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秋痕》
作者:紫伊
今年的秋天来得格外清冷,凉风中夹着几丝细细的冷雨。
走在校园清幽的林荫道上,我独自感受着那份寂寞,雨点打在微黄的叶上,穿过空间的碎片,滴入心田,击起一片涟漪。
三年前我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安徽的手中挣脱,被重庆收容,就在我玩够了挣扎着要离开的时候,重庆用平和的眼神看着我,我也看着她,这才知道,玩,不再是一种理由。注定我是逃不走的,也许是四年,也许更长。当每一次短暂的乡音过后就落回原地时,我学会了惆怅。
每当结束一天的繁忙学习时,我便会在操场旁边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仰视着天空,等待月亮的出现。其实我明白在这夜雾弥漫都市里很少能够感受到月光的存在。这时我便想起了家乡,在那祥和的乡村上空,每当此时月亮便悄悄地爬上了树杈上,像一盏油灯,散发着古老而又静谧的光芒。而我则是那个被月光喂大的孩子,正带着昔日的影子寻找月亮的旧址。广寒宫的神话,再次在耳边一波三折,有一种怀念正被一种深重的意境打湿。
三年来,在偌大而陌生的城市中,我总是处于游离状态。我时常用恶毒的语言排斥和中伤这个城市。因为默默中,我的城市,不,是那个幽静的乡村已在心中沉淀,所有的不同让我无法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于是我试图融入这个喧闹而又匆忙的城市,但我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留下了满身的伤痕。也许我天生就是一只生活在寂静泥土下的蚯蚓,在这个只有混凝土与玻璃的城市里我找不到属于自己生存的空间。
渐渐地,我爱上了独行,爱上了落寞,爱上了着清冷的秋季……喜欢看秋叶飘落的样子:钟情于它超然洒脱的柔美,那种舒缓自然的气质和淡雅的神韵,如一杯掸泊清透的香茗,让人轻轻一撮,便透彻心扉。
喜欢听秋雨滴落的声音:置身于“高楼目尽鱼黄昏,梧桐叶上萧萧雨”的情景中。“愁云满天,泪无痕,点点雨丝情”恰似那种温柔与情怀,接纳了我并托起我的茁壮。鱼习惯了深沉,人不是鱼,怎能了解鱼的忧愁:
鸟习惯了自由,鱼不是鸟,怎能了解鸟的快乐;人习惯了荒谬,鸟不是人,怎能了解人的幼稚;我习惯了寂寞,你不是我,怎能了解我的爱恋。
《怀念我的兄弟》
作者:蓝极随风
天一出国的时间不短了,可我仍然觉得心情很隐晦。
天一是我的小学同学,而我的父亲和他的母亲恰巧也是小学同学,也许是因为这层关系吧,我和天一的也更亲近些。但实话说,我和天一是“打着”长大的。
天一小的时候个子很矮,但小孩子嘛,矮一点反而可爱。在学完《红岩》之后,我们一致认为天一是活脱脱的小萝卜头。他的心脏一直不太好,常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师们对他也很关照。但我不喜欢他,原因很简单,他爱哭鼻子。我讨厌男孩子掉眼泪,连我这个女生都是有泪不轻弹的。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他身体的缘故,他的心里才这么脆弱,只怪那是年纪小,我常嘲笑他,我们俩像是斗红了眼的小公鸡。
我和天一的关系是在五年级之后才开始缓和的,他坚强了许多,我也少了曾经的锐气和棱角,开始接纳这个可爱的小弟弟。他其实是个开朗而健谈的男孩,也是今天和我唯一保持联系的小学男生。在那个半成熟半幼稚的时期,男女同学的交往多少带点封建思想,但和天一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自然而无拘无束,大概是我们都直来直去,从来不需要挑拣着话说。用天一来形容我们的词来说最合适不过了:兄弟。
上初中之后,我突发奇想给天一写了一封信,收到天一的回信时兴奋之余也感到很意外,我并没指望如此,因为那时我们已经有将近一年没联系了。我把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信写的搞笑而又直率,我都要笑破肚皮了。但从那时候起,我觉得天一变了好多,变得玩世不恭,或者还有点别的什么……写过两封信之后吧,我们便没有了下文。科技发达了,我们用qq联络。但上网的时间毕竟少,我们的联系便也时有时无。在一起的时间很短暂,我们最常做的就是下五子棋,下棋的时候心很静,也很轻松,我们甚至从来不过问对方现在过的怎么样。后来我想这大概就是朋友与兄弟的区别吧,朋友的关心细微到极致,而兄弟间在乎的是意气相通。隔着液晶屏幕时,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也参不透他的心思,以至于我从别人的嘴里才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他早已休学,当然是因为心脏的原因。我隐约记得他还患有哮喘。毕业后仅见过几次面,每当我看近他手臂因瘦削而暴露的青筋,心还是不由自主地一沉。他还是那个小萝卜头,却又分明不是了,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多了一份老于世道的成熟。笑比哭难,真的,才16岁,却要承受这样大的心理压力,他用笑脸掩饰了内心的痛苦和无奈,我不想揭穿他,反而希望他能大哭一场。
在时有时无的联系中天一说他要出国了,也许永远不回来。于是我们又聚在一起,聊天,喝饮料,打麻将,他早已变得很放纵。天一一个人喝了一壶茶,看着他很老道地转动茶壶轴,我突然很担心,担心这一声再也见不到天一了。那一瞬间我才发现,不管是“打”也好,或者其他,我都很珍惜这个兄弟。
天一走的前一天晚上,我翻出了他曾经给我写的信,然后发短信祝他一路顺风。他说“ok,回来找嫩打麻将”。我暗自苦笑,天一,何时是归期?
