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抬起头,看着眼前阳光斜照着的这座高大的城墙。此刻,他除了一身破旧衣装,只有八十个铜币。
每天都有无数渴望闯荡与历险的新面孔出现在这里,他们在青鹅卵石铺就的窄小街道上走,他们在灰泥骑楼的夹缝中走,他们在泥泞的马车小路上走,光辉照在纪念圣堂的巨大雕塑柱上,把那些历史上伟大的人形印在地面,如巨大的阴影压在渺小者的头顶。历险者们站在城门口呢喃不休,或苦苦发呆。在遥远的未来,他们或将成为一个打败恶魔的英雄骑士,或是一个屠龙的伟大法师,或是一个模范民工。而现在,他们汇聚向同一条坑洼不平的碎砖路,两边全是板棚的店铺,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
“绝对有效的魔药,伤口一抹就消失。”“强力手套,让你可以轻松举起一头大象,只需五十币。”“魔狼召唤卷轴,基洛岗魔法行会信誉制作,绝对保证能有五十只,免费传授口诀。”
普通的农夫在走过这条路之后,掏光兜里的钱,就能变成一个全身包铁的罐头,或是挥舞着不知从哪棵树上折下来的魔杖的法师了。但没有人知道他康德踢了踢他那沉重的靴子,他的脚趾头立刻露了出来。这位破落骑士叹了一声,一眼望见街道的拐角,鞋匠哈什米安正站在木楼梯上冲他笑。
哈什米安的木屋中摆满了各种改后的旧靴,有高帮的,有厚底的,有镶铁跟的,有鲱鱼皮的,有插孔雀毛的,就是没有康德买得起的。
“请帮我补一块牛皮。”骑士把脚翘得高高,“最近路上的石头还真是多啊。”“给你补上一块铁也没有用,”哈什米安一挥鞋锤把他的脚扫开,“这鞋已经不能穿了,再说你还欠我十六个铜币。”“可是我下午要去参加云迪家的舞会。”“你下午应该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背包的活可以做,或者去和广场上那些吉米赛人混在一起吧,里面有几个姑娘,跳起舞来真是够劲。”“请不要这样对一个骑士说话,你要知道我们是有世传的……”“知道……阿帕亚红衣骑士是吗,自从上一次神殿战争,你们的爷爷辈跟随国王丁鲁克十六出征被那些依德尔人修理之后,这个名字就已经像街边鱼摊上的黄尾鱼一样难闻了,跟着你的破靴子快一起消失吧,别让我又想起那该死的十六个铜板!”
康德仓皇逃出木屋,在下木阶时他那不争气的靴子又滑了一下,整个人栽进街上的泥水里。
似乎四处都传来了笑声,好像突然全镇的人都从巷子里、木门后、窗子下冒出来,大声地笑着:“看啊,这就是那个自称是有世传骑士封号的可怜家伙。”
他使劲晃晃头,握着拳头愤怒地站起来,但并没有人围观他,街上零落的几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连石墙跟的小摊贩也懒得看他一眼。是的,没有人注意他,一个骑士摔了一跤和一个乞丐摔了一跤,在外行人眼里看不出什么不同,有世袭勋位的也并不会摔得精彩一点。
但笑声却的确是有的,在这条小石街通向的广场上,有男人们的口哨,妹歌舞团在演出。“其实我小时候也会跳这种野街舞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小时候我也天天跑去街上看这种演出,学大人样讨论女人们的腿……那时候我好像没觉得自己和这些市井小民有什么两样,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从我发现那勋章?从姑母告诉我我们家其实是有世袭封号的,但因为我父亲不是长子,所以他就不再是男爵了,家道也赌穷了,留下来跟我这一辈子的,只有一个阿帕亚骑士的称号而已……”
“无论如何,我还是一个骑士,虽然口袋里几乎没有铜板。”康德想着,挺了挺腰板,“我是不会上街去做苦力或者向那些旧商人低头哈腰的,一个骑士不会放弃他的高贵使命而活下去……可是……使命在哪儿呢?在去参加齐米丽亚的舞会之前我需要找个地方吃点什么,但愿下午那个该死的门房会让我进门,上回我真想揍他—居然转身进去拿了一条咬了一半的面包给我叫我滚蛋……可是女孩们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她们更多的是做出各种笑容围着那个该死的费迪南德。同样是骑士,我显然比他更英俊一点,可为何她们对我视而不见呢?难道穿着一身鲜亮的镶银带骑士礼服和一身灰色磨掉了毛的旧紧腿套装真有那么大的不同?”
