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年前,绵延三千里锦绣江山,皆是女尊天下的景国圣土。
没错,是女尊天下。
在景国,男子生而为奴,是母亲及姊妹的财产。生活条件差的,生了男儿,四五岁便任意买卖给他人为奴,不随母姓,也与家中断绝任何关系;生活条件好的,男儿虽挂名奴籍,却也锦衣玉食,养在闺阁,读书识字、琴棋书画,未嫁之前除去母亲姊妹,不碰任何女子,谨遵《男训》操行教诲。然而不论家境好坏,男子成年后,大抵也都是要嫁人为正君的,此时,地位虽能提高一些,但仍须谨遵妻主至上。
只是正君之位也非长久,稍有不慎,就会被妻主赶下正君之位,重新沦为奴畜,不论先前地位如何,都要被重新拍卖。幸运的,尚可再嫁他人作为侧夫;不幸的,就此一落千丈,沦为贱奴,任人欺凌。
来福客栈里,几桌宾客都已坐满,因春暖花开,都将窗与帘支了起来,一边看外面热闹的街景,一边就着酒菜,一个个都仿佛盼望着什么一般。
靠门的一桌,为首坐的是一位富商模样的女人,身边陪了两个面如敷粉的俊俏男儿。富商朝门口张望了许久,扭头朝老板娘问道:“这都什么时辰,那游街示众的犯人怎的还不过来?”
她这一开口,其余桌的人也有随声附和的互相问起。
原来今儿是德王府的正君发落为奴、游街示众的日子。那正君出身官宦人家,名为“风华”,人也是花容月貌、风华绝代,实乃京城数一数二的美男儿。只可惜传闻这风华自幼在家读了许多华夏大明王朝传来的禁书,满脑子都是些“男儿丈夫”、“修身齐家”的荒谬想法,也不像其他夫侍那般乖顺可爱,持家又过于苛刻严厉,终究是失了宠——更耸人听闻的是,在他被德王爷休夫的时候,竟敢据理力争的与德王爷吵了一架——如此孽障犯下重罪,自然不得好结果,今日重新为奴拍卖,只怕也没人稀罕买走他。
“咳,恐怕一会儿就到,京城这么大,游街还不得走许多时候?”老板娘一边说,一边为这富商过来斟酒。同时打量了一番她身边这两个眉清目秀的男儿,知这富商家底不俗,便笑问:“这位大姐,是否想买了那犯人带回家去?”
富商闻言,撇了撇嘴道:“我可不要那等孽障,德王爷未按律斩了他,已算王恩浩荡,”富商说到此处,对身边这两个拘束的男儿点点头,复又对老板娘答道,“这是我娘生的两个男儿,过几日就要嫁到洛城去,今儿我带他们出来见识游街情形,受受教训,教他们日后好生走上正道。”
“这话可说对了,是该好好让他两个看看,那离经叛道之徒到底如何下场!”老板娘点头极力赞道。
正在说话间,外面一直等着看热闹的小二跑进来招呼道:“嘿,各位姑娘姐姐们,那游街的犯人来了,快来看呐。”
客栈内几个年长的未曾动弹,倒是那些年轻姑娘们,皆嬉笑着从门口走到街上,与街两旁的路人摩肩擦踵的站着,一齐朝同一个方向张望,果见那犯人披枷带锁的,由两个差役押着走过来。
风华身上戴着重枷,脚上挂着重镣,穿着一身白色囚服,披头散发、疲惫不堪的赤脚走在路上。前天挨了四十大板,皮开肉绽的伤口还未结痂,就因游街走路又崩裂出血,但见那白色囚裤上,臀部地方殷红一片,颇为狼狈刺眼。他虽是男儿,可这二十年来,到底也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连续两日未曾吃饭,又受了刑,游街示众至中午,身上已经没了力气。
况那重枷实在太重,也已压得他呼吸不稳、眼前发黑。不提防的,风华脚下一软,就摔在了地上。
身后的衙役见他倒地,立即抡起水货棒噼里啪啦的打在他身上,前面的衙役也使劲拎起枷锁上附带的铁链,强迫风华再站起来。
风华受打不过,强撑着又歪歪斜斜的站起身,踉踉跄跄在衙役的牵引下继续他游街示众的行程。他刚起来没走几步,正巧有个拎马桶的妇人出来,见街上的围观之人太多不好倒水,索性就将一马桶的****泼在风华身上,竟还博得周遭几个姐妹的喝彩大笑。
风华哪里受过如此羞辱,浑身上下全是污物,何等羞辱不堪。饶是再怎么坚强倔强,到了这个境遇,也不觉垂下头,无声的落下泪来。
他不知自己究竟犯了什么错,难道男人就不是人么?难道女人说什么做什么,男人连一个不字都不能说?男人为什么不能也有些脑子、也有些才干,只为取悦女人、阿谀奉承、违心讨好——男人的人生,只能这样活么?
