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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哪些药物可引起肝损害

(1)地西泮类药物:氯丙嗪、地西泮、氯氮、甲丙氨酯、奋乃静等可引起肝细胞、毛细胆管内的胆汁淤积,肝门脉区炎症,轻度肝实质损害。常伴有发热、畏寒、恶心、腹胀、乏力和皮疹等。随后出现黄疸、瘙痒、大便色变浅、肝大并压痛。一般停药后1~4周黄疸可以消退,少数患者黄疸可持续1~2年。

(2)抗生素药物:四环素类大剂量注射对肝脏影响较大,可引起脂肪肝;新生霉素可干扰胆红素的结合,对肝细胞有轻度间接毒害作用;苯唑西林(苯唑青霉素)、红霉素等对肝实质有间接损害,并有变态反应;引起肝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或胆汁淤滞栓塞;青霉素、氯霉素也可以引起肝细胞受损或混合性黄疸。

(3)磺胺类药物:长期使用可引起毛细胆管内胆汁栓塞,但无破坏性病变,肝细胞内有胆色素沉积。主要表现有皮肤瘙痒,肝脾肿大,梗阻性黄疸,血清胆固醇、转氨酶升高,大便色淡。如能及时停药,黄疸可逐渐消退,一般不会发生胆汁性肝硬化。

(4)镇痛类药物:保泰松可引起肝细胞过敏性反应,出现肝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症状类似病毒性肝炎。吲哚美辛、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盐等药大剂量时可间接损害肝细胞,引起黄疸、肝组织部分变性和坏死。

(5)抗惊厥类药物:长期大量使用可引起肝细胞过敏性反应。如苯乙酰脲、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明显弥漫性炎症。症状类似病毒性肝炎。多数患者伴有发热、皮疹等,有的还形成肝细胞肉芽肿,有的还出现关节炎、肾炎等肝外变态反应。

(6)抗结核类药物:异烟肼可引起肝细胞的变态反应;并引起肝脏特异性代谢,使药物变成有毒物质而导致肝损害。异烟肼与利福平或苯巴比妥合用,可增加异烟肼对肝的毒性。利福平、胺苯硫脲等有轻度间接毒害肝细胞作用,可干扰胆汁排泄,胺苯硫脲还可诱发脂肪肝。

还有一些药物,如洋地黄易使肝脏蓄积毒素而导致慢性中毒。吗啡、巴比妥、蛋氨酸、铵盐、麻醉药、利尿药等易诱发肝性脑病。肾上腺素易引起脂肪肝,特别是地塞米松对肝的副作用更大。维生素K3易引起高胆红素及肝细胞损害,患者大量长期输入葡萄糖,一方面会引起糖尿病,另外还容易造成脑水肿,出现肝性脑病。为了减少药物性肝病的发生,重要的是不能长期大量地滥用药物,特别是有肝、肾疾病及营养不良的患者,用药更应慎重,尽量选用对肝损害小的药物,用药时间不宜过长,用量不宜过大。一般来说,药物性肝病发现后,应立即停药,并按照处理与治疗其他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病的原则进行治疗,如卧床休息,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饮食,食欲差者静脉滴注葡萄糖等,还应补充维生素B及维生素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