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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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企业环境与企业文化(6)

二、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1.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于1924年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提出,其基本含义是指企业应该为其影响到其他实体、社会和环境的所有行为负有责任。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自其诞生之日起就饱受争议,褒贬不一。尽管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界和理论界的关注,但是由于其含义本身的模糊性,加之不同学者研究的视角不一样,因此,有关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笔者认为阿奇·卡罗尔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相对来说更加全面、合理。阿奇·卡罗尔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包括4个具体方面,即企业社会责任意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企业的经济责任是指企业应当为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的法律责任是指企业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本国参加并认可的国际公约。法律是重要的,但永远不够用。伦理责任包括那些为社会成员所期望或禁止的、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和做法。消费者、员工、股东和社区认为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尊重或保护利益相关者道德权利的,凡能反映信义的所有规范、标准、期望都是伦理责任所包括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伦理规范或价值观的变革在立法之前。从另一个意思讲,即使伦理责任可能反映出的行为标准比眼下法律所要求的要高,也可能只被看做包含和反映新出现的、社会期待企业去迎合的价值观和规范。企业的慈善活动或行为被视为责任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公众对企业的新期望。这些活动是自愿的,也就是说,是非强制性的。并非法律要求的,也不是寄予企业一般伦理方面期望的,只取决于企业从事这些社会活动的意愿。不过,社会确实期望企业多行善,慈善从而成了企业与社会之间契约关系中的一个构成部分。这样的一些活动包括企业捐赠、赠送产品和服务、义务工作、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的合作,以及企业及其员工自愿参与社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活动。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的实质内涵是由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这4个方面责任构成的。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观点

人们开始认识到仅仅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是不可取的,企业还应当对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并由此引发了20世纪30年代著名的伯尔和多德以“董事对谁承担义务”为主题的激烈论战。随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认识逐渐形成了两种相对的观点,即古典观和社会经济观。

(1)企业社会责任的古典观

古典观的最重要倡导者是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认为,在自由企业制度中,企业管理者必须要对股东负责,而股东想尽可能多地获取利润,因此,企业的唯一使命就是要力求达到这一目的。当管理者将企业的资源用于社会产品时,可能会破坏市场机制的基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生产社会产品,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再分配,有人必须要为这种分配付出代价。如果企业的社会行为降低了利润和股利,也就是说,企业管理者在未经股东许可的情况下把股东的钱花到了公众利益上,那么股东将遭受损失;如果企业通过降低工资来消化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成本,那么员工将遭受损失;如果企业通过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来补偿其从事社会活动的花费,那么顾客将遭受损失;最后,如果市场不接受更高的价格,销售额将大幅度下降,那么企业也就不能生存,结果只能是企业的全部组成要素都将遭受损失。因此,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使其成本增加,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弗里德曼指出:当企业管理者追求利润以外的目标时,他们实际上是将自己置于非选举产生的政策制定者的地位,而他们并不具有制定公共政策的专长。

(2)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

针对古典观的观点,社会经济观明确主张企业应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持社会经济观观点的学者认为:时代的变化使公众对企业的社会预期发生了改变,而企业的法律形式就是对此最好的说明。在美国,企业要经过州政府许可才能成立和经营,同样,政府也有权解散企业。因此,企业已不再是只对股东负责的独立实体,它必须对建立和维持他们的社会负责。在社会经济观论者看来,企业管理者应该关心其长期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在创造财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政府、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注重生产安全、保障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等。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容易赢得社会的认同与尊重、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能够得到长期性的利益回报,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生存。

以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古典观”和“社会经济观”的分析表明,由于各自考虑社会责任的出发点不同,因而所反映出的道德层次也不一样。企业社会责任的古典观是以企业为中心,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作实现经济责任的手段和一种投资的行为。这一观点基于经营环境与舆论的变化,认为企业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承担一定社会责任也符合企业的利益。所以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企业也要顾及到社会效益。而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则是以社会为中心的,把社会责任视为企业最主要的责任,并不是仅仅因为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有利才这样做。前一观点功利色彩较浓厚,而后一种观点则超越了功利主义的局限性,体现了高尚的道德境界。

