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新编西方文论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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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康德的文艺观

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出生于东普鲁士的滨海城市哥尼斯堡的一个小手工业者家庭,16岁考入哥尼斯堡大学,主要攻读自然科学、哲学与神学等。毕业后,康德先是做了九年的家庭教师,继而于1755年受聘重回哥尼斯堡大学,成为一名编外讲师。1770年始升任为编内正教授,主讲过“逻辑学”与“形而上学”等课程。1788年被任命为哥尼斯堡大学校长,1794年被俄国当局聘选为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96年退休之后,康德仍著述不辍,直到1804年去世。其代表作有著名的《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与《判断力批判》等。其文艺思想集中见于《判断力批判》,主要见解如下。

一、审美观念是艺术的本质

艺术作品的本质是什么?艺术作品何以会给人美感?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何在?这一系列相关问题一直是难以回答的。康德的看法是:审美观念是艺术的本质,是审美观念构成了艺术作品之美。何谓审美观念?康德自己的解释是:“我所了解的审美观念就是想象力里的那一表象,它生起许多思想而没有任何一特定的思想,即一个概念能和它相切合,因此没有言语能够完全企及它,把它表达出来。”据此可进一步看出,在康德看来,艺术的本质特点就是经由想象而形成的观念的具体化,而这观念的具体化即审美观念。

而这样一种审美观念,又何以会构成艺术作品的美呢?康德是这样分析的:第一,艺术作品总是在“美丽地描写着自然的事物,不论它们是美还是丑。狂暴、疾病、战祸等等作为灾害都能很美地被描写出来,甚至于在绘画里被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不论何种事物,当化为作家、艺术家创作过程中的审美观念之后,已与客观存在物不同,而具有了人的主观意愿所赋予的美的质素。第二,艺术作品是作家、艺术家有意图的主体创造,但因这思想意图已化为“像似无意图”、能够使人生出“许多思想”的审美表象,而不是概念意义上的“逻辑状形词”,故而可以诱人自由想象,可以使人在生理与心理机能方面得享自由的愉悦,而这种自由的愉悦,便也正是通常所说的艺术作品的美感。康德所说的“审美观念”这一特点,与中国古代诗论中所强调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言有尽而意无穷”之类诗艺特点是相通的,应当说是合乎艺术创作的普遍规则的。显然,在艺术创作活动中,也只有注重于对这样一种审美观念的把握,才能避免枯燥乏味的抽象说教,给人以审美愉悦。

正是立足于审美观念,康德曾将艺术与非艺术的自然、科学、手工艺之类进行了比较,进一步阐明了艺术的特点。首先,艺术不同于自然:自然本身虽也可以给人美感,但因不是人的有意图的“审美观念”的创造物,故而不是艺术。康德举例说,蜜蜂造成的蜂窝虽然看起来也很有艺术感,但那只不过是蜜蜂本能活动的结果,不是基于理性思考,因而不能将其称为艺术品。而当人们探查一沼泽时见到的一块被削正的木头,尽管粗糙不堪,但因含有人的理性意图,就已不再是简单的自然成品,而是艺术的产物了。康德正是据此得出结论:“人们根本上所称为艺术作品的,总是理解为人的一个创造物,以便把它和自然作用的结果区别开来。”再次,艺术不同于手工艺:在艺术活动中,审美观念的创造是出自艺术家个人的自由意愿,因而自身是愉快的,而手工艺生产往往是雇佣性劳动,有其被迫性,是困苦的、无快乐可言的。因此,在康德心目中,是否出于自由意愿,是否伴随着快乐,也就成了衡量艺术活动与非艺术活动的重要标志。

20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反本质主义哲学思潮的兴盛,“艺术定义”、“艺术本质”之类问题越来越模糊难辨了。当代西方有些学者甚至断言:艺术是无法界定的。如英国文艺理论家约翰·凯里在《艺术有什么用?》一书中认为:“艺术品之所以成为艺术品,是因为有人认为它是艺术品。”但艺术毕竟是人类的一种独特文化现象,有着相对独立的本质特征。在这方面,康德对于艺术与非艺术的比较分析,至今看来,对于我们理解“何为艺术”仍是有重要启发意义的。

二、艺术是自由的感性游戏

在西方文论史上关于人类艺术活动的根本特点的研究方面,“游戏”说是有重大影响的见解之一。这一见解最早即是由康德提出的。康德曾经断言:无论语言艺术、造型艺术还是其他艺术,都是“诸感觉(作为外界感官印象)的自由游戏”。仅由此论断来看,似有轻视艺术之嫌,但分析其相关论述可知,康德的意思并不是将人类的艺术活动简单化地等同于一般的游戏娱乐,他只是就艺术活动的“自由”这一根本特征,强调其与“游戏”之间的相通性。

康德自己说得很清楚:“没有这自由就没有美的艺术,甚至不可能有对于它正确评判的鉴赏。”康德的具体看法是:人之所以喜欢游戏,是因为生命的自由运动是人的天性欲求,只有在自由运动中,人才能体现出健康的生命,才能领略到生命的乐趣。而游戏活动正是这样一种没有什么功利目的,也不受任何外在概念及外在规则支配,能够使游戏者的生命得以自由呈现的活动。这种自由性也正是人类正常的艺术活动体现出来的特征,也是艺术创作获得成功的基本前提。人类艺术创作活动的实践表明,康德的见解是正确的,一位诗人、作家、艺术家只有发自个人意愿,率性而为,近乎游戏时,才能展开自由想象,才能创造出情采飞扬的艺术世界。否则,一旦受制于某种外在观念,受制于某种外在功利目的,有规则悬在眼前,艺术家的灵性也就窒息了,也就难以创造出优秀作品了。在此情况下,即使进行创作,产生的也只能是“应用艺术”或“机械性的有意图的艺术”。

