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环境概述
2.1.1环境的概念
环境(Environment)是近年来使用非常广泛的一个名词或术语,其含义和内容都极其丰富。在环境科学领域,环境的含义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按照这一定义,环境包括了已经为人类所认识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众多自然要素,如阳光、空气、陆地、天然水体、天然森林和草原、野生生物等,也包括经过人类改造过和创造出的事物,如水库、农田、园林、村落、城市、工厂、港口、公路、铁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这是把环境中应当保护的要素或对象界定为环境的一种定义。它是对环境一词的法律适用对象或适用范围所做的规定,目的是为了贯彻和保证法律的准确实施。
人类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部分。自然环境是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存在的,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料的总称,即指一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人类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自然现象的总体,包括阳光、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气候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社会环境系指人类活动而形成的环境要素,包括由人工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精神产品,以及人类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1.2环境的分类
人类的生存环境可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它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多级分类系统,主要由自然环境、工程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
聚落环境:聚落是人类聚居的场所、活动的中心。聚落环境也就是人类聚居场所的环境,它是与人类的工作和生活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环境。聚落环境的发展为人类提供了越来越方便、舒适、清净和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但与此同时,也往往因为人口增加、人类活动加剧而造成局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恶化。所以,对聚落环境的研究很早就引起了有关科学工作者的广泛注意和兴趣。聚落环境根据其性质、功能以及规模还可细分为居室环境、院落环境、村落环境和城市环境等。
区域环境:指占有特定地域空间的自然环境或社会环境。根据功能,区域环境可分为自然区域环境、社会区域环境、农业区域环境和旅游区域环境等。它们各具有独特的结构和特性。自然区域环境是随着地球自身的演化而形成的,它的出现和分布符合自然地带的水平分布和垂直分布规律。一个完整的自然区域环境,往往就是一个生态系统。划分区域环境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区域对比,并按不同的区域特点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问题。
地理环境:它是在地质环境的基础上,在宇宙环境的影响下发生和发展的。
它位于地球表层,处于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土壤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交错带上,其范围大致与水圈、土壤圈和生物圈相当。地理环境是来自地球内部的内能和主要来自太阳辐射的外能的交锋地带,具有常温、常压的物理条件,适当的化学条件和繁茂的生物条件,这一切构成了人类活动的舞台和基地。自然地理环境是由水、大气、土地和生物等组成的,是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自然综合体。其中,水、大气和土地交互作用,构成了生物的生存环境。但时至今日,原始的自然地理环境已经很少见了,绝大部分是被人类利用、改造和加工过的,是人类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军事等社会活动的产物。
地质环境:它是地球演化的产物,主要指地幔以上的地球圈层,和我们直接有关的是坚硬的地壳(即岩石圈)。亿万年来,岩石圈与水圈、大气圈之间,通过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建立了相对的平衡关系。生物是地质环境的产物,但又改变着地质环境,人类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而越来越大。如果说地理环境主要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生活资料、可再生资源,那么地质环境则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生产资料——丰富的矿产资源、不可再生资源,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与日俱增。
全球环境:又称地球环境,其范围包括大气圈中对流层的全部与平流层的下部、水圈、土壤-岩石圈和生物圈。地球环境是向人类提供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场所,也是不断受到人类改造和冲击的空间。目前,人类对环境的干扰或影响急剧增大,致使地球的某些圈层如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发生了量甚至质的改变,这些改变反过来又对人类、生物界造成现实的危害和潜在的威胁。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必须从全球系统去考虑和解决环境问题。
宇宙环境:又称星际环境,即大气层外的环境,由广漠的空间、存在其中的各种天体以及弥漫物质组成。宇宙环境好像距我们较遥远,但它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宇宙环境的改变是造成地球四大圈异常的主要影响因素。
简言之,人类的生存环境具有多因素、多层次、多结构的特点。根据研究的对象和任务,环境还可有多种不同的分类系统,如按组分要素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按范围大小可分为车间环境、厂矿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等。这些系统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若干个次级子系统,如水环境下还可以再分为流域环境系统、湖泊环境系统和海洋环境系统等。
2.1.3环境要素
环境要素(Environment element)又称环境基质,是指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成分,分为自然环境要素和人工环境要素。前者通常指水、大气、生物、阳光、岩石、土壤等;后者通常是指综合生产力、人工构筑物、人工产品和政治体制、文化与地方因素等。
环境要素具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属性。这些属性决定了各个环境要素间的联系和作用的性质,是人们认识环境、改造环境的基本依据。在这些属性中,最重要的是:
