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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对于莫言来说,是一段亲情也是他对于行年渐长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有好也有差。莫言喝酒的历史,被记录在他的散文《我与酒》,当中,多年来,我一直搜集莫言的散文小说,似乎怎么也搜集不完全,一个多产的作家实在让人耗费精力,怎么就写那么多东西呢?所以当我得到这一篇《我与酒》的时候,觉得《酒国》有救了,或者《酒国》在探讨政治面前,还隐现着莫言的一种情节,就是每个作家在面对自己作品时,都想在其中找到一个影子,莫言多半也是看着儿时的影子来写作的。小时候偷酒喝,第一次尝到了微醺的乐趣,偷喝兽医堂叔消毒用的酒精,搞得自己头晕眼花了好久,还不敢和家人提起。最后发现,其实不仅仅是他在偷喝,聪明的二哥也在用水来兑酒,而糊涂的酒徒们谁也没有发现。唯一发现莫言秘密的是母亲。
酒离不开莫言的小说,就像他的名作《红高粱》也是一部和酒坊相关的故事,就像很多年后他依然忘不了酒和酒的故事,还想着如果那个能喝的大学生找到一个能喝的老婆,再生一个能喝的儿子,不吃奶,只喝酒的婴孩,再加上自己听过的关于酒的传说和自己喝酒的经历,所以推出他的《酒国》。
《酒国》里有很多隐喻,最大的隐喻莫过于酒国市本身就是一个“失乐园”,再好的人在酒国市里也会变了模样。比如李一斗在小说的前半段是个正义青年,到了莫言到酒国之后,见到这位“酒博士”,才发现不过是个利欲熏心的小人,而莫言也在酒国落入了同流合污的泥潭,至于丁沟儿早就一步步吃了“婴孩宴”喝了迷情酒,这些人都成为“食人者”的同案犯。这让我想到了曹雪芹的《红楼梦》,小说中的贾雨村就是从一个“才干优长、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大礼不拘小节”大好青年在官场中慢慢蜕变成“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以至于成为害人不眨眼的恶魔。其实作家都想通过荒谬而又残酷的小说来唤起早已伤痕累累的现实,只是太浮浅的叙述是激不起涟漪的。
或者因为莫言的叙事实在太过先锋,所以北京的几家刊物都没有发表,余华把这小说背到了浙江,也不能发表。1993年,被湖南文艺出版社“当代著名青年作家”丛书吸收进去,很久之后,才墙内开花墙外香,李陀从国外看到,认为《酒国》就是“六四”后中国的好长篇,美国的杨小滨、上海的张闳……评论家们纷纷注意起来,才有了南海出版社的再版。同时,莫言的长篇小说命运也开始走时代的下坡路,《十三步》就已经颇多怨尤,到了《丰乳肥臀》已经革了责编的职,也让莫言经历了军队的审查,写了信让出版社把已经出版的书销毁。直到很多年后,莫言的这些小说才重新红起来。他,经得起等待,就像我们等待了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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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国》里试图用“酒的世界”创造一个全新的世界——酒国市,其中有全新的官与民。莫言对于官场在很多小说里都有毫不留情的批判和讽刺,他提到一个民间传说“做牛要做印度牛,当官要当中国官”,中国的官员贪污点不算什么,只要在贪污的时候有个度,工作的时候办点事,就真的很“人民公仆”了。莫言对官场的叙述毫不避讳,他说,在中国,做官做到正县级以上(有实权的),就不用和人民币打交道了。住房、用车、大到生病住院,小到吃饭穿衣、抽烟喝酒,都不用再自掏腰包了,你看过一个地委书记或者一个县委书记自己去商店买烟买酒么?他的家人拿出家里的名烟名酒放在商店里代买倒是常有的。以至于,官员们免费吃吃喝喝、泡个免费的妞,根本不是腐败,是常态。况且,这种官员的待遇还不是用钱可以买的,到那里都前呼后应,讲个排场,享受特别待遇,所以有钱人往往会花钱买个政协委员、人民代表当当,这样真的可以挡风遮雨。比如真要是因为个把小事被公安逮个正着,只要说老子是什么官,通常还是管用的。所以在没有微博的时代,太正常了,有了微博的时代,多少要忌讳点,但即使曝光了,不过是这边下马,那边找个地方又上马,很难说会从此不再为官,因为在中国,只要不是死人了,都是关系。
当官好,当官可以鸡犬升天,的确找不到一个县委书记的老婆下岗,也找不到一个在工地上搬砖头的县长公子,别说老婆儿子了,就连孙子、孙女,稍微带点关系的亲戚,也因此沾着光呢?想到这里,觉得中国真的没救了,即便是那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上公务员的人,也不过是开始了新的一轮福荫子孙,我甚至担心,公务员一开考,会不会扩大了官员的关系范围,而人民更要多多受苦难了。
