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学文学读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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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致西绪弗斯(2)

它所以举星球为例,因为它觉得它变得和星子们非常相似,都有一个巨大的圆形躯体,同样在那里不停地转动,自转又公转。本来,它和星球有极大的分别,因为它并不内燃,不会发热也不会发光。但这些情况已经改变。

由于不停地旋转,它开始发热了,我觉得我在熊熊地燃烧,而它的身体,在旋转的刹那,也闪出了光芒,发光的是它表层上粘附着的云母和磷灰。你使我变成地面上的恒星。

发热与发光,还不是它与星球渐渐相类的特点!它甚至预知自己的未来,这未来,跟它年轻时预料的并不相同。它对你说过了,作为一块岩石,我们将变成碎石、沙砾、灰尘,复归大地,一切都要静悄悄的,无声无息。

这石头将会例外,它将呼叫、嘶喊,发出巨大无比的声音。他如此把它转动,使它体内产生极高的温度,于是它就会像星球那样发生大爆炸,把自己炸得粉碎,肥皂泡那样破了,消失了。这就是它与石头的消亡完全不同的结局。

推吧,把它推上山去吧。这么多年,它对他已经非常熟悉。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嘴巴,没有一件它不认识,甚至他的体温、他的呻吟,都不陌生。我听见你体内血液流动的声音,听到细胞分裂的丝丝呜叫。我感觉到新陈代谢的生命律动在你身上运行。我们是这么不同的物体,却又这么稔熟。

他也认识它吗?它是天地宇宙的孩子,它是无比珍贵的石英、云母。它是磷灰,它是刚玉,它是硅和铅。人们只称它为田野的岩石,其实石头的类别繁多。

选择它的时候,他可知道,它是一块高硬度的大石吗?如果只是一块雪花石,他还没有把它推到半山,它已经碎成细粉了。那些埃及人挺喜欢用雪花石做瓶子钵子,柔软的石面最容易雕刻花纹。

铺砌金字塔的石头坚硬多了,所以几千年的金字塔还没有完全倒塌,还有中国的长城。长城的奇迹不是它的长度,而是这并不丰产石头的国家竟能聚集了那么多石头。这个国家因此也没有闻名的石建筑文明,并非缺乏智慧,而是局限于地质。

金刚石的硬度最高,是十级,它是这样的一种石头,能够抵御不断的摩擦。山坡上这些深陷的坑道,是它开筑的。有了这些坑道,它仿佛登上了滑梯,滚动得更快,推石上山的次数也相对增多起来。

它是圆的,并不像足球那么圆,它的圆,像地球,圆得有点歪歪斜斜。我喜欢它原来的样子,表面上凹凹凸凸,四周冒出一些棱角,如同烘制得不漂亮的蛋糕。但这都是以前的事。

如今它已变形。我变得如此丑陋。它愈来愈圆,也愈来愈像河边光滑的卵石。我原来粗犷、原始的风格都给你磨掉了。死是一刹那的事,折磨却是漫长的。

如果知道要永远这样子推大石上山,当初还是跟冥神到地府去的好,你曾经这样想过吗?你有没有后悔的意思?这是它不知道的。因为他一直无法对它说话,只能坚持一己的缄默。

山坡上的草都消失了。这原是一座翠绿的山峰。它/他们把草压死了。它/他们破坏了大山美丽的地衣。这山变成为黑山。它/他们自己也变得丑陋不堪,不但丑陋,而且喧闹。丑陋,人们可以闭上眼睛不看;喧闹,人们却不能闭上耳朵。

轰隆轰隆,它就这样,滚下山去,发出巨大的响声。这声音,连我也感到震惊,声音似乎比它的身体要大许多倍,真的是山鸣谷应,不停地响着响着,我想,银河里游泳的天马也听见了。

人们其实并不知道奥菲尔斯回过头去的真正原因。我知道。是我在山上滚动的声音打扰了他,他对声音一直特别敏感。我那么吵闹,天崩地裂似的,他一定以为地府要倒塌了,大地将倾压在他妻子的身上。于是他不得不回过头去。

奥菲尔斯。我多么喜欢听他弹奏竖琴,我等石头都爱他。当他弹琴,我们都轻轻地点头,摇摆我们的身子,只有他的琴音能够感动我们,可是这么优美的琴音,我们再也听不到。

那时候,我们都为他哭泣,因为他的妻子不再回来。如果不是我的声音惊扰了他,奥菲尔斯必定能够绝不回顾走完他的炼狱旅程,与妻子一同回返地面。如果不是我的滚动……

我能不再滚动吗?不再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智慧的西绪弗斯,让我们改变这荒谬的处境吧,到了山脚下面,不要再回到山上去。

它已经想过了,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把它推上山,到了山顶,他就尽他的能力飞跑下山;奔跑,或者滚动,用你的方法,只要比我更早到达山下。他能够跑得很快,像箭一般飞行,他会在山脚下等它。

