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深海里的星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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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星星黯然(2)

十分钟后,我舒畅地打了一个饱嗝:“啊,饱暖思淫欲。”

周暮晨的笑容那么温柔,之前的怒气全消失了:“嗯,好诗,好诗!”

满天繁星下,我第一次爱的这个人,完全没有原则地宠爱我,不计较我的过错,不理会我的任性。

吃饱了的我开始给他制定与女生交际的规则:“首先,不准给她们买蛋糕,她们给你买的你要丢掉以示贞洁……”

他捏捏我的脸:“好,全答应你。”

我忽然感动得有点想掉眼泪。

我拉拉他的衣角,朝他嘟起嘴巴:“喂。”

他挑起眉毛笑,左耳上那枚货真价实的钻石耳钉随着他头部的摆动折射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我们的第一个吻,干净,纯洁。

孔颜,如果,没有孔颜的话……

我是说,如果。

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后,我几乎都不太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周暮晨时的感觉,可是我依然能够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孔颜时的感觉。

“美若惊鸿”这四个字就是当日孔颜坐在我面前,我脑袋里唯一的直观反应。

后来,我见过很多美女,她们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没有一个能像孔颜那样在顷刻之间,被我的大脑深深地铭刻。

她有一张无可挑剔的面孔,她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眼神里也会有无数的缱绻和妩媚,可是整个人的气质犹如空谷幽兰。

我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深深地为之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周暮晨,明白了所有爱慕孔颜的人。

不过,仔细说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到她,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

那只是一个背影,在白色的背景之中,在医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细枝末节都被隐去,徒留一个清晰的、凸显的、骄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境优渥的他会唱歌,会抽烟,会喝酒,会飙车,会看时尚杂志,会玩电动,会打一手很漂亮的台球,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

可是,他不会静下心来背一篇课文,或者做一道数学题。

身为应届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复习功课,而是跟他同样吊儿郎当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骂俏。

不过偶尔我也会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当我忧心忡忡地提醒他距离高考不足百日时,他都会笑嘻嘻地反驳我:“我们班那个学习委员,傻子一样,上课给她男朋友绣十字绣,老师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举得像抽风,那亮晶晶的针差点刺到老师脸上。后来那个绣了一半的东西—看不出是猪还是猴子,被老师直接没收了。跟她比,我还是收敛多了。”

他一耍起赖,我就拿他没一点办法。

他对我笑一笑,我就丧失理智了,哪怕他说月亮是方的,我也会跟着附和,对!每个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边看着他,都觉得非常开心。

那应该就是爱情最初的样子,没有伤害,没有亏欠,没有辜负,所有的丑陋都还没有登台,空气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爱。

我确认,那是爱。

直到周暮晨接到那个电话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幻觉里,以为这样手牵着手走下去,就是天长地久。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电话之后,我的人生翻开了一个新篇章,从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时周暮晨用的是Nokia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键盘可以旋转得像脱臼一样的手机。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Nokia3250就是他,当时,我心里就产生了一个龌龊的念头—据为己有。

他的电话号码我能够倒背如流,可是当时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对那十一个数字烂熟于心。

周暮晨的电话响起之前,我们在KTV唱歌,晚场的价格是最贵的。

说起钱,他总是一副痞子样:“不就是钱嘛,哥哥有的是钱。”他每次说那句话时我都觉得他像旧社会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抢回来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在周暮晨的爱情世界里,我就是个做小妾的。

当时我正死皮赖脸地点了Twins的歌—《眼红红》。大屏幕上的阿娇美得没话说,我逼迫周暮晨承认我长得像她,他斜着眼睛一边抽烟一边点头:“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粤语唱了两三句,自己都觉得愧对Twins时,放在桌上的Nokia3250振动了。

我没有看到那个名字是谁,可是周暮晨在第一时间脸色就变了。我看着他接通了电话的同时也拉开了包厢的门。

一分钟之后,门推开了,他靠在门边神色复杂地对我说:“落薰,我有一点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张开嘴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他的名字,他就风驰电掣地跑了,我丢掉麦克风,紧跟着追出去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实,我只是想问一问,究竟什么事情那么重要,重要到,这么晚你可以丢下我一个人。

我茫然地回到包厢,银幕上依然是阿娇那张漂亮的脸。我张开嘴,想要跟着她一起唱,却发不出声音来。

那些歌词像写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地消失。

我最初脸红现在双眼通红,再幼稚还是觉得恋爱如梦……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红。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昏沉沉地伏在课桌上,早自习下课,一个自称是我们“博恩之草”,人称“博恩绿化带”的男生跑来找我。

当初就是因为周暮晨来博恩中学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辈子霉认识这个祸害,义字当头的我,义薄云天义不容辞地去劝架,才会认识周暮晨,也才会有后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所以,当“绿化带”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态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的挤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个白眼:“是啊,难道你也喜欢他?”