带着满心的绝望与不服,风华走过最后一条街,在衙役的牵引下来到京城中央的一处广场,一步步登上已经在广场上伫立数年的奴隶拍卖台。
“诸位姐妹娘们儿都来看看呐,年轻貌美的贱奴,如今可不多得啦——”拿水火棍的衙役向台下吆喝起来,这套活计她已做得轻车熟路,不少男犯人就是经她的手卖了出去。衙役十分知道该如何向台下买主展示男犯人的风采,绕着台子吆喝了一圈,随后又回到风华身边,手按在他的裤腰上,眼瞅着就要把风华的裤子剥下来给众人观看。
“不……不要……”风华低声哀求道,微微弯腰,乞求衙役不要这样羞辱他——好歹,他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男儿;起码,他也是当过王府正君的男儿——虽然如今已沦为贱奴囚犯,但他仍然不堪忍受当众脱裤的羞耻。
“少废话!”衙役骂道,拎着水火棍又是几棒子,全打在风华受伤的臀肉上,随后不由分说,当即就扯下他的裤子,将他的隐私就这样光天化日的暴露在台下茫茫人海之中。
风华心中猛然痛得一抽,随着底下一片哗然,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仿佛让自己的视觉陷入一片漆黑,还能勉强逃避片刻、麻痹片刻。
“嚯,果然好货色。”台下有人说道,“脸蛋漂亮,底下也竟然不俗,难怪当过王府正君——可惜了——”
“那你就买了他呗。”旁人揶揄道。
说话的人一听,当即撇嘴:“我买了他?得操多少心呐,唉,这货也只能看看罢了,拿回家去是个祸害啊。”
今日不是开市卖奴的日子,偌大的高台,只有风华一人站在上面。春风习习,吹拂着他精光的下身,让他的脸犹如着了火一般滚烫。他忽然又想落下泪来,可却拼了命强忍……不能再哭,不能再落泪了……已经丢人丢到这个地步,他骨子里的那一份倔强,不愿让自己再显软弱。
可是,这样活着,却还剩什么意义?
风华知道,按景国规矩,若他最终没能被卖出去,就要充为公共奴隶,全京城的人都能随意奴役使唤他。到时,今天一个主家,明天一个主家,也许被拉去苦工,也许被带去配种,也许被带去充当妓子,还不知有多么过分的羞、辱在等着他。
不如现在就死了吧。他在大明国的一本书上读过,士可杀、不可辱,现在死了,干净的来、干净的走,免得一身污秽,连阴司都不要他,来世投胎只得再做男儿受罪。
“这男犯只要两文钱啊,极好的货色,错过不买,可就要充公了!”衙役又喊了一遍,风华的身价从方才的五文钱降到了两文钱。
过不了多久,他恐怕真的就要充公为奴了。
现在就自尽吧,已经受了这么多屈辱,还要受么?
可是——
一直闭着眼忍受耻辱的风华,此时慢慢的将眼睛睁开来,悲痛而黯然的看着台下那些围观的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他又一次在心里问自己,真的……要死么?死了,他的那一双儿女就再也看不到了啊。他的女儿阿宁,粉雕玉琢的,如今不过刚蹒跚学步;他的儿子小远,漂亮可人,也正是咿呀学语。
他们,虽已不能算是他的孩子,可血浓于水,他们的血脉是一样的啊。这对龙凤胎,是德王爷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何尝又不是他心头的一块肉?自打他为德王爷接生的那日起,近两年来,他倾注了多少的爱和心血,怎么能说离散就离散?
是的,不能放弃,他不能离散他的孩子。特别是小远,他愈加放心不下。
他永远……是他们的爹……他不能死,他要活,即便充公为奴,即便落魄卑贱,即便脏了身子,他也要活。他还要再看一眼他的孩子们,他还要在日后守护前途未卜的儿子小远。
想到这里,风华本已如死灰的心,终于燃起了唯一一丝的光亮。他虚弱伤痛的身子,也终于有了些许的力气。
“哎,算啦,别扯着嗓子喊了,”一直牵引锁链的衙役对吆喝衙役说道,“底下都没人了,把他拉回衙门烙上充公的烙印,贴了充公告示,咱早点去望月楼喝几盅去。”
吆喝衙役又向台下张望了一番,失望的唾了一口:“老娘这些年过手了多少男犯,一个个都买了好价,偏这东西让我颜面扫地!”
风华听闻此话,低着头一边跟在衙役身后下了台子,一边心中不觉泛起些苦涩的冷笑。他让她颜面扫地?说得这么堂皇,其实不过是没卖出去,少了一份赏钱罢了。
谁能想到,自幼读书习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他,刚当上正君没能风光几年,就落得了公众奴役的境地?
两个衙役连拉带打的把已经没什么力气的风华又带回地牢刑房,脱了他的上衣,将他绑于十字刑架之上。不多时,风华就感到背后热浪滚滚,挣扎着扭过头一看,只见两个衙役各拿两块烧红的烙铁走到他背后——其一是充公贱奴的贱奴印记,其二自然是风华应排的编号——风华周身已被捆绑结实,动也动弹不得,他也知乱动只会增加烙印时的痛苦,纵然心生畏惧,却也只得自行狠下心来,咬住了嘴唇。
两块烙铁一齐落了下来。贱奴印记烙在他的肩头,编号则烙在了他皮开肉绽的臀肉上。
“得嘞,”衙役一边说一边解开捆绑风华的绳索,一边拉着风华朝牢房走,一边对同伴又道,“你快写好告示,盖了章咱就完活儿了。”
风华跟在衙役身后,肩膀和臀肉疼得钻心噬骨。肩膀那火辣辣的灼痛尚且能忍受,可这一走路,本就有伤的臀肉,此刻就愈发是疼痛难捱。他身形晃了两晃,却咬着嘴唇坚持着站稳了,强忍痛楚跟着衙役迈开步子走。
漫长折磨,不过刚刚开始,他告诫自己,一定要学会受苦、一定要学会忍耐。
他不再是水做的男儿,他要像冰,境遇越是痛苦,骨头越要坚硬。
不能再天真妄想、不能再迷惑踌躇、不能再软弱怯懦……不能倒下,他必须学会站起来,他要再看一眼阿宁,他的小远还需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