到了山脚下面,他就躺在地上,仰卧坡面,伸展一个他最喜欢的睡姿。面向天空是最好的,因为这样子你就可以看见满天星斗,而且,两只耳朵都可以听见天籁。

当他躺定在地上,它一定从山上滚下来了,它会像以往一样轰隆轰隆地滚下来。它就朝你仰卧的地面碾过,如同一架碾路机,把你压成一片平滑的薄质体,使你变得像一页纱纸,一片树叶,那么薄。

你不必担心,我会把你碾得非常漂亮,平坦而且美丽。你当然见过动画里面那些长耳兔和别的什么动物,被碾平的样子,那不过是一次变形记。你绝不会受到任何伤害,镜头一摇,你依然是活的,而且绝不流血。

它还想过,当它从山上滚下来,总要剥落无数细碎的皮层,这一次,它会努力,把身体上的云母抖落,洒在他的身上,云母会变成透明光亮的玻璃,把他镶嵌,使他成为永恒的雕塑。可记得来自氪星上会飞的人么?天空中就翱翔着生命的薄片。

于是,它/他们都安逸地躺在山脚下面了,不再劳苦,度过它/他们美好悠闲的新生。再也不用把它推上山去,再也不用汗流浃背了。到了这个时候,它/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聊天,因为他一直无法对它说话。

推它上山的时候,他的呼吸急促,无法发言;下山的时候,它轰隆轰隆地滚动,那么吵闹,即使他对它说话,它也听不见。如今可好了,它/他们静卧在山脚底下,四周只有云朵飘浮的声音。彼此可以讲说不尽的故事了。

就谈谈诸神的喜乐忧伤和英雄们的伟绩吧。这些事已足够大家说一辈子。或者,如果他喜欢知道,它就告诉他宇宙洪荒的缘起,那可是亿万亿万光年的历史光年,星际天文学的长度单位,等于光在一个恒星年中所经过的距离,1光年=945×1012公里。在这里“亿万亿万光年的历史”,作者意指时间非常久远。——编者注,关于星云的形成,关于黑洞的出没。

当然,它/他们也可以不发一言,就肩并肩地在山脚下睡眠。你可以闭上两只眼睛,我在一边守护你。我是石头,我有无数的眼睛,比百眼巨人阿耳戈斯还要多,而且永远不会全部闭上。

是的,永无止休地推一块大石上山是一件荒谬的事情,永无止休地躺在山坡上什么事也不做,就是另一形式的荒谬了。尊贵的西绪弗斯,我们何不做些娱己娱人的事呢?

让我们唱歌吧。或者,把别人留下来那些行将湮没的美好音乐传播远方。众神逐渐遥远,牧神的足音缥缈,我们几乎听不见芦笛的吹奏了。世界上再也没有奥菲尔斯,色雷斯不朽的诗人与歌手。

可它记得奥菲尔斯的歌,它记得所有他的乐曲。风神的儿子,你就朝石头轻轻地吹吧!它满身洞孔,它们石头都是天生的乐埙。奏起奥菲尔斯的歌来吧,把冥神催眠,把战神引领至迷宫最隐蔽的中心,把青草从泥层中唤醒,给黑山重新披上斑斓的彩衣。

因此,风神的儿子,请你轻轻吹,让石头唱歌,让歌声穿越重重的黑森林,飘过峻峭的山峦,让冰雪融化,汇成汩汩的溪流。你们就一起唱歌吧,把歌声传送到宇宙间最遥远最偏僻的角落,亿万亿万年以后的天地。

(选自《小说潮——〈联合报〉第十届小说奖作品集》,台湾联合报社一九八九年三月版)

编后小语:

潜入爱琴海底,潜入古希腊神话的悠远,潜入一个欲与神祇比赛聪明的凡人的内心最深处。

谁给我们第三只眼睛,看着诸神的喜悦忧伤和英雄们的伟绩,看幸运与不幸,看恩怨对错,看时间怎样渐渐失了意义,看芦笛与诗人的湮灭以及一个选择的永生。

我们变成了石头,一块原本沉静的石头,一块无辜不曾犯错的石头,一块因着别人所受的罚而受罚的石头。我们是它,可我们又仿佛猜不透它——西绪弗斯,我们似乎恨他,他让我们失去了安宁,再无法仰望浮云与星空,他让我们不停地受伤、痛苦、疲倦、混乱,他让我们变得丑陋、圆滑、衰老,甚至死亡;可我们似乎又更爱他,爱他的才智、胆识,爱他的坚韧、理想,用凡人的勇敢挑战神的权威,爱他使我们成了不生不灭的星星,发热、发光、呼叫、嘶喊、爆炸,爱他使原本无名的它,最终也参与进了亿万年生生不息的流传……

我们是西绪弗斯的石头,也许,这就够了。

就算不能使他成为永恒的雕塑,就算不能与他静卧山脚之下,就算不能让他吹奏出缥缈的埙的歌声,至少没有后悔,也不愿荒谬,因我们早已参透,“人世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看来也仿佛是些游戏”。如此罢了。

能守护与陪伴你,宇宙中不朽的你,也许,真的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