确定了我的身份之后,他的表情变得好奇怪,有怜悯,又有怜惜,总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种目光看得浑身发毛:“喂喂喂,有什么事你就说,别这么看着我,好像我没穿内衣似的。”

他无语地把我之前对他翻的那个白眼又还给我,然后,真挚诚恳地对我说:“程落薰,你还记得我跟周暮晨为什么打架吗?”

其实我真的不记得当初他们是怎么打起来的,两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恩中学门口,拼杀得像两个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本能告诉我再听下去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没有一点勇气去阻止他。

“程落薰,那天他来找我打架,是为了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你知道吗?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叫孔颜的女孩子,知道吗?”

我看着他的嘴一张一翕,很想告诉他,你有什么话就快点说,有什么屁就快点放,别在我面前用这种欲扬先抑的手法,还用问句来制造悬念。

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我的脑袋里被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塞满了,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爆炸了。

孔颜,孔颜,孔颜。

她究竟是谁?她跟周暮晨有什么关系?这跟我又有什么联系?

也许是我当时的样子把他吓到了,他问完这两个在他看来是反问句,在我看来是疑问句的句子之后,就再也没敢多罗唆什么。

最后,他无限同情地丢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医院住院部4楼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地笑:“我干吗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还不相信吗?”

他临走的时候再次用那种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图挑拨我跟周暮晨的关系,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山无陵,天地合,我们都不会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坚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周暮晨。

我的这番言辞在中午放学后跑去中心医院4楼看见周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着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着旺角清粥的标志。而且,他明显一夜没有睡,黑眼圈很严重,最重要的是,他还穿着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一天不洗澡不换衣服比没吃饭还难受的一个人,一个长这么大没做过一点家务事,连烟灰缸满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彻夜不眠地守在医院照顾一个叫孔颜的女孩子。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丢下他的女朋友来照顾这个女孩子!

他让我,怎么想得通,他让我,怎么能不无地自容。

我刚刚叫了一句“周暮晨”,眼泪就开始掉。

他看见我的时候显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过去,听见自己哽咽着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蓝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经典款,还是我陪他一起去买的。

他穿着我陪他去买的鞋子在医院里照顾别人,我觉得我简直快要疯掉了。

我无助地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确认一点什么。

我那么彷徨地说:“周暮晨,你跟孔颜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只要你说没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说,我就信。

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其实脑海里已经浮现一个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还要挣扎,它还要争取最后一线生机。

病房里那个女孩子背对着门,我看不到她的样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到了我们所有的对话。

我开始精神失常似的对她叫:“孔颜,你是谁?你别躺在那里装死,你出来,你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本低着头一动不动的周暮晨在我开始叫孔颜的名字的时候猛然惊醒,然后拼命地挡住想冲进病房的我,像赶瘟神一样把我从病房门口拖到了走廊上。

我在一寸一寸徒劳的反抗中,想起罗素然曾经在她的博客上写的话:感情有时像博弈,高招无形。

那时我不懂,而现在,我完全懂了。

彼时,那个躺在病房里一动不动的女孩子,无声地赢得了这场战争。

那才是我跟孔颜的第一次见面,她以静制动,任我咆哮任我呐喊,她不动声色。

就算世界荒芜,总有一个人,他会是你的信徒。

当孔颜以一副胜券在握的姿态坐在净果甜品店里—我对面时,我的心就像面前那杯椰汁芒果爽一样冰凉。

她倒是很大方,坦荡地说:“你想问什么,只要我愿意说的,我都会说。”

我想了很久,甩出一连串问题:“那天晚上你究竟为什么进医院?为什么你进医院要给周暮晨打电话?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之前在一起,后来为什么分手?”

