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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伟大的苦难者

外祖母的风流韵事

她有两个儿子做了传教士,一个外孙(亦即她那个在弗吉尼亚时的私生女的儿子)做了美国总统,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堡——当年称为哈洛村——有个女人名叫安·麦琴迪。

根据历史记载,是安和她的丈夫首先将猪、鸭和纺车带进肯塔基;在那未开化的荒野里,据说她是第一个制造出乳酪的女人。然而她的成名,却是她在纺织方面的贡献。在那神秘的印第安区,棉花既无法种植又不能买到,而狼群总是在噬害绵羊,因此想要寻找材料做衣服几乎不可能。于是能干的安·麦琴迪便发明了纺织的方法,利用两种又丰富又便宜的物质——荨麻和牛毛制造“麦琴迪布”。

这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发明,主妇们纷纷跋涉150里路,以学习这种新技术。当然她们不仅仅谈论荨麻和牛毛,常常还会天南地北聊个没完,安·麦琴迪的茅屋不久便成为公认的马路新闻的交换场所。

在那个时代,通奸可以被提起公诉,而私生子却是一项很轻的罪。很明显地,在当时最令人感兴趣的事——莫过于揭发一些女子的过失,然后向大陪审团告发。在哈洛村的法庭里记录着许多不幸的女子,都是由于安·麦琴迪的揭发,而被判通奸之罪。

1783年春季,有17个案件被审,其中8件是关于通奸的。

在这些案件中,有一件是1789年11月24日,由大陪审团提起公诉的,案件的判决如下:

“露西·哈克斯犯通奸罪。”

这不是露西的头一次犯罪——头一次还是好几年前发生在弗吉尼亚的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缺乏记录,只有一点粗略的事实,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不过从这些资料或其他来源,还可以重编一个故事。无论如何,那些主要的事实都是有所根据的。

在弗吉尼亚州有一块狭小的土地,一边是拉巴汉诺河,另一边是波多马克河,这里就是哈克斯家族的所在。在这一块土地上,还住着华盛顿家、李家、卡特家和蒙特利洛伊家,以及其他许多富贵阶级的家族。这些贵族们在基督教堂参加礼拜,而一些贫穷又缺乏教育的家族,像哈克斯家族也在这里做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礼拜天,华盛顿将军邀请贵宾拉法艾德将军莅临教堂,众人引颈迎接。露西·哈克斯和往常一样去做礼拜。每一个人都急于想瞧一瞧这个闻名的法国人,就在一个月前,他曾经帮助华盛顿在约克郡俘虏康华利斯爵士的军队。

那天早晨最后的一首圣诗唱完并祷告过后,教区的居民们就排成一列和这位英雄握手。

拉法艾德将军除了战术和国家大事外,还对其他事情有所嗜好,他对年轻美貌的妇女尤感兴趣。凡是具有吸引力的小姐一经介绍,他的惯例总是以接吻为礼。在这个早晨,他便在基督教堂前吻了7个女子;由于如此作法引起了许多的争议——胜过了牧师高唱入云的路加福音第三篇。他所吻过的7个幸运女子中,有一个就是——露西·哈克斯。

然而,这“吻”竟然触发一连串的事件——对于美国的影响——犹如他协助美国所打的仗一般,或许影响更深。

那天早上在人群里还有个未婚男子——是个富贵人家的未婚男子,他对哈克斯家只有模糊的印象,认为他们是目不识丁、又极度贫困的家庭。

但是这个早晨——也许这可能是神经过敏——他觉得拉法艾德将军吻露西·哈克斯的时候,似乎比吻其他女子更带着一些热忱和情意。

这个大地主原来就崇拜那个法国将军,认为他不但是军事天才,还是美女的鉴定家。于是他就开始对露西·哈克斯加以幻想了。当他仔细思索时,他记起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美人,有好几位是出生于像露西·哈克斯一样的贫困环境——有一些则简直是在更卑陋的环境中,例如汉弥顿夫人,再如杜巴里夫人原是一个穷困的裁衣匠的私生女。杜巴里夫人简直是文盲,而她在路易十五的宠爱之下,几乎是统辖了法国。这些前例是令人快慰的,促使这个未婚男子认为值得去实现这个愿望。

这天是星期天。星期一他整天在心中盘算这件事——到了星期二早上,他便驾临哈克斯小姐的小屋,雇用露西为自己农场的女仆。

他已经拥有大批奴仆,他并不需要增添仆人。尽管如此,他还是雇用露西,指派她做一些轻松的家事,不让她去和一般奴仆为伍。

当时弗吉尼亚州许多名门世家,都要送小孩到英国去受教育。露西主人就曾经读过牛津大学,所以他将珍藏的一批书带回了美国。有一天,他无意中步入书房,发现露西坐在椅子上,一手拿着抹布,正在看一本历史书的图片。

对一个仆人而言,这是一种不寻常的事,但是他并没有谴责她。他随手关上书房的门,坐下来帮她读图片下面的说明,并把意义告诉她。

她津津有味地听着——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说——她想念书。

远在1781年时,一个女仆会有那种渴望是很惊人的。当时弗吉尼亚没有国民学校,一半以上的地主都不会签名,他们要转让土地时,也都只是划个记号罢了。

而这里竟有一个女仆想念书写字哩!绅士们若不以为那是革命性的,也总认为有点危险性,但她的主人却很感动,自愿做她的教师。那天晚饭后,他便在书房教她认字。数日后,他握着她的手,教她如何书写,还颇有成绩。至今她的一张手稿犹在,可看出她书写时是十分稳健自如的,表现出坚强的魄力和十分的自信。她不但会用“核准”这类长词,而且拼法正确。当时即使像华盛顿一流的人们,拼字也不免有错,可见那是很难得的。

每晚功课完后,露西和她的教师便在书房并肩而坐,注视着火炉里跃腾的火焰,或欣赏越过林边徐徐上升的月亮……

她爱他,而且信赖他;但信赖得太过分了……终于不安的日子来了。她吃不下,睡不着,担忧得面容憔悴。当她再也无法隐瞒时,只得告诉他,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当时他也考虑到和她结婚,但仅仅是一时的想法而已。他更多想到的是,家庭、朋友、社会地位、纠葛、不愉快的场面……不!终于开始厌弃她了,所以他给她一些钱就打发她走了。

几个月后,人们开始指责露西,且避开她。

一个礼拜天早晨,她将婴孩抱到教堂来,群众哗然!那些良家妇女更为愤慨,有一个人甚至站起来要求——“把那个荡妇赶出去!”

那是很难受的!露西的父亲不愿再让女儿受辱。于是哈克斯家族就将所有的财产家当装进运货马车,沿着荒野的道路,翻过甘巴兰山,到肯塔基的哈洛村定居下来。在那里无人认识他们,也不再有闲言闲语了。

但是在哈洛村,露西仍是十分漂亮,一样对男人有强烈的吸引力。她又被追求,于是又坠入了情网。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终于传到安的耳中。于是她向大陪审团告发露西通奸。但警长深知露西并不是法律可以轻易制裁的,所以把传票往口袋里一塞,便外出打猎,而将这事置之度外。

那是11月间的事。到次年3月又有个女人带着有关露西更多的传说和诽谤前来告状,于是传票又发了出去。愤怒的露西把它撕裂,丢在来人脸上。5月法院将再次开庭——如果不是有一个了不起的青年为她解围,露西迟早还是会被迫出庭的。

他的名字是亨利·史帕罗。他骑马来到哈洛村,在她茅屋前拴了马,就直接走进屋里去。

“露西,”他对她说:“我不管这些女人怎么谈论你,我爱你,愿娶你为妻!”总之,他向她求婚。尽管如此,她却不愿立即结婚,她不愿人家以为史帕罗是被迫娶她的。

“我们再等一年吧,亨利。”她坚持着说:“在这期间我要证明我是能够安分过日子的。假如一年后你仍然要我,我一定等着你。”

1790年4月26日,亨利·史帕罗尽快到法庭领取了结婚证书,而后再也没有听到传票的事了。差不多一年后,他们便结婚了。

但那群女人又开始晃头饶舌:这个婚姻是不会持久的!露西终究还要故态复发的!每个人都听到了,连亨利·史帕罗也听到这些闲话。他为露西着想,于是建议往西迁移,以便换个环境,一切重新做起。她拒绝了这种胆怯的逃避方式,她说她并不坏;她昂首不屈地说,她绝不逃避,并决意在哈洛村定居下来,奋斗到底。

果然,她养育了8个子女,在这地方恢复了她的声誉。

后来露西有两个儿子做了传教士,一个外孙(亦即她那个在弗吉尼亚时的私生女的儿子)做了美国总统,那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我述说这个故事是要表明林肯的直接世系。

他本人对于良好教养的弗吉尼亚外祖父,亦敬重备至。

威廉·H·赫登是林肯在律师业上二十一年之久的同事,他大概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他写过一部3册的林肯传记,于1888年出版,这是无数有关林肯传记中最重要的一部。现在我摘录第一册第三、第四两页如下——

关于他的世系,我记得有一次林肯曾经提起过。大约在1850年,当时我们同乘马车到伊利诺伊州美特那特郡的法院,我们所要审问的案件,是一件牵涉到遗传特征的问题。在途中,他第一次很明白地对我讲起他的母亲,讲到她的性格,并说他从她那儿遗传到什么性格。他特地提到她是露西·哈克斯和一个有教养的弗吉尼亚地主的私生女。他认为他的分析能力、理解能力、智商、志气和一切举止,使他有异于哈克斯家族后裔的性格,都来自这上一代。有一段时间,他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儿童更健康聪明;拿他来说,他相信他的美德都来自这个宽容大度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外祖父。

这些话——虽然是痛苦的——引起了他对母亲的追忆,当马车在路上颠簸的时候,他感叹地说:“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所以有今天或将来若有成就,全部归功于她!”然后就缄默了。

我们静默不语只管赶路。他沉思着,陷入自己的世界,我也不敢惊扰他。他的话和悲哀的声调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是我永不能忘怀的一次经历!

