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响应党的号召,我们满怀着建设新中国的激情,奔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1949年年底至1954年,我在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工作。当时为了培养民族干部,西北局在西安市办了一个回族干部训练班(简称“回干班”),有学员90多人,班主任是宗群同志,我和彭华庵做他的助手。回干班采取讲课、作报告、发讲义、组织自学、班组讨论等形式进行授课和学习。学习虽然不到3个月,但是意义却非同一般。通过学习,学员们了解了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党的民族政策,提高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在回干班的学习结束后,学员们被分派到西北各省区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后来大多都成了民族工作战线上的优秀干部。其间,我还参与了接待达赖和班禅的任务。
1954年年底,受中央之命,我由西安调到北京,先后在中央民族学院任政治系副主任、历史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以及民院常委委员。我在中央民院经常参加接待外宾活动,包括卓娅和舒拉的母亲访问北京、苏联专家来京等外事活动。那时候,由于工作需要,我十分注意个人形象,烫着头发,穿着高跟鞋,这在当时不是很常见的。
1957年,中央开始筹备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1957年12月,我和丈夫霍流来到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从筹备到成立,我作为妇女界的代表参加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同时,我还领导筹备建立了宁夏妇联。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我任区妇联主任、党组书记。其间,我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争取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并明确提出公社要有女社长,生产队要有女队长。当时,这个建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妇女得以参政议政,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我们还组织召开了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积极推荐工作上比较积极、生产上比较能干的妇女担任领导干部,全区大约提拔了7名女副县长。这些女干部工作很有干劲,但是文化水平低,提拔她们遇到了一定阻力,甚至有人说,你们提拔的女县长在办公室里只能抱娃娃。但我没有理会这些,我觉得妇女参政需要一个过程。为了提高这些女干部的文化水平,我提出把她们送到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培养她们,并且组织她们参观、轮训,让她们经风雨、见世面。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曾任命韩幽桐(女)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光(女)为吴忠市人民法院院长,还任命了两位女性为自治区副主席。尤其是韩幽桐的任命,引起了阿拉伯世界的震动,他们说中国用妇女做法院院长太有魄力了。这些女干部工作都很努力,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好评。
在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我作为宁夏党委委员、妇女领导干部积极维护妇女权益。有一次,在西吉社教团开三干会期间,有一个妇女说她丈夫经常打她,她把裤腿绾起来,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全是碗大的伤痕,在场的女同志都急了,男同志也站起来大叫:“这还了得?非法办不可!”看到这种情况,我很气愤,要求严肃查处,可是那个妇女反过来又为丈夫说好话,向我求情:“教育教育他就行了,把他法办了,我的父母儿女谁养活啊?”最后,公社干部出来打圆场,我考虑再三,提出让这个妇女的丈夫在群众大会上检讨,赔礼道歉,保证以后不再打老婆。在这件事情上,由于我旗帜鲜明,态度严厉,给妇女撑了腰,以后打老婆的事情在当地就很少发生了。我们还积极鼓励回族妇女参加工作。
对回族妇女想出来工作而家里不愿意的,我们采取两方面做工作的办法进行劝导,对她家里人讲男女平等的道理,给她本人说让她做好家务活儿,不要和公婆闹矛盾等道理,要做到工作、家庭两不误。时间久了,家里人也同意她们工作了,她们和家里人的关系也融洽了。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我和大多数干部一样“靠边站”了。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七一”前夕,宁夏党委统战部部长杨正喜同志接我参加了七一座谈会,让我出来工作,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担任自治区民委主任兼统战部副部长一职。在筹建宁夏民委的过程中,我从统战部抽调了几个干部来民委工作,并新增加了一些同志,如周国海,他大学学的是阿拉伯语。有人问我:“你调他来干什么?他学的是阿拉伯语,用得上吗?”我说:“现在用不上,以后肯定能用得上,因为宁夏与阿拉伯世界有联系。”有一次,宁夏第一建筑公司经理来看望我,说他要去也门做工程,我就问他要不要阿拉伯语翻译,他说要,我就把小周介绍给他。小周出国后给我写了很多信,他的阿拉伯语水平提高很快。后来,自治区领导出访阿拉伯国家,都是他做的翻译,他对促进宁夏与阿拉伯国家的友好往来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民委成立后,针对“文化大革命”对党的民族工作造成的严重后果,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我们组织了民族政策检查团分赴银北、银川、银南、固原等地,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带人到银南地区检查时发现“文化大革命”有很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许多民族干部被打倒,清真寺也被毁坏、拆掉,不许念经,家人去世请不来阿訇,亲属就偷偷在家自己念经,把亲人埋掉。群众要求建清真寺的愿望很强烈。考察结束后,我们一致认为,既然要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恢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要允许有宗教活动和活动场所。我们决定在城市和交通沿线恢复开放104个清真寺。但是许多群众反映,像同心这样的县山高沟深,如果只开104个清真寺,家离清真寺远的群众骑上毛驴至少三天才能到寺里,这和伊斯兰教规定洗了水马上礼拜的距离太大了。听了群众的意见,我们又恢复开放了数千家清真寺,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民族教育是民族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向来重视教育,我觉得发展民族教育对于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发展民族教育,宁夏民委于1984年创办了一所民族公学。我们根据当时的条件,克服种种困难,从申请建筑地址、筹集经费,到编写教材、选择学校领导和教师,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来,国家民委接管了这所民族公学,并在此基础上创办了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它是国家民委直属的唯一一所设在民族自治区的民族高等院校。
1984年离休后,我有了充裕的时间,除了写毛笔字、看书、读报、散步外,我还重返延安,也到过内蒙古、甘肃、陕西、新疆等地,与很多老同志重温60多年的战斗友情、同志深情。2003年,我回到故乡河南新野,还应邀在新野党史办和宣传部讲述了自己走过的革命道路,对年轻一代进行鼓励和教育。近10年,我还找到了许多老同志,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收集了很多老同志的传记,尤其是延安民族学院、西北局、中央民族学院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珍贵资料。多年来,在儿子的帮助下,制作了光盘版《宁夏巾帼情》,并修改增订了4次。这个光盘记录了在宁夏工作过的一些妇女同志的照片资料,涉及党政机关、文化、文艺、卫生、教育等各个领域。我认为,《宁夏巾帼情》是对为建设宁夏默默贡献过的一些妇女同志的怀念,更是对现代人的鼓励,希望大家不要忘记老同志们对宁夏的贡献,继承她们艰苦奋斗、扎实工作的作风,为宁夏的发展再立新功。
口述:苏冰
采访:饶彦久惠卫明刘志田玲娟
整理:田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