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改革。按照重点镇“1+17”、村(社区)“1+13”、新型社区“1+11”的标准,加快推进城镇和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全面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成都市每年补贴一部分,彭州每年配套2200万元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每个村(社区)每年投入不低于20万元。通过编制规划图集、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多元筹措资金等举措,第一批3个试点村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充分发挥村委会、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议事会、监事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荐事议事、全程监督、民主评议等制度,畅通村(居)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渠道,提升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提升村(社区)班子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此外,彭州市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社会评议制,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落实集中办公、集体审批等制度推进“并联审批”。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四项制度”,推进“一费制、二集中、三到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并联审批”和“集中办理”制度,广泛开展流程再造,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审批流程,对涉及项目的行政审批,在服务窗口设立“绿色通道”。理顺和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整合优化组织机构,探索职能有机整合的大部门管理体制,推进部门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深化公共服务体制、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规范镇集中开放式办公的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统规自建、统规统建点的社区化管理[37]。
7.5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推进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从2008年7月开始,围绕灾后重建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彭州开始探索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经过两批44个村(社区)的试点,初步构建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社会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为市场主体、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简称为“131N”村级治理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彭州在171个村成立了重建议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让群众在选址、规划、重建方式、户型确定、土地权属调整、建设单位选择等各个环节中当家做主,真正把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自主解决问题。目前,已经民主推选并确认村民代表19912人,成立村民小组议事会4366个,成立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355个,有村议事会成员11249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810人。彭州将这些机制在全市推广,一些部门还在自己的业务工作中充分运用了这一成果,取得了明显成绩。如民政局用这一机制重新确定了全市的低保户,综治办运用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在实践中,彭州不断检查村级班子运行、民主选举、村民议事会结构比例、议事日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着力建立常态化的机制。组织部长带着“流动课堂”亲自授课,逐镇开展三级干部基层基础工作专题培训;制定了村级治理机制实施细则,编制指导手册并下发到镇村干部手中。
在“鹿鸣荷畔”A标段187套灾后永久性住房分配工作中,基层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分房大体可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摸清情况(2009年1月7~9日)。镇政府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大学生对每幢楼、每套房的朝向、户型、面积等详细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对每幢楼、每套房进行编号。还再次对首批分房的受灾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核准。第二阶段:征求意见(2009年1月11~12日)。镇村干部、35名议事会(议事小组)成员分别到各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并逐户收集群众的分房意见和要求。议事会汇总121户群众的分房意见和要求,共梳理出57条,出现了“人人有一套方案,人人有一个意见”的局面。第三阶段:议定分房原则(2009年1月13~16日)。汇总意见后,议事会召开了三次会议,议定分房原则。第一次分房会议,筛选出过于偏激的意见,保留了32条意见;第二次分房会议,对32条意见进行筛选,确认了12条群众较为认可的意见;第三次分房会议,对12条意见再次进行研究,最后浓缩为5条分房原则,即“以社划片,占地分区,安排就近,社内抓阄,照顾弱势”。每次会议结束后,议事会成员都将取消的意见逐户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释,并将议事会议定的事项向群众宣传,再次征求意见。第四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分房方案(2009年1月16日)。5条分房原则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认可后,召开了64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房方案(300多名村民旁听)。在会上,每个村民代表畅所欲言,并对分房原则逐条进行了表决。分房方案通过后,以村委会名义发公告公示。第五阶段:成立分房小组实施分房(2009年1月17~18日)。分房方案公示结束后,村委会将方案以告知书的形式发给各户;并以村委会的名义成立了有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7人分房小组,严格按照5条原则落实抓阄分房,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分房任务,群众满意度达98%。
7.6加强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灾后重建的工作量是平时的数倍,没有过硬的作风将难以完成任务。彭州党政班子领导带头深入各镇村、深入重建点位,不舍昼夜地抓工作,形成了“工作在现场、问题不过夜”的工作作风。探索了“124”基层工作方法,“一坚持”,即坚持镇班子成员驻镇值班制度;“两走遍”,即: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每月走遍所有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四掌握”,即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掌握各村(居)民小组社情动态,农户基本情况,热点难点问题。“124”基层工作方法有效地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并建立了新型的干群关系。彭州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科学重建科学发展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宽容失败的具体标准,积极支持和鼓励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纪委、公安、媒体记者一道,对公务人员上班时间在宾馆、茶楼等娱乐休闲场所进行专项突击检查,对上班纪律和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暗访,保证了广大干部心无旁骛地抓重建,增强了干部的执行力,营造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浓厚氛围。
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着力加强了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了灾后重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探索派出项目廉政效能监察组对项目实施同步、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救灾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预防职务犯罪,保证灾后重建不出问题。围绕农村产权制度和农村金融、就业、户籍、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农村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站所和村社延伸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7.7灾区群众精神家园的重建
充分发挥群众和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营造五个氛围,引导群众克服灾民意识。彭州市从营造灾后重建思想氛围、政策氛围、发展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入手,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力营造灾后重建舆论氛围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彭州灾后精神家园建设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以群众为主体,开展了系列活动,为灾区群众信心的重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抓住重点,把握主题,营造灾后重建思想氛围。一方面教育和引导广大受灾群众,明白“5·12”汶川特大地震是重大自然灾害,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援建”不是“包建”,“救助”不是“赔偿”,从思想源头上杜绝灾后重建中“袖手旁观”的念头。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消除受灾群众“等、靠、要”的思想,引导受灾群众树立“自己动手光荣,坐享其成可耻”的观念,主动克服困难,自力更生、重建家园。
二是多措并举,全面覆盖,营造灾后重建政策氛围。一方面拓宽灾后重建政策宣传渠道。在《今日彭州》、彭州电视台开辟灾后重建政策宣讲专题栏目,重点宣讲灾后重建的政策法规,跟踪报道灾后重建政策的落实情况,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等。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各级干部面对受灾群众就灾后重建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在全市开展“灾后重建政策有奖知识问答”活动,鼓励广大参与者为灾后重建建言献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灾后重建政策的知晓率,推进全市灾后重建。
三是攻坚克难,只争朝夕,营造灾后重建发展氛围。一方面加大了灾后重建规划和“一二二一”产业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抢抓灾后永久性住房建设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灾后重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让全市干部群众了解全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进一步坚定抓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继续弘扬“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攻坚克难、只争朝夕”的彭州干部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的工作激情,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