物吸收并传导、存留,故只具有保护作用,不能防治深入植物体内的病害。目前所用的杀菌剂大都属于这一类,如波尔多液、代森锌、灭菌丹、百菌清等。
(2)治疗剂:在植物已经感病以后施药,可渗入到植物组织内部,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病原体或中和病原的有毒代谢物以消除病症与病状的药剂。常见的有多菌灵、粉锈宁、腈菌唑等。治疗剂可分三种类型:
①表面治疗剂:植物发病后施药,杀死植物表面病菌的药剂,如石硫合剂、粉锈宁、庆丰霉素防治白粉病。
②内部治疗剂:药物进入植物组织后,随着植物体液运输传导而起到治疗作用,如代森铵、托布津、井冈霉素等。
③外部治疗剂:主要用于果树、林木病害防治。在树干或枝条感病后,用刀子刮去病组织,再涂以药剂,达到保护和治疗作用,如843康复剂、田安等。
另外,杀菌剂按使用方法还可以分为:
(1)土壤处理剂:指通过喷施、灌浇、翻混等方法防治土壤传播病害的药剂,如氯化苦、石灰、五氯硝基苯等。
(2)茎叶处理剂:通过喷雾或喷粉方法施用的杀菌剂,如多菌灵、波尔多液、百菌清等。
(3)种子处理剂:通过浸种、包衣、拌种等方法处理种子的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种传或土传病害,如抗菌剂402、拌种双、咪鲜胺、敌克松、威百亩等。
3、除草剂:
(1)内吸性除草剂:施用后可以被杂草的根、茎、叶或芽鞘等部位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输导、扩散到全株,破坏杂草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功能,从而使之枯死的药剂。如2,4—D、西玛津、草甘磷等。内吸性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的杂草,对大草也有效。
(2)触杀性除草剂:药剂喷施后,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杂草部位。这类除草剂不能在植物体内传导,因此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差或无效。因此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较小的杂草。如敌稗、五氯酚钠、百草枯等。
按除草剂对植物作用的性质又可分为:
(1)灭生性除草剂:在常用剂量下可以无选择的杀死所有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体的药剂。如五氯酚钠、百草枯、敌草隆、草甘磷等。这类除草剂一般用于田边、公路和铁道边、水渠旁、仓库周围、休闲地等非耕地除草,也可用于果园、林下除草。
(2)选择性除草剂:在一定剂量或浓度下,除草剂能杀死杂草而不杀伤作物;或是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无效;或是对某些作物安全而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目前使用的除草剂大多数都属于此类。如敌稗、西玛津、丁草胺、二氯喹啉酸等。
此外,除草剂按使用方法还可以分为:
(1)土壤处理剂:即以土壤处理法施用的除草剂,把药剂喷撒于土壤表面,或通过混土把药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封闭的药土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这类药剂一般是在播种前或播种后出苗前施药,也可在果树、桑树、橡胶树等林下施药,如氟乐灵、西玛津等。
(2)茎叶处理剂:以喷洒方式将药剂施于杂草茎叶的除草剂,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也称苗(期)后处理剂。如敌稗、稳杀得、阔叶净等。
(四)按化学结构分类
有机合成农药按化学结构分类可分为:有机氮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有机硫类、有机金属类、酰胺类、杂环类、苯氧羧酸酯类、酚类、脲类、醚类、三氮苯类、苯甲酸类、脒类、香豆素类等。
(五)按性能特点等方面分类
(1)广谱性农药:一般来讲,广谱性药剂是针对杀虫、治病、除草等几类主要农药各自的防治谱而言的。如一种杀虫剂可以防治多种害虫,则称其为广谱性农药。同理可以定义广谱性杀菌剂与广谱性除草剂。如氰戊菊酯、毒死蜱、辛硫磷、多菌灵、霜脲氰等。
(2)兼性农药:兼性农药常用两个概念:一是指一种农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如敌百虫既有胃毒作用,又有触杀作用;二是指一种农药可兼治几类害物,如稻瘟净、富士一号等,既可防治水稻稻瘟病又可控制水稻飞虱、叶蝉的种群发生。
(3)专一性农药:又可称为专效性农药。是指专门对某一、两种病、虫、草害有效的农药。如三氯杀螨醇只对红蜘蛛有效;抗蚜威只对某些蚜虫有效;井岗霉素只对水稻、小麦纹枯病有效;敌稗只对稗草有效。这些药剂便属于专一性农药。
(4)无公害农药:指在使用后,对农副产品及环境不会产生污染或污染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以下的农药。如植物源农药、昆虫信息素、农用抗生素、微生物农药、生长发育抑制剂和限制性使用的中低毒农药都属于这一类。
(5)生物农药:是指可用来防除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生物体本身及源于生物,并可作为“农药”使用的各种生理活性物质。生物农药按其成分和来源可分为微生物活体农药、微生物代谢产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四个部分;按照防治对象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杀鼠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按其利用对象,生物农药一般分为直接利用生物活体和利用源于生物的生理活性物质两大类,前者包括细菌、真菌、线虫、病毒及拮抗微生物等,后者包括农用抗生素、植物生长调节剂、性信息素、摄食抑制剂、保幼激素和源于植物的生理活性物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