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感恩节的前三天,美国芝加哥法院受理了一个诉求案,这个案子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
这个诉求案的缘起其实很简单。
40年前,案件的诉求者,赛尼·史密斯那时只有6岁,他正在威灵顿上小学一年级。一天,品德老师玛丽·安小姐让孩子们各自说出一个自己的梦想。全班24名同学都非常踊跃地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尤其是赛尼·史密斯,他一口气说出两个梦想:一个是拥有自己的一头小母牛,另一个是要去埃及旅行一次。
当轮到一名叫杰米的男孩诉说自己的梦想时,他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出自己没有梦想。为了让杰米也能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梦想,玛丽·安小姐建议杰米向班上的同学购买一个。于是在玛丽·安小姐和全班同学的见证之下,杰米花了3美分,向拥有两个梦想的赛尼买了一个。当时赛尼太想有一头小母牛了,所以他就让出第二个梦想——去埃及去旅行。
40年后,赛尼·史密斯已经是商界小有成就的成功人士。40年来,他去过很多国家和地区,有些地方甚至去了好几遍,然而他从来没有踏足埃及。难道他没有想过要去埃及吗?他说从他卖掉去埃及的梦想之后,他就从来没忘记过这个梦想。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和一个诚信的商人,他不能去埃及,因为他早把那个梦想卖给了他的小学同学,现在,他要赎回这个儿时的梦想。因为他和妻子打算到非洲旅行一次,妻子把埃及的金字塔作为其中的一个观光项目。于是史密斯先生决定赎回它,因为他觉得只有那样,才能坦然地踏上那片土地。
经联邦法院判定,这个梦想现在已经升值到3 000万美元了。这意味着如果赛尼·史密斯要赎回梦想,就得倾家荡产。非常遗憾,史密斯先生没能赎回梦想。
为什么原本3美分的梦想,40年后竟然会价值3 000万美元?
原来,这个梦想的拥有者杰米不愿意出让。他在法庭的答辩词是:
在我接到史密斯先生的律师送达的副本时,我正在打点行装,准备全家一起去埃及。这好像是我一口回绝史密斯先生赎回请求的理由。其实真正的理由不是我们正准备去埃及,而是这个梦想的价值。小时候我家里穷,穷到我不敢有自己的梦想。在玛丽小姐的鼓励下,我用3美分从史密斯先生那儿购买了这个梦想后,我觉得自己变得富有了。我不再散漫,我的学习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之所以能考上华盛顿大学,我想完全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我想去埃及。
我之所以能认识我美丽贤惠的妻子,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她对埃及十分着迷。如果我不是购买了那个梦想,我们不可能有一段浪漫迷人的恋爱。
我的儿子现在在斯坦福大学读书,我想,也是得益于这个梦想。因为在他小时候我就告诉他:“我有一个梦想,是去埃及。如果你能获得好的成绩,我就带你去那个美丽的地方。”我想他是在埃及的召唤下,走入斯坦福大学的。
现在,我在芝加哥拥有6家超市,总价值2 500万美元左右。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个去埃及旅行的梦想,我是绝对不会拥有这些财富的。尊敬的法官,我想假如这个梦想是你的,你一定会认为这个梦想已融入你们的生命之中,已经和你们的生活和命运紧密相连,你们一定也会和我一样,认为这个梦想是你们的无价之宝。
这个故事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却是真实发生了的。赎回一个被3美分卖掉的梦想,要花3 000万美元,在我们看来,也许没有必要,或者说根本就不值得。但是我们从这个故事,却能发现一个真理,梦想(理想)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它给你带来的财富,远远高于我们表面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