贫穷的磨炼

在印第安纳那几年,林肯遭受的贫困,恐怕超过后来他解放的千万黑奴。

林肯的母亲,南茜·哈克斯(即露西的私生女)是由她的舅父母抚养长大的,不曾读过书,不会写字。当她签地契时,也只画记号。

她深居在阴幽的森林中,极少交游,22岁那年,便嫁给一个愚笨又无知的打短工的人。他偶尔也上山狩猎,他的名字是汤姆·林肯,但和他同住森林中的人们,都管他叫“李康”(林肯的谐音)。

汤姆·林肯游手好闲,终日无所事事,从无固定职业,只有饿慌了,才随便找工作做。他修路、伐木、捕熊、除草、耕种、筑屋。据说,他曾经3次拿着猎枪看守囚犯。1805年在肯塔基的哈定郡,他捕捉并鞭笞逃奴,代价是1小时6分钱。

他没有丝毫的金钱观念,他在印第安纳的第一个农场住过14年,每一年都无法节省10块钱缴纳田租。有一次他贫穷到极致,妻子必须用荆棘来缝补衣服,而他却去肯塔基的伊丽莎白镇为自己买了一副丝质吊带,而且是赊账买的。不久,在一次拍卖中,他花3块钱购得一把刀。当他赤脚外出时,总是穿着丝质吊带并且拿着他的刀。

结婚后不久,他迁入城里想做个木匠讨生活。他得到一个建造磨坊的工作,但他没有把木材锯直,尺寸又不合规格,因此雇主对于他拙劣的手艺坚拒付酬,结果打了3场官司。

汤姆·林肯来自森林,虽然他是愚笨的,却也明了他乃是属于森林的。于是他便带着妻子迂回森林边贫瘠的、布满石头的农场,再也没有鲁莽地遗弃耕地了。

离伊丽莎白镇不远之处,有一片广阔的荒地。好几代印第安人在那里纵火烧林,使野草在阳光下蓬勃生长,让野牛来此撒欢吃草。

1808年12月,汤姆·林肯以每英亩6角6分的价格,在这块荒地中购得一块农场。当中有一间猎人用的、简陋的小木屋,为野生的山楂树所围绕。而半里外流着那诺林溪的支流。春季山茱萸遍开,夏季天空中有鹰群悠悠盘旋着,长草迎风起伏宛如无垠的绿海。稍有见识的人都不愿定居在这里,因此到冬季,它便是肯塔基境内最偏僻、最荒凉的地区了。

然而亚伯拉罕·林肯正是出生在这荒瘠僻壤的猎人小屋内。时为1809年严冬。

他在一个星期日早晨出生——出生在一个垫满玉米皮的木架床上。屋外刮着暴风雪,而2月的冷风把雪吹过壁缝,飘在南茜·哈克斯和她的婴儿所盖的熊皮上面。她由于拓荒生活的煎熬和辛劳弄得筋疲力乏,所以在9年后,即35岁时去世。她从不曾有过快乐,无论住在何处,总有人讥讽她是私生女,可惜那天早上她无法看到将来,也无法看到现今在她曾经受苦的地方,有一批感恩的人建立了一所大理石教堂来纪念她。

纸币在旷野里是没什么价值的。因此,猪、火腿、威士忌酒、狐狸皮、熊皮以及农产品都可当做交易媒介,甚至传教士也接受威士忌酒作为礼拜的报酬。1816年秋天,亚伯拉罕·林肯7岁的时候,年老的汤姆·林肯将农场交换了约四百加仑的威士忌酒,然后举家迁入印第安纳未开化且荒凉的森林中。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个猎熊的人。周围树林、草丛、葡萄藤和矮树等杂乱蔓延着,人要行走其间必须加以割除砍伐。

亚伯拉罕·林肯在此过了14年。刚搬来时,冬天的初雪已飘落,所以汤姆·林肯匆匆忙忙地赶搭了一个当时的所谓“三面营帐”。它没有地板、没有门、没有窗口——只有三面墙及木条和草丛编成的屋顶,第四面就任由风雪吹打,完全敞开着。现今印第安纳任何一个农夫也会拿它作为牛棚或猪舍的,而林肯全家却在这棚屋里度过了严冬。

南茜和孩子就像狗一般,蜷伏在屋角肮脏的地板上,靠树皮和熊皮来取暖。

至于食物,他们没有牛油、牛乳、蛋、水果和青菜,更没有马铃薯,全靠野生动物和栗子为生。汤姆·林肯想养猪,但饥饿的熊总是把猪偷偷地掠去。

在印第安纳那几年,林肯遭受的贫困,恐怕超过后来他解放的千万黑奴。

那个地区没有牙医,最近的医生也在35里外;因此当南茜牙疼时,老汤姆·林肯大概是仿效其他拓荒者的治法,先削一支木钉,对准有问题的牙齿,然后用石头重击钉头。

早期在中西部有一种神秘的疾病叫做“牛乳瘟”,它对牛羊和马是致命的,且有时整个村落的人也一并送命。没有人知道它的起因如何,而一百年来它一直困扰着医学界。直到本世纪初,才知道起因于动物吃了一种植物叫做白蛇根草,这种毒素即由于乳汁传入人体。白蛇根草繁殖在多木的牧场和幽暗的峡谷中,至今依然为害人命。每年伊利诺伊州的农业部总要在州法院公布,劝诫农民除灭此种植物。

1818年秋天,这个可怕的祸害降临到印第安纳的鹿角山谷,毁灭了许多家庭。南茜帮忙看护猎人彼得·布伦那的妻子——他家的木屋只离半里远。布伦那太太终告死亡,而南茜也被传染了。她头晕、腹部有尖锐剧痛。一阵严重的呕吐后,她便被抬回家,放在那个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铺上,奄奄一息了。

终于,南茜已无力抬起头来了。说话微弱,她示意亚伯拉罕和妹妹靠近她。他们弯下身去听她说话,她说——他们需要彼此和睦,照她所教导的方式生活,并且要敬奉上帝。

这些便是她的遗言,因为她的咽喉和整个内脏早已麻痹。她陷入昏迷状态,终于在得病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日,与世长辞。

汤姆·林肯将两枚铜钱放在她的眼皮上,让她瞑目。然后走进树林砍下了一棵树,劈成粗糙不平的板子,用木钉固定好,用这个粗劣的棺材,葬了南茜。

两年前,他用雪橇把她带到这个地方,而现在他仍用这个雪橇——他拖着她的遗体到四分之一里外,一个多树茂密的山丘顶上,未经礼拜仪式就把她埋葬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的长相,因为她短暂的一生,几乎全在幽深的森林中度过,很少与人接触。

林肯逝世后,有位传记作者想要探寻一些有关总统母亲的资料,那时她已死去半个世纪了。他拜访几个曾经见过她而至今尚在的人,可是他们的记忆一如消失的梦境含糊不清,甚至对她的仪表外貌亦无法回忆。有人描述她为“矮胖的女人”;但有人说她有“纤瘦优美的体态”。有人认为她是黑眼睛,另一个人则说是淡褐色的,又另外一个人确信是绿中带青。她的表兄弟丹尼斯·哈克斯曾经和她生活了十四年之久,说她有“淡色的头发”,但再三追忆的结果,他推翻自己先前的说法,而认为她的头发是黑的。

她死后60年来,甚至没有一块石头标记她安葬的地点,因此,如今只晓得她坟墓大概的位置。她埋葬在曾经养育她的舅父母身边,却不知3个坟墓中何者是她的。

南茜未死之前,汤姆·林肯建了一个新木屋,四面有墙,但是没有地板、窗户,连门也没有,一条肮脏的熊皮悬挂在进口处,屋内又暗又脏。

汤姆·林肯整天在森林里狩猎,留下两个没有母亲的孩子看家。莎莲煮饭,亚伯拉罕则负责生火,并且要到一里外的山泉去打水。没有刀叉,他们便用手指,手又难得洗干净,因为取水不易又没有肥皂。南茜自己能制造软软的灰肥皂——但是她留下的早已用光,小孩子不懂得如何制造,汤姆·林肯又不肯做,于是他们变得更肮脏了。

漫长寒冷的冬季,他们从不洗澡,也很少洗衣服,树叶和兽皮的床铺变得污秽。阳光照不进来,他们仅有的亮光只是火炉或油灯。我们从那些描写边境地带木屋的书中,可以想象林肯的木屋是什么样子,它臭味扑鼻,充满跳蚤,而且害虫猖獗横行。

这样过了一年,连老汤姆·林肯也受不了;他决心续弦以便照顾家庭。13年前,他曾向肯塔基一位名叫莎拉的女人求过婚。当时她拒绝了他,而下嫁哈定郡的狱吏;如今这狱吏去世已久,留下三个孩子和一笔债。汤姆·林肯觉得如今正是重新求婚的绝好机会;因此他到小溪里沐浴一番,用沙土揉擦他污秽的双手和脸,佩带他的刀,直奔肯塔基。

当他到伊丽莎白镇时,又买了一副吊带,然后得意洋洋地吹着口哨,沿街走去。

那时是1819年,许多事情正在发生,一切都在进步,一只轮船正横过大西洋哩!

渴望读书的山里少年

“我成年时,所知并不多,仅仅能够读书写字而已。我从未上过正式学校,我目前仅有的一点进步,都是平时因急切需要而学来的。”

林肯15岁时,他认得字母,并且能够读一点书,但很费力。他不会写字。那年秋天1824年——有一位流浪的教师,来到比奇昂河一带,在那里开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和妹妹早晚得走4里路,穿过森林,受教于安德尔·道西这位新教师。道西开办一间所谓“朗诵”式的学校,孩子们要大声朗读,他认为这样可以知道他们是否用功。他在室内踱来踱去,手执教鞭,见到有人静默不语就是一鞭。既然他鼓励喧哗嘈杂,学生们便喊叫得一个比一个响,往往在四分之一里外便可听见喊声。

上学时,林肯戴着一顶松鼠皮的帽子,穿着鹿皮裤。这条裤子短得可怜,裤脚离鞋面甚远,于是一段又瘦又青的胫骨,便暴露在风雪中。

上课是在一间粗陋的木屋里,高度仅够老师站立。没有窗户,每面墙留些空间,糊上油纸,以便让光线进来,地板和座位乃是用劈开的木头所做的。

林肯读的课文是选自《圣经》里的章节,而字体则以华盛顿和杰弗逊的书法为楷范。他的笔迹酷似他们,十分流畅、清楚,人们都很欣赏,当时有一些不识字的人,常跋涉好几里路请亚伯拉罕写信。

他逐渐对学习发生兴趣了。在校的上课时间嫌太短,所以他把功课带回家。纸张稀少又昂贵,所以他用木炭在板子上书写。有时他就在刨平的木头上面作记号或计算,写满了,他就用刨刀刮去表面,重新再写。

因为买不起算术课本,他只得向人借一本,将它抄写在信纸上,然后用细绳缝合起来,如此便有了自己编制的算术课本。当他去世时,他的继母仍然保留着这本书的好几页呢!

