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不摘面具,到他的形象却比所有男明星的总和都帅。
对于平民和善良人来说,他奇特、神秘、绅士;但在统治阶级和上等人的眼中,他诡异、暴力、冷血无情。
这样的传奇人物,竟然比不上一个地下城的蚁民重要吗?
我再次低头看了看双脚,从进门到书房,夫人和管家明明看见我了,却都没有让我换鞋……
好吧,我用手在刘海儿上比划了一下,“要是用发胶像这样把头发全抹起来,他可能会看起来像一个落魄的王子。但他的头发蓬松又随意,住宅简陋,只是一个典型的缺钱的地下城工人。”
“你遇见了一个疯狂的民间科学爱好者,真希望我能够想你一样跑到地下城里去见识一下,那里一定好玩里了。”
“不,地下湖水又黑又臭,那里死寂一片,偶尔有远处工业区传来的机器的声音,非常非常无聊。有身份的淑女不应该区去那种地方,我必须替市长老爷、夫人和管家看好你,不要再有奇怪的念头了,平民和他们的机器都不值一提。”
“你的语气好像我父亲。”
“没错,我是有觉悟和责任的家佣。”我们说笑着,忽然听到外面请小姐去上课,我忙从侧门跑回楼下自己的房间,换回佣人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