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融市场学教程(第二版)
48096700000029

第29章 股票市场(1)

提要

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交易品种。股票根据持有人享有的权益的区别、票面内容的区别、持有人性质的区别,以及上市地的区别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股票市场的运行主要是股票的发行,以及交易的制度性安排。在股票的发行中,涉及发行制度、发行方式、发行定价等;在股票的交易中,涉及股票交易所的制度,以及场外交易等。

股票的收益和风险是相伴的。股票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盈利分配和证券市场上的买卖差价;股票的风险主要涉及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股票的收益和风险都有各自的计量方法。

股票价格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指数是用来反映市场上总体价格变化和趋势的尺度。世界上各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各有不同的编制方法。

第一节、股票市场概述

一、股票的定义和性质

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和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被划分为等额的单位,称为“股份”,每一股份都代表着所有者,即股东对公司财产占有一定的份额。将“股份”印制成一定的书面形式,记载表明其价值的事项及有关股权等条件的说明,就是传统的股票。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现在的股票大多是一种电子符号,记录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电子账簿中,而没有了实体的形式。股票和股份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股票是形式,股份是内容。

股票就其性质来看,代表着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是代表一定经济利益分配请求权的资本证券,是资本市场上流通的一种有价证券。

二、股票的特征

1.永久的期限性

股票没有期限,没有约定的到期日。股东无权要求公司退还股本。股东要想收回投资,只能将股票转让给他人,但这种转让只改变公司资本的所有者,不涉及公司资本的增减。股份公司在破产清偿或因故解散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宣布结束的,不能理解为股票的到期,只能理解为对公司的清理。此时,股东所获得的清偿不一定等于其投入的本金。

2.有限的责任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决定股东只负有限清偿责任,即股东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除了认购的股金以外,无义务对公司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换句话说,股东的损失以购买公司股票的金额为限。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能在社会公众中广泛募集资金的重要原因之一。

3.有限的决策参与性

股票是公司所有权的证明,因此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但是,在现实中,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再由董事会聘请总经理,董事会将管理公司日常经营的权利委托给总经理。只有在面临公司重大决策时,才由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因此,在现实中,股东拥有的参与权限于参加股东大会,听取董事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投票选举公司董事或监事;投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同时,在一股一票的投票制度安排下,只有拥有一定数量股票的股东才能真正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上变现。股票的流通性弥补了股票期限上永久性的不足,这也是股份有限公司能在社会公众中广泛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原因。

5.收益性

人们投资股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利。股东的投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派发的股息和红利;二是买卖股票获得的差价。

6.风险性

股票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通常用股票价格的波动性来衡量股票的风险性。

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部分。市场利率变动、宏观经济状况、政治局势等引起的风险属于系统风险,公司盈利水平、经营状况等引起的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

三、股票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股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股票按照股东所享有的权益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1.普通股票

普通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最重要的股份,其持有人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分配不固定,在对公司盈利和剩余资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所以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有:

(1)经营决策的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听取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权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有权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投票表决。普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亲自参加股东大会实现其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也可以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行使其权利。

普通股股东的参与权主要通过投票表决来实现。绝大多数的股份公司采取“一股一票制”,即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便有一个投票权,所持股票数量越多,投票权越多。

投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多数投票制,二是累积投票制。

多数投票制,又称普通投票制、直接投票制。在选举董事会成员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空缺董事的名额乘以股东拥有的普通股票数量。但是,对每一位空缺董事的投票数最多不超过股东拥有的普通股票的数量。例如,一位股东拥有普通股票100股,需要选举空缺董事3名,那么这位股东就拥有3×100=300个投票权,但是,对他所认为合适的每一位候选人最多只能投100票。由于每位董事候选人都必须得到选票总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因此,这种办法使少数派股东无法选举自己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而掌握大部分投票权的大股东可以垄断全部的董事会人选。

累积投票制,是针对多数投票制的弊端,为保障多数小股东的利益而采用的投票方法。在累积投票制下,每一个股东可以把投票权累积起来,集中投给一个候选人或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只要他的投票数不超过其拥有的投票权总额即可。如上例,这位股东拥有300个投票权,可以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投给多个候选人,只要其投票数不超过300即可。

