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职场重生之畅销小说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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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写下属于自己的第一部小说

慕枫写了无数开头,删了无数开头,总是被记忆纠缠着。

且做文抄公?

算了,抄着,抄着,这世界的小说都抄入去了。

甚至一些小说和这世界的一样,一不小心,发了出去,说不定被人告你抄袭呢。

这世界很尊重知识版权,一旦发现抄袭现象,作协通报社会,到时候金钱损失小事儿,身败名裂才是大事。

慕枫脑子融合了太多信息了,无时不刻要区分这些记忆,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过了十天左右,慕枫终于梳理好自己的记忆。

他发现自己的思维转动的很快,如果用一个数字量化,那就是提高了二点五倍;记忆力也好了很多,尽管不能过目不忘,想要记住五千字内容,看了一遍,几乎可以背下来,短时间内也不会忘记,背了几遍,记忆加深后,想忘记也不容易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文笔提升了一大截,对人物,对感情,对意境的描述都达到了很精准把握的地步。

细致、精准、严谨。

这是他确定自己这几天来对自己文字间描述的认知。

“被公猪撞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大事儿。”慕枫背靠椅子,仰望天花板。

“新生的我,总要告别过去。”

“曾有人说,慧剑斩情丝,我何不慧笔斩过往。”

“他也有执念,这念头也要彻底熄灭了。”

慕枫想起了自己的初恋,难不成自己写《第一次亲密接触》?

算了,不当文抄公。

写了赚大钱,内心也忐忑。

若是人生都是抄袭,就算没有人知道,难道我内心不知道吗。

天不知,地不知,但我知!

..

慕枫突然想起了王维的一首诗,这世界也有。

《红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

轻软的吟诗声在屋内回荡,脑海中浮现倩影,回忆涌上心头,情丝化相思泪流出..

自己出生在南方,无论前世,还是今生。

今生,总是想回去看看家乡,记忆中半夜抓田鸡,熟记于心;

前世,我的初恋也是在南方,那位清纯的少女,似乎考入了京都大学,只是相邻隔壁,直到从报社回到家乡,也没有再见过她一面。

相思苦,见了擒不住内心跳动的心猿意马;别了,又摁不住相思的源头。

不如不见,不如陌生。

时间,随着岁月的洗涤,我以为岁月总会冲淡心中那道相思泪痕划过的痕迹,回想过往,原来她不曾离开。

如今,这一身尽管有动心一刻,只是嫁做人妇,即将四个娃儿的母亲,复杂的身份不说也罢。

或许不论,或许不道德,可是暗恋的滋味苦楚,又是谁有勇气鼓动着燥热的心,对她说一声,我喜欢你。

前世,我有,所以我尝试到了初恋的滋味,尝试到了初恋的苦涩,尝试到了分别后念念不忘的相思痛;今世,或许那曼妙的侧影踏进教室,这一刻,无关乎以后的关系,也无关乎两者身份,只是小小的心动,如小鹿撞进了心室,扑腾,扑腾,美丽的倩影就此深深烙下。

心动一瞬,谁在乎对错?

心动一瞬,只在乎你我,何须顾忌。

你找到了爱情,我默默祝福你。

你找到了快乐,我默默祝福你。

你找到了幸福,我默默祝福你。

或许,在你眼内我的行为是荒唐的,在你的思维中,你是我老师,你大我十岁,你不喜欢我.。。

但这些,我不在乎,我只是跟随着我心动一瞬,鼓起勇气,顺着燥热的心呼出的气息,找到你,说一声,你真美丽;道一声,我喜欢你..

爱情这东西,你能说自己懂了吗?

我不能,我只能说,我自己动心了。

如今,我,一人两世,两位女人,都嫁做人妇,都找到了幸福,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放下心中的你,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能祝福你。

青春,总是在心动燥热中前进,美好与珍贵都是在行动中找到它驻留的一席之地。

如今,我要驱赶它,但心中念念不舍,心中默默失落,心中无比懊悔.。。

人生的一部分,最珍贵的,最初的心动,舍弃了太可惜了。

就让挥笔写下属于我的记忆,让它存放在这一席之地,想起了,就翻开它;没有想起,就不要让它寂寞,让它悄然进入别人的心室,找到同伴,诉说相思苦。

《红豆》最相思!

