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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张国宾《薛仁贵荣归故里》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出自《韩非子·难一》,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寓言故事:

楚国有个商人叫卖自己的矛和盾。他夸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什么样的矛也不能刺穿!”又说自己的矛:“我的矛锋利无比,什么样的盾也抵挡不住!”旁边有人问他:“要是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又会怎么样呢?”商人马上说不出话来了。

故事很短,蕴涵在其中的逻辑关系却发人深思。由于“最坚固的盾”与“最锋利的矛”,二者只能居其一,不能同时并存,所以,商人的话自相矛盾,不攻自破。现在,我们常常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个成语,比喻拿对方的观点、方法或言论,来反驳对方。这种方法若用得巧妙,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元代作家张国宾,曾写过一个剧本《薛仁贵荣归故里》,里边就讲了一个用这种方法揭穿小人谎言的故事。

唐代,在绛州龙门镇大黄庄有一个农民,名叫薛仁贵。他从小不爱务农,只喜欢舞枪弄棒、骑马射箭。等他长到22岁,十八般武艺,无所不精。

这一天,他在街上看到官府贴出黄榜,要招募义军好汉。薛仁贵眼前一亮,他知道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回到家,他拜别了父母,又叮嘱妻子孝顺双亲,便只身来到绛州,投靠在总管张士贵帐下。

这时,辽东高丽国王得到一员大将,名叫葛苏文。此人官封摩利支,有万夫不挡之勇。再加上高丽地势险要,陆有天山,水有鸭绿江,易守难攻,而大唐名将死的死、老的老,所以,高丽国王趁机派摩利支葛苏文率十万雄兵,在鸭绿江白额坡前下寨,向大唐发起挑战。

形势危急,总管张士贵奉朝廷之命与高丽摩利支交战。张士贵武艺低微平常,他心存侥幸,勉强出战。只战了一个回合,便吓得魂飞魄散,拨转马头,反身就跑。此时薛仁贵身穿白袍,挺身而出,一箭射伤摩利支,一箭射落高丽帅旗,又一箭射死一员高丽大将。高丽军乱了阵脚,被唐军杀得大败。

唐军凯旋而归,军师徐茂功奉皇帝之命论功行赏。没想到张士贵一口咬定是他身穿白袍,三箭定了天山。薛仁贵忍无可忍,因为在此之前他曾立下54件大功,都被张士贵冒领了。这回他据理力争,毫不相让。徐茂功心里清楚张士贵的为人,他把亲眼目睹交战过程的监军杜如晦喊来作证。可张士贵依然不改口,还气急败坏地大叫大嚷:“今天当着文武官员的面,我敢说除了我张士贵,还有谁能三箭定天山,杀退摩利支?明明是我的功劳,凭什么拿去赏赐薛仁贵!那薛仁贵寸箭都没拿,根本没在战场厮杀,有什么功劳?我身为总管,文通三略,武解六韬,兵书战策满腹,将来还要拜相封侯,难道还不如他出身农夫的一介小卒?”张士贵满口雌黄,薛仁贵有口难辩,只好求军师和监军为他做主。

军师徐茂功见张士贵吹下牛皮,正好将计就计,他说:“你们两个别闹了,其实定夺这场功劳很简单。今天,我在百步之外堆一个垛子,垛子上面安一枚金钱。你们两个每人射三箭,谁能射中金钱,就把三箭定天山的功劳归谁,并加官赐赏;射不中的,则停职贬为庶民。”张士贵一听,十分心虚,他让薛仁贵先射。薛仁贵拉弓射箭,箭箭皆中靶心。而张士贵上场之后,不但箭箭落空,还信口雌黄。第一箭不中,他埋怨垛子太远;第二箭不中,他埋怨新弓不熟;再试一次,还是不中,终于无话可说了。