一边咒骂着这个势利的社会,一边来到一座漂亮的带小花园的白色小楼前,那是他姑母的家。
“又来蹭饭啦?”女佣用眼神愤怒而无奈地问。“是啊,怎么着—你敢不让我进去?”康德同样用眼神坚定而无畏地回答。这无声的较量后,女佣终于努力屏住气,沉重地挪到了一边,康德知道她正和自己那大肚子里要翻腾的嘲骂作斗争,生怕一吐了气就全蹦出来。他大模大样在饭厅中坐下,迅速扫了一眼桌上是否有油光:“怎么,齐斯姑母呢?你们……”康德努力把“你们不是都这个时候吃饭的么?”咽回肚子权当饭前小吃。
点也兴奋地跟着康德一涌而入。想到弄不干净一会儿准被一顿好骂,这女佣就恨不得这地毯是康德的脸,想到这儿她好像看到自己真的拿拖把在康德的脏脸上蹭着,不由脸上露出一丝幸福的笑意。
这笑容使小康骑士信心大增:“我那两位可爱美丽的表妹呢?阿兹若亚和香其亚,哦,她们见到我一定非常开心,从小她们就爱跟在我屁股后面。”
“可惜人是会长大的啊。”女佣心里冷笑着,嘴中说:“女主人去访友了,要晚上才能回来,两个小姐在楼上吃,你不应该打扰她们。”
听见楼上传来女孩隐隐的说话声,康德心中发痒:“她们还不知道我来了吧?”“不,她们知道,可她们有事情。”女佣的声音硬得掉在地毯上叮当作响。她们明知我来却都不肯下来见我,康德心中发冷,看来我的两位纯真无邪的表妹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剩下来的只有一个个被这世道改变得冷漠势利的壳而已,不知她的母亲和那些闲亲戚在她们面前怎样轻蔑地把我说成一个好吃懒做只会蹭饭的流浪汉呢—虽然这也是事实—但他们就从来不曾看到一个人破旧的外套下那高傲而正直的心吗—哦见鬼,这连我自己都觉得没用……坐在空荡荡的桌前,感受着世态炎凉人情淡薄,骑士不由心中奏起哀伤的乐曲,忽然想就这样大步出门而去,不立下功业就再不回来。但是一听到女佣在厨房里丁当作响地弄着什么,他就又觉得世上还有一丝希望。这可怜的人就在这若有若无的憧憬中静坐着,听着钟声的嘀答,默默体会着时间带给人的伤怀和腹中的火烧还有眩晕感。他抬头看见那厅中祖父的画像,那老骑士身上挂满勋章,威武的望着他……祖父的长相还真随我啊……康德这样想着,不觉站起身来到画像前,单膝跪下去默默祈祷:
“祖父啊,我们那高贵称号的光荣呢?为何它也像那老橱里铁盒中的勋章一样锈蚀没有了光亮,阿帕亚听说是过去骑士团中的豪门,但现在它的后人们却连一个骑上马的机会也没有啊!我不想再过这样终日混迹无着的生活,去扛米袋或是做一个鱼贩度过一生。先辈啊,以你的慈爱和威严指引我吧。”他将额头靠上手背,无声抽泣。背后一阵楼梯响,他大表妹阿兹若亚走了下来,看见这男人不落于人前的眼泪让她心软。“亲爱的康德表哥,你还没有吃饭么?我让丽斯给你做。”康德抹去眼泪回头,突然不愿再在这里待下去。
“我不是来吃饭的,我只是来看看你们,看看……祖父的画像。嗯,你们一切都好就好。我就要远行了。”
“你要去哪儿?”阿兹若亚惊奇地问。康德也有些惊讶于自己的脱口而出,他只是下意识地不想再让人们看到他这个样子过活:“我……我要和几个朋友去开采金矿,很远……但我发誓,我会带着几大车的金银财宝回到这里来的。”
是的,我要成为一个英雄,康德想。我必须去开始历险。只有战斗才能改变一个骑士的命运,美丽女孩只会投入勇士的怀抱。
当我成为一个英雄的骑士,我将要求所有败在我剑下的人承认我爱的人是世上最美的女子,并传颂她的名字。
一路想着哪儿有魔巫与恶龙,康德发现自己的脚却走到了齐米丽亚家的府园外。他知道他想见到云迪。
齐米丽亚家是他们家的世交。小时候康德经常与她在她们家大厅宽阔巨大的石阶梯上跑上跑下,在花园里追逐。但是孩子不会知觉时世的变换,两家的情分却早就随着康德家的败落而淡漠了。齐米丽亚长大后也及时懂得了不要虚伪的道理,所以只对那些望族子弟投去微笑。康德经常成为舞会上的开心菜,人们喜欢看他穿着他父亲那不合身的旧式礼服,却举手投足硬要摆出一副骑士架子的模样。康德知道他们在笑,却不明白为什么。向往骑士的唉,骑士的年代已经过去了,魔族被打败已经三百年,剑与甲都锈蚀了,伟大的神殿战争只有通过戏剧和小说才能追寻了。