我的第一本小说,独特的回忆,特殊的意义。

慕枫擦了擦快干的泪水,打开了电脑,建立了文件夹,输入了《红豆》二字。

想了想,删除了文件夹。

找到钱包,下了楼,过马路,到对面的商场,买了一大堆的A4白纸,其他需要的文具。

想了想,又买了一支红色的钢笔,最好的墨水。

扫荡了一大堆食物,贮存在冰箱内。

做足了后勤准备,才开始自己的第一次创作。

“第一本书,我希望用手写。”

“无论成功与失败,一笔一划书写我心中所想,所念,所表达的。”

《红豆》,首张钉好的白纸本写下了它,笔锋坚定,带着一丝飘逸。

慕枫不曾想到自己这本白纸本,将来拍卖出了怎样的天价。

“京都翰林大学..”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不是隔壁的京都大学呢?”

大学的生活,缓缓在他的笔尖下展开,心中最软地方,向着新世界洞开。

..

这小子,怎么还没有来。

慕华天凝视病房外一眼,生了,是一位女孩,很健康,肥肥白白。

现在婴儿正在妈妈的怀抱中熟睡。

“老公..”老婆虚弱声音传来。

慕华天露出幸福的笑容,上前握住她冰冷苍白的手:“亲爱的,辛苦你了。”

她看了一眼熟睡的婴儿,满面的慈祥笑容,这幸福的笑容,可以让冰雪融化,轻易撬开慕华天的心。

他讲她的手放在脸上,轻轻抚摸:“老婆,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

门外的慕枫轻闭上眼睛,让心神从创作完的世界中回来。

再次睁开,他眼神变得无比坚定,他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慕华天与老师将视线转向他身上。

“叔叔,婶婶,恭喜你们,再添一位公主。”

慕枫满面的笑容,内心在没有半点芥蒂。

我们是一家人,又有什么比这更好的。

“你这臭小子,怎么搞得乱七八糟的。”慕华天站起,揉了揉他来不及收拾的头发。

慕枫不言,自己最近生活作息有点乱。

“来,这是你妹妹。”

慕枫轻轻从慕华天手中接过这位刚出生不久的妹妹,笑得很开心,抱着她转了几圈。

“她小名就叫,红豆,怎么样?”

“红豆,不错。”老师赞了一句,她很虚弱,眼皮快要支撑不住了。

“你休息会儿。”慕华天从慕枫手内接过女儿,放在老师怀中。

两人出了去,聊了起来。

“你这小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慕枫笑道:“我们是一家人,我妹妹出生,怎会不来啊。”

“你没事就好。”慕华天拍拍慕枫的肩膀,总有点过意不去。

慕枫道:“恭喜你,叔叔,娶了一个好老婆。”

慕华天沉默了一下,展开笑容道:“多谢你,臭小子,眼光真不错。”

慕枫哈哈一笑:“那是当然,但比起叔叔的眼光,我还是个臭小子。”

两人有说有笑,恢复如初,再没有半点芥蒂。

我们是一家人,曾经一些荒唐错误,只能让我们关系更加紧密在一起。

标新立异,叛逆心理,又或者一次美丽的初见,都不是成为幸福的理由。

唯有真正走进了生活,共同面对社会,经历了人生风风雨雨,再次遇见彩虹,执手双眸相对,彼此间看到对方的好,看到对方给予自己的快乐,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大脑对于美丽事物,给予我们太多的假象,太早下判断,受伤的会是自己。

只有经历过风雨,见到了真正彩虹后,你心满满的装着我,我心里被你占有,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爱情,有时候,真的只是内心给予自己的一个假象。

不是对方别人欺骗了你,而是你自己欺骗了自己。

慕枫出了医院,微笑着望向蓝天,我的青春弥留于某处地方,装入漂流瓶内,就让它遗失飘荡在无尽的海洋处。

现在,我的未来是蓝天,是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