在累积投票制下,一个股东拥有多少普通股票才能保证他想要的候选人当选为董事?(2)公司盈余的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当公司有盈余时,按照收益分配顺序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先按事先约定的股息率给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再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所剩下的部分,以股东大会的分配方案,按持股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最常见的股息种类是现金股息和股票股息。现金股息是以现金形式支付股息和红利;股票股息是股份公司以增发股票的方式支付的股息,并将支付的普通股股息转作股本。

(3)剩余资产索取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公司资产在满足了债权人的清偿权和优先股股东的索取权后还有剩余的,普通股股东有按持有股份的比例索取剩余资产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一旦公司宣告破产清算,往往是资不抵债,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分配之后,已所剩无几,普通股股东也就所得甚微,甚至一无所得。

(4)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增发普通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低于市价的某个特定价格及其持股比例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因为增发新股对原股东所持股票市值进行了“稀释”,公司为了弥补原股东的这一损失,把优先认股权价格定得较低,作为对原股东的补偿。原股东若不愿意购买新股,也可以以一定的价格出售转让优先认股权或是放弃该项权利。

2.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是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的,指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票同样可以买卖和自由转让。优先股票有以下特征:

(1)优先按规定方式领取股息。公司在支付普通股票股息之前,必须先按事先约定的方法计算优先股股息,并支付给优先股股东。通常,优先股票按固定的股息率乘以优先股票面额的方式计算股息,但也有一些优先股票的股息率并不固定,而是定期随一定基准浮动。无面额的优先股票股息常以固定金额表示。

(2)优先按面额清偿。在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时,优先股票有权在偿还债务后,按照票面金额先于普通股票从清算资金中得到补偿。

(3)限制参与经营决策。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投票权,从而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只有在直接关系优先股股东利益的表决时,才能行使表决权,或是在对优先股股息积欠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投票选举一定人数的董事。

(4)一般不享有公司利润增长的收益。通常情况下,优先股股东只能按事先规定的方式领取股息,不能因为公司利润增长而增加股息收入。

(二)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股票按照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1.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2.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在股东权利的内容上没有差异,不同的只是记载方法、权力使用方法、对股东的通知方法等。一般说,无记名股票可以请求改换为记名股票,但记名股票不能改换为无记名股票,并可以用公司章程禁止转换。由于无记名股票有一定的弊端,因此有的国家不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

(三)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是否在股票面额上标明金额,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1.有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记载的票面金额叫票面价值。股票票面金额一般是用资本总额除以股份数求得,而实际上很多国家是通过法规直接予以规定,通常是以国家的主币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股票都是有面额股票。

2.无面额股票

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例的股票。无面额股票没有票面价值,但有账面价值,其价值反映在股票发行公司的账面上。对于发行公司来说,发行无面额股票既可在股票发行时灵活掌握发行价格,又便于今后对股票进行分割,以提高股票的流动性。

(四)实体股票和记账股票

按照是否有实物载体,可以分为实体股票和记账股票。

1.实体股票

实体股票是指股份公司给股东发放纸制的票券,作为其持有股份的表现形式。

2.记账股票

记账股票是指不发行股票实体,只作股东名册登记的股票。记账股票仅限于记名股票使用。

在现代证券市场上,多数交易所都借助大型计算机网络进行股份登记和股票交易,股票不再具有纸制票券的形式,而以电子符号的形式存在。

(五)我国的股票分类

1.按投资主体的性质分类

根据有关法规,我国对股份公司的股份按投资主体不同分为以下几种:

(1)国家股票。国家股票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在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中,原来一些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从性质上讲,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改组为股份公司时,折成国家股。另外,国家对新组建的股份公司进行投资,也构成了国家股。国家股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或根据国务院决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并委派股权代表。

(2)法人股票。法人股票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如果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可称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属于国有股权。

(3)社会公众股票。社会公众股票是指社会公众(个人和机构),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向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2.按上市地点分类

按照上市地点不同,我国股票可以分为境内上市股票和境外上市股票。

(1)境内上市股票。境内上市股票是指在中国大陆挂牌上市的股票,即在中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包括A股和B股两种。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票。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原来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大陆以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大陆挂牌上市的股票,所以又称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美元交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港元交易。B股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中国大陆,投资者是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机构或个人。自从2001年2月发布境内居民可投资B股的决定以后,境内的居民个人也可以从事B股的投资。

(2)境外上市股票。境外上市股票是指中国大陆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的、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上市的股票,通常是以上市地的英文首写字母表示。例如,在香港上市的股票称为H股,在纽约上市的股票称为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称为S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