站在大厅中,康德不由觉得时光又回到与云迪相识的那个时刻。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舞会,齐米丽亚从康德的身边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康德觉得自己虽然穿得暗旧,可也不致连面目也一起模糊了。“齐米丽亚。”他喊。“哦,是亲爱的康德啊。”齐米丽亚连脖子也不愿费力转回来似的挥挥手,“你先吃些点心,我现在很忙。”是啊,她忙着要去谈论时装呢。
倒是旁边那个爱在姑娘们面前取笑他来显示自己不凡的费迪南德耳朵尖,觉得又找到了拿康德逗乐的好机会,过来亲热地和他碰杯。
“嘿,我们神奇的骑士康德,听说你有了一个新的计划?”旁边的女士们立刻捧场似的笑起来,可康德一点不觉得这谈话有什么好笑。“是啊,我准备去学习马术和剑术,也许哪儿有人需要我去帮助。也许魔族正在黑暗中蠢蠢欲动。”一阵哄堂大笑。康德越发纳闷了,自己的话哪儿幽默么?“哦,正好。”费迪南德神色忽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刚得到消息,富里斯海上有一位公主的船被巨龙击翻了,公主也被龙带去了龙岛,富里斯国王正以半个王国和公主本人来求取英雄相助。”
“这是真的?”一阵爆炸式的狂笑。康德都没有想到那些淑女能笑出那么可怕的高音,有人都倒在地上快要打滚了。康德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舞会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当初是为了一份虚荣,觉得自己属于这个阶层,可现在既然自己要远行了,倒可以不必在社交圈与受轻视间为难了。只需要一匹马一把剑,高山的风雪和路可忽然笑声全部停了,大厅中变得安静无比。人们都望向一个方向,仿佛真有一个魔族从那儿冒出来似的。
康德也望过去,他看见那个女孩从门口走进来,像星辰忽然降临在人间,是她使所有的人鸦雀无声。所有的男士心无旁顾,所有的女士心生暗妒。她那褐金色的长发舒卷着,眼眸像蔚蓝的深湖,缓步走来,脚步轻盈得像走在云端。
事实证明,看到太不寻常的东西并不是好的征兆,但康德现在不知道。这个女孩直接就向康德走来了。
“是什么这么好笑?”“我来介绍,”一位即将受勋的年轻准男爵跳了出来,“这位是云迪小姐,来自伟大的荷华德家族,西兹夫人的侄女,刚刚来到本城居住,她使我们的基洛岗城更加美丽了。”
齐米丽亚上前亲热地揽住云迪:“是啊,自从我们上次在西兹夫人家相遇,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们亲热地讨论了当前的文艺与潮流。”
康德在那一瞬间看见,这叫云迪的女孩的笑容中闪过一丝无奈。他忽然就觉得,这女孩应该不属于这群人。她是那么不同,不论是因为优越或是卑微,他们的孤独是一样的。
“你在谈论些什么?”云迪问。“哦,关于历险。”不等康德张口,费迪南德抢着说,同时使劲微笑,“我们在讨论龙和魔族是否存在。”“怎么有人想去寻找魔族吗?”云迪说这话的时候,却只看着康德,这也许是因为他的衣装神色与周围格格不入。“是的。”康德说,不知为何又充满了勇气,“我认为人应该去做点什么,而不是在闲聊与牌戏中度过一生。这个世界上的某处,也许就在哪座山的背后,就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奇迹存在。”
请也通知我好吗?我愿意一路与你同行。”
康德一直觉得云迪的来到像是一个梦,因为太美好而变得不真实,不敢相信。
是的,几乎所有人都厌弃康德,补鞋匠、水果贩、修下水道的、门房、杀猪的,就因为他们是平民而他有世袭骑士的封号,可是他却不得不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他破落的家世。当他们工作时,他穿着破衣在街上游荡,企图以自己的好吃懒做讨得一点骑士阶级的优越感,结果却换来更多的嘲笑和白眼。
