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7年3月27日于伦敦
亲爱的儿子:
在快乐的问题上,大多数年轻人都曾经遭受过打击。他们扬帆出航去寻求快乐,却没有指南针来引导方向;或者目标不明确,不知该驶往何方。结果收获的却是痛苦和羞愧。
不要以为我像禁欲主义者那样排斥快乐,或者像牧师那样要劝你放弃快乐。不,我主张你像享乐主义者那样要要尽情享受快乐,但不要沉湎其中。
年轻人的特点就是喜欢游乐,但他们只是笼统地喜欢,身边熟识的人说什么好他们就盲目地接受,而不考虑自己的兴趣和意愿。随便什么,只要被冠以“快乐”的名称他们都喜欢。
在这方面,我愿意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希望对你会有帮助,尽管说出来我也有点羞愧。我年轻时,也特别喜好游乐,而且往往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不会顾及自己的兴趣。比如我本身讨厌喝酒,喝了酒就会不舒服,第二天更会大病一场,可我还是常常喝酒,因为我当时认为喝酒是一个绅士必备的条件,也是成为快乐人的必备条件。赌博也是同样情形。我并不缺钱花,也就用不着为钱去赌博,但我当时竟会认为赌博是快乐的另一必备条件,于是尽管一开始并不喜欢,可我还是尽情赌博,错过了人生无数真正的快乐。至今想起我还是难以释怀,因为在我人生最美好的30年里,我在赌桌上耗费了许多时光。
还有一件事更为荒谬。有一阵子,我竟盲目地模仿我所仰慕的人士的言行举止。所幸我很快发现这一愚蠢的行为既不合适又不道德,没多久就停止了。
就这样,受社会潮流的影响,盲目地沉溺于有名无实的游乐中,我失去了人生真正应享的许多快乐,使自己财产减少、健康受损。我得承认,这正是我应受的惩罚。
从我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吧,我的孩子!你应该选择自己喜欢的娱乐方式,不要受他人左右。按照自然的原则而不是按照流行的原则,将你目前所进行的游乐方式掂量一番,考虑一下它们各自带来的后果,哪些有利、哪些不利,最后做出你自己的选择。
如果我的生活可以重来一次的话,以我现在已有的经验,我一定过一种真正快乐、而不是徒有虚名的生活。
我会花一些时间去读书,并和一些学识丰富的人多接触,尤其是那些比自己优秀的人。我还会和那些时尚男女多多交往,尽管他们多半有些轻浮,可他们也能使人放松心情,精神焕发,这并非毫无益处,能使你学到一些社交礼仪,言谈举止变得文雅起来呢!
这是一种理智的娱乐方式,要我说,也是一种真正时尚的娱乐方式。你想,一位成天醉醺醺的人,会有人接受他成为伙伴吗?一个赌得全身精光、还欠了一屁股债的人,会有人愿意和他交往吗?一位行为放荡、言语粗鲁的人,会有人愿意和他相处吗?答案一定是“不”!那些有过上述劣行的人,甚至包括自诩曾有过上述劣行的人,都不会被社会的优秀团体所接受。人们也往往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有过上述劣行,即使他们真的有过。
一位真正了解时尚与快乐之道的人士一定会谨守礼节,至少不会让坏习惯沾身;万一不幸染上了什么坏习惯,他也会根据时间场合有选择地去做,尽量不引人注意。
孩子,在这封信里我还没有向你提到发自内心的愉悦,那才是些实实在在和长久的快乐!它可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普通意义上的快乐。行善之乐,学习之乐,都是些实在而持久的快乐,也是我希望你真正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