(1)最差限制律:整体环境的质量不是由环境诸要素的平均状态决定,而是受环境诸要素中那个与最优状态差距最大的要素控制。这就是说,环境质量的好坏,取决于诸要素中处于“最差状态”的那个要素,而不能够因其他要素处于优良状态得到弥补。也就是说,环境要素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2)环境整体大于诸要素之和:一处环境所表现出的性质,不等于组成该环境的各个要素性质之和,而是比这种“和”丰富得多,复杂得多。环境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环境的总体效应,这种总体效应是个体效应基础上的质的飞跃。
(3)相互依赖性:环境诸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首先,环境诸要素的相互作用和制约是通过能量流,即能量在各要素之间的传递或能量形式在各要素之间的转换实现的;其次,通过物质循环即物质在环境要素间的传递和转化,环境要素相互联系在一起。
2.1.4环境系统
环境系统(Environment system)是一个复杂的有时、空、量、序变化的动态开放系统,系统内外存在着物质和能量的变化和交换。在一定的时空尺度内,若系统的输入等于输出,就出现平衡,叫做环境平衡或生态平衡。
系统的组成和结构越复杂,它的稳定性越大,越容易保持平衡;反之,系统越简单,稳定性越小,越不容易保持平衡。因为任何一个系统,除组成成分的特征外,各成分之间还具有相互作用的机制,这种相互作用越复杂,彼此的调节能力就越强;反之则弱。
环境系统的特性包括:
(1)有限性:有限性是指地球的空间有限、环境的稳定性有限、资源有限、容纳污染物的能力有限或对污染物的自净能力有限。
(2)不可逆性:人类的环境系统在其运转过程中存在两个过程: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后一过程是可逆的,但前一过程不可逆,因此,根据热力学理论,整个过程是不可逆的。所以,一旦环境遭到破坏,靠环境自身不能完全回到原来的状态。
一般说来,小范围的环境破坏在人工帮助下可恢复其原有的生态功能,大范围的环境破坏,如全球变暖、O3层破坏是很难恢复的,即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仍是无法恢复的。
(3)隐显性:除了事故性的污染与破坏(如森林大火、农药厂事故等)可直观其后果外,日常的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对人们的影响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后才会显现,如日本汞污染引起的水俣病的影响,经过几十年才显现出来。
(4)持续反应性:事实告诉人们,环境污染不但影响当代人的健康,而且还会造成世世代代的遗传隐患。历史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破坏,至今仍给炎黄子孙带来无尽的水旱灾害。
(5)灾害放大性:实践证明,某方面不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经过环境的作用以后,其危害性或灾害性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会明显放大,如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不仅会造成局部地区空气污染,还可能造成酸沉降,毁坏大片森林,使大量湖泊不宜鱼类生存;又如温室效应使全球气候异常,气温升高,冰帽溶化,海水上涨,淹没大片陆地。
2.1.5环境的功能特性
1.整体性和区域性
环境的整体性指的是环境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故又称系统性。也就是说,在不同的空间中,大气、水体、土壤、植物乃至人工生态系统等环境的组成部分之间有着确定的数量、空间位置的排布与相互间的作用关系;环境的各组成部分之间以特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特定的结构,通过稳定的物质、能量流动网络以及彼此关联的变化规律,该结构在不同的时刻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整体性是环境的最基本特性。整体虽由部分组成,但整体的功能却不是各组成部分的功能之和。比如,一般来说,气、水、土、生物和阳光是构成环境的五个主要部分。作为独立的环境要素,它们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各有自己独特的作用,这些作用功能不会因时空的不同而不同。但是,由这五部分所构成的某个具体环境的特性,则会因这五部分间的结构方式、组织程度、物质能量流动的规模与途径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水网地区的环境与干旱地区的环境、海滨地区的环境和内陆地区的环境等,就分别有不同的整体特性与功能。
环境的区域性指的是环境(整体)特性的区域差异,具体说来就是不同(面积大小的不同、地理位置的不同)区域的环境有不同的整体特性。因此,它与环境的整体性是同一环境特性在两个不同侧面上的表现。环境的整体性与区域性使人类在不同的环境中采用了不同的生存方式和发展模式,并进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
2.变动性和稳定性
环境的变动性是指在自然和人类社会行为的共同作用下,环境的内部结构和外在状态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目前的地球环境与原始地球环境已有很大差别。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不断相互作用的历史,也就是环境的结构和状态不断变化的历史。
与变动性相对应的是环境的稳定性。稳定性是指环境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的特性,即在人类社会行为作用下,当环境结构与环境状态所发生的变化不超过一定的限度时,环境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调解能力使这些变化逐渐消失,使结构和状态得以恢复。
变动性与稳定性是共生的,变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前述的“限度”是决定能否稳定的条件。环境的这一特征表明:人类行为会影响环境的变化。因此,人类必须自觉地调控自己的行为,使之与环境自身的变化规律相适应、相协调,以求得环境向着更有利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方向变化。
3.资源性和价值性
环境的资源性表现在物质性与非物质性两方面,其物质性(如空气、水、动植物、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和能量基础;非物质性的部分包括环境容量、环境状态等。
环境状态是一种资源,不同的环境状态会为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提供不同的条件。这里所说的不同,既有所处方位上的不同,也有范围大小上的不同,如同样是滨海地区,有的环境状况适于发展港口码头,有的则适发展滩涂养殖;同样是内陆地区,有的环境状况适于发展旅游,有的适于发展重工业,有的适于发展城市,有的则适于发展疗养地等。总之,环境状态影响人类生存方式和发展方向的选择,并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不同的条件,因此它是一种资源,这就是环境的资源性。确切地说,环境状态是一种非物质性资源。
人类之所以如此重视环境,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类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环境是人类须臾不可离开的依托,甚至可以说,没有环境就没有人类的生存,更谈不上人类社会的发展,即环境和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之间客观地存在着一种特定的关系。
从该意义上说,环境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环境的价值性源于环境的资源性,是由其生态价值和存在价值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