他有别于其他人的特质开始展露出来。他不仅能写一些短评,有时甚至写几首诗。他把他的诗文拿给一位名叫威廉·伍德的邻居指正,他把诗句背下来,然后朗诵给别人听,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文章。有一位律师对于他的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论文大为欣赏,就替他发表了。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还将他有关禁酒的论文登出来。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了。他在学校的第一次作文,就是对于同伴们残酷的戏谑有感而发的。他们常爱捉一些水龟,将炽热的煤炭放在龟背上,林肯恳求他们不要这样做,并且赤着脚踢开了那些煤炭。他的第一篇作文便是为动物求情,他年轻时已经表现出对受害者有深刻的怜悯心了。

5个月后他又就读于另一所学校,但是时读时辍——正如他所谓的“一点一点地学习”。

就这样结束了他受正式教育的历程,总计还不到12个月。

1847年,他在国会要填履历表时,碰到一个问题:

“学历如何?”他填写:“不完整”。

他被提名竞选总统后,说:“我成年时,所知并不多,仅仅能够读书写字而已。我从未上过正式学校,我目前仅有的一点进步,都是平时因急切需要而学来的。”

那么谁是他的老师呢?就是那些漂泊的老学者,他们相信巫婆,并以为地球是扁平的。可是,就在这些时而中断的求学期间,他获得了最宝贵的东西——爱好知识,渴望学习。

读书给他展开了一个新奇、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改变了他,拓展他的胸襟和洞察力。读书成为他最爱的嗜好。他的继母随身带来了5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宾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达水手》,他如获至宝似的阅读着。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身边,随时翻阅,这两本书大大地影响到他的文体、谈吐以及辩论的方式。

但是这些书远远是不够的,他渴望阅读更多的书,却没有钱。因此他开始借书、报纸或任何印刷品。他曾走到俄亥俄河边,向一位律师借了一本修正的印第安纳州法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读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向邻近的农夫借了两本传记,因他常常帮那个邻居耕种,其中一本就是帕逊威姆斯写的《华盛顿传》。这本书简直使林肯着迷,他一直看到天黑,再也看不见字为止,然后把书塞在木头缝里,翌日一早又拿起来看。一天晚上突起暴风雨,把书本浸湿了。书主拒绝收回,林肯只好花3天时间去割草捆堆,以便偿付。

在他的借书经验中,收获最多的是《斯克特教本》。这本书指导他如何作公开演说,并使他认识到西塞罗和狄摩西尼斯的著名演说辞,以及莎士比亚剧本中的人物。

他常常拿着《斯克特教本》,在树下走来走去,高声朗诵哈姆雷特对戏子们的吩咐,或模仿安东尼在恺撒尸首边所作的演说:“朋友们!罗马人!同胞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不是来称赞他!”

当他读到对他特别有吸引力的段落时,若没有纸张时他总是用炭写在木板上。后来他做了一本粗糙的抄写簿,用羽毛笔和浆果汁制成的墨水,写下所有他喜欢的词句。他随身携带这本抄写簿,用心研习直到他能够背诵许多长诗或词句。

当他到田园工作时也带着书本,休息的时候,他就坐在栅栏上用功研读。中午时,他并不是坐下来和家人吃饭,而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拿着书本,两脚抬得高过头部,沉醉于书中。

每逢开庭时,林肯总要步行15里到市镇去听律师们辩论。后来,当他在田间工作的时候,常会丢下锄头或干草叉,跨上栅栏,复诵一些他在市镇上所听到的律师们的讲词。有时候,他还会模仿小比奇昂河教堂的保守派牧师大声传道的语气。

亚伯还时常带着一本《奎恩的笑话集》到田里去;当他跨坐在木头上高声朗诵时,树林的回声好像在捧腹大笑;然而,杂草长满了田间,小麦也变黄了。

那些雇用林肯的农夫都埋怨他懒惰,“懒惰极了!”他自己也承认。

“我的父亲教我工作,”他说:“却不曾教我爱它。”

老汤姆·林肯发出断然的命令:所有这类愚蠢行为必须禁止。但没有用,亚伯还是继续讲笑话和演讲。有一天,当着众人,老父亲打他一个耳光,使他跌倒在地,亚伯哭了,但一言不发。父子间慢慢有了隔阂,至死不曾彼此谅解。虽然林肯在他父亲晚年时,常寄钱给他养老,但1851年老人家临死的时候,这个儿子并没有去探望,“如果我们再相会,”他说:“恐怕会苦多乐少。”

1830年冬天,“牛乳瘟”又侵袭鹿角山谷,再一次带来死亡。

心中又恐怖又沮丧,这个常流浪迁徙的老汤姆·林肯便处理掉他的猪和玉米,将他的农场卖了80美元,造好一辆笨重的牛车——载着他的家人和家当,叫亚伯执鞭,大声向牛吆喝着,全家向伊利诺伊一个肥沃的山谷地带出发了。

牛慢慢往前爬行两星期之久,笨重的车子吱吱作响地越过山丘,经过印第安纳阴暗的森林,又横过荒凉寂寞、人烟稀少的伊利诺伊大草原,满目皆是枯黄的长草。

在富协涅斯,林肯第一次看到印刷机;当时他21岁。到迪开特时,这批移民便露宿在法院前的广场;而经过26年后,林肯还能把那一辆牛车所停留的位置指出来。

“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有足够的见识做一个律师呢!”他说。

赫登告诉我们——

林肯先生曾把这段旅行叙述给我听。他说地面的冰霜还未完全化掉,白天路面会融化,但一到晚上就又冰冻起来了,这样便使牛车的前进非常缓慢而困难。没有桥梁,因此若遇河流,只得涉水而过,除非找到迁绕的途径。清晨的溪流结着薄冰,牛每前进一步总要踏破一些。他们还带了一只小狗,它跟在车后跑。有一天那个小家伙跟不上牛车,等到大家都过了河,发现它丢了,便再往后寻找,却看到它站在对岸,又叫又跳。流水冲着破碎的冰块,那可怜的东西不敢渡过河来。若要掉转牛车往回走,是划不来的,因此大家为了赶路,就决定丢下它不管了。“然而我连一只狗也不忍丢弃啊!”林肯诉说着:“鞋袜一脱,我便涉水过河,终于把那颤抖的狗夹在腋下,得意洋洋地带回来,它欣喜若狂地蹦跳,用各种姿态表示它的感激,让我觉得冒险是值得的。”

当牛车载着林肯一家横过草原时,国会正慷慨激昂地争论着: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在那次辩论中,上议院的丹尼尔·韦伯斯特以响亮如洪钟的声音,发表了一场演说,这是后来林肯认为“美国演说中最优秀的楷模”,被称为“韦伯斯特答感恩书”。其末尾有著名的几句话,林肯后来奉为他自己的政治信仰:“自由与联邦,现在和将来,一体而不可分割!”

这个旋风式的联邦案件,要等到30年后才得以解决,但并不是靠能干有为的韦伯斯特,也不是得天独厚的克雷,更不是鼎鼎大名的卡尔恒,却是一个笨拙又一贫如洗且默默无闻的人。他现在正向伊利诺伊州走去,穿戴着洗熊皮帽和鹿皮裤粗声高唱着:“喂,哥伦比亚,快乐之地,若是你没有醉,便是我见了鬼!”

劈柴工人的梦想和现实

令他最惊骇的是——莎士比亚或伯恩斯都没上过大学,并没有比他多受过教育。

林肯一家在伊利诺伊州靠近迪开特的一片林地住下来,那儿沿着山边,下临桑嘉孟河。

亚伯帮忙砍树、建造木屋、清除丛林、整地、开垦15英亩荒地、种玉米、劈栅栏木将家园围起来。第二年他在邻近地区当雇工,替农夫们干些杂事,耕田、捆扎干草堆、劈削栏木、杀猪。

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天特别冷。大雪霏霏,草原上积雪15英尺厚;牛群死去,鹿和野鸡也几乎灭绝,甚至连人也被冻死。

在这严冬,林肯却要劈削栏木,以换取一条染上树皮汁的棕色粗布裤。他每天必须走3里路去做工。有一次,渡过桑嘉孟河时,独木舟翻了,他掉进冰冷的水里,他还没有到达最近的人家前——瓦尼克少校家——双脚便冻僵了。整整一个月,他不能走路,所以他就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壁炉前,说说故事打发时间,并阅读伊利诺伊州的法律。

在此之前,林肯曾向少校的女儿求婚,但少校颇表不悦。什么?他的女儿,一个瓦尼克家的小姐,会跟这个愚钝又未受教育的劈柴工人结婚吗?一个没有土地、积蓄,又没有前途的男人?绝不!

诚然,林肯没有土地;不但如此——他根本不想要土地。

他在农场生活了21年,已饱尝垦荒农耕的辛酸。他厌恶那种过分的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他渴望出人头地,和社会人士交际。他想要找一种工作,好使他能见到更多的人,让他们围着他,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还住在印第安纳的时候,有一次亚伯被雇划船到纽奥良去,那次遭遇真是十分有趣啊!新奇、刺激、冒险。有一夜,船只停泊在杜杰斯夫人的农场边,有一群黑人,带着刀棒,爬上船来。他们打算把船员杀掉,将尸首扔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纽奥良的贼窝去。

林肯抢过一根木棒,用他又长又有力的手将3个强盗打落在河中,其他强盗也被赶上岸。但是在搏斗中,一个黑人用刀砍伤了林肯的额头,使他在右眼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伤疤。

汤姆·林肯并不束缚亚伯这个孩子一定要留在垦荒农场里不可。

一到纽奥良,亚伯就谋得一份船上的工作。以一天5角钱,外加奖金的代价,他和异母兄弟、表弟替人砍树,伐圆木,顺流运到锯木厂,建造一只8英尺长的平底船,装上腌肉、玉米和猪,然后顺着密西西比河航行下去。

林肯为他们煮饭、驾驶船只、讲故事、也玩玩纸牌,并高声歌唱……

这次航行给林肯留下深刻永存的印象。

赫登说,亚伯拉罕·林肯在纽奥良时,第一次目睹奴隶制度的惨状。他看见“带着枷锁的黑人——被拷打着”。他的正义感对此非人道的作风大为不满,那时他才体会到以前听过或读过的一切事了。无疑地,正如他的同伴说过:“奴隶制度当时就在他内心深处烙上印记了。”

