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窗外桐花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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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活的就是潇洒

天马像棵树,一米八一的个子往那儿一站,活脱脱就是一棵树。

女生和他说话,不得不仰着脸儿,像看天空一样盯着天马的下巴。天马这小子没个正经儿,嘻嘻哈哈讨人嫌,女生才懒得和他说话哩。

天马弹得一手好吉他。他弹起吉它来,丁丁咚咚的像泉水一样。女生说天马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家伙。意思是指他能稍微安静一会儿,才能显出他男子汉的魅力来,才可爱;他要是说话,天哪,女生非退避三舍不可。

在女生的眼里,天马像是一条可怕而又可爱的毛毛虫。天马喜欢崔健,崇拜得五体投地。他留了一个崔健的发型,不知从哪儿找出一件文物似的二尺五黄褂子,皱皱巴巴地穿在身上。那一次。我们班在黄河大桥的雪地上搞了一个篝火晚会。天马自弹自唱。唱了一支崔健的歌曲,好想在雪地里打个滚儿。那歌声在旷野之中显得格外粗犷豪放,摄人魂魄。没想到。女生们的掌声比男生还热烈。

大雪里,人都变得那么净洁,灵魂像被洗过一般。天马向女生丢雪团,使绊子,惹得女生吱哇乱叫。这个无法无天的小子。惹得男生们既羡慕又嫉妒。嘿,谁有天马的胆儿呢?那些文静的女生,此时像麻雀一样叽喳地不停,男生们倒显得文文静静的。

天马打篮球、踢足球,都是一把好手。要是和别的班里搞踢球比赛,天马像疯子一样在球场上跑来跑去,大喊人叫。曲尽人散,可是天马意犹未尽。天马的高喉咙大嗓门在楼道里嚷嚷没完:某某,你的球臭死啦!某某,你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传球!性格刚烈的男生,没少和他干仗。

天马的父母都是教授,他出身在书香门第,可足这小子的外表没有一点书香气息,倒像是个货真价实的痞子。他钟情美国托马斯·沃尔夫和威廉-福克纳的小说。有一次。他在宿舍里大段大段背诵托马斯·沃尔夫的作品,把我们惊得目瞪口呆,惊讶无比。说实话,我们很多人是第一次听说托马斯·沃尔夫的名字。天马博闻强记,倒让我们看走了眼。天马爱和女生开玩笑,开起玩笑来没有一点分寸,那些话让我们男生听了都觉得脸红,可这家伙一点也不在乎。有一次,他和上海的女孩蓉子开玩笑,我们好几个男生都在场。天马说:蓉子,可怜可怜我吧!蓉子,救救我吧!我们好长时间没有聊天啦。蓉子脸红了,垂着头吃吃地笑,但没有一点恼怒的意思。蓉子故意板着脸说:走开!天马说:你好伤我的心哟,你好好伤我的心哟,噢!蓉子说:大马,你的脸皮真厚!天马说:那你就蒙鼓皮用吧。一句话,把蓉子又逗得开心大笑起来。

一次,一个女生慌慌张张地来找男生,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快,有两个社会上的小痞子,来,来纠缠蓉子。天马一听,眼睛瞪得铜铃一般,他大喝一声:哥儿们,抄家伙!走啊!天马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条九节鞭,哗哗啦啦地响着,旋风一样向女生宿舍奔去。两个小痞子可能得到了信儿,早已溜之大吉。天马咬牙切齿地说:好家伙,跑到校园耍流氓来了,若要让我撞上,非让他挂花不可!

天马像古代武侠中的侠客,介乎于正邪两者之间,他外表有点邪劲儿,实际骨子里却是顶顶认真顶顶严肃的。

天马这小子活得就是潇洒!如果有人在背后说天马的坏话,立马就有人反对:瑕不掩瑜,兄弟,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