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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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诺贝尔文学奖”的十年寓言——莫言的艺术成就(5)

我想这种感情到了《梦境与杂种》里,则更为心伤。顶替母亲去公社拉磨的“混血儿”妹妹死了,原因是她为了全家人有粮吃,每次吞吃生产队的粮食之后,回到家就用手把自己抠吐,长此以往,她有了一低头就吐的病症,再也无法消化食物。所以,她饿死了或者是为了怕拖累家人,跳河而死了。临死之前,她带着“我”去捕了一次虾子,我享受着虾在嘴巴里跳动的美味,她却在水中完成了美丽的凋谢。同样,《丰乳肥臀》中的母亲也重复“抠吐”的事情,八姐也用自己的灵魂祭奠了河水。我想,为亲人而死,是一种担待,跟情人不一样,记得《儿子的敌人》里,孙寡妇的儿子难得回家一趟,就去找了小桃,孙寡妇心里想:

人哪,谁没年轻过呀?亲爹亲娘,那是另外一种亲法,与姑娘小伙子的亲不是一回事。

这也许就是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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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重逢》中牛丽芳还是被钱英豪代表战友亲了一下,后来又跟着钱英豪走进了医院的小院子。《天堂蒜薹之歌》里,高马爱金菊,金菊也爱上了高马,可是,她参与了换亲,自然被父母管得牢牢的。有时候,我们似乎被金菊的勇敢折服,她把自己贡献给高马,两个人有了更亲密的接触——

想起夜里的事,她心里怦怦地跳,血往脸上涌。她情不自禁地再次扑到他身上,用牙齿轻轻地咬着他的脖子,并且贪婪地吞咽着被他脖子的灰垢污染成咸汗味的口水。她咬住他脖子一侧那根粗大的动脉时,感到它强有力地搏动着。这澎湃的搏动令她心醉神迷,难以自持。她咬着它,舔着它,用两片嘴唇夹着它。她感到内部的器官像鲜花般开放了。这时她说:高马哥……高马哥……就是死了,也不冤枉了……(第六章四)

这一刻,你突觉震撼,究竟怎么就死了也不冤枉?不就是爱情吗?可爱情就是这种东西,我们没什么勇气,小说里的人永远比我们有勇气,所以后来,当我们还在为那些生生世世的生死爱恋流眼泪的时候,却发现原来那么多小说人物为了爱情死了,又为了爱情活了。莫言的小说中,经常有红尘中的男女因为相思而死,比如《天花乱坠》里,小姐听到了皮匠的歌声,得了相思病,看到皮匠丑陋的脸,病好了。皮匠却因为小姐日渐消瘦,最后被火热的爱情燃烧着,不吃不喝,像交尾期的鸟儿歌唱不休,终于口吐鲜血,倒地而死——

他为了爱情而死。

他为了歌唱爱情而死。

或者,爱情没有固定的出口,只有固定的入口,在幸福中的人不会明白,爱情原来有那么多脸孔,那么多悲伤,那么多血腥的味道。

有人问我,《蛙》中的姑姑怎么就没结婚呢?我说,结婚了,不过她已经很老了。这样你也许追问,是不是她还在想着逃到台湾的飞行员未婚夫呢?这个莫言没说,只是,姑姑比“我”懂得爱情,因为即使是结了婚生了子,还留有怀念。而“我”对王仁美似乎没有多少痴情,“我”是个意志薄弱的男人:

原本我想,与小狮子的新婚之夜,我应该面对红烛,独坐至天明,以示我对王仁美的歉疚与怀念之情,但仅仅坐到12点时,便与小狮子抱在了一起。……

我原本以为小狮子是块木头,没想到她是一个木瓜,一个饱满充盈,轻轻一碰即会淌出汁液的木瓜,她有木瓜的质地木瓜的浓香,拿新人比较故人是很不君子的行为,我克制着自己的无聊联想,但心不由己。当我的肉体与小狮子结合在一起后,心也同时贴近了。

我无耻地说:狮子,我觉得跟你比跟王仁美更像夫妻。(第三部七)

现实中,有很多人在另一半死后,寻找了新的伴侣。人们纷纷说,祝贺你,追求到了新的幸福。那些对于死去的伴侣念念不忘、终其一生的,人们会说,瞧瞧,这人太痴情了,随之心生敬佩。也就是说,在感情上,人们其实空前宽容,无论爱或者不爱,痴心或者不痴心,人们都有一种理由来替你解释。

因为,请你幸福,何乐而不为?