真相大白,徐茂功一声令下,将张士贵贬为庶民,赶了出去。薛仁贵凭赫赫战功,被封为天下兵马大元帅。

转眼间,薛仁贵在外征战已有十年,不曾回家。立下战功之后,他更加思念亲人。徐茂功奏明皇上,赏其黄金百两、御酒千瓶,令其回去探望父母。徐茂功十分赏识薛仁贵,还将女儿许配与他。

薛仁贵衣锦还乡,全家团圆。这时,朝廷又传来圣旨:因薛仁贵有盖世功勋,加封为平辽公,封邑十万户,父母赏赐黄金百斤,两位夫人并封为辽国夫人。接到圣旨,全家喜气洋洋。

从此,薛仁贵荣归故里的故事,传为美谈。

在这个剧本中,张士贵与薛仁贵争功是最为激烈也是最精彩的场面。如何解决这场冲突,是剧中的重要关目。为了揭开张士贵的无赖面目,军师徐茂功巧妙地运用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

张士贵不是口口声声说是他三箭定了天山吗?好,那就在他所炫耀的箭法上做文章。在众目睽睽之下,每人射三箭,比个高低。如果站在平地上屏息凝神都不能射中目标的话,可想而知,身骑战马驰骋在征尘弥漫、战鼓喧天的战场上能发挥什么样的水平?结果,张士贵不懂箭法,丑态百出。显然,这和他自己鼓吹的水平相差太远,自相矛盾。所以,他的谎言被轻而易举地戳穿了,给人们留下笑柄。

一般说来,之所以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是因为当事人对客观事实视而不见,言过其实,导致自己的言论与实际情况发生对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是要找出这种对立并以此来攻击对手,让对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的名剧《威尼斯商人》里边也写了这样一个精彩场面:

剧中安东尼奥是从事海外贸易的威尼斯商人,他借钱给人从不要利息,这引起放高利贷的犹太人夏洛克的仇恨。这次,安东尼奥为了帮助朋友,向夏洛克借了一笔钱。双方约定:三个月后,如果安乐尼奥不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的附近取一磅肉”。可期限到了,却传来安东尼奥的商船接连沉没的消息。由于无法还清债务,夏洛克向法庭起诉,请求按照合同履行。威尼斯的公爵和元老们劝说夏洛克发点仁慈之心,但被他断然拒绝。在法庭上,夏洛克得意忘形,磨刀霍霍,准备动手。这时,安东尼奥朋友的未婚妻鲍西娅在关键时刻上场。她宣布,夏洛克有权依照合同在安东尼奥的胸前取一磅肉,她还让夏洛克去请一位医生来为安东尼奥堵住伤口,免得他流血而死。此时的夏洛克神气活现、得意洋洋,似乎安东尼奥受处罚已势在必行。可就在夏洛克忘乎所以、欲下毒手时,鲍西娅突然宣布:只准割肉不准出血。因为合同上只写了一磅肉,所以,如果在取肉时流出一滴血,或者所割超过一磅或不足一磅,就是谋杀。按照威尼斯的法律,这要没收全部财产并以命相抵。剧情由此急转直下,夏洛克进退无路,只得要求撤回对他不利的诉讼。最后,鲍西娅根据威尼斯的法律,请求公爵没收夏洛克的财产。夏洛克彻底败诉,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是《威尼斯商人》中最精彩的一幕。“割一磅肉”的故事,在西方家喻户晓。夏洛克在订立合同时,被复仇的欲望冲昏了头脑,一心想报复,却忽视了合同的可操作性。而聪明的鲍西娅敏锐地发现了这个破绽,但她并没有一开始就指出来,而是欲擒故纵,引诱夏洛克提出执行法律要分毫不差的要求,这等于夏洛克给自己挖好了陷阱。然后,鲍西娅用合同的不可操作性与夏洛克自己提出的要求之间的矛盾来打击他,这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策略。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一种利用逻辑的矛盾法则论证事理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它常常被用于口舌之战。

但是,在口舌之战中利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技巧,必须要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和机敏的反应。当然,还要根据舌战对象的不同,注意掌握或幽默、或轻巧、或尖锐等恰当的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