她拍拍额头,笑出声来。

是我多心吗?那个笑容里,分明有不屑的意味。

她挑挑眉毛:“你问这么多问题,我可没承诺你全部回答,我只回答你前面两个问题。第一、那天晚上我酒精过敏,所以住院。第二、周暮晨曾经说过,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有事,第一时间就要通知他。”

她的老练果断对比我的青涩稚嫩,高下立现,我简直想拿把刀刺在大腿上好让我的下半身不再发抖。

我还想说什么,她示意我停止:“好了,程落薰,我愿意说的就只有这么多,如果你还要问什么,我都不会再回答了。

“我能给你的忠告,就是放下这些事情,好好去过你自己的生活,像你这样来质问我的女孩子,你不是第一个,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可是程落薰,我其实挺喜欢你的,所以我希望你会是她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

所谓聪明,大概就是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回到最初一个人的状态。

我看着眼前微笑的孔颜,心里很清楚,我做不到。

她和周暮晨,合力用利刃在我的心脏狠狠地捅了一刀,从此以后,那个伤口无时无刻不汩汩地冒血。

后来的时间里,我一直处于元神出窍的状态,她也没有说话。

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我看着那些脸上带着幸福微笑的女孩子,她们是真的幸福吗?

当我以为我很幸福的时候猛然发现原来幸福不过是个幻觉,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孔颜的手机也是Nokia3250,她在我发呆的时候给周暮晨发了短信,内容我不知道,但是很快,周暮晨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他依然那么英俊,可是我只觉得,这张脸,对我来说,那么陌生。

他在孔颜身边坐下来的那一刻,我在心里很清晰地叹息了一声,我知道,在我内心存在的最后一丝希望都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崩溃了。

那个下午,我们三个人都很沉默,时间仿佛停止了,我看着沉默不语的周暮晨,在眼泪夺眶而出之前,我选择了逃离。

其实故事不会停止,我们只是等待,一直到许多许多年以后的某天。

许多许多年以后的我,遇到了林逸舟,才明白许多许多年以前的周暮晨,为什么有许多许多的沉默。

春末夏初,空气里已经有了夏天的气息,很多女孩子迫不及待地换上了短袖T恤和裙子,露出了光洁的手臂和小腿,三三两两地从我身边走过去。

我脚上那双刚买不久的匡威鞋有一点打脚,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疼痛。

我矫情地想起《海的女儿》中可怜的小美人鱼,她一步一步走在刀尖上时,是不是也是这么痛?

我还记得我当初跟周暮晨说起这个故事,说到小美人鱼最后化为海面上蔷薇色的泡沫时,牙痒痒地说,要是我,我才不会这么成全那对狗男女,我要跟他们同归于尽。

当时他说什么来着,好像是说,所以,程落薰同学,你就不配做小美人鱼。

用罗素然曾经说的一句话来概括他就是,旁观者轻,轻松的轻。

罗素然是我的偶像,她说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人,永远不明白,有些代价实践起来,比嘴里说说,要惨烈得多。

到后来,我实在走不动了,索性在马路边上坐下来,把鞋子一脱,把两只鞋子的鞋带绑在一起挂在脖子上,赤脚行走。

地板上的碎石粒硌着脚板,我已经没有了知觉。

我站在这段爱情的末端,看见沿着爱情走过的路,原来每一步,都那么孤独,而且辛苦。

听见手机里传来康婕那个傻乎乎的声音时,我很努力想控制好自己的气息,可是一张开嘴,我就很不争气地呜咽,呜咽得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整个人摇晃得像是触了电一样。

她在那边大声咆哮:“程落薰,是你吗?你怎么了?你说话啊,你被绑架了吗?”

她总是在一些不恰当的时候说一些雪上加霜的话。

好不容易,我稍微平稳了一点,才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是我,我好难受,我好想死啊……”

说完这句之后,之前还有所压抑的悲伤像潮汐一般汹涌喷发,我对着自己那个廉价的手机号啕大哭:“康婕,你快点过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快要死了。”

她赶到的时候,我光着脚蹲在双黄线上,所有的车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都会减慢车速,那些探究的眼神透过车窗投射到我身上,我一概不理,只用双手围成圈,尽全力将自己抱紧。

其实,我只是觉得有一点冷。

她穿着一双绿色的Nike人字拖跑到我面前,呆滞的面孔因为充满了疑惑而显得更加呆滞。她像《梅花三弄》里的马景涛一样,把我拖到人行道上,剧烈地摇着我问:“你怎么了?你被强奸了?”

如果说之前,我还只是遭遇了失恋,那么在这一刻,我感觉我的生命承受了史无前例的双重打击!除了周暮晨和孔颜那对“奸夫淫妇”的绝情之外,还有来自我最好的朋友的愚蠢。

因为,在她吼出这句话的时候,身边所有的路人都停下来了,他们迅速以我为圆心围成了一个圆圈。

我从余光里看到有个穿黑色衬衣的男孩子站在离圆心最近的那一圈,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他敞开的衣领中,一枚翠绿的翡翠观音十分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