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论述艺术创作时,并没有否定艺术家的目的性,而是相反,认为“天才作为艺术才能是以一个关于作品作为目的的概念为前提的”康德的“游戏”说归结为一句话就是:艺术要自由地、审美地表现目的。康德的这类论述不仅正确地揭示了人类文学艺术活动的本质特征,同时也包含着对人的主体价值的高度肯定,切合了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运动的主旨,体现了进步的人性解放的时代要求。

在西方,康德的美学及文艺观曾被不少学者解释为“形式主义”。我国则一度将其定性为“抽掉一切内容”的“反动的形式主义”而予以批判否定,如宗白华先生在其《康德美学思想述评》一文中即表达了此类观点。这类囿于某种艺术立场或时代语境而得出的见解,显然是不符合康德理论的实际的。康德所强调的“审美观念”中的“表象”能够“生起许多思想”之“思想”,艺术作品总是在“美丽地描写着自然的事物”之“美丽”等,不就是艺术作品的“内容”吗?由康德的具体论述可知,他所反对的只是“表象”与某种“概念”的简单对应,而这恰恰是正确的文艺主张。

三、艺术创作需要天才

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是否需要天才?这至今仍是一个玄妙莫测的问题。对此,康德的看法很明确,他认为文艺创作离不开天才,断言“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并具体论述了艺术天才的下列特征。

一是独创性。康德所说的艺术天才主要是指艺术家的想象力。他认为想象力“是创造性的,并且比别的能力更少受到规则的强制”,因此也就“更有独创力”。而艺术活动则不同,尽管有许多详尽的诗法著作和优秀典范可供学习借鉴,但人们仍不能巧妙地学会作出好诗。

二是典范性。康德认为,由于天才之作不是模仿他人,也不是某种既定规则的产物,因而是不可重复的,是独一无二的。这样的作品自然会有典范性,能够为艺术提供新的规则,能够为评判别人的作品提供尺度与准绳。

三是不可传授性。在康德看来,由于天才是一个人在诞生之时,由上天赋予的守护与指导的精灵,因此是无法用科学理论进行解释的。甚至天才作家、艺术家本人,例如荷马等,也说不清是怎样创造出自己的作品的,更说不清“幻想丰满而同时思想富饶的观念是怎样从他们的头脑里生出来并集合到一起的,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样一种天才能力当然也就无法传授给别人了。

康德当然清楚,艺术创作的成功,仅靠神秘莫测的天才是不行的,因此,他也这样强调过:“每种艺术都需要一定的机械性的基本规则,需要使作品与配置给它的那个理念相适合,亦即需要在表现那被视为对象的东西时有真实性。这就是必须通过严格训练才能学到的了。当然也是模仿的结果。”“如果让想象力连这样一种强制也摆脱掉,让独特的才能甚至违反自然地、毫无规则地乱撞和东游西荡,那么这也许可以看作原始的狂乱,但决不是典范式的,因而也不能被说成是天才。”但显然,康德这里所说的“基本规则”之类,与不受强制、不可传授的“想象力”之类是有本质不同的。诸如通过学习、模仿与训练等掌握的规则,尚只是一般的艺术才能,而不是他所说的想象力之类的艺术天才。康德关于艺术天才本身的构成、内在机制等,虽然尚欠更为深入的探讨,但他对艺术天才诸特点的分析以及艺术天才与艺术才能的区分等,是触及了人类艺术活动的深层奥妙的。

艺术天才问题本是文艺学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在我国,因其极易引发与唯心主义之间的牵连,曾长期为人讳言,至今仍乏深入探讨。但艺术活动中的“天才”现象,恐是难以否定的。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脑科学、生命科学,特别是基因科学已经证明,与生理机制相关,人的感觉、想象、记忆、推理等方面的才能是不一样的。如脑科学发现,人的左右脑存在“侧性化”现象,右脑“侧性化”具艺术创作优势,左脑“侧性化”具科学研究优势。可以相信,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艺术天才之谜将进一步得以索解。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将人们称为美的对象分作两类,即自由美与附庸美。自由美,又叫纯粹美、形式美,康德列举的例子主要有花、鸟类、海产贝类等。康德关于人类审美特点的著名论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主要是就此类审美对象而言的。所谓“无目的”,是说人们面对花鸟之类的事物产生美感时,是没什么功利目的的;所谓“合目的性”,是指人们之所以产生美感,是因为对象的某些特征耦合了人们的某种意愿。正是据此,康德又提出了“美是道德的象征”这一重要见解。附庸美,又叫依存美。康德认为,与自由美相反,附庸美是以功利性及对象的完满性概念为前提的,实际上是善与美结合的产物,一个人、一匹马或一座建筑物的美即如此。艺术作品由于是艺术家“有意图”的“审美观念”的产物,亦属附庸美。在康德的心目中,附庸美虽不如自由美纯粹,但因体现了人的审美理想,故而又高于自由美。对康德美学思想的整体把握,可使我们更为准确地理解其文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