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婚前婚后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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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哪些夫妇需要做遗传咨询(3)

但最近一二十年情况有变化,糖尿病女性受孕率显著增加,这是由于科学知识日益普及,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受到重视,使糖尿病能得到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尤其是胰岛素等降糖药的问世,孕妇一旦发现有糖尿病,多能得到良好治疗,使血糖控制在基本正常范围内,从而保证了母亲和胎儿的安全。当然,如果经治疗,高血糖仍然得不到控制,尿糖持续呈阳性反应,还是暂缓怀孕生育为好。因为,女性在妊娠期间新陈代谢变化是复杂的。一方面,妊娠会加重糖尿病病情。妊娠早期反应,可产生酸中毒、低血糖;妊娠中期、晚期还会由于胎盘激素增多而使病情加重,导致羊水过多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另一方面,糖尿病会影响胎儿,其胎儿畸形率、胎儿死亡率、难产率及新生儿死亡率均比正常人高。

因此,患糖尿病的女性实行避孕和计划生育很有必要。如果血糖水平不正常,糖尿病的临床症状得不到控制,则不宜怀孕;但如果病情较轻,血压不高,心、肾功能及眼底均属正常的,仍可以妊娠。此时除应及时治疗外,需与医生密切配合,观察病情的发展,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宜加强监护、定期检查。

肾炎患者如何婚育

肾炎患者只要不在急性期,病情稳定者是可以结婚的。但是,这些患者婚后的孕育问题则应注意。

患肾脏病的女性怀孕后,胎儿的代谢产物主要是经过母亲的肾脏排出。这就大大地加重了肾脏的负担,不仅会使原来的病情加重,甚至还可能引起肾功能衰竭,发生尿毒症等。

患有肾炎的孕妇,供给胎儿的血液不足,影响了胎儿的发育,甚至造成死胎、早产。另外,患有肾炎的孕妇很容易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出现先兆子痫和子痫。可见,血压明显增高、恶心、呕吐、头痛,甚至抽搐,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均有危险。

如果慢性肾炎患者在妊娠前已有高血压,如血压在20/13.3千帕(150/100毫米汞柱)以上和有蛋白尿,或肾功能明显改变者(如氮质血症等),均不宜妊娠。如已怀孕,则应及早做人工流产,以防病情恶化,危及孕妇和胎儿。因为,慢性肾炎同时有蛋白尿、高血压和氮质血症的,多属于病期较长、病情较重的晚期阶段,这时妊娠势必加重病情,造成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流产、早产、死胎或胎儿畸形。如果病情较轻,仅有蛋白尿或伴有轻度的血压升高,血压在20/13.3千帕以下的,可以继续妊娠。但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休息,增加营养,补充足量的维生素,多吃新鲜的蔬菜和水果,提高机体抵抗能力,并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进行积极治疗,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

妊娠晚期,最好住院治疗,直至分娩。

癫痫患者如何婚育癫痫,俗称羊痫风,是一种反复发作的短暂性的大脑功能失调,是常见的疾病。癫痫大发作时,可发出如羊的叫声,突然意识消失、跌倒,全身痉挛性抽搐,面色青紫,口吐白沫,2~3分钟后患者处于昏迷状态,过半小时后才逐渐清醒。癫痫按其病因可分为原发性癫痫(原因未明)和继发性癫痫(由其他疾病如先天性脑积水、脑外伤、一氧化碳中毒等引起)。

癫痫除持续发作会使大脑缺氧外,一般对生命没有什么威胁,亦不影响患者的寿命。大多数癫痫患者经过适当的药物治疗,病情趋于稳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考虑结婚。但是,个别患者久治不愈,频繁发作并且还伴有严重的性格改变或痴呆症的,则不宜结婚。

研究发现,癫痫的发生可能与遗传有关。在原发性癫痫患者的家属中,癫痫的发病率为一般人群的4~7倍;继发性癫痫患者家属中,癫痫的发病率为一般人群的2~3倍,故有明显家庭遗传倾向的癫痫患者,婚后不宜生育。