一天早上,他们3个人在市区漫步时,经过一个奴隶拍卖所,一个健壮又漂亮的混血女子正要被出卖。她被买主详细地检验着,他们拧她还叫她像马一样地跑来跑去,表现她的动作姿态。这是为了像拍卖人所说的“让买主看清”他们要买的货物有没有瑕疵。这一切太令人作呕了!林肯满腔憎恶地离开,他招呼同伴们一起走,说:“天哪,同伴们,快走吧!假使我有机会,我必定给它一个致命的反击。”

丹顿·欧佛特,就是雇他到纽奥良的那个人,很喜欢林肯。欧佛特喜欢他的笑话和故事,也喜欢他诚实可靠,他就叫这个年轻人回到伊利诺伊,盖了一间木板的杂货店。这是一个小村庄,不到20户人家,在曲折的桑嘉孟河上游,沿着断崖居住。林肯就在此地当店员,并且经营一所磨坊和锯木厂。在此地他过了6年的岁月——对他的将来有绝大影响的岁月。

这村庄有蛮横、好斗的一群恶棍,叫做克拉利从林少年帮。这群人自命不凡,夸耀无人比他们更能喝酒、咒骂和摔跤,而且打起架来比伊利诺伊境内任何帮派更凶狠。

其实他们并不是穷凶极恶,他们忠信、坦诚、慷慨、又富同情心,只是太自大。因此当欧佛特夸赞他的店员亚伯拉罕·林肯的技能时,克拉利丛林少年帮就大为不悦,他们打算要给这位新来的小伙子一点颜色看看。

谁知结果适得其反,因为这位年轻的巨人赢得了徒步赛跑和跳跃竞赛的胜利;而且凭着他那长臂膀,他抛掷大腿或投掷炮弹比任何人都远。此外,他会讲一些他们听得懂的有趣故事,使他们听了一直笑个不停。

有一天当全村都聚集在白橡树下,围看林肯和他们的首领杰克·阿姆斯登摔跤时,可说是林肯在纽奥良最出风头的时候了,当林肯把阿姆斯登打倒时,他便占了上风。从那时起,克拉利丛林少年帮忠心服从他的指挥。他们请他做赛马和斗鸡的裁判。而当林肯失业无家可归时,他们便接他回家,供他膳食。

在纽奥良,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追求的机会了,就是公开演说。从前在印第安纳他只能对田里的工人们讲话,然而在纽奥良,有一个“文学会”的组织,每逢星期六夜晚就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很踊跃地加入,成为极活跃的人,他讲故事、朗诵自己的诗歌、作即席演说、谈桑嘉孟河航行的一类问题,又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问题。

这项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了他的心智,激起了他的雄心。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可以用言词来影响别人。这个发现增加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心,这是前所未有的。

几个月后欧佛特的商店倒闭,林肯失业了。这时选举将至,人们都热心政治,因此他打算展露一下他演说的才华。当地的学校教员蒙德·葛雷帮他写讲稿,他便向群众发表他的首次演说,他说,想成为州议员的候选人。他发表政见:“内政改革……桑嘉孟河的航行……改善教育……正义公道……”最后他说:

“我出生卑微,没有显贵的亲戚朋友来举荐我。”然后他用令人哀怜的文句结束:“如果善良的人民凭着他们的智慧认为我不该当选,那么我已饱尝失望的经验,所以也不致耿耿不乐的。”

几天后,一个骑兵冲进纽奥良,宣布一个可怕的消息,说印第安酋长黑鹰,正带着他的勇士,沿着洛克河一带,放火烧屋,掳掠妇女,屠杀居民。

在惊慌失措中,雷诺特州长征集志愿兵。林肯既然是“失业、分文不名、公职的候选人”,也就报名了,并被选任为队长。他想操练克拉利丛林少年帮,但是,他们对于他的命令却还口说:“滚蛋!”

赫登说,林肯一直把他参加黑鹰战役之事看做儿戏,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后来,在国会的演说中,林肯提到他们并没有攻打任何匪徒,却在“洋葱田中乱冲”。他说他并没有看到任何印第安人,却“和蚊虫作过好几次流血的生死搏斗”。

打仗回来,林肯队长就又投身竞选活动中,挨家挨户拜访,握握手,讲讲故事,对每个人的意见表示赞同,随时随地看到听众,就要演说一番。

选举来临了,虽然他在纽奥良208票当中得到205票,不过,他还是失败了。

两年以后他又参加竞选,果然当选了,但必须借钱买一套礼服,才可出席议会。

他在1836年、1838年及1840年连选连任。

当时在纽奥良住着一个怪才名叫杰克·凯尔逊,他只管钓鱼、拉小提琴或朗诵诗歌,因此他和妻子只能靠收房租来维持生计。大部分人都蔑视杰克·凯尔逊。然而林肯喜欢他,与他结为好友,并且深受影响。他还未认识凯尔逊之前,莎士比亚或伯恩斯等人对林肯仅仅是人名而已。但是当他倾听杰克·凯尔逊朗读“哈姆雷特”,或背诵“麦克白斯”,林肯才了解到英国语言音节的和谐悦耳。它是一种多么美丽的事啊!是多么雄壮浑厚的感觉和情绪啊!

莎士比亚令他肃然起敬,伯恩斯却赢得他的爱与同情;他甚至感到和伯恩斯同病相怜!伯恩斯也曾和林肯一样贫困,出生在一间木屋里,看起来并没有好过亚伯诞生的那一间。伯恩斯也做过农夫,但是这个耕童,居然把野鼠、耕犁之事看成一部小悲剧,并在一首诗歌里赋予了不朽的价值。借着伯恩斯和莎士比亚的诗歌,林肯进入一个充满意义和感觉的新世界,里面的一切都是可爱的。

然而令他最惊骇的是——莎士比亚或伯恩斯都没上过大学,并没有比他多受过教育。

因此他就常常思考,他虽是目不识丁的汤姆·林肯的失学儿子,或许也可以成就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必永远卖杂货或当铁匠。

从那时起,伯恩斯和莎士比亚便成为他最喜爱的作家。他所读的莎士比亚作品要多于其他人的作品,这对他的文体颇有影响。甚至他进入白宫以后,南北战争的重担和忧虑,在他的脸上刻印着深深皱纹的时候,他仍花好多时间读莎士比亚。他虽然忙碌,可是还同莎士比亚的权威学者讨论剧本,写信时还经常提及某行某句。他被枪杀的前一个星期,还向一批朋友朗读了两小时的“麦克白斯”。

这个懒惰的纽奥良渔夫杰克·凯尔逊的影响,竟然达到白宫里……

纽奥良的罗特利基酒店的主人,是一个南方人,名叫詹姆斯·罗特利基。他有一个非常美丽动人的女儿安妮,林肯见到她时,她只有19岁——一个蓝眼褐发的美丽女子。虽然明知她已许配给城里最富有的商人,林肯还是爱上了她。

安妮早已和约翰·麦尼尔订婚,但要等到她念完两年大学后,他们才能结婚。

林肯到纽奥良不久,就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麦尼尔卖掉了自己的商店,说要回纽约去把父母和家人带到伊利诺伊来。在临走以前,他向安妮告别时,表白了一件事,这几乎使她昏厥过去。然而,她还年轻又深爱着他,便相信他了,他向安妮挥手道别,答应经常写信。

林肯那时是镇里的邮政局长。一个星期邮车来两次,但邮件却很少,因为寄一封信得花费6美分到25美分不等,依其送达距离而定。林肯把信件放在帽子里,人们碰见他的时候,总要问一问有没有他们的信,他就摘下帽子,将信翻一翻。

一个星期两次安妮总要来打听来信。3个月后第一封信才到达。麦尼尔解释他没有及早写信,是因为到俄亥俄州时患了热病,有3个星期卧病不起,不省人事。

又经过3个月,第二封信到了;而它比没来信更糟糕,语气冷淡而含糊。他说他的父亲患病甚重,而他正被他父亲的债主缠身,不知何时才能返回。

以后安妮又盼了好几个月,但终一无所获。他真的爱她吗?现在她开始怀疑了。

林肯不忍见她痛苦,便自告奋勇地要去找麦尼尔。

“不!”她说:“他晓得我住的地方,如果他不关心我,不给我写信,我想我尽可不必过分关心,而麻烦你去寻找他。”

于是她才向她的父亲提起麦尼尔临走前的一番表白。他承认好些年来,一直以假名过日子,他真正的名字并不是麦尼尔,而是麦纳马。

为什么他要这样欺骗人呢?他说,他父亲从前在纽约经商失败,以致负债累累。他是长子,就偷偷来到西部想多赚点钱。他怕使用真名字,家人会晓得他的下落,那么他就要被迫供养全家。他不希望在刚做生意时,由于如此的负担而影响事业的进展。因此他改名换姓。如今他已积蓄不少钱了,他要把家人带到伊利诺伊来,让他们共享他的成功。

这事在村里传开以后,便惹起了公愤。人们都说那是最要不得的欺骗,并且辱骂他是一个骗子。大家添油加醋把他说得更坏:“他是——哎,也说不出他是什么,或许他早结过婚了,或许他正在逃避那些三妻四妾哩!谁晓得呢?也许他抢过银行,也许他杀过人。也许这样,也许那样。总之,他遗弃了安妮,但她应该为此感谢上帝……”

纽奥良的舆论即是如此。林肯虽不说什么,却想了好久。

最后,他所等待的机会来临了。

初恋恋人是他心上的坟

转瞬之时,一息之间,如花美眷,竟成尸朽,朝藏金屋,夕卧青冢,嗟尔浮生,何骄之有?

罗特利基酒店是一所简陋又饱经风霜的木屋,简直和一般木屋没什么两样。不相干的人绝不会多看它一眼的;然而现在林肯却不能忽视它了,他的心思更无法脱离它。在他看来,它高耸入云,每逢他跨进门槛时,心跳总要加快。

他向杰克·凯尔逊借了一本莎士比亚剧本,就躺在店里柜台上,翻开书页,总要反复地念——

啊,且看!窗扉射入何等光华?