《酒国》的主人公是丁沟儿,他本是高级检察院的特别侦查员,到了酒国之后先是勾搭到了女司机,看到了酒国的种种景象,比如训练有素的带着色彩的女服务——
丁钩儿吐出一些绿色汁液后,一位红色服务小姐喂了他一杯碧绿的龙井茶,另一位红色服务小姐喂他一杯焦黄色的山西老陈醋,党委书记或是矿长塞到他嘴里一片冰糖鲜藕,矿长或是党委书记塞到他鼻子下边那个洞里一片蜜浸雪花梨,一位红色小姐用滴了薄荷清凉油的湿毛巾仔细揩了他的脸,一位红色小姐清扫了地板上的秽物,一位红色小姐用喷过除臭剂的白丝棉拖把揩了秽物的残迹,一位红色小姐撤了狼藉的杯盘,一位红色小姐重新摆了台。(第二章一)
他总是叮嘱自己别喝酒,后来忍不住喝,忍不住醉。后来尽管侦查一步步深入,他的堕落也一步步深入,最后淹死在大茅坑里,这个大茅坑莫言认为是“欲望”的象征。
《酒国》里的传说证明了莫言逃离高密的行动宣告失败,或者他从来也没想过逃离,只是用一座城来装点自己心中的高密东北乡。《酒国》里有一个关于“酒蛾”的传说,故事是李一斗小说中的人物余一尺讲述的,说驴街酒店——
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第五章二)
原来,小伙计每天晚上围着每个酒缸喝一圈,第二天酒缸就都下去一尺多,可见小伙计的能喝。这老板见多识广,知道小伙计其实肚子里有个酒虫子,这个酒虫子如果养一个在缸里,就会让缸永远都有酒,而且酒的质量也会提高,于是,老板把小伙子绑起来,直到他的肚子里吐出“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才放开他。这个故事的原型,其实是莫言村里的一个传说,一个人特别能喝,一次喝酒一坛,说他的就肚子里有个酒虫,后来被人骗了出去,关了三天,不让他喝酒,也不让喝水,突然把他拉到一个酒缸边上,他一低头,那酒虫就从嘴里跑进缸里,“红红的,像个小河马一样的东西”。小说中,余一尺每讲一个故事就说这个人是自己,而他诚然有多故事,这些故事太难摆脱高密东北乡。
其实,余一尺本身就是一个传说,在《酒国》里,余一尺作为一个侏儒,是令人害怕的侏儒。无论是丁沟害怕的“四十大盗”,还是李一斗害怕的余一尺,还是烹饪学校带领孩子们起义的“红衣男孩”,这些侏儒成为酒国中那些注定无法长大的婴儿。其实,这些侏儒就是那些已经无法长大的婴儿,他们活着的时候无法让人们害怕,甚至还成为人们的美味,变成侏儒永远长不大的时候实实在在被人们害怕了,这其实是你的行为使我们恐惧,但“你”本身也是“我们”,这样的哲学悖论显然很多。
《红树林》之欲望都市
《红树林》最早由海天出版社1999年3月出版,后来,当代世界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在出版莫言文集时,将其收入。这本是个电视剧剧本,现在已经很难找到这部18集的电视剧,可以找到的是这部长篇小说。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是欲望都市,莫言应出版社的要求将剧本改成小说。《红树林》的剧本脱胎于莫言以前创作的《珍珠奇谈》和《马叔的故事》,检察官生活在很多影视剧里已经有所体现,想要把作品写出不同的感觉就要把这种生活放在一个大背景之下,莫言在广西北海、海南等地考察的时候,发现了一片红树林,“在欲火如炽的红树森林,烦躁不安的叙述,犹如东奔西突的马驹。”
莫言对红树林的感觉,正如他想找到的突破口一样,欲望、红马驹,这仿佛是对《食草家族》的回望,亦或是,莫言的作品都会不知不觉地回到他最原始的梦中,或者莫言所认为的原初生命与现实反思。莫言在谈及《红树林》时,认为:
其一,这次写了很多城市生活,以前多写农村生活;其二,小说写回忆和写现代生活部分都占很大比重,在写现代生活时风格是明快的,而写回忆,则连绵不绝。这也是一部被回忆纠缠的小说,叙述本身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
我可不可以单纯地以为一旦转战到城市生活,莫言就累了,写不动了,或者,他仅有的宝贵的回忆就不作数了。
林岚是近年来电视上较为熟悉的人物,她的爱情像陈珍珠一样美丽过,但却比烟花还寂寞,因为初恋情人马叔的离弃而失去爱情,又因为的被喜爱而成为傻子的媳妇,傻子是不中用了,于是和公公扒灰,以至于公公死在她的澡盆里,这个可怜的女人迎来了她的平步青云。她是副市长,而爱情却一塌糊涂。小说从她和公公生的儿子长大成人开始叙述,她的痛苦一步步袭来。酒店里,林岚和一个陌生男子的疯狂做爱,饭店里,儿子大虎和一帮狐朋狗友在享受性感和美食。后来,林岚醒来,开始为自己的疯狂不知所措,儿子呢,则和一帮朋友为了斗蟋蟀聚会、生气、扬言要复仇。小说在各种元素的杂糅中过去了六章,我可以在斗蟋蟀中看到金庸小说般的招式武功,也可以在林岚、大虎的荒唐生活中看到时下流行的网络小说,或者是《成都,今夜请把我遗忘》、《在东莞》,妓女、男妓、美食、奢靡,这哪还有半点土地的影子?