她并不脏

我想,无论是什么年代,在看待妓女上,都有一种天然的歧视。当然,对逼良为娼的现象,大众还是有普遍的同情的,但如果是心甘情愿,大众会毫不犹豫的去进行道德谴责,可是没有人去分析这种心甘情愿,也没有人问为什么?丁玲的《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给了我们一个巧妙的答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帮妓女,但妓女们并不讨厌自己的生活,反倒觉得这样很好,比如妓女阿姊在犹豫:

“我真决不定,还是嫁人好呢,还是做生意好。”

而妓女阿英则:

“她什么事都可以不做,除了去陪一个男人睡,但这事并不难,她很惯于这个了。她不会害羞,当她陪着笑脸去拉每位不认识的人时。……阿姆觉得这孩子太好了,又懂事,很欢喜,也就答应了,只叮咛太撒烂污了的还是不要,宁肯少赚两个钱。”

这是1929年的作品,解放前后,丁玲已经很少这种作品了,往往都有一个宏大的主题,我反觉1929年的丁玲小说更关照现实,因为妓女的世界里,时至今日,还有这样的女性,觉得做这种事情或者以此为职业,没有什么不好,反倒是一种性解放。

莫言在写这种女人的时候毫不避讳,也在试图给我们更多的答案。比如《丰乳肥臀》里的四姐,《冰雪美人》里的孟喜喜,《扫帚星》里的赵二曼,《梦境与杂种》里的麻子双老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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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乳肥臀》中,四姐自卖自身当了妓女,多年后,她带着一个藏匿着珠宝的琵琶回来,一身的疾病,看不见的双眼,她用一生挣来了这个琵琶。如果,硬要有什么来证明她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那就是这个琵琶了。

可有人并不认为这是她身份的证明,反而觉得,这是她生命的耻辱,上官家的耻辱,新社会的耻辱,他们想做的就是批判她,把她的珠宝没收,再拿出来展览。或者,有那么一个时刻,她觉得自己不该漂亮,不该在那时候把自己买了,这是图什么呢?母亲带着深深的自责,她带着深深的自责,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把自己卖了就是把自己卖了。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母亲那时候就是病了,就是不行了。不把自己卖了,就救不活母亲,救不活母亲,人生又有什么价值呢?她理应担负起这种责任。

我在想,一个当姐姐的,手里刚刚拿着卖妹妹的钱,但转眼,就发现,这钱不够了,是什么心情呢?她只能又卖了自己。如今,抱着一大包财宝回来的四姐,又是什么心情呢?公社干部们抛弃了同情心,把四姐当“斗争”的噱头,他们平淡无奇的日子仿佛一直在祈祷有一出大戏上演,又是什么心情呢?

打从四姐一回来,就遭到公社干部的抢夺,那些人以为这个女人是特务,她的琵琶里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四姐骂道:

“你乖乖地还给我,儿子,这种敲山震虎敲竹杠吃白食的把戏,老娘我见得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动了抢了,日本鬼子也没像你们这样!强盗,流氓,臭虫!”(第五卷四十四章)

随后,莫言给了我们细致描叙了这个可怜的女人——

五年之后一个冬天的上午,躺在东厢房炕上等待死亡的上官想弟突然爬了起来。因为旧病复发,她的鼻子烂成了一个黑洞洞的窟窿,两只眼睛也瞎了。那满头的黑发几乎脱落干净,只剩下几绺肮脏的铁锈色的乱毛遮盖着枯萎的脑门。她摸索着走到柜子前,踩着方凳,从柜顶上取下那把共鸣箱被砸破的琵琶,然后,继续摸索着,走到院子里。温和的阳光照着这个浑身发霉的女人。她的瞎眼望着太阳,从那两个窟窿里流出一些胶水一样的液体。正在院子里为生产队编织苇席的母亲直起腰,愁苦地说:“想弟,我可怜的女儿,你怎么出来啦?”(第五卷四十五章)

这个女人的记忆是轮回的,苦难让她的记忆轮回了?或者因为经历了身体的巨大的痛苦,所以精神也跟着萎靡。她有再一次想起了自己的珠宝:

想弟哧哧地笑起来,她用沉闷的声音说,娘,我和一万个男人睡过觉,我攒了好多钱,都换成了金子、钻石,够你们吃一辈子了。她的手摸索进琵琶的半圆形的,早被公社干部砸破的空洞里,说,都在这里边了。娘,你看,这颗大珍珠,是颗夜明珠,是日本商人送给我的,您把它,缀在帽子上,晚上走夜路,就不用打灯笼了……这是颗猫眼钻,是用了十个戒指跟小红宝换的……这对金镯子,是为我破瓜的熊老太爷送的……她把那些记忆中的宝贝,一件一件往外摸着,一边摸一边说,都拿去吧,娘,不用愁,有这个咱还愁什么,这块绿宝石,少说也能换一千斤白面,这条项链,最不济也值头骡子钱……娘……我进了火坑那天起,就发了誓,反正,卖一次也是卖,卖一万次也是卖,只要姐妹们都过上好日子,我就豁上这身皮肉了……我走到哪里都抱着这把琵琶……这个脖脖锁,是专为金童打的,让他带上,长命百岁……娘……这些宝贝,您可要藏好了,别让贼偷去,别让贫农团给斗争了……这都是女儿的血汗……娘,你藏好了吗?(第五卷四十五章)

母亲能怎么回答她呢?