是东方黎明,因朱丽叶照耀如白日。

合上书本,他开始发呆。他在那里躺了1个小时,梦想着,追忆前晚安妮对他所说的一切可爱的话。他现在只为着一件事活着——与她相见,共度时光。

那时妇女的“缝纫会”是很普遍的,安妮也被邀去参加这样的聚会,因她纤细的手指用针极其灵巧。林肯早上送她去,傍晚时接她回来。有一次他很大胆地走进屋子里面——男士们很少进这种地方——坐在她的身旁,她的心悸动起来,脸颊也红了。她在兴奋紧张中,针脚也不整齐了,较为年长的女伴们看见了,彼此微笑着。主人把这一床棉被保存了好多年,当林肯做了总统以后,他很得意地拿给客人看,并指出他的情人所缝的不整齐的针脚。

夏夜,林肯和安妮沿着桑嘉孟河的堤岸漫步,树林里有鸡鸟低鸣,萤火虫通夜飞翔,像是在编织金线。

秋天,他们在树林中徘徊,橡树显出绮丽色彩,胡桃树果子噼啪落地。

冬天降雪以后,他们穿过森林,那时——

松柏常青树,

齐披白貂裘。

卑微如榆榉,

珍珠戴满头。

对他们两人来讲,现在,生命已显示出一种神圣的温柔,一种新奇的意义了。当林肯凝视安妮的时候,她的内心就歌唱起来;而她的手一接触到他,他就屏息,惊讶着世间竟有那么多的幸福。

前些时候,林肯和一个牧师的儿子,名叫贝利的酒鬼一起做生意。当时,纽奥良这个小镇逐渐没落了,商店的生意也很清淡,但林肯和贝利两人都没有预感。因此他们就收购了3间破烂的杂货店,合并起来,开始经营自己的商店。

一天,一个迁往爱荷华的人,在林肯的杂货店前停下他的篷车。路面泥泞,马匹又疲倦,所以那个迁移者决定要减轻载货,于是他想卖给林肯一桶零星的杂物。林肯并不需要这些杂物,但他怜悯那些马匹,就付了5毛钱,也没仔细看看就把木桶滚进商店后面。

过了两个星期,他把木桶里面的东西倒在地板上,懒洋洋又好奇地检查他所买的杂物。在那堆废物中,他发现一本布拉克斯著的《法律评注》,便开始阅读。农夫们在田里忙碌,顾客很少,好久才来一个,因此他有很多时间。他越读就越感兴趣,他从来没有这样专心地读过书,他一口气将四大卷都看完了。

于是,他立下极大的决心:他要做一个律师,他要安妮·罗特利基以他为荣。她赞许他的计划,并且打算一旦他学成法律,自己开业以后就结婚。

读完布拉克斯的书后,他动身到20里外的春田市,向一位曾在黑鹰战役中相识的律师,借了其他的法律书籍。归途上,他拿着书本,边走边读。当他碰到难懂的段落时,就驻足停步,专心一意地推敲直到融会贯通为止。

林肯不论到什么地方去——沿河散步、林中散步、或到田里工作的路上——腋下总挟着一卷齐梯或布拉克斯的书。有一次一个农夫雇他劈柴,在下午到谷仓巡视时,竟然看见林肯打着赤脚坐在木柴堆上,正在研究法律。

孟脱·葛雷汉告诉林肯,如果他立志在政治或法律方面出人头地,必须“懂得语法”。

“我从哪里能够借到一本啊?”林肯就问。

葛雷汉说,在6里外有个农夫名叫约翰·万斯,有一本《柯氏语法》,于是林肯即刻起身,戴上帽子,出去借书。

他把《柯氏语法》融会贯通的速度,使葛雷汉大为惊奇。39年后,这位教师说他教过5千名以上的学生,林肯是“对追求知识最勤奋上进的年轻人”。

“我晓得他,”葛雷汉说过:“他会花几个小时研究3种语法当中,哪一种表达最为恰到好处。”

精通语法后,林肯接着便研读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罗林的《古代历史》、一本关于美国军人如杰弗逊、雷伯斯特等人生平的传记和汤姆的《理性的时代》。

“穿着蓝短上衣、粗陋鞋子,白色的裤子离上装约有三寸,而离袜子还有一两寸。”这样一个古怪的年轻人在纽奥良附近闲荡着,读书、研讨、幻想,讲述故事,并且到处结交朋友。已故亚伯特·J·柏卫基,乃是当年著名的学者,在他所著《不朽的林肯传记》中说:

“不但是他的机智、仁慈和知识吸引人们,他古怪的服装和丑陋的样子也为他广为宣传,他短小的裤子,特别引起批评和兴趣。不久亚伯拉罕·林肯的名字便家喻户晓了。”

终于林肯和贝利的杂货店倒闭了。这是意料中的事,因为林肯终日埋头书本,而贝利则常大醉不醒,这种结束是很自然的。林肯一文不名,为了食宿,林肯必须找些散工做:除草、搭草堆、围篱、剥玉米、在锯木工厂做工,有一段期间还当过铁匠。

后来,在葛雷汉的帮助下,他开始研究三角、几何,学习如何测量,准备做一个土地测量员。他赊账买了一匹马和一个罗盘,用葡萄藤当做测链,然后就开始以每片37美分的代价,测量镇上的土地。

同时罗特利基酒店也倒闭了,林肯的情人必须到一个农家去当厨工。林肯不久也在那里得到耕种玉米的工作。晚上他在厨房帮安妮擦盘碟,只要在她身旁,他就充满了快乐。以后他再也不曾如此快乐和满足了。他在去世前不久,对一个朋友说过,从前在伊利诺伊作一个赤脚的农工时,比起他住在白宫里要快乐得多。

然而这一对情侣的快乐无忧的岁月,却为时短暂。1835年秋季,安妮卧病不起。起初并无苦痛,只觉得非常疲乏。她依然继续工作,直到一天早晨她竟爬不起来了。她发烧了,于是她的弟弟骑马到纽奥良去请阿伦医生,他诊断为伤寒病。她全身如火发热,双脚却很冰冷,必须用热石头取暖,她一直要喝水。现代医生明白她应该多用冰袋,并尽量喝水,只是阿伦医生不知道这一套。

可怕的几星期过去了,终于安妮极度疲乏,连手也抬不起来了。阿伦医生吩咐她静养,不许见客,那天晚上林肯来时,也不许进去看她。以后两天她一直喃喃念着林肯的名字,异常悲惨,他们只得叫他进来。他一进来便关上门走到她的床边,这是这对情侣最后的会晤。

翌日,安妮便失去感觉,昏迷不醒直到死亡。

此后几个星期,便是林肯生平最凄惨的时期。他不想睡,也不想吃,老是说痛不欲生,想要自杀。他的朋友们着急了,就把他的小刀拿走,还监视他,怕他投河自尽。他躲开人们,见了人也不讲话,像是没看见似的,好像在凝望着另一个世界,忘却了自己的存在。

每天他总要走5里路到埋葬安妮的康特公墓。有时他在那边坐得太久,以致朋友们焦急,就去把他带回家来。遇有暴风雨,他便恸哭,因他不忍心雨水打落在她的坟墓上。

有一次人们发现他在桑嘉孟河边徘徊,口中念念有词,大家都以为他疯了。

于是有人去请阿伦医生,医生明了其症结所在,说林肯必须找一些工作、用一些活动来使心思意念集中。

镇北一里外,林肯有位朋友,名叫包灵·格林。他把林肯带到家里,负责照顾他。那是一个安静又幽僻的地方,屋后有橡树丛生的绝壁高耸着,并蜿蜒向西,前面一片平坦的洼地,直伸桑嘉孟河畔,周围种着树木。格林太太一直叫林肯劈柴、掘洋芋、采苹果、挤牛奶,或当她纺纱时帮她拿着纱线。

星期积成月,月积成年,而林肯依然忧伤不已。1837年,即安妮去世后两年,他对州议会的一个同事说过:

“别人看我好像很能快乐地享受生命,其实当我孤单时,真是苦闷极了!以致我连小刀都不敢带在身上。”

自从安妮死后,林肯就变了。偶尔他心上的忧郁也会暂时放松一下;可是他还是忧郁渐深,直到他成为伊利诺伊最忧伤的人。

赫登,他日后的法律同伴说过:

“若说林肯20年来有过快乐的日子,我是从未看过……当他走路时,忧郁似乎从他身上滴落下来!”

从此以后,林肯对有关忧伤或死亡的诗词,便有特殊的爱好,几乎着了魔似的。他会闷坐好几个小时一言不发,若有所思,垂头丧气,然后突然朗诵《最后一叶》的几行诗句:

花冈冢上青苔满,

寂寞无人草自春。

多少相思无限恨,

只留刻石伴尘埃。

安妮死后不久,他背诵一首诗《死亡》,开头说:“嗟尔浮生,何骄之有?”这变成了他心爱的诗。他常在无人时,独自反复背诵;或在伊利诺伊旅馆中对人朗诵;或公开演讲时引用其句;对白宫的人背诵;还抄写好几份给朋友们,并且说:“我最喜爱末尾两节。”

希望、失望、欢乐和忧伤,

混成一片,不拘阴晴;

微笑、泪珠、高歌和悼曲,

彼此追逐,有如白浪。

转瞬之时,一息之间,

如花美眷,竟成尸朽,

朝藏金屋,夕卧青冢。

嗟尔浮生,何骄之有?

这古老的康特公墓,即安妮·罗特利基长眠处,原在一所清静的农庄,三面有麦田,一面是茂盛的草原,有牛在吃草。墓地现今己长满了灌木和藤草,少见人迹。春季有鹤鹑在那里做巢,四周甚是寂静,偶尔可闻几声羊啼鹑鸣,才打破这片寂寞。

约有半个世纪,安妮的遗体安葬在那里太平无事。然而1890年,有个当地的殡葬承办人,要在4里外的彼得斯堡另开一个墓地;彼得斯堡早已有一个美丽而宽大的墓地叫做玫瑰岗公墓,因而这个新公墓的生意不佳。结果,这个贪心的殡葬承办人,想出可怕的计划要冒犯林肯情人的坟墓,将她的骨灰搬到他的墓地里来,利用它来做广告。

所以“大约是在1890年5月15日左右”——这是他可怕的口供——他便掘开她的坟墓。那么他看到什么了呢?一个慈祥恬静的老妇人,她亲口向我讲述过那件事情,也是梅克拉·罗特利基的女儿,她是安妮·罗特利基的表姐。梅克拉·罗特利基当年经常和林肯一起在田里做工,帮助他测量土地等等,因此她对于林肯和安妮恋爱的事情,比任何人都要晓得更详细。

在一个春天恬静的夜晚,这位老太太坐在廊前的摇椅里,向我说道:“我常听见爸爸说起,在安妮死后,林肯总要走5里路到安妮的坟墓上,并逗留很久,爸爸着急,生怕他出了事,就去把他带回家来……是呀,当安妮的坟墓被掘开的时候,爸爸和那个殡葬承办人在一起,我常听他提起,他们从安妮的尸首上找到的仅有遗物,便是她衣服上的四颗珍珠扣子。”

殡葬承办人就拿起四颗珍珠扣子和一些泥土,把她改葬在彼得斯堡他新开辟的奥克兰公墓——然后大肆宣传,说安妮·罗特利基安葬在那里。

如今,每逢夏季,就有几千游客开车到那里去,在那个号称安妮的墓前凭吊一番;我曾见他们低首挥泪,垂悼这四颗珍珠扣子。在这四颗纽扣上面竖着一座美丽的花岗石纪念碑,上面刻着艾特卡·李·马斯特的诗选中一段诗句:

我虽默默无闻,

不朽音乐因我而生:

“永不怀恶意,唯慈悲待人。”

众生对众生可以宽容,

国家慈祥的面貌,

因公义和真理而发光。

我乃安妮·罗特利基,孤眠青冢下,

为亚伯拉罕·林肯终生钟爱,

忠贞相许,一朝永诀,

相忆之情,绵绵不绝。

虽我遗骨,化为尘埃,

愿我国土,永远光明。

然而安妮的遗骨虽化为尘埃,却仍留在老旧的康特公墓。贪婪的殡葬承办人并不能把她搬走——她和他的往事依然在那里。鹑鸟低鸣,野玫瑰遍开,这便是亚伯拉罕·林肯伤心垂泪的地方,是他的心埋葬之所在,也是安妮·罗特利基情愿永留之地!

