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猎是古代一种具有军事意义的射猎、献获礼仪,最高统治者借助田猎,既可演习军队,显示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权,又可表明自己重视对宗庙、社稷、神灵的祭祀,重视保护庄稼,勤政爱民的态度,还可借机满足自己射猎、出游的嗜好。
田猎,是古代的一种军礼。在农隙无事的时候,天子、诸侯行围射猎,这既是一种娱乐体育活动,也可以借此演习军事,所以,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田猎礼仪。
田猎在我国历史上很早就有了。据记载,夏代的太康率众到济水之北田猎过程中,后羿乘机篡夺了王位。商代的田猎活动非常频繁,在卜辞中有多处记载。田猎之礼在西周时形成了制度,通常是天子六军,诸侯国三军、二军或一军,每年举行四次田猎活动,分别称为春菟、夏苗、秋弥、冬狩。田猎时也有一定的礼规,如果不按礼法田猎就是暴殄天物,要受军法处置。礼法的规定是,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害没长成的小兽,不破坏鸟巢。此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田猎之礼作为一种制度流传下来,历史上的魏文帝、明帝、唐太宗、后唐庄宗、辽圣宗、金元诸帝、清圣祖(康熙)、清高宗(乾隆)等都非常喜好田猎。
之所以天子、诸侯要进行田猎之礼,是因为它有着诸多的好处,如可以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不受禽兽的糟蹋;如捕猎所得猎物可以供给宗庙祭祀;如在这场田猎之礼中可以驱驰车马,弯弓射箭,进行和检阅军事训练;再如,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能用于宴飨宾客及补充天子、诸侯的家用。
春莞
这是帝王在春天举行的田猎礼仪。之前,负责管理疆界的虞人在猎场内要按百步三表,或五十步一表,竖立各种标志。田猎之日,大司马按标志竖起旗帜,召集、组织平民排列成形同实战的捕猎阵势。誓师结束,天子、诸侯、军将等各执形制不同的战鼓发布、传递命令,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来协调参与春莞的各成员的行动。在鼓、铙、铎、镯的此起彼伏的响声中,各人或急速驱赶禽兽或隐蔽向禽兽射箭。田猎结束后,各人献上猎物,祭祀四方神灵,天子主祭社樱,并犒赏有功者。
夏苗
这是指帝王在夏季时,为保护禾苗不受禽兽损害率兵乘车射猎禽兽的活动。根据周朝制度,夏苗之前,大司马要召集参加夏苗的人员驾车列好阵势,严禁践踏麦苗。田猎开始后,不同等级的人各执鼓、铙、铎、镯驱赶禽兽。天子率先射猎,王公百官依次射猎。射猎结束,同样用猎物做祭品祭祀社樱。
秋弥
这是帝王在秋季时行围捕猎物、整兵讲武的活动。在中国历史上,清朝的秋弥制度最为完备。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清圣祖赴古北口外行围射猎,确定了木兰秋弥的制度。此后,清代大部分皇帝都要在每年秋天到木兰围猎。木兰位于承德以北四百里,此地方圆一千多里,林木郁郁葱葱,水草茂盛,各种飞禽、走兽聚集成群,是非常理想的田猎场所。
冬狩
这是古代帝王趁冬季农闲时,演习军队、行围打猎的活动。周代天子的冬狩规模最大。具体仪式则与春莞、夏苗雷同。
延伸阅读
讽谏田猎的《上林赋》和《羽猎赋》
田猎本是古代一种礼仪,其本质目的是演习军事,可是,后代很多统治者都借田猎之名而行游嬉玩乐之实,并因此而荒废政务、伤害百姓。汉武帝和汉成帝时在田猎活动中就大肆扩建园囿,当时的两位辞赋家司马相如和扬雄为了劝谏他们,在不同时期写下了《上林赋》和《羽猎赋》。虽然目的相同,但却从不同角度去写。《上林赋》借“子虚先生”、“乌有先生”、“亡是公”之口,对君王热衷于田猎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了剖析,进行委婉的讽谏。而《羽猎赋》则仔细描摹古代帝王田猎场面的壮观、声势的浩大,说明古代备受推崇的、有仁德的君主举行田猎之礼,要以不损害百姓利益,能检阅、弘扬国家的强大武备为前提,进行了正面的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