天一出国了,我失去了一个兄弟,在人与人相逢与离别的轮回交替中,我与天一相逢,也终究会有离别。一个人的夜里,我常常会怀念,怀念这段清纯如风的友谊,怀念我的兄弟,天一。
《天使的翅膀带我飞》
作者:南山剑士
十六岁之前,我就像一枚青涩的果子,干瘪而瘦小,因此沉寂到毫不引人注意。
而那时很多同我一样年纪的女孩早已是美丽的公主,青春的身体绽放活力。我就像公主厨房里的奴仆一样灰头土脸。那时的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常常在夜里凝望那个暗蓝色的苍穹,因为那里包含着一切的隐忍和疼痛。我只有在那个时候像一头受伤的小兽,独自一人细细舔拭灵魂的伤口。
很多个夜晚,我总是在梦里梦到自己站在薰衣草花田里,英俊又高大的王子款款走过来,温柔地揽过我的肩,在我的面颊轻吻,花丛间就飞起祝福的彩蝶。可是当我醒来时,却发现这一切只是一个梦时,心里的沮丧与悲伤就像一根针,扎在我的胸腔。痛楚蔓延,我的天空一片阴霾。
于是,就这样,春一直暖,花一直开,青春就这样蹦蹦跳跳地来了。
我开始在梦里梦到那个笑起来嘴角就弯起好看弧度的男孩,还有那个在操场篮球场英姿飒爽的酷小子。我也怀有青春少女青涩心事。
我的玩伴们已经开始有男孩子追,时不时就会收到美丽的玫瑰。我被抛弃在角落里,无人问津。
与夏明蕊的相识于我来说,是我今生最美的际遇。
她像一个天使站在讲台上,一抹微笑,灿若朝霞。
那个时候,学业与玩耍在很多人看来是鱼与熊掌,两者之间,只选其一。而对于夏明蕊来说,她却像个双枪老太婆,两者之间游刃有余。
像夏明蕊这样优秀的女生,任何人是没有理由不喜欢的。于是,我与她很快成了要好的朋友。
当同宿舍的舍友们都收到男生的情书时,我和夏明蕊依然没有人眷顾。室友笑我们是“积压货”,这些在活泼,开朗的她看来仅仅是善意的玩笑,尽管我也知道这一点,可是当听到时,自己的心尖就泛开尖锐的疼痛,密密麻麻地扩散开来。
于是,在那个夜晚,室友再次嘲笑我们时,我再也难以控制悲伤的情绪,泪水夺眶而出,我一个人跑到操场上久久难以平静自己。夏明蕊追着我来,她搂着我说:“晴,请相信,每个女孩都是美丽的公主,王子都在迎接你的途中,不用刻意强求。”
我看着她的脸写满真诚,含着泪狠狠地点头。
再那个夜里,两个女孩搂在一起,月光下她们诉说着青春的心事。
从此,我不再陷于自卑的境地,因为我相信天使说过的话。总有一个王子正前往迎接我的途中。
我只专心学业,成绩总是在年级榜前列。这成为我唯一可以炫耀的资本。
我真的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竟然也会有人追求。每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总是能收到一捧玫瑰,我的泪就那样不可制止的流下来,那里面都会有一个精致的小卡片,上面写着温情的话语。那成为我青春岁月里的香格里拉。
夏明蕊与我共同分享着这份喜悦。我开始想见他,终于,他在高考前的一张卡片上写,只要我们都能考上心目中的大学,他就会约我见面。
我们投入紧张的复习之中。两天的考试过后,我的心情并未放松,因为我的他。
我将永远铭记那个让我一生难忘的日子。我按照约定的地点,看到“他”手捧玫瑰在那里等候我。我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拥有甜蜜的爱情,可是,我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那个“他”不是别人,竟然是夏明蕊。她仍然朝我微笑,一如当初的美丽,动人。
我以为我会哭得昏天黑地,可是我没有,心底有温暖悄然而生。
感谢夏明蕊,带给我青春时光里最难忘,最特别的“初恋”。