“第一夫人”的闺阁秘史

有人曾经问过林肯,为何陶德(Todd)这个姓要这样拼写,他幽默地说,上帝(God)只需一个“d”就知足了,但是陶德家却需要两个啊。

1837年3月,安妮死后两年,林肯离开了纽奥良,借了一匹马,直奔到春田镇,开始了他所谓的“实习”律师的生涯。

在他的鞍袋里,放了他所有的财物。他仅有的便是几本法律书籍,几件衬衫和内衣,还有一双旧的蓝色短袜,里面装满6.25美分和12.5美分的硬币——这是从前在纽奥良邮局尚未关闭以前他所收的邮费。在春田镇的头一年,林肯窘困得经常需用钱,他本来可先挪用这些钱,然后再偿还政府,不过他觉得那是不诚实的。因此当邮局查账员终于来清理账目的时候,不但不少1毛1分,并且都是以两年前所收的硬币结清账面金额。

林肯骑马到春田镇的那天,他不但没有钱,更糟糕的是,还欠了1100美元的债。在纽奥良,他和贝利为了那间倒霉的杂货店亏损了一笔钱,之后贝利酗酒亡故,留下林肯独自负担这笔债务。

其实,林肯不必还钱;他可以要求将责任减半,再推说生意失败,在合法手续下,逃避这笔债。

不过那不是林肯的做法。相反的,他到每个债主面前请求,如果他们肯给他时间,他答应每一美元都会连本带利还清。他们全都赞同,唯有一个例外,就是彼得。他立即告到法院,判决后,将林肯的马和测量工具公开拍卖了。其他人则耐心等待,而林肯为了守信用,只得省吃俭用达十四年之久。甚至拖到1848年,当他做了国会议员的时候,还要寄钱回家,还清最后一笔杂货店的老债务。

到春田镇那天早晨,他把他的马拴在公共广场西北角施毕特的杂货店前面,以下便是施毕特亲口的叙述——

他骑着一匹借来的马,在村子唯一出租房间的人家要了一个单人床位。他走进我的店里,将鞍袋放在柜台上,询问单人生活所需的生活必需品需要多少钱。我拿起石板和笔,计算了一下,告诉他全部需要17块钱。他说道:“这也许是够便宜的;但老实地说,虽然很便宜,但我拿不出这笔钱。如果你愿意让我赊账到圣诞节,并且我试做律师顺利,那么我将在那时付钱给你。万一我失败的话,我或许永远无法付钱给你!”他的声调显得很悲哀,我很受感动。当时我想,一如现今所想,我这辈子从未看过那么忧郁悲哀的面孔。我向他说:“假如这么小的一笔债都会如此严重地影响你,我想我可以建议一个办法,使你不致负债而能够达到你的目的。我有一间很大的房间,里边有一张很大的双人床,假如你愿意,尽可与我共榻。”他问道:“你的房间在哪里?”“在楼上。”我边说边指店里通至我卧房的楼梯。他一言不发就拿起鞍袋,走上楼去,将它们搁在地板上,再下楼来,满面笑容,高兴地叫:“好啊,施毕特先生,我太受感动了!”

这样,以后五年半中,林肯和施毕特共榻,睡在杂货店的楼上,不付任何房租。

另一个朋友,威廉·白特勒,不但负责林肯5年伙食费,还为他购买了好多衣服。

林肯在他力所能及的时候,偶尔付给白特勒一点钱,但是两人从来没讲明收多少钱,一切都纯粹是朋友之间的义气,帮朋友而已。

林肯真的应该为这些朋友而感谢上帝,因为如果不是由于白特勒和施毕特的帮助,他在法律方面绝对不会有所成就的。

他和另一位名叫史铎特的律师一起营业。史铎特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政治活动上,而将事务所的例行业务都由林肯处理。其实,也没有多少例行业务要处理,这也算不得什么事务所。办公用品只是“一张又脏又小的床、一张牛皮被、一把椅子、一张长凳以及一个书架放着几本法律书”。

该事务所的记录指出,头6个月该事务所只收到5笔钱;一次是2美元50美分,两次各为5美元,一次是10美元,而有一次竟押下一件外套当做一部分的报酬。

林肯大为失望,有一天他走到伊登的木工店里,表示他有意放弃法律再去当一个木匠。正像几年前,在纽奥良研读法律时,他也曾经打算扔下书本,改行当铁匠。在春田镇的第一个年头,算是林肯很沉寂的一年。他所交往的人,只是夜晚偶尔聚在施毕特商店讨论政治问题作为消遣。礼拜天林肯没有上教堂去,因为他说,在春田镇这样高贵的教堂里,他将不知所措了。

在第一年,仅有一个女人和他讲过话,而他曾写信告诉一个朋友:“如果她能避免,她也绝不会讲话的。”

但1839年有一个女人来到城里,不但和他讲话,而且追求他并决意与他结婚,她的名字便是玛丽·陶德。

有人曾经问过林肯,为何陶德(Todd)这个姓要这样拼写,他幽默地说,上帝(God)只需一个“d”就知足了,但是陶德家却需要两个啊。

陶德家很夸耀他们可以追溯到第六世纪的家谱,玛丽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都当过将军或州长,并且有一个曾任海军部长。她自己在肯塔基勒星顿一所贵族化的法国学校受过教育,这所学校是两个法国贵族,在大革命期间于巴黎逃亡来此开办的,由梦黛夫人和她的丈夫所主持。因此玛丽能说一口流利巴黎口音的法语,她会跳交际舞及当年那些贵族在凡尔赛宫常跳的“撒克逊圆舞”。

玛丽举止高傲,目中无人,自以为高贵非凡,并坚信她有一天必定要做总统夫人。她不但有此自信,而且公开夸口。在当时这自然很可笑,人家都嘲笑她并且说长道短,可是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动摇她的自信,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制止她的自夸。

她自己的姐姐谈到玛丽,说她:“爱好虚荣、浮华、出风头和弄权。”而且是“我所见过最有野心的女人”。

不幸的是,玛丽的脾气常常控制不住。1839年有一天,她和继母争吵,“砰!”的一声,把门一摔便怒气冲冲地离家出走了,她来到春田镇,住在一位已嫁的姐姐家里。

假如她决计要嫁给一位总统,她可真是选对了地方,因为全世界中没有比伊州春田镇更使她的前途有希望。那时,它是个肮脏卑微的边境村庄,靠近没有树林的大草原,没有铺砌的马路,没有街灯,没有人行道,没有排水沟。牛群在街上徘徊,猪群在泥坑里乱窜,到处有粪土堆积,发出臭味。虽然全镇人口只有1500人;然而这里却住了两个青年,注定在1860年成为总统候选人——史蒂文生·A·道格拉斯,为民主党北派的候选人,以及亚伯拉罕·林肯,为共和党候选人。

他们两个都认识玛丽,同时追求她,两人都曾和她亲密过,据她自己说,他们两个都向她求过婚。

据她姐姐说,每逢人家问起打算跟哪一个结婚时,玛丽总是回答:“看谁最有希望做总统,我便嫁给谁。”

这等于在说道格拉斯,因为当时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将百倍胜于林肯。虽然道格拉斯只有26岁,就已被人称为“小巨人”。他做国务卿时,林肯只不过是个初开业的律师,住在施毕特家的楼顶,几乎无法支付伙食费。

亚伯拉罕·林肯还未被自己本州以外的人知晓前,道格拉斯已成为美国极有势力的政治人物了。事实上,在林肯当选总统的前两年,一般的美国人对他知道的,只是他曾经与那出众又有势力的史蒂文生·A·道格拉斯争辩过。

玛丽的亲戚们全都以为她喜欢道格拉斯甚于林肯,而她大概也是如此。道格拉斯比较懂得讨好女人,他有吸引人的长处,礼貌较为周全,又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所以更有希望。

此外,他的声音洪亮悦耳,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他跳起华尔兹舞来极为优雅,而且他对玛丽会说一些可爱的恭维话。

他是她理想中的男人,她对着镜梳妆时,总要独自嗫嚅:“玛丽·陶德·道格拉斯。”这名字听来极美,有时入梦,会梦见她自己在白宫里和他跳着华尔兹舞……

正在道格拉斯追求她的阶段,有一天在春田镇广场,他同一个报馆编辑打起架来——他正是玛丽最亲爱的朋友的丈夫。

她大概训斥了他一顿。

又有一次,他在酒宴上喝醉了,爬上桌子,大跳华尔兹舞,高声喊叫、歌唱,并将酒杯、烤火鸡、威士忌酒瓶和碗盘向地上乱丢。想必玛丽又数落了他一顿。

而且,若是他请另一个女子去跳舞,那么,她就闹出使大家难堪的场面。

终于这追求就不了了之。柏卫基参议员说过:

“虽然以后一般人传说道格拉斯向玛丽求婚而被拒绝,因为他道德不好,那种说法显然是女方的自卫之词而已;因为道格拉斯当时已饱经世故,又精明又机警,根本不曾向玛丽小姐求过婚。”

无限失望后,她就想激起道格拉斯的嫉妒心,于是将她的一番热情转到他政坛上的劲敌亚伯拉罕·林肯身上。但那样并不能挽回道格拉斯,于是她只得打定主意,一心要抓住林肯。

爱德华夫人,即玛丽的姐姐,后来将当时的情形描述如下:

