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弃妃倾城: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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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1章 番外之毓秀(17)

直到,那日坤宁宫派人前来,请众人前去用膳。

那是庄贵嫔临盆,诞下了六公主之后的事儿了。安贵妃娘娘小心翼翼的护着庄贵嫔的胎儿,欢天喜地的迎接六公主的到来。可谁知,最后皇上却以“生母尚在,不可过继”为理,驳回了安贵妃娘娘和庄贵嫔的二人的一厢情愿。

安贵妃娘娘自然不肯,于是当着众人的面苦苦相求。皇上无法,只好与她约定,三年后若她还想要这个孩子,而庄贵嫔也肯给,那再过继也不迟。

我本还担心,安贵妃娘娘会因无法得到庄贵嫔的孩子,以后对坤宁宫的孩子动心思。可后来皇上提起了三年之约,我才稍稍安心了一些。

噬魂丹虽然是甜修仪给我弄来的,可真正冒险把噬魂丹下到慕容毓卿膳食里的人是我!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在可以采摘果实的时候儿,出来与我分一杯羹!

这一日,坤宁宫那边以唠家常为由,请了后宫诸位妃嫔前去用膳。我虽知慕容毓卿不会有什么好事儿,可见除了还在月子中的庄贵嫔外,便连最不得宠的易小媛都受到了邀请。于是,也不好推脱。

众人一到坤宁宫,慕容毓卿便二话不说让人上菜。

而第一道菜,是一盅汤!

那汤不知用了什么材料,盅盖还未打开,便能闻到它的浓郁香甜。

旁人闻着这味道倒还算沉得住气,只是那舞贵嫔,自然少不得说几句吹捧的话来讨慕容毓卿欢心。

甜修仪本就厌恶极了慕容毓卿,听了舞贵嫔的几句吹捧,也免不了嘲讽她阿谀奉承。闻着味道谁不知道那汤是好汤?只是明明还没开始饮呢,便把这东西夸上了天,这谄媚得也太过明显。

然而,舞贵嫔嘴巴向来厉害,甜修仪哪里是她的对手?不过才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便被人暗讽鼻子出了问题,简直得不堪一击。

我见甜修仪吃瘪,心中有些不忍。哪怕她再如何效命于安贵妃娘娘,至少这噬魂丹的主意还是她出的不是?

于是,笑着开口“咱们是人,又不是狗,犯不上每一次都用鼻子不是?”

说罢,又看了一眼众人,慢悠悠道“再说了,咱们在座的人,谁的鼻子也比不上舞贵嫔你的灵啊。”

舞贵嫔听言,自是又要应我。那口中的话,也十分难听。这一来二去的,饭桌上竟十分热闹。

后来还是慕容毓卿开口打断了众人,这场饭桌上的战争才得以暂时的停息“这汤,是用上好的骨架与人参熬制三天三夜而成。”

我见此,也不好再多说其它,便只好跟着众人品尝起热汤来……

那汤的味道香甜可口,十分入味,的确好喝至极。只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一股隐隐的怪味,在鼻间缠绕。

饮汤过后,最先开口的是易小媛,那个胆小怕事不得恩宠的女人。平时话不多,可现在一开口,便对慕容毓卿又巴结又讨好。

“果然香甜可口,与一般的补汤不同。”

慕容毓卿十分满意易小媛的话,笑着点了点头“喜欢,便多喝些。”

“是啊”我瞧着二人虚伪的和谐模样儿,忍不住便开言讽刺“这么好的汤,你平日可是喝不到的。”

易小媛睫毛一颤,便垂下头去,不敢轻易说话。

饭桌上的气氛十分尴尬,而我,却因此很是得意。

因此,雅贵人为了不让慕容毓卿脸面难看。于是,竟主动搬出了太后娘娘,说太后娘娘定会喜欢这汤。

我对雅贵人素来都不喜欢,觉得她心机颇深,善用手段。知道自己在皇上这得不到恩宠,便抢占先机去求得太后娘娘庇护。于是,也免不得与她争上几句。

只是,说来说去也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虽有嘲讽之意,可后宫里的女人谁没有经过千锤百炼?这些话,对她们来说不过如微风拂面,没有半丝伤害。

