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活着,必需品是一定要有的。对比之下,有片瓦遮头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你看街头东一角西一隅的露宿者,没壳蜗牛一样活得自在。
要活得正常点,柴米油盐酱醋茶缺一不可,还要有所蜗居栖身,大人有班上,孩子有书读。
还有什么?
有部电视看看,有台计算机用用,有点闲钱喝茶买衣服……
还要什么?
最好可以去旅行啦!
距离必需品的定义,似乎越来越远了。
关爱基金决定拿出钱来给综援家庭的孩子作游学之用,之前的财政预算案也有为穷学生聘补习老师的拨款,在这里我不想讨论这个政策的错或对,我只想让大家一起想想,究竟什么才是生活所需?
一顿饭?一间屋子?一本书?还是一个补习老师?一次旅行?
我一直抗拒补习班游学团,努力写了许多文章,呐喊了好多年,叫家长们别相信补习和游学是孩子成长的必需品。然后,我看到政府带头认同、带头促成这门教育副产品的大生意,甚至大洒公款让世人相信:游学、补习跟吃饭一样重要!
没游过学感觉就差人一等、就被歧视,这种意识非常要不得,可恨的是政府竟牵头鼓吹。我见过一个没坐过飞机的穷孩子,每年暑假都跟潮阳来的妈妈回乡待上几个月,她的见识比我家孩子广多了!她看树知树,看草知草,是她告诉我们用香蕉蕾煲汤特别好喝,她的亲和、她的可爱气质是一般中产家庭的孩子最缺乏的。
可是,我们的社会却并不欣赏这种孩子的气度和空间,还要硬塞3 000港元叫她去游学、去随波逐流。
最近听到了一个朋友的苦恼经历,她读小学一年级的孩子那天回来怪责妈妈:“为什么你不带我去澳门看水舞间?”
“发生什么事了?”妈妈很是奇怪。
“老师今天叫我们写作文,写一次看表演节目,我写了上次去海洋公园看海豚的事,可班上同学们写的都是去水舞间呀!”
“那才与众不同嘛!”换了平日的我会如是说。
只是今天我的这种看法会被人骂:“叫政府多给些看戏津贴,孩子没钱看表演,会被人歧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