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对以上教师的特点,应当有正确的评价视角,不仅应看到其符合教师素质和教师工作常规之处,更应该发现他们的“奇”处。同样的教材、大纲、学生及办学条件,在他们“奇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的指导组合下,教学效率提高了,学生成绩直线上升了,真可谓“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善于发现教师与众不同“奇特”有效的教学策略,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扬长避短,逐步形成具有特点的教学风格。有着这富有特点的教师群体,学校有特色何愁而不成!
诚然,我们这里所说的以“奇”取胜,并非指那些既无学识见地,也无以“正”而“合”的工作规范而投机取巧的浮躁行为。哗众取宠寄希望于一蹴而就者,犹如沙漠建塔。就教育的全过程而言,正合奇胜,奇正相生,“正”和“奇”,又是“意志”与“智慧”的结合。
如何正确理解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互相协调,如何正确处理体现国家意志的统一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考试要求,与全国上下不论沿海发达地区或西部边远落后省份,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别及不平衡性的矛盾,这也同样能显示出学校管理者能否正确把握“正”与“奇”、“一般”与“特殊”辩证关系的能力。
教育目标的统一性,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办学培养人的基本规格要求,而这一规格要求的确定显然有其明显的导向作用,它规定了教育教学就是要把社会的要求和经验内化为每个个人的思想、道德、知识和能力,把每个人培养成社会的人,即要解决个体社会化的问题。学校管理者必须以统一性的教育目标为指导,把握教育方向,并以其来调节教育工作进程,分析评价教育的效益和成果,此“正合”者也。
然而,人的全面发展不等于人的平均发展。每个学生都有不同的环境和影响、不同的遗传素质和教育条件,因此每个学生自然也就会形成不同的兴趣、个性和资质等。如果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一种模式、公式化地去教育所有的学生,对他们施以同一的要求,那么就会影响学生的才能和特长的发展,进而也会妨害其个人的全面发展。
能否正确处理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这是当前教育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它体现了领导者“谋略”水平的高低。鼓励教师在贯彻全面发展总体目标实施的前提下,别具慧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在时间、空间上确保特殊资质学生的个性发展;在评价上引导教师跳出“常规”教学思维模式的窠臼,敢为人先,勇于挑战,以“非常规”的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因材而施教,使学生在德、智、体基本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不平均不整齐呈跳跃式地发展,此乃“奇胜”者也。
“正”和“奇”、“一般”与“特殊”、“常规”同“非常规”,这一组组关系对立又统一的问题,在我们现代学校管理的实践中可谓比比皆是。一般学科与特殊学科课时的分配、经费的投入、师资的配备等计划方案;学校经常性行政开支与重点设备添置的资金安排;校长作为法人代表与社会周边关系单位打交道时的轻重缓急;有限的金额怎样做好奖励工作,不使“大锅饭”重现,又能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等等。对这一组组看似复杂、矛盾对立难以相协调的学校管理工作,管理者倘若变“正”为“奇”,或以“奇”为“正”,矛盾则可能得以迎刃而解。因为,如果说“正”为常开之花,“奇”是创新之果,那么二者却又是相对而言的:当出奇制胜的谋略被人们普遍认识并运用,“奇”法也成了“正”法;反之,“正”法却可能成了“奇”法。
“正合奇胜,奇正相生”,说的是领导艺术的辩证法,反对的是绝对化。现代学校的管理者如果首先懂得“不知用正,焉得用奇”的道理,又善于悉心揣摩、努力实践,那就可练得“正合奇胜,奇正相生”的管理谋略。
(周焕奇)
二十五、校长专断侵害教师民主管理权
教师节之后的一天,某镇一所初级中学的教师37人联名上书市政府,并派代表到市政府请愿,要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接见。市政府信访办的同志接收了请愿信,劝说请愿教师回校上课。市信访办把请愿信批转市教委处理。
市教委和该镇政府、镇教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学校分别召开教师和学校行政座谈会。反映的基本情况是:①新学年开学后,该校初三某班班主任把一名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吴某带到校长办公室,在批评教育过程中,吴某顶撞校长,校长当着班主任一气之下打了吴某两个耳光,并责成吴某写检查后才准回班级上课,吴某被迫含着眼泪写了检查。上学期,校长也曾多次体罚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有很大意见。②在学校庆祝教师节宴会上,校长酒后和教师李某发生语言冲撞,乘酒兴打了李某一个耳光。③校长独断专行,不关心和不尊重外地调入的教师,经济上也有问题。在教师座谈会上,部分教师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撤换校长,表示如不撤换校长则罢课或要求调动工作。
调查组分别和校长、李老师、学生吴某及部分教师个别谈话,以进一步核实情况。同时还组织审计人员对学校经费收支进行审计,经费收支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违纪情况。经调查组批评教育,校长对自己的错误有了初步的认识,部分教师也认识到意气用事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校长打教师、学生的错误,该镇教办作出行政决定:
①责成校长向全校教师作深刻检讨,向被打教师、学生赔礼道歉;②撤销校长职务,调到另一所中学任教师。
案例分析:
在该案例中,校长不仅侵害了部分师生的身体健康权和名誉权,而且还侵害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该校是一所初中学校,依照我国有关教育法律的规定,该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该校管理的最高负责人,对内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举办者负责。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行使行政决策权、行政指挥权、人事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实行校长负责制的目的是为了强化行政指挥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但校长负责制不等于校长专制。有些校长将校长负责制理解成“一切校长说了算”,这是对校长负责制的误解。实质上,校长负责制是以校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内容的校内管理体制之一,它包括上级领导、校长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四个相互联系又互有区别的组成部分。校长的权限是法定的,校长在行使其职权时不能超越法律的确定的界限,否则便构成违法。校长在进行学校管理过程中,会与教师有大量的工作关系,在处理与教师的关系时,校长应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接受教师的质问、批评和监督,尊重教师所具有的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如果校长独断专行,势必激化干群矛盾,影响学校政党的教育工作的开展。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资料来源:新乡校长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