“我屡次走进他们住的房间,玛丽总是滔滔不绝,林肯先生只坐在旁边静听着,他难得说上一句,只是凝望她,似乎被某种高尚而不可见的力量吸引过去一样。他为她的机智所迷,又对她的敏捷惊奇;然而他却无法和玛丽这一类的高贵妇女尽情谈天。”

那年的7月,数个月来已在酝酿中的自由党大会,终于在春田镇召集,各地都派代表来。许多人来自几百里外的地方,挥舞着旗帜并有乐队吹奏着。芝加哥的代表团还将一只小船改装成一只双帆船,从遥远的海边拖了过来。船上奏着音乐,有美女跳舞,且沿途往空中鸣炮。

民主党曾经批评自由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利斯,像一个住在木屋,饮用着烈性苹果酒的老妇女。因此自由党员将一间木屋装上了轮子,用30头牛拖过春田镇的马路,有一棵山胡桃树在屋旁摇摆着,树上有几只树狸嬉戏着,并在门旁摆着一大桶烈性的苹果酒,随时可饮用。

夜晚,在熊熊的火光下,林肯做了一次政治演说。

有一次聚会时,他的党派,即自由党,指责他太贵族化,穿着华贵衣裳,却妄想获取一般平民的选票。林肯答道:

“我初来伊利诺伊州时,仅是一个赤贫、陌生、举目无亲,未受教育的孩子,而后以每月8块钱的工钱在船上工作。我只有一条裤子,是鹿皮做的。当鹿皮潮湿而被阳光晒干时就会缩小;几次缩水后,裤脚便缩得比鞋面高了好几寸。同时我不断地长高了,裤子又短又小,就在我的腿上留下一条蓝印,至今犹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贵族化的衣服,我必须表示服罪。”

群众吹口哨,高声欢呼,表示拥戴。

当林肯和玛丽到达爱德华家里时,玛丽告诉他,她多么以他为荣,他是个伟大的演说家,有一天必将做总统。

他低头看着她,月光下她依偎在他身旁,她的神情代替了言语。于是他弯下身子,双手拥抱着她,轻轻地吻了她……结婚的日期定在1841年1月1日。虽然是仅仅6个月以后的事,但其间却惹起好多风波。

他为何选择逃婚

林肯在哪里呢?他遭到暗算吗?发生了什么事吗?他跑掉了?自杀了?没有人知道。半夜里,人们提着灯笼,四处去找他。

玛丽和林肯订婚后不久,她就想要改变他。她不喜欢他的穿着,常拿他和她的父亲比较。多年来,每天早晨她总是望着父亲罗勃·陶德在勒屋顿街上行走,手执金头手杖,穿着蓝呢上衣,白麻布裤子套在靴里。而林肯呢?他在大热天时从来不穿上衣;更糟的是,有时他连硬领也不戴。平常他仅用背带吊着裤子,纽扣掉了,便削根木钉跟衣服别起来。

如此粗俗的做法使玛丽很生气,她经常地向他唠叨。然而,不幸的,她说话的口气,既不温柔,也不委婉。

虽然从前在梦黛夫人的学校里,她学会了各种舞步舞姿,但对应酬却一无所知。而她一向苛责的态度,迅速地熄灭了男人的爱慕;她使林肯坐立不安,他不得不设法回避她。他不再像从前那样一个星期来看她两三次了,有时一连10天也不露面;于是她就写信抱怨,谴责他太冷淡她了。

当时麦蒂达·爱德华来到春田镇。麦蒂达是一位雍容华贵的金发女郎,是玛丽姐夫的堂妹,她也住在爱德华家里。当林肯来看玛丽的时候,麦蒂达总是矫揉造作一番。她不会说流利的法语或跳撒克逊圆舞,但她晓得如何应付男人,因此林肯也很喜欢她。有时当她走进屋里来,林肯注视着她时,便对玛丽的谈话心不在焉,这就使玛丽更加愤怒了。有一次他带玛丽参加舞会;因他不会跳舞,所以就让她和别的男人跳舞,而他却坐在角落里和麦蒂达谈天。玛丽指责他爱上麦蒂达,他也不否认;于是她便大哭起来了,要他——从此不许再看麦蒂达一眼。当初热烈的恋爱,如今居然变为争执和妒忌。

林肯终于明白他和玛丽在各方面都有冲突:不论在教养、背景、脾气、嗜好、或人生观都是如此。他们经常地相互激怒,林肯预感他们的婚约必须解除,因为他们的结合将会凶多吉少。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同意这看法。他们劝玛丽放弃和林肯结婚的念头,并再三警告她,他们个性如此不相投,结婚是绝不会幸福的。

然而,玛丽不肯听劝告。

林肯花了好几个星期,想鼓起勇气告诉她这个不幸的事实。有一天晚上,他走到施毕特店里,倚在壁炉边,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信,叫施毕特看,施毕特回忆此事说:

“那信是写给玛丽的,里面明确地表白了他的心情。告诉她,他很慎重并且心平气和地一再思量这件事,觉得他爱她不够深切,因此不能与她结婚。这封信他要求我送去,我刚推辞,他便说要另外请一个人送去。我提醒他,一旦他把这封信送到陶德小姐手里,她便占了上风。我说,私下的谈话会被遗忘的,不致被人注意,然而一旦写在纸上,就成为实际的证据,别人可凭它来攻击你,于是我把那封不幸的信扔进了火里。”

现在我们永远无法得知林肯对她说了什么,但是柏卫基参议员说过:“由他写给欧文小姐的最后一封信,我们便能想象他写给玛丽信中的大致内容。”

关于林肯和欧文小姐之间的事,也要顺便说一说。她是林肯在纽奥良时认识的阿贝尔太太的妹妹。1836年的秋天,阿贝尔夫人回到肯塔基州的娘家,说如果林肯愿意同她妹妹结婚,她就将她妹妹一起带回伊利诺伊州。

林肯早在3年前见过这个欧文小姐,他便答应了,于是欧文小姐真的来了。她有一张美丽的面孔,文雅,受过教育,也很有钱,但是林肯无意与她结婚。他认为:“她过分迁就了。”而且她比他大1岁,又矮又胖——照林肯所说:“很可能与法斯特(莎翁笔下的喜剧角色)相配。”

“我丝毫不喜欢她,”林肯说:“可是我没法子摆脱她。”

阿贝尔夫人“非常焦急”,要林肯履行诺言。

但他并不着急。他承认他“一直懊悔这次的鲁莽”,致使他如此轻易承诺,而他着实畏惧和她结婚,“就如爱尔兰人惧怕绞索一样”。

于是他写信给欧文小姐,老实又婉转地叙述他的看法,并且要求解除婚约。

以下是他写的一封信,1837年5月7日在春田镇写的。

由此我们可猜想他给玛丽·陶德的信,必然相仿。

欧文小姐:

我曾经试着写过两封信给你,因为词不达意,所以我把它们撕毁了。第一封信我认为太严肃了,而第二封信口气又太严重了。这一封信不论好坏,我都将寄给你。

在春田镇过日子,实在是乏味不堪——至少我是如此。我在此地依旧感到孤寂,正如我无论到何处去都一样。自从我到了此地,仅有一位女人和我交谈过,而如果她能够避免,就不会来找我说话了。我从不曾去过礼拜堂,恐怕以后也不会进去,因为在里面我不知所措。我时常想,假如你到春田镇来居住,恐怕不会感到满意。此地非常讲究风度举止,若不加以注重,必遭唾弃。我无法掩饰我的穷困,所以你将会过着贫穷的日子。你认为你能够忍受吗?不论是哪一个女人,若肯与我共享贫穷,我必定尽全力使她快乐满足。假如我不能做到,我将是很自责的。我知道,如果你知足的话,与你共同生活将比我现在快乐多了。

你当初对我的承诺,或许是说着玩的,也许我误会了。假如是这样,那么,就把它忘掉吧!如果不然,我期盼你作决定前慎重考虑。至于我,我已经决定了,只要你愿意,我必定履行我的诺言。

我认为你最好不要再提这件事。你不曾有过困苦的生活,它比你想象中的还要苦。我知道你对任何事物都能够正确地判断;如果你深思熟虑后,仍然愿意,那么我必会遵照你的决定。你收到此信后,希望能给我回一封长信。你也许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有其他的事情要做,虽然你不见得会有兴趣写信,但在这寂寞的环境中,互相通信做个伴也不错。请告诉令姐,不要再卖掉一切东西而搬家。我一想到那事就感到不安。

林肯手启

关于林肯和欧文小姐的事,至此即告结束。

现在我们再回到玛丽·陶德,施毕特将林肯给陶德小姐的信件投进火里,然后转向他的朋友兼室友说道:

“假如你有男子气概,就亲自去会晤玛丽吧!你若不爱她,就老实告诉她,说你不愿意和她结婚。要小心不要多说话,一有机会就要尽速告退。”

“经过这番劝告,”施毕特说道:“他便穿好上衣,带着下定决心的表情,走了出去,准备按照我指示的方法,完成这件严重的事情。”

赫登写道:

那天晚上,施毕特没有上楼与我们一同就寝,假装要读书而在楼下店里,他是在等候林肯回来。10点已过,他与陶德小姐的晤谈仍未结束。终于,11点过一些,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根据林肯逗留的时间,施毕特已知道他的办法并未被施行。

“喂,老伙计啊!你按照我的指示和你所答应的去做了没有?”这便是施毕特的第一句话。

“是的,我照办了,”林肯心事重重地回答:“当我告诉玛丽,我不爱她的时候,她便放声大哭,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搓着两手显得很痛苦,并且说些骗子应当自己小心受骗一类的话。”然后他住嘴了。

“你还说了什么?”施毕特追问,打算问个究竟。

“老实说,施毕特,我实在受不了啦!我也泪流满面,我将她抱起来吻了她。”

“这就是你解除婚约的方法吗!”施毕特讥诮道:“你不但做了傻瓜,而且你如此举动,等于重新订婚,按情理这一次你就休想退婚!”

