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康婕我都没敢说,我关了手机,背着包就冲向了武汉。鬼知道他干吗要往外省考,浪费我的车票钱。
一路上我的心情都难以言喻,我坐的是晚上的车,一进入夜里,车厢里的人都安静下来,昏暗的白炽灯在头顶上照着,我看到车窗玻璃上的自己是一张惨白的脸。
雾深露重,我在列车的吸烟处抽烟,右手在窗玻璃上写下他的名字。我想,此时如果有人偷偷地拍下我,那一定是一张充满了文艺气息的照片。
我永远会记得那种心情,悲伤的、绝望的、压抑的,却依然眷恋的心情。
按照他当初“请不要再来骚扰我”的指示,我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而是埋伏在他住的学生公寓附近看了他两天。
第二天晚上我坐上了回长沙的火车,临上车之前我在一家花店里买了一束百日菊,我幽叹一声,我应该,死心了。
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么,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现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很漂亮,很清秀,一双眼睛灵动得像小鹿,但,她不是孔颜。
居然不是孔颜!
我原本以为,他们踏过伤痕累累的我走向了幸福的殿堂,可是如今,事实告诉我,我自以为是的牺牲是完全没有价值的,我以泪洗面的那些日子根本只是我自己营造的悲伤幻觉。
我真不甘心,我真恨这个贱人。
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他贱,我为了这个贱人逃课,连夜坐车来看他,我甚至打算在高考完之后在我的志愿表上全部填上“武汉”这两个字……
我悲哀的不是我终于明白他确实没有爱过我,而是明明知道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在一起了我却还是想要拼尽全力再挽回一点什么。
我看着那束花,想起了康婕的经典名言:人若犯贱,我必更贱。
那么我只能豪迈地说一声:人不犯贱枉少年!
那束花次日清晨被我摆在了公交车站牌下,它孤零零地在晨风中凋谢。
最后一天我在他的公寓门口站了一会儿,又看见他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牵着手一起走向食堂,我不确定那个时候他到底有没有看见我,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
他再也不能使我痛苦。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百日菊的花语—永失我爱。
我曾经看过一句话,说有些人,一旦爱上,就永生难忘。
可是我必须忘记周暮晨,摒弃陈旧且破败的过去,才能换来彻底的新生。
这个道理,不需要罗素然来告诉我。
李珊珊对着我的脑袋用力一敲:“发什么呆啊,等着你去唱歌呢。”
我这才从自己伤春悲秋的世界里走出来,她嘴里叼着支烟,眼睛上涂着吓死人的黑色眼影,一边洗手一边睥睨我:“还想着你跟周暮晨那些破事呢?”
我倒吸一口冷气:“你怎么知道的?”
我这句话换来她的一个白眼:“孔颜可是我姐,她的事我能不知道得清清楚楚吗?不过你别紧张,其实你们两个比起来,我喜欢你多多了。她太乖,跟我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她回家来,看我的眼神就跟看路边做小姐的似的,根本就没把我当妹妹。”
她一提起孔颜的名字我就脑袋晕,我晕得什么都不想说。她话刚说完又转过身去像只壁虎一样倒在一个从男洗手间出来的人身上,兴奋地叫:“亲爱的林逸舟,你还没死啊!找你几次都没找到,老实说,到哪里风流去了?”
说真的,她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叫“亲爱的”,趁着她没注意,我便溜了。
溜到转角的地方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这一看才发现,被她叫“亲爱的”的那位仁兄竟然就是我之前撞到的那个小帅哥。
唉,这个世界上的帅哥总是跟我无缘,我悲伤地推开包厢的门,一屋子人都喝多了,全冲着我张牙舞爪。宋远踉跄地走到我面前,醉醺醺地问:“看到姗姗没?”
我像被电击了一样,脑袋一下子短路了,竟然直接说了一句:“抱着个男的在洗手间那里呢。”
然后,宋远仿佛在须臾之间清醒了,杀气腾腾地拉开门就往洗手间冲。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直叹气:“帅啊,帅啊,可是怎么就都不属于我呢?”
那个晚上李珊珊跟宋远究竟确定了什么没有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后来散场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们在楼梯间接吻。
当时我那个热血沸腾啊,骨子里的八卦因子全部被调动起来。我兴奋地告诉康婕跟她分享这个消息,不过她一点也不关心,她只知道哀求我把那盒幻彩流星分她一半。
我慷慨地同意了之后,她究竟分走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盒子里剩下的彩珠一眼就能数得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死不死终于混入大学了!
报名那天我谢绝了妈妈送我去的好意,前一天晚上她一边帮我整理行装一边说:“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你读高中的时候,每一天我都提心吊胆,就怕接到老师的电话。”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雷霆万钧。
短短一两句话,却让我惭愧得想跪下来抽自己。这些年,我扮演了一个多么不孝的女儿的角色啊。我当即热血涌上脑门,信誓旦旦地说:“等我哪一天当上了少奶奶,一定好好孝敬你。”
她一点都不感动,而是依然淡定自如地说:“算了吧,你又不是长得特别漂亮。以前我总担心你长大了会怪我把你生得丑,没想到你越大对自己越是自信,这我就放心了。”
我呆了半天没说话,末了发条信息给康婕:我怀疑我不是我妈的亲生女儿。
她的嘴更毒:那是的,要不是亲生的,她养你个混账东西干吗。
气得我捶胸顿足,大骂自己交友不慎。
不过这个损友还是很讲义气的,报名的时候还是她陪我去的,我们两个背着大包提着棉被水桶,活像两个进城务工的农民。
缴费的队伍前进得很慢,我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封妙琴兴高采烈地朝我扑过来:“程落薰,真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
我一时招架不住她的热情,只能尴尬地呵呵笑。
她依旧本性不改:“今天好热啊,幸好我爸爸开车送我来的,你怎么过来的?”