那天在一本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每个人都是独翼天使,只有相互扶持,才能在幸福的天堂里翱翔。泪就那样悄然滑落。
我想,每个人的最初都是一株光秃秃的树干。可是,我真得感激上天的眷顾,让我认识了夏明蕊。于是,在她的友情里,我满树繁花。
世界无论怎样转变,总是需要阳光,清风,雨露的。一个美丽又善良的女孩就是一阵清爽的风,一轮明亮的月,为您做指路的灯,滋润每一个过路者干涸的心田。
《寂寞的节拍》
作者:麦田里有鬼
世间万物都有其固有的节拍,而寂寞的节拍是思念。
我站在盥洗室安静的镜子前刮胡子,温柔的泡沫贴在脸上亲昵的像恋人的吻,巍欣细细碎碎的头发曾在那儿偎依过。她轻轻地,生怕惊醒什么似的说:“我走了!”哎!我痛苦的叫出来,稍一走神锐利的刀锋划破我的皮肤。巍欣你干嘛要走呢?我呆呆地注视着前面,一颗血珠渗出来,如同我的泪。
湿漉漉的世界湿漉漉的记忆。我们兴奋地携着手从电影院里出来,随我们走出来的还有黑压压的人群和一堆晦暗的色调,阴沉的天,清冷的街道,昏黄的灯光,流着光的湿地。我们拥抱着在中间既寂寞又温暖。一忽儿以为世界末日,以为地老天荒。
我洗掉泡沫抹干脸,用消毒棉擦了擦流血的部位。穿上西装打好领带今天我要去学校领毕业证,从此之后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是以前,巍欣一定是要跟来的吧。她一定会用手戳我的头大模大样地说:“小伟,你从今天起你就不再是孩子了,要承担起生活的责任。毛病也要改一改,以后不准尿床了!”“谁尿床啦!”我追着抓她,她哈哈的笑着就跑,躲着我。我们围着花坛绕啊绕的,后来她跑不动了,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继续笑。我立刻追上了把她抱住,傻傻地抱着,却突然忘了为什么要抓她。她笑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夸张。我很怕她这样一直笑会到死为止,为了制止事态严重发展,我把嘴贴了上去。
认识巍欣和巍欣好上了就像是饿了要吃饭冷了就要穿衣一样顺理成章。巍欣是隔壁班上的,跟我学同样的专业。特别的爱闹,像个着火的轮子疯起来不管不顾的,长得自然也很美。两个班有合上课的时候,心总不由得被她的温度灼伤,就约她一块吃饭,她同意了。从此两个小疯子就徜徉在校园的蓝天下。
她总说要走,要去天涯海角流浪。这一次一定也会提出来:“第一站就放在撒哈拉吧,我要像三毛一样。”然后眨眨眼笑嘻嘻地凑近我“找个像荷西一样的外国男孩结婚。”我坚决反对:“干嘛要那么费事儿,再说外国男的有什么好的。”“人家外国男人高大威武,特别有安全感。”她看看我:“不像某些人瘦巴拉叽的,一肚子花花肠子。”我握紧两只拳头摆个显示肌肉的POSE。“瘦是瘦,骨头里全是肉。做衣服还省料呢。”她笑着就是不应声。我又小心地说:“大老远的,吃不好睡不好。要不你看我行不?我是有点懒有点馋可是本质是好的,我向毛主席保证为了你一定改。”“你嘛……可以考虑考虑。”巍欣转过身跑开了,“可不要太得意啊,只是给你个机会。”她远远抛来一句话,留下我一个愣在原地。
看着她的身影像蜜糖一样在阳光中融化,我总是知道她会离开,真的我不骗你,冥冥中。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太美妙太快乐了如同在梦中一般,然而我深深地知晓梦对于谁总是泡沫般稍纵即逝。
我走在偌大的校园里,走在阳光里,晕乎乎的。手里捧着象征着什么的证书,一轮血红的印子显赫地戳在上面像一只圆睁的眼睛,又仿佛不小心滴在白衬衫上的蕃茄汁,触目惊心。证书外面罩了厚厚的一层皮,郑重其事地镶了金字儿。看着竟有点儿繁华落尽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