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大学生军事理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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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国国防(6)

(1)在军事电子方面,逐步发展具有相当规模,门类齐全的新兴工业部门,特别是在指挥自动化、情报侦察、预警探测、电子对抗和通信等方面,为我军提供了各种新式装备和产品,进一步增强了部队侦察、通信、指挥和作战能力。

(2)在船舶工业方面,先后自行研制建造了核动力舰艇、常规舰艇、导弹驱逐舰、导弹护卫舰、导弹快艇等作战舰艇,以及各种辅助船舶和新型鱼雷、水雷、反水雷等新装备。

(3)在兵器工业方面,研制生产了一大批具有先进性能的坦克、装甲车辆、火炮、弹药、轻武器、军用光电器材和综合火控、指挥系统等新型武器装备,为我军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4)在航空工业方面,已能够生产歼击机、轰炸机、直升机、运输机、教练机等,基本满足了海、空军作战和飞行训练的需要。

(5)在航天科技工业方面,已拥有地地、地空、海空和空空导弹武器系统,运载火箭、各种应用卫星的研制和实验能力以及各种应用卫星的发射能力,在世界高技术领域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6)在核工业方面,我国不仅可以生产制造原子弹、氢弹、中子弹,还掌握了核潜艇技术,形成了有效的核威慑力量。

(7)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我国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新世纪初,我国又取得了神舟5号载人飞船试飞成功。这些都说明,我国尖端武器技术和航天技术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标志着我国国防科学技术在某些方面已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了国防动员体制

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雄厚的国防后备力量。为使战时有效而迅速地展开动员,我国在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了国防动员机构

中央军委下设有人民武装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的后备力量建设和动员工作。国务院各部委设有动员机构。平时本着“平战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开发和储备;战时按照“军民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将各种资源的潜力迅速转变为实力。军队从总部机关到各军区、集团军、师(旅)均设有动员机构或动员军官。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既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又是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兼后备力量建设与动员工作于一体的机构。所有这些动员机构的建立,为战时动员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建立了雄厚的国防后备力量

全国实行了民兵制度,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兵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自上而下建立了人民武装的领导机构,加强民兵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颁布了新的《兵役法》,重新恢复预备役,实行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这对建立雄厚的国防后备力量,进一步完善动员体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现在全国的民兵组织,已由单一的步兵发展成为包括高炮、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侦察以及海、空军等专业技术在内的强大的群众武装力量。自1985年以来,全国又在普通高校和高级中学开展了学生军训,为国防培养了一批能文能武的后备力量。

3.依托地方高校培养国防优秀人才

为了进一步适应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广泛运用的新形势,拓宽选拔培养高素质军队建设人才的途径,培养和造就大批军政兼优、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军事人才,2000年5月,国务院与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低年级在校生中确定培养对象,毕业后选拔担任军队干部;

二是军队从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中,择优挑选热爱国防事业,全面素质高的学生,直接接收入伍担任军队干部;

三是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品学兼优的高中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四是采取军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选送现役干部到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深造。军队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立国防奖学金,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毕业后应到军队工作。

三、国防建设目标

我国国防建设的目标是,到建国100周年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与国家的国际地位相适应。国防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常备军建设,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加强国防科技的研究,发展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武器装备;完善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机制。国防现代化是我国国防建设的总目标。

(一)国防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国防现代化是指国防建设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目标。国防现代化是一个与世界各国相联系、相比较的相对概念。它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存在,是对于特定的时间而言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国防现代化建设是国家以高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体现,国家经济能力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着国防现代化的建设。因此,国防现代化建设必须以国家经济建设为基础,与国家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依赖于经济建设,同时对经济建设具有促进与保证作用。建设现代化的国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的宏伟目标之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国防建设的根本目的。

建设巩固的现代化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军事思想的现代化

先进的军事思想,对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强大的指导作用。学习和实践创新先进的军事思想,是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2.军队的现代化

军队的现代化是国防现代化的核心,包括武器装备现代化、人才现代化和军队体制编制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的基础;人才现代化是实现军队现代化的核心;体制编制现代化是使先进的武器装备与高素质人才紧密结合,发挥最佳效能的重要保证。

3.国防科研和国防工业体系的现代化

这是保证实现国防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物质技术基础。它包括:国防科研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具有现代化的科研体制、研究手段和科学管理;国防工业要达到高效率集约型现代化生产体系。

4.国防法规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的现代化

建立完善的国防法规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保证国防实力的建设、积累和发展,以确保在战时使国防潜力迅速转化为战斗力。

5.国防基础设施和战场建设的现代化

这是使具有先进的武器装备和高素质的军队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效能的必要条件。它包括国防基础工程、战场实施、预警系统、战场监视系统、自动化指挥系统、电子干扰和反电子干扰系统等。

四、国防政策

我国始终把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放在第一位。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是我国国防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前,我国面临着极为繁重的经济建设任务,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

我国的发展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特别是良好的周边环境。我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来处理国际事务,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主张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国家间的纠纷和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中国永远是维护世界和平以及地区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国即使将来强大了,也决不走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永远不称霸,是中国人民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归纳起来,我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是保障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安全的需要。这是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我国宪法赋予中国武装力量的主要职责。我国始终奉行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然而,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国家必须具有运用军事手段捍卫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能力。我国武装力量的规模是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相适应的。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

(二)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国防现代化需要国家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国防现代化水平只能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军队应当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的经济建设。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应重视加强国防建设,以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三)全面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我国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坚持全民自卫原则和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制;立足现有武器装备,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做好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准备。

(四)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在新的历史时期,军队努力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目标是建设一支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依靠科技强军,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的转变;按照现代战争的特点,努力提高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水平,改革和完善军队的体制编制,改进部队的训练和院校教育的内容与方法,培养高素质的优秀军事人才,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五)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我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外军事关系,开展军事交流与合作,不搞霸权主义,不搞军事集团,不进行军事扩张,不在国外驻军或建立军事基地。我国反对军备竞赛,主张根据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行有效的军备控制和裁军。我国支持国际社会采取的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的活动,支持国际社会为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争端,军备控制和裁军问题所做的努力。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或与台湾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结盟,反对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中国政府将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统一,主张通过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的对话与谈判来解决分歧。但是,如果出现台湾地区被以任何名义从我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外国侵占台湾地区;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的统一大业。

第四节中国的武装力量建设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的和非正规的武装组织构成。武装力量建设,是指为建立和加强国家武装力量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它以军队建设为主体,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提高武装力量的作用能力,为国家的根本利益服务。

一、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与体制

武装力量的体制是构成武装力量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体制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武装力量能否胜任其所肩负的使命。

(一)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武装力量的主体和骨干,是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主要力量。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按规定的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师、旅、团授予番号、军旗,执行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平时隶属于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所以,有些预备役的军官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预备役部队的基本任务是:努力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不断增强现代条件下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转为现役部队,执行作战任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因此,组建预备役部队是实施成建制快速动员的好形式,是提高储备质量的好办法,是节约军费开支、加强国防建设的好措施。

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担负对付外敌入侵的任务,需要统一调动,统一使用,因此,对其必须实施高度集中的垂直领导,由中央军委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