“唔,”林肯支吾着说道:“若是我重新订婚了,也只好算了。既然已成事实,我也只得履约了。”

时间飞快,婚期迫近了。女裁缝们都在为玛丽做嫁衣。爱德华家的大楼已重新油漆,客厅都重新布置,地毯换新,家具也擦亮,搬到适当的位置。

然而就在同时,林肯正遭遇一件不幸的事,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心理上的压抑和一般的忧伤是不同的,那是一种严重的病症,影响到精神和身体两方面。

林肯一天比一天消沉,萎靡不振。他的心神几乎失常,也许是这次无可言喻的苦痛,使他的脑子留下终身的伤害。虽然他确实已同意要结婚,但整个心灵却排斥着。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寻找逃避的方法。他在店里楼上的房间呆坐好几个小时,无意上班,也不出席参议会。有时凌晨3点钟他就起床,下楼来,在壁炉里生火,然后坐在旁边,凝视火光直到天亮。他吃得很少,因而体重开始减轻。他常发怒,躲避人们,也不与任何人交谈。

他现在对于逐渐逼近的婚姻大事感到畏缩了。他的心似乎在幽暗深渊里旋转着,他想他一定失去理智了。他写了一封长信给辛辛那提的丹尼尔·杜立克博士,即美国西部最著名的心理医生兼辛辛那提学院医学系的主任,叙述他的病况,并且请求医生建议一种治疗方法。但是杜立克医生回答,若没有亲自检查,他是无法做到的。

婚礼定于1841年1月1日。当日天气晴朗,春田镇的富贵人家都坐上马车,到处拜年。骏马的鼻孔里呼着白气,小铃子叮当作响,荡漾四周。

爱德华家忙着最后的安排。送货的孩童忙碌地敲着后门,不断送来临时赶买的物品。为了这件大事,特地请来一位名厨,这次喜筵不用火炉边的老铁灶,而用刚刚装置的新发明——烹饪专用炉。

元旦的黄昏已笼罩全市,烛光灿烂,窗口挂着冬青叶的花环。爱德华家的气氛,因兴奋而紧张,因期待而浮动着。

6点30分,满面春风的宾客们开始光临,6点45五分牧师来了,手臂下夹着《圣经》和礼物。每个房间都堆满鲜花,花色绮丽绚烂。壁炉里火光熊熊,噼啪作响,到处弥漫着喜气。

时钟敲了7点——7点30分。林肯还未到……

1分钟1分钟过去……慢慢地,无情地,走廊中的大钟滴答作响,一刻钟过去了,半个钟头……新郎仍不出现。走到大门口,爱德华太太不安地向马路观望。是怎么回事呢?难道他……?不!不能想象的!不可能的!

家人聚在一起……低头耳语……紧急商量办法。

在隔壁房间里,玛丽披着婚纱,身穿丝绸礼服,等待着……等待着……不安地抚弄着发上的花朵。她不断地走到窗口边,俯视着街上,她不能不看时钟。她的手掌逐渐潮湿,汗珠亦布满额头。又过了可怕的一个钟头了。他答应过的……的的确确……

9点30分,来宾一个个告辞,满脸怀疑,又显得困窘。

等到最后一个来宾走掉后,新娘子就一把扯下婚纱,把头发上的花朵扔掉,呜呜咽咽地跑到楼上房间,哭倒在床上了。她真是悲伤至极!啊!上帝呀!人们会如何议论呢?她将要被人笑话,受人怜悯,遭人侮辱,羞耻到不敢再上街走了。她满腔悲愤辛酸。一会儿,她盼望林肯来把她拥抱起来,一会儿,她又为他所带给她的耻辱和伤害,恨不得把他杀掉。

林肯在哪里呢?他遭到暗算吗?发生了什么事吗?他跑掉了?自杀了?没有人知道。

半夜里,人们提着灯笼,四处去找他。有些打听到城里他常去的地方,有些人则沿着乡村的小路去找。

还是住进了婚姻的炼狱

他的男傧相说:“他看上去简直像被宣判了死刑。”

林肯写道,“我却结婚了,那对我真是莫名其妙的事。”

大家找了整个晚上,黎明过后,林肯终于被发现了——呆坐在他的事务所内,语无伦次。他的朋友们担心他精神失常了。玛丽的亲戚们都说他已经疯了,所以没有来举行结婚仪式。亨利医生立刻被请来了,林肯嚷着要自杀,所以医生吩咐施毕特和巴特勒轮流看守着他。他的刀已被取走,正如以前安妮刚去世时一样。

亨利医生希望让他的心思多忙碌一些,就劝林肯出席州议院的会议。他是自由党的发言人,本来应该经常出席的。然而记录上显示,他在3个星期中仅仅出席4次——每次亦只有一两个小时。1月19日,约翰·J·哈定正式向众议院宣布,他患病了。

逃婚后3个星期,林肯写下了他毕生最凄惨的一封信,给他的法律事业伙伴:

“我现在是人间最凄惨的人。假如我将内心的忧愁平均分给世人,恐怕全世界再也找不出一张笑脸了。以后我是否还能快乐,不得而知。我怕是做不到了,但要我继续生活在目前的状况下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假如我的心境不能好转,还不如一死了之。”

威廉·E·巴顿在他著名的林肯传记中说明:“这封信除了表示林肯精神非常困苦……他极其害怕自己会发疯之外,别无所言。”

他经常想死,甚至求死,而且写了一首关于自杀的诗,发表在杂志上。

施毕特怕他寻死,就带他到路易斯维附近的母亲家中。他们给他一本《圣经》,把他安顿在一间幽静的卧房,由窗口可望见一湾清溪,蜿蜒流过草原,一里外有片森林。每天早晨,有个黑奴给林肯送咖啡到床上来。

爱德华夫人,玛丽的姐姐,说玛丽“为了要维持她的颜面,并使林肯安心,就写了封信给他,说她答应他解除婚约”。她一方面要解除对他的压力,一方面又说“假如林肯还想恢复婚约的话,她也不会反对的”。

当然他绝不愿再恢复婚约,他再也不想见她了。甚至在林肯逃婚一年后,他的好朋友詹姆斯·马赛尼“还以为林肯会自杀呢”!

在1941年“不幸的元月一日”过后约有两年时间,林肯完全不理玛丽,只希望她忘掉他改嫁别人。但她始终不肯,因为这与她的面子有关,也是她宝贵的自尊心使然。她下定决心,要叫那些轻蔑或怜悯她的人看看,她一定会和亚伯拉罕·林肯结婚,一定能成功的。

而他却下定决心,绝不和她结婚。

事实上,他心意非常坚定,所以在一年之内便向另一个女子求婚了。当时他已32岁了,而他的对象才16岁,她名叫莎拉·李,是巴特勒夫人的小妹,林肯曾经在她家住过4年。

林肯向她求婚,说他的名字是亚伯拉罕,而她是莎拉,分明是天配佳偶。

然而她拒绝了,因为,正如她写给朋友的信中所说:

“我还年轻,只有16岁,目前我对婚姻还没有考虑过……我一直很喜欢和他做朋友,然而你晓得,他奇特的举止和平凡的表现,总是没法子使一个刚刚踏进社会的女子倾慕的……他看起来简直像是我姐姐家属里的一个兄长。”

林肯常常为当地自由党报纸——《春田日报》写社论,编辑赛门·法兰西,乃是他的密友。不幸的是,法兰西的妻子非常爱管闲事,因为年逾40又没有子女,她居然以春田镇的月下老人自居。

1841年10月初,她写信给林肯,请他第二天下午到她家去。这是一个特别的要求,尽管他不晓得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是去了。他到达后,便被请进客厅,出乎他意料之外,他居然看见玛丽坐在他面前。

林肯和玛丽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尽管都无卷可考,但是,这位可怜又软心肠的人是没法再逃避了。假若她哭泣——当然她是会哭泣的——他很可能即刻就向她屈服了,并且服服帖帖地为曾经逃婚的事认罪了。

以后他们经常会晤,但总是在法兰西家里私下见面。

最初玛丽甚至没有让她姐姐知道,林肯又和她会面了。

终于她姐姐发觉了,她质问玛丽:“为什么隐瞒我?”

玛丽含含糊糊地回答:“既然从前有那些事发生过,所以这一次还是保密为宜。世上男人的心和女人的心一样不可捉摸。”玛丽接着说:“如果婚约再遭到意外,至少外面的人不会知道。”

换句话说,或说得干脆一点,因为吃过一次闷亏,她这一次便决意保密,直到她确定林肯有意和她结婚为止。

那么,这一次陶德小姐运用什么技巧呢?

詹姆斯·马赛尼说过,林肯经常告诉他说:“他是被迫结婚的,因陶德小姐总是告诉他,在道义上他非和她结婚不可。”

赫登对此事当然知晓甚详,他说:

“依我看,林肯先生是为了维护他的信誉终于和玛丽结婚的,这样做使他牺牲了家庭幸福。他曾经主观地、并仔仔细细地检讨过自己:他肯定他丝毫不爱她,但他答应和她结婚。这可怕的想法,如同噩梦似的出现……终于他必须面对这一场信誉与家庭幸福的大矛盾了。他选择了前者,也附带地承受了多年的自我折磨、牺牲的痛苦,以及永远失去家庭的幸福。”

在林肯下决心以前,他曾经写信给已返回肯塔基的施毕特,问他婚后是否得到快乐。

“请尽速回信,”林肯催得急:“因为我迫切想知道。”

施毕特回答,他婚后比想象的更为快乐。

于是第二天下午,即1842年11月4日,林肯勉为其难地向玛丽正式求婚了。

她打算当晚就举行婚礼;他却犹豫不决,感到惊讶又有点害怕!因为事情进展得太迅速了。他晓得她有些迷信,便指出那天是星期五。然而,对于从前所发生的事记忆犹新,她现在最怕拖延了,就连24小时她也不愿等候了。此外,那天又偏是她24岁的生日,所以他们匆匆忙忙跑到杳特顿珠宝店,买个结婚戒指,并在上面刻着:“永爱不渝。”

那天下午,林肯便请詹姆斯·马赛尼做男傧相,说道:“詹姆斯,我还是要与玛丽结婚了。”

傍晚,林肯在巴特勒家里,穿上最好的服装,又擦亮皮鞋,巴特勒的小儿子跑进来,问他要上哪儿去。

林肯答道:“我想,是到地狱去吧!”

在绝望之际,玛丽已将她的嫁衣全部送人了,如今只穿一件简朴的白洋装举行婚礼。

一切筹备事宜都是既紧张又匆忙地办好的。爱德华夫人说,她在婚礼的两小时前才知道这件事,她连忙烤一个结婚蛋糕,都等不及冷却,便涂上奶油,因此蛋糕的花饰颇不成形。

查理牧师身穿礼服,朗读庄严的结婚礼辞时,林肯始终面无笑容。

他的男傧相说:“他看上去简直像被宣判了死刑。”

林肯对于他的婚姻,只提过一次。那是结婚一星期后,他写给撒弥尔·马歇尔的商务信上,末尾的一段附笔。这封信现在由芝加哥历史协会保存着。

林肯写道,“我却结婚了,那对我真是莫名其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