女性癫痫患者忌受孕,否则会殃及母子健康。

因为,妊娠对于癫痫有不良影响,妊娠后会加重癫痫病情。况且,女性妊娠后呕吐、消化不良,都会影响抗癫痫药物的吸收。同时,患癫痫病的孕妇,由于水、钠滞留及电解质紊乱、情绪和激素的改变,易使癫痫发作频繁。

此外,癫痫对妊娠也有不良影响。由于妊娠使癫痫发作频繁,而癫痫的频繁发作,则会造成胎儿发育迟缓,甚至流产、早产和先天畸形等。癫痫女性妊娠后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母婴危害极大。据临床调查报道,癫痫女性生出的孩子,多在出生后1周内突然死亡。如果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胎儿先天性畸形发生率较高,如腭裂及骨骼、心脏、神经系统畸形,部分后代还会患遗传性癫痫。

因此,凡是癫痫发作频繁的女性,经用药不能控制其发作者,从优生优育的角度看不宜妊娠;否则对母子的健康威胁很大,甚至会危及生命。对妊娠不可能终止的,应严格控制癫痫发作,遵医嘱坚持服药。在选择抗癫痫药物时应考虑使用对孕妇和胎儿损害较小的药物,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如何婚育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患者多为女性,尤以20~40岁生育期的女性占多数。

轻、中型的甲亢患者是完全可以结婚、怀孕的;重型甲亢患者需先治疗一段时期后再结婚生育。

甲亢患者大多数在妊娠时没多大影响。妊娠时由于孕酮增加,甲亢还能减轻。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一旦中止妊娠,如人工流产或正常分娩时以及产后半个月内,病情可能加重,甚至会发生甲亢危象。

甲亢孕妇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合理治疗,既要注意休息,又要增加营养。必须坚持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但不宜做手术及核素治疗。分娩时要住院,产后必须适当增加药量,并要严密观察。

合理治疗,一般对胎儿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治疗不当,如服用抗甲状腺药剂量过大,则可能使胎儿产生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即先天性呆小症。所以,应强调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同样的,抗甲状腺药物可通过母亲的乳汁进入婴儿体内,造成后天性呆小症。因此,有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母亲,千万不要用自己的奶喂养婴儿,以免给家庭带来烦恼和痛苦。

只要懂得以上道理,采取积极的预防和治疗措施,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照样可以结婚生育,而且能够保障母子的身心健康。

红斑狼疮患者如何婚育

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病因不明,可能由于先天性遗传因素加上感染、日晒、药物等因素引起。

临床上把红斑狼疮分为皮肤型和全身型。皮肤型一般没有全身症状,全身型则有全身症状,常表现为狼疮肾炎、胸膜炎、心包炎、脑神经损害以及发热、关节痛等,严重的可危及生命。此病若能早期诊断、积极治疗,多数患者可以消除症状、稳定病情。

由于红斑狼疮好发于女性,且年龄多在16~30岁,大部分正值婚育期。所以,红斑狼疮患者可否结婚生育,自然为人们所关注。

患有红斑狼疮的女性,应在病情控制和稳定后,且有情投意合、能相互谅解与信任的对象时,方可结婚。

患红斑狼疮患者婚后最好不要生育。因为,此病患者宫外孕、自发流产、早产、死胎等发生率甚高,可达一半左右。同时,红斑狼疮患者血中的抗体或红斑狼疮因子,可通过胎盘血传给胎儿,使胎儿患病。况且红斑狼疮患者需长期治疗,治疗药物中的激素、免疫抑制剂等,都可引起胎儿畸变。此外,分娩时组织的破坏,可以形成更多的抗原,从而导致疾病的复发,加重病情。

此病患者必须等待病情稳定,半年以上未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等药物,且体力恢复正常时,才能考虑妊娠。

癌症患者如何婚育

癌症患者治愈或基本治愈后能否结婚、生育,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据国内外有关医学研究表明,癌症(恶性肿瘤)患者治愈后,绝大多数在5年内仍会复发、转移或死亡。因此,为了慎重起见,癌症患者治愈后应观察5年,5年内暂不考虑婚育。如5年内未有复发,且患者已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可考虑结婚、生育。