(二)社会责任的内容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内容就是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其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目前,人们所接受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十分广泛,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员工是企业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直接推动者。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善待自己的员工,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发挥员工的创造性。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主要有:

(1)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关系融洽的工作环境是企业的首要责任。员工为企业工作是为了获得报酬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企业不应以为员工提供工作为由而忽视员工的生命和健康。

(2)在招聘、报酬、培训和升迁等方面为员工提供平等的机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的激励与奖励机制,尊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为员工提供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为实现自我管理企业创造机会。

(4)发生处罚和解雇行为,应当严格按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劳动合同办理。

2.企业对环境的责任

环境是企业和社会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共同空间。而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作用,是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者。当今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可再生资源的衰减、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平衡的破坏等大多数的环境问题都与企业活动有关系。因此.作为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者,企业为了与环境和谐发展,更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主动承担对环境的责任。企业对环境责任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企业对环境的首要责任是防止环境污染。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耗费大量物资和能源,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料极易污染环境。为此企业有责任在项目筹划和决策时,同步考虑防污治污问题,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确保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好三废处理工作,把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企业必须遵循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

(2)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积极运用生态环保技术,开发绿色产品,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企业要以绿色价值观为指导,强化绿色角色意识,实施绿色管理,积极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企业应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管理、实现循环生产模式。

(3)企业要严格自律,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旦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应勇于承担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等。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自我监督、自我检查,杜绝危害环境的任何不正确的观点和做法。

3.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是为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而向消费者提供某种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价值和利润能否实现的问题,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企业必须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最基本的责任。消费者购买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需求,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企业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令其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满意是企业基本的经营道德指标,也是决定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2)企业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前有权通过企业提供的产品信息对产品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在多种商品中做出选择。企业应当通过广告、宣传材料和说明书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

(3)企业应当对消费者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安全性负责。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者因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在人身和财产方面受到伤害的,企业应负责足额赔偿。对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企业有责任及时召回,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4.企业对所在社区的责任

企业应密切与所在社区的关系。一方面为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和地方财政资源,另一方面应关心社区发展,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尊重社区文化,帮助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支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为增进社区公共福利作贡献。社区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将难以生存,更谈不上持续健康的发展了。因此,重视社区利益,也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可通过了解社区的具体需求以及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资源,选择能够使社区的需求与企业拥有的资源相匹配的社区活动项目,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社区活动计划,为社区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同时应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同当地政府、居民、公共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通过自身事业的发展,为社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5.企业对政府的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不是单纯的管理和控制,更多的是监督、协调和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如果想做大做强,长久地经营下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否则,即使企业经营得再出色,一旦有了违法的污点,也将失去社会的认可,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整个企业的灭亡。实践证明,遵守政府法律、法规的企业常常能被国家或当地政府给予更多的自由甚至一定的认可和奖励,从而有利于企业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另外,企业应当支持政府的社会公益活动、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以此服务于社会。政府是代表国家对社会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的组织,它所代表的是社会公众利益。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是企业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积极表现。

6.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

作为投资人的股东或所有者,是物质资本的拥有者,正是由于他们的出资,企业才得以建立和发展。因此,企业对投资者负有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和一般的社会责任不同,它是通过对投资者负责的方式体现出来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企业对投资者的最基本责任是对法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的尊重。法律的规定是每一个企业必须遵循的、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责任。企业若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侵犯了股东的利益,就是对股东严重的不负责任。其二是企业要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主要责任。投资人希望通过对企业的投资而获得丰厚的回报,企业应当满足股东这个基本期望。其三是企业有责任将其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报告给投资者。并保证向投资者公布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任何瞒报和谎报企业信息、欺骗股东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企业对此要负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责任。

7.企业对供应商和竞争者的责任

(1)企业对供应商的责任。企业的供应商参与了企业价值链的形成过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企业应该恪守信誉,严格执行合同。此外,企业应当建立对供应商的核查和评估机制,促进供应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确保形成与供应商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体化战略。企业应该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由专人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与供应商保持顺畅的沟通,如定期召开供应商会议,定期公布核查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提出限期改进的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被解除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