她早就跟贞洁无关,可是,她并不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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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美人》是我高中时代从学校图书馆看到的小说。也许从那一天开始,我喜欢莫言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是适合少女看的,就如里面有个“我”,是个少年。那时候,我们学校也有很过分的女生,大家怎样看待这些女生呢?其实多半有些羡慕,学习的枯燥让我们精疲力尽,我们很想像她们那样潇洒,可是没有那种勇气,我们身上担负了太多别人的期许,作为一个孩童,真的不想担负那么多期许,谁不想快快乐乐地玩呢?谁不想在青春的岁月里,穿一身漂亮的衣服,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让每个路过的男生心生爱慕。青春,终究有了神秘的色彩。课间的时候,学校里的广播会放班得瑞的《神秘园》,那曲子伴我们读过乏味的高中。也伴着那些像孟喜喜一般的女孩,走过那长长的走廊。

孟喜喜,她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你肯定见过。

孟喜喜胸脯高耸——而且分明不带文胸,眼睛水汪汪的,嘴角翘着,脖子修长,精巧的头颅微微后仰着,穿着不能算高跟但也绝对不能算低跟的皮鞋在校园内的大路上、教学楼内的走廊上,目中无人地走来走去。她的步伐轻捷,鞋跟敲打着水磨石的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孟喜喜实在是太过分了呀!

可是有一天,这样的孟喜喜突然做了那一行,你又会怎样呢?多半你会觉得可能,那样的孟喜喜又有什么不可能呢?你还会觉得伤心,仿佛你在青春岁月的一份果敢突然消失了,怎么就没有了呢?连同你那时候的羡慕,都没有了。

孟喜喜,有一天出现在你的生活中,你暗暗地爱过她,给她送过水果,喜欢看她对你说话。你发现,现在的孟喜喜更美了,你没在意过她是做那一行的,你只有怀念。怀念一个原来的你,因为你发现,你还是原来的你,一个中规中矩的,在叔叔的诊所实习的小跟班,你没有自己的个性,叔叔婶婶要你做什么,你便做什么。可孟喜喜,还是那个自由的孟喜喜。

孟喜喜不舒服,她在叔叔的诊所里,叔叔婶婶因为她名声不好不想理她,她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等着。等到一个病人、两个病人,等到终于支持不住,细密的汗珠渗出一层又一层。你想跟叔叔说,可这点勇气你也没有,你或者还想为孟喜喜辩解,你想说,孟喜喜不是那样的,孟喜喜在你心中的样子,你恐怕永远也说不出口。直到寒冷的冬季将这个女孩子带走,你才发现,你想跟她说声对不起,因为,不知为什么,你就是错了。

或者,在她刚刚进来的时候,你有一个当英雄的机会,但是,你放弃了。现在呢?你听婶婶说:

“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你又听见叔叔冲着婶婶说:

“你他妈的闭嘴!”

你发现,原来出丑的女人是婶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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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帚星》里,赵二曼并不是主角,她是从开酒馆的寡妇老常嘴里冒出来的,老常呢?那时候跟她的丈夫郭兰调情,蛊惑着要郭兰去偷老婆箱子底那一条门帘,那门帘上缀满了珠宝,还绣着一对戏水的鸳鸯,是哈尔滨最大的绸缎庄老板沈福祥送给她的礼物,能值五百大洋。郭兰当然不相信,老常就说起这个女人,她说,赵二曼也不是凡人,她是解放前哈尔滨有名的婊子,绰号“小蜜狗”,是做老毛子生意的“小蜜狗”,是抗战胜利后接受中华民国外交特派员接见的“小蜜狗”,是出席过宋美龄宴请苏联红军高级将领宴会的小蜜狗。宴会上她——

“小蜜狗”穿着一件黑色天鹅绒的旗袍,鼓着一对像西瓜那样大的奶子,戴着珍珠项链、钻石耳环,一闪一闪像放电一样,迷了多少老毛子的眼!晚宴之后,……跟马林诺夫斯基元帅的代表列鉴诺夫上将翩翩起舞,轰动了整个哈尔滨。

这样的小蜜狗怎么就嫁给了郭兰呢?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她为何要委身郭兰呢?你会说,你错了,这怎么叫委身呢?郭兰吃亏了。你说的是世俗,都是生活在这个乱世的人,谁又比谁高贵些?

就这样你还想知道,这个女人还有什么故事。她被认定生不出孩子来,郭兰说那条门帘是妻子用一篮子土豆跟一个日本女人换来的,老常说,日本女人会那样傻,你给我偷出来,我就给你生个儿子。故事说到这里,可信的程度大打折扣,因为郭兰发现老常也是婊子,她沾着酒的嘴唇在灯下放光,雪白的牙齿在唇间闪耀,郭兰终于忍不住说,你也是个婊子。老常的胸脯凑过来,郭兰推开这个女人,说:

“婊子,你想骗俺家的财产,编了这套瞎话骗人,你做梦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