癌症患者治愈后,是否影响生育能力?为此,国外癌症研究机构曾对青少年癌症患者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发现:有15%的癌症患者不能怀孕或只有1个孩子;患淋巴肉瘤或生殖器官癌症患者将会明显降低生育能力。研究还发现,癌症治疗方法的选择对生育也有不同的影响:手术治疗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最小,仅9%的男女患者生育能力减低。横膈以上放疗,有12%患者生育能力下降;而横膈以下部位放疗,可使22%的患者生育能力下降。化疗对男性患者生育能力的损害比放疗更严重,可达58%;但未发现对年轻女性的生育能力有影响。

由于放疗和化疗对胚胎均有很大损害,容易发生流产、早产或畸胎。所以,已婚的癌症患者,无论是男方或女方,在治疗期间均应避孕。研究还发现,受损伤的精子经过70天左右才能排尽,故男性患者在放疗或化疗后3个月内,绝对不能让女方怀孕。

而对于女性患者来说,即使已达到临床治愈,孕后有部分人因身体消耗较大,内分泌和免疫功能改变,也易促使肿瘤复发和转移,故治愈后的5年内应坚持避孕。此外,已婚癌症患者在治疗期间或治愈后的1年内,应禁欲或尽可能减少性生活次数(这对男性患者来说,更为重要),以利康复。治愈后5年内,也应根据患者自己的身体状况,控制性生活的频度。

癌症是否有遗传呢?一般来说,癌症并不直接遗传给下一代。所遗传的是对癌症的易感性基因,而并非癌症本身,正如肿瘤患者的子女不一定得肿瘤一样。考虑到癌症的“易感性”存在,癌症患者的后代比一般人更应注意防癌,如胃癌患者的子女更应注意饮食的营养和卫生。

性病患者如何婚育

性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少数通过污染的生活用具如浴盆、马桶等传染。因此,有些未婚男女虽未有性接触,也会染上性病。患过性病的人能不能结婚和生育,这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各人的病史和病情来定。

现在,对性病的治疗,有许多有效的药物和方法,尤其是早期治疗,往往能在短期内取得显著疗效。因此,得性病后只要不是乱求医、乱治疗和反复感染,而是及时到医院接受正规治疗,一般都会迅速恢复,并不影响结婚和生育。得性病后会不会产生并发症和留下后遗症呢?要知道,性病病原体侵入人体后,可引起组织器官,尤其是泌尿生殖器官的化脓性炎症。此时如果及时而彻底地加以治疗,在炎症尚未扩散或刚开始扩散时即被控制,就可以防止转为慢性及组织器官出现堵塞、闭锁瘢痕等后遗症,并可避免因此而导致的残疾、畸形和终身不育,生殖器官的生理功能就不受损害,结婚和生育自然也就无妨了。性病治愈后会带菌吗?性病彻底治愈后,体内不会再有存活的病原体,也不会再有传染性了。如果有人“治愈”后仍将性病传染给别人,那是因为他(她)没有彻底治愈,或治愈后再度感染引起的。

一般来说,早期和初次发作的患者,在性病彻底治愈后,除梅毒患者需要观察1年左右以外,其他人只要观察数月后无异常即可结婚;而性病未彻底治愈的,不能草率结婚;否则,不仅有碍本人健康,还会将性病传给配偶及下一代,并会影响夫妻关系。

凡有以下情况的人,应倍加注意:

(1)患性病后与恋爱对象有过性行为的人,除自己接受治疗外,还应动员对方也到医院检查。只有双方都经医生检查证明已治愈的方可结婚。

(2)性病治愈后再度发生不洁性行为的人,婚前必须到医院检查,只有在医生确认未被再感染或感染后已治愈的情况下才能结婚。

(3)未去正规医院而私自治疗的病人,婚前必须去医院做正规检查,一旦发现有隐匿性感染,则需在治愈后方可结婚。

(4)性病晚期或慢性性病的人,即使治愈了也不能立即结婚,应遵医嘱定期复查一段时间,经性病专科医生的同意方可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