慕容毓卿为了这次家宴,倒废了不少心思。光是饭桌上的佳肴,便准备了不少。

别的暂且不说,光是尖椒爆耳,酸甜舌段,蒜香烤肉,珍珠肉丸,酸辣爪丁等菜,味道就比御膳房做的要好。

只是,众人虽然吃香喝辣,可慕容毓卿却因身子尚未大好,只好喝着小厨房给她准备的小米粥。

我看着她一口又一口把小米粥送入嘴里,心里忍不住欢喜。

木槿前些日子传了话来,说那噬魂丹就是下到了小米粥里。如此,我倒多希望慕容毓卿多喝些才是。

众人吃着桌上的小菜,饮着慕容毓卿配上的烈酒,偶尔也会闲扯几句。虽与慕容毓卿关系不好,可这次的家宴倒没想象中那么令人讨厌。

可谁知,酒足饭饱后,雅贵人的一句话却彻底引出了这次家宴的真正目的。

什么闲来无事闲聊聚聚?说到底,不过是一场鸿门宴!

若可以选择的话,我倒希望雅贵人的嘴一辈子都闭的严严实实。而不是上杆子巴结着慕容毓卿,吃了好东西后还要说上一句“这肉,吃起来特别鲜嫩,不像是寻常的猪肉和鸡肉。”

言毕,又问“这……是用什么做的?”

慕容毓卿听言,笑道“是狗肉。”

“狗肉?”众人微惊。

“是啊”慕容毓卿见众人惊讶不已,又笑盈盈开口“咱们今日的菜,只用了一条狗。”

紧接着,便把所有菜式用到的东西一一都说了一遍。

酒,用的是狗头,狗脑,狗眼睛。尖椒爆耳,用的是狗耳朵。酸甜舌段是狗舌头,酸辣爪丁呢,则是狗爪子。还有那蒜香烤肉和珍珠肉丸,是狗身上的肉片。剩下的骨架,则拿来熬了汤。

除此以外,慕容毓卿许是还觉不够。于是,又一字一句道明,蒜香烤肉和珍珠肉丸所用到的肉片,都是趁着狗还活着的时候儿,用刀把狗肉一片片剜了下来制作而成。说是这样取肉,才能保证鲜美之味。

莫说是雅贵人这种文弱的人听了难受,便是连我,都觉得这种手段极其残忍。

只是,还未等众人从血腥之中反应回过神来,慕容毓卿便再度开口“这条狗啊,平日里养着还是可爱得紧。原本这样的狗,本宫是舍不得伤她半分的。可奈何,这狗偏偏就不肯不听话!”

说罢,还要问上一句,养狗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对狗这种东西素来便不上心,自然懒得开口。倒是舞贵嫔和敬妃娘娘,一唱一和说了忠诚二字。

忠心不二,不嫌主贫。平日里讨喜撒欢,关键时懂得护主。方才是一条好狗。

敬妃娘娘和舞贵嫔这话一出,慕容毓卿可就了不得了。不仅神色有些可惜,就连语气也软了不少。她感概着自己的狗不够忠诚,别人给点好处便跟着别人跑,说得好生动情可怜。

我不知慕容毓卿为何突然变了张脸,但她一而再再而三提起了狗,让我不禁想起了当年她生辰,我主动留下来用膳时她所说的那些话。那些……把我比喻得连狗都不如的话!

于是,勾唇道“不过是一条狗罢了,哪里来那么多的感触。”

慕容毓卿微微摇了摇头,说我之所以能看得如此清淡,不过是没有被自己养的狗反咬一口。那种伤,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过去的。

我听着慕容毓卿的话,越发觉得不对。

以慕容毓卿的性子,不可能在一条狗的身上做这么大的文章。难道,她所指的狗另有深意?

正想着,慕容毓卿便在众人的安慰声中再度表明了自己的遗憾,说这狗生得漂亮,又取了一个极好的名字,如今死了,倒有些可惜。

就在众人纷纷好奇,一条狗的名字能好到哪去的时候儿,慕容毓卿无奈开口“她叫,木槿!”

木槿!

“啪”的一声儿,我手一软,酒杯便不慎从手中滑落“木……木槿?”

“是啊,叫木槿。”

木槿!