康婕在旁边瓮声瓮气地回答:“骑单车来的。”
真不知道封妙琴是真的天真还是装的,她一双眼睛瞪得好大,然后又笑得像月牙:“程落薰,你朋友跟你一样幽默。”
接着,她不着痕迹地向我们介绍了她拖着的LV行李箱,当我和康婕额头上的黑线都呼之欲出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
一个穿着限量款帆布鞋戴着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拖着LV的箱子的人,居然用夏新的手机!
我跟康婕面面相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她挂掉电话之后,言若有憾地说:“唉,前几天买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丢了六个手机了,妈妈不给我买好的了,先随便搞一个用着吧。”
她去后面排队时,康婕认真地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地点头:“知道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的命,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后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于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然后我活泼地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是五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
我转身想走,她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不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换了是我,绝对会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于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止住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于挤出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之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历之后,我恶狠狠地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后的人生,竟然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天天哭诉的谭思瑶,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乎。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于引起了她登录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到,前五十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陈冠希的忠实粉丝,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地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录,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五十个之后,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到,前五十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出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后面的回帖钦点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ar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地抓住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么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于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么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会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是热带海洋性气候,男生穿T恤,女生穿短裙。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恤和牛仔裤,并且还套了件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是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自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地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当我们按照“我很老实”发给她的短信找到97号台时,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这个笑起来透着邪气的男孩子,居然是当日李珊珊口中的“亲爱的林逸舟。”
因为他实在是太帅了,所以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简直是刻骨铭心。这次近看,才发现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
因为这道伤疤,他的英俊之中又有暴戾和沧桑之美。
他看了我半天,忽然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原本置身于震耳欲聋的嘈杂环境中,我忽然觉得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我怔了怔,咧开嘴笑了:“在梦里。”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林逸舟身边的时候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总想去上厕所似的紧张。
大概是他确实帅,而我又确实很花痴的缘故吧。
我拿着手机在偷偷发短信给康婕:好帅啊,近看真的好帅,你要是看到他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强暴他!
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一振,看到了那个粗俗的女人回给我的信息:有多帅啊?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在我对着这条信息极度无语的时候,林逸舟凑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轻轻问:“什么好东西一个人躲着看?”
我自作聪明地判断,像林逸舟这样驰骋欢场的人,一定是喜欢栀子花般纯真的女孩子。别的我不行,演戏我是最厉害,尤其是演那种噘着嘴眨巴眨巴眼睛的白痴女,我挺在行。
于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睁着无辜的双眼看着一脸邪气的林逸舟,努力让自己像只小白兔:“没看什么好东西呀。”
他看着我,鄙夷地说:“做作死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额头上那道伤疤毫无遮掩地落进我眼里,我竟然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可能是这个举动太过于冒昧也太过于暧昧,他竟然怔怔地没有反应。
我发誓在我问他“怎么弄的,疼不疼啊”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可是落在他和旁边的封妙琴,以及一桌的妖魔鬼怪眼里,我这句话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他笑了笑,什么话都没说,顺势就握住了我的手,这一握就一晚上没放开。我本身就不是含蓄的人,他要握,就让他握着好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多喝几杯酒我就不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我一杯一杯又一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时,全桌的人都在叫:“好酒量。”
得意扬扬的我根本没注意到被冷落的封妙琴,其实她才应该是今天晚上97号台的女主角。可是由于我这个抢镜的女配角太过于卖力地演出,而导致了她在这个晚上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知道喝了多少兑了绿茶的芝华士,头晕目眩的我有点想上厕所。
这时我终于想起封妙琴了,我回头想叫她一起去,可是她端坐在座位上看着四周的群魔乱舞,一脸不食人间烟火的表情。罢了,我还是自己去好了。
“懒虫”的卫生间的天花板是镜面的,所以站在外面排队的女孩子全抬着头仰视着上方。
我像个中年猥琐男一样仔细端详着周围的女孩子,她们的脸上都是斑斓的色彩,身材也是好得没话说,丰胸纤腰长腿,真是妖孽丛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实在赏心悦目,秀色可餐。
好不容易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到徐小文,他先是一惊,接着扑上来,娇滴滴地叫了一句:“姐姐,好巧啊。”
那句“姐姐”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像甩牛皮糖一样甩开他:“你有个人样好不好!”
徐小文是我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军训的时候因为排在一起所以关系还不错。
他长得很干净,在我们那个男同学基本惨不忍睹的班级里算得上是出挑的人才,可惜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举止太过于女性化,我也曾经十分不厚道地背地里说他娘娘腔,甚至不怀好意地猜测过他是不是喜欢男生。
虽然我自己很八婆,但是有时候我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我跟徐小文真正结下交情还是因为我那个爱多管闲事的脾气。
某天上课的时候徐小文戴了个特别亮的耳环,班上有几个女同学就唧唧歪歪议论他的性取向,声音大了点,就被徐小文听到了。他当时特别气愤地跟她们几个吵了起来,可是笨嘴笨舌的他一点便宜都占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