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药源性腹痛并非罕见,约占用药副作用的20%。一般情况下,药源性腹痛不一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对某些疾病的患者往往可使病情恶化或出现新的合并症,如胰腺炎、假膜性肠炎、药物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导致药源性腹痛的药物种类较多,且与用药途径有一定的关系,尤以口服药对消化道的直接刺激和(或)毒性作用较易引起腹痛,因此,应引起广泛人们的重视。广而言之,凡是能刺激胃肠道,致胃肠功能紊乱的药物,或引起腹膜炎和腹腔脏器损害的药物,一旦用药不当,都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腹痛和其他合并症。
(1)促使肠蠕动加快的药物:抗胆碱酯酶药物如新斯的明、毒扁豆碱、安贝氯铵(酶抑宁)等,抗高血压药物中的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药如酚妥拉明、妥拉唑啉等,垂体后叶素及吗啡类药物等,都具有不同程度使胃肠道蠕动加快,甚至引起平滑肌痉挛的作用,可由此引起腹痛、便急及胆绞痛等急性腹痛症状。
(2)引起肠蠕动减弱的药物:抗高血压药物中的神经节阻滞药如美卡拉明、六羟季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氯丙嗪,三环抗抑郁药,苯海拉明等,如果长期或过量用药,都能引起肠道平滑肌松弛,蠕动变慢,导致腹胀、腹痛、便秘甚至麻痹性肠梗阻。
(3)中毒性肝炎:引起肝损害的药物并不少见,抗生素中的四环素、土霉素、克林霉素(氯林可霉素),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利福平及解热镇痛药等,由于长期应用,其毒性作用可使肝区不适或出现肝区痛,应及早处理,以防严重的后果出现。
(4)胰腺炎:长期过量应用利尿药如呋塞米、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噻)、抗高血压药中的甲基多巴以及皮质激素等,可于用药数周后引起急性胰腺炎,表现为剧烈腹痛、恶心、呕吐、上腹部压痛,但肌紧张不明显,重者可出现休克,因而用上述药物期间,遇有急性腹痛应想到药源性胰腺炎。
(5)胃肠道损伤、出血:长期或过量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吲哚美辛、阿司匹林、保泰松及氯化钾等,有可能引起胃肠平滑肌痉挛、黏膜出血、糜烂、出血等而致腹痛、呕血或便血,因此,使用这些药物时剂量宜小,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于饭后服用,必要时配合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道严重不良反应。
(6)血管痉挛:某些药物如麦角胺、二甲麦角新碱等,大剂量应用可收缩血管,累及肠系膜等动脉而使血管痉挛,致肠管缺血而发生腹痛、腹胀,重者发生休克甚至死亡。对这些药物应慎重应用,注意剂量宜小,间隔时间宜长。
(7)腹膜炎:有报告,16例患者应用普萘洛尔(心得安)两年以上,每日20~40毫克,出现了腹痛、呕吐、消化不良、肠梗阻等症状,检查证实为腹膜炎,原因不清楚。但提示长期应用普萘洛尔,要间隔且剂量应小于每日2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