但即使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他,有一个人却不会,那就是美丽的云迪。天主虽然剥夺了康德的荣誉与财运,却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奇迹:她的褐金色的长发和蓝色星辰般的眼眸。自从那次偶然相逢,这女孩就总是对他投入热情与关切,她不嫌弃他居住在贫民区,经常坐着马车来邀他游玩。每当那白马的蹄声敲响石子路,康德就觉得心中变得明亮,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变得不同,云迪就是他的荣耀。
他们一起讨论骑士文学,谈论古代英雄的传说,去旧书店寻找难寻的古卷,把里面的诗歌当成魔法咒语来互相逗笑;他们去郊外骑马,云迪策马跑起来时就像草原上的轻风,她是那样与其他娇气做作的贵族千金不同。康德相信云迪与他有着共同的兴趣—渴望冒险,也相信她对他有着暗中的好感。不论有多少酸溜溜的家伙打击过他的妄想,康德仍然执着地相信云迪注定是属于自己的奇迹,为了云迪,他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骑士,那时他将向她求婚,报偿她所给他的所有荣光与快乐。
所以即使他只有一件没有破洞的衣服,哪怕经受其他名门子弟的再多白眼,他也要去参加云迪的舞会—像一个骑士一样!
那美丽的白石大厅里,康德一人捧着酒不安地站着。除了云迪,没有多少人会愿意过来与他说话。而他也全不在乎,只等待着云迪。他知道她应酬似乎永远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兴趣。他不知道是否该与云迪作一次道别,告诉她他决心作为一个骑士去历险,去为她立下丰功伟绩,向各国英雄传扬她的美丽。如果她坚持要和自己去,他会深情地说:“不,艰难的道路请让我来探寻,你只需要眺望远方,鹰会传来我新的功绩,而四方的人也将传诵你的名字。”
他想她一定会感到高兴的,为他终于有了勇气。可是当云迪真的向他走来,听到他这话时,眼中的星光却立刻蒙上了阴影。她几乎是惊叫了起来:“别傻了,康德。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你能做什么?一只城外的野狗也可能让你丧命,这么多人都平凡的生活,你为什么不能安分一点?我不在乎你天天游荡街头,但你能不能少过着一些这样幼稚的念头。”
她的声音如此之大,连周围的人都听见了。康德觉得所有人都在嬉笑着望着他,说,看啊,那个被女孩子教训的家伙。
康德忽然觉得很沮丧,原来他的梦想、他的动力……他一直以为唯一能理解他、欣赏他的人,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分别。
“呃,我只是说说……我其实……呃……算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主意,就当我没有说过。”
康德逃也似的走出了大厅,云迪却从背后追来了。“康德……”
康德回过头。“我们去广场上散散步吧……”
他们漫步在基洛岗城的广场上,夕阳在广场上洒满暗金色的光,霞光像是涂上去的一样不真实。这个时候,如果能牵上心爱人的手,一起远眺不说话,那是多么的好。可是他们只是低头默默地行走,能感到彼此间的距离。
“云迪,我要走了。”
你会一直这样坚持吗?”“当然。”
“不,这世上一切都会变的。你也一样。”“为什么你对未来这么悲观?”“因为……未来本就是希望消亡的过程,一切都将展现在你的眼前,再不会有悬念,不会有盼望,你以为你所能追寻到的一切,最后都消失在遥边的天际。”“云迪……”康德叹了口气,“你阻止不了我,也许未来真的和你说得一样糟,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待在这里更糟。”
云迪勉强地微笑着:“别再胡思乱想了,明天我去找你,我们一起去庄园骑马吧。”
不,康德想说,明天你不会再看到我,我会独自远走。但他却说不出口。走出很远,回头云迪还站在那儿,一直望着他。霞光洒在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