小说的第七章以“琼瑶”的方式开始,一个美丽而又经历困苦的姑娘,偏偏周围的人都不单纯,单纯的渔村遇上奢靡的城市,此处有可能是一个姑娘再也不单纯的蜕变,也可能是单纯和官二代的碰撞,总之,多多少少有着偶像剧的影子,只不过从分级制度上讲,莫言不打算放过欲望,色欲在他那里还是放大了。红树林在一个单纯姑娘进城打工的同时,和欲望读书开始了一连串的对比。高密不靠海,海水所孕育出的采珍珠的行当仿佛《酒国》里的采燕窝行当一样,都在展示一种辛苦,也在展示一种伟大。困苦的卖命和奢靡的享受,莫言都试图用这种迥乎不同的情景来书写底层人的辛劳,往往都是徒劳的呐喊。莫言没有改变作品的核心,作为一个老百姓,莫言一直试图放大渺小,仿佛在那样的渺小中,他才可以到达想要得到的意义彼岸。
第十章莫言采用“我”说给林岚听的方式把故事分段快速概括讲来,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剧集梗概,再用后面的章节细细述来,莫言说,这其实是想把剧情赶紧说完,接茬说《珍珠奇谈》,我认为,这反倒是莫言在其一贯的交叉数说中带来一点分明。可惜,这点分明莫言不喜欢,莫言说:
“至于《红树林》很难说是一部纯粹从小说出发的东西,把电视剧改编成小说是一种商业行为,它作为一部长篇来讲后半部存在着大量的问题。……要我说最喜欢哪部作品,确实挺难说的。只能说我不喜欢的小说,《红树林》是我最不喜欢的一部长篇。”
《红树林》有莫言以往的风格,不是单一的顺序叙述,是两个时空甚至是多个时空的交叉,但基本上是林岚的故事和三个不务正业的男青年“大虎、二虎、三虎”的故事。小说中有个和莫言以往小说不同的女性:陈珍珠。这个女人是小渔村的女人,清纯、善良、正直,和莫言所熟悉的高密东北乡的野性一点边都挨不上。作品中还包括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现代海盗等等,这样一部大杂烩,仿佛是各种电视剧桥段的汇聚,实在有些凌乱。陈珍珠就像是这些凌乱色彩中的白色,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物性格改变、人物命运转折的一个方式。
珍珠被大虎等人强奸,在毫不知情下嫁给了大虎,这是林岚为了保住儿子免受牢狱之灾的方式,这也是林岚走进监牢的导火索。《红树林》没有泥土的气息,海水无法让一个以泥土为生的人生存,莫言在这场城市生活中被海水吞没了,除了猎奇和可读性,仿佛没有什么值得记忆,唯一让人心痛的地方,就是莫言展示的爱情并不让我们痛恨大虎,反倒觉得那些爱虽然病态,没来由地成为观者喜爱的纠结,我甚至以为,在九十年代,没有泰剧引进的时代莫言就已经抓住泰剧的命脉——虐爱。只是这样实在残酷,因为大虎是个被宠爱伤害的孩子,珍珠是个被现实伤害的孩子,都是孩子,却又为何?
《师傅越来越幽默》之幸福幽魂
《师傅越来越幽默》发表于1999年的《收获》,随后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幸福时光》。电影的颠覆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中国要逃避审查,二是,莫言已经不参与编剧了,此剧的编剧是鬼子。纵使参与了,我觉得也没多大意义,国内对于电影审查本就严格,加上老谋子想法多,并不容易达到精神上的契合,他还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