不听话的狗,咬众人的狗,别人给点好处就跟别人跑的狗,是木槿!被活活剜肉做成菜,脑袋和眼睛泡成酒的狗,是木槿!

我方才所吃下的东西……

想到这,我脸色再不能难看了。

慕容毓卿居然拿木槿来做了饭菜,宴请众人吃下!这可是一个人,活生生的一个人啊。

我心中突然害怕,连忙拉起了一旁的甜修仪“木槿……是木槿……”

甜修仪面露恐惧,神色比我好看不到哪儿去。

“如此好的名字被一个畜生用了去,倒是糟蹋。”

“可不是么?瞧瞧把甜修仪和瑾贵人给嫉妒的……”

慕容毓卿听言,掩嘴而笑“这木槿,可是甜修仪与瑾贵人的旧相识了。”

紧接着,慕容毓卿便把木槿如何背叛了她,给她下噬魂丹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当着众人的面说了出来,没给我留半点余地。

“这……这木槿……是人!”

“狗奴才狗奴才,是人,亦是狗!”

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彻底明白了过来,木槿是一个人,而不是一条狗。我,也彻底的相信,刚刚所下肚的东西,便是木槿的骨与肉。

难怪慕容毓卿从始至终都未曾动过饭桌上的菜!原来,事情的真相竟是如此!

众人慢慢回过神来,看着那被一扫而空的菜盘,纷纷干呕了起来。

我与甜修仪相互搀扶着,再顾不得礼仪和脸面,纷纷把手伸到喉咙里抠了起来!

不!我不能吃木槿的肉!不可以!

慕容毓卿!

没想到,她竟然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啊!

我跟甜修仪抠了许久,好不容易才呕出了一些东西。可身上的力气,却已用得一干二净。

慕容毓卿并没有因此而放过我,而是继续道“方才吃得不是挺香的么?若木槿知道你们把她的舌头和耳朵给吐了出来,该要难过了。”

言毕,又自言自语说,不知木槿今夜会不会来我宫里哭诉之类的话,扰得我更是心烦意乱。

“啊!别说了!我求你别说了……木槿……木槿……”

我是见过木槿一面的,能想象出她临死前是何等惨状。被剜肉,剔骨,做成菜肴……

不,不仅如此!我方才还大口大口的吃下了她的……

不!

“啊!啊……”我抓住脑袋尖叫了起来,觉得这宫里克怕极了。

木槿,这不怪我,不怪我!

冤有头债有主,是慕容毓卿害了你,你若在天有灵,且莫要忘记去寻她!

对,寻她,寻她报仇!

你的死与我无关,别找我……我求求你,别找我!

……

那一日,因承受不了打击,我最终还是昏倒在了众人面前,被人抬着回了芙蓉轩。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儿,自己已被下令禁足三月。而甜修仪,则被剥夺了三皇子的抚养权。

在此期间,安贵妃娘娘再次没有把握住这次机会。不仅没能把三皇子的抚养权夺到自己手中,反而还阴差阳错的,让敬妃娘娘成为了三皇子的母妃。

紧接着,慕容毓卿再度有孕,敬妃娘娘也因孩子而晋升为了贵妃娘娘,封号敬贤。

“小主,您别灰心。”抱琴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对我照顾有加“善恶自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坤宁宫那位如此心狠手辣,如何担当得起一国国母的重任?

您放心吧,皇上现在是被她虚假的模样儿蒙住了眼睛。以后,待皇上发现了她的恶毒,定会严惩于她。”

“皇上严不严惩她,什么时候严惩她,本小主已经不再盼着了。”我被禁足在芙蓉轩里,早已心灰意冷“本小主只是不甘,为何自己处处都斗不过她?”

“小主天性善良,自然比不得她心机叵测。”

“抱琴,是本小主手段不如她高!”我看着空荡荡的芙蓉轩,心里十分煎熬“在太后娘娘派人去边疆把本小主接过来的时候儿,本小主曾跟母亲发誓,一定会打败慕容毓卿,把慕容家从边疆拉回来。

可现在你看看,都过去多少年了?本小主不仅没能把父亲和母亲从边疆救回来,反而还只是一个小小的贵人!

本小主已经二十好几了,若再这般下去,这一辈子恐怕都再见不到父亲和母亲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