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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妊娠初期必须注意的事项之一就是药。数年前,作为孕吐的药而被使用的“thalidomide”造成了很多的先天性畸形儿,至今仍为报纸上的热门话题。

而且,现在是甚至母乳都被检验出有农药的时候,妊娠初期的胎儿对药剂及其他外在的因素易于受到影响,所以,不注意药的滥用或经常使用是对胎儿不利的。

当然,很多药物与胎儿畸形并无直接的关系,虽然不至于导致外形上的畸形,但“记忆力差”等脑细胞障碍,却可能与这些药物有关。所以,结婚后,特别是想为人母的女士,必须停止服用一切不必要的药物,“顺其自然”是最重要的。

1956年,联邦德国曾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海豹胎事件”,当时药商们热衷于销售一种防止孕妇呕吐的药物———“反应停”。谁知吃过这种药物的孕妇们,却生下四肢残缺状如海豹的怪胎。当年,仅联邦德国就出生了2000个“海豹胎”。以后在不长的时间里(1959~1963年)联邦德国又相继发生了5000例,英国发生了8000多例,日本也曾发生了数百例。几乎占服药者50%~80%的孕妇生下这种怪胎。这件事发生后,引起了医学界的震动,人们从“反应停”得到启示。纷纷开始研究,孕妇使用哪种药物后会导致畸形,结果发现不少。例如20世纪70年代,许多学者相继发现采用苯妥英钠等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孕妇,生下的孩子畸形发生率高于正常孕妇的2~3倍。1973年前后,医学家进一步证明许多性激素,如乙底酚、睾酮等能诱发胎儿的外生殖器畸形等。特别指出,据统计,应用黄体酮的孕妇,每100个人中将会出生一个有畸形的孩子,所以,目前国外基本不再用这类药物保胎了,国内的医生业已引起注意。

为减少和避免药物致畸的危害,需要医师、药剂师和孕妇密切合作,做到合理使用药物。孕妇合理用药的箴言应该是:

①整个妊娠期,特别是妊娠的前3个月,最好不用药,或尽量少用药,凡属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一律不用。

②孕妇患病非用药治疗不可时,一定要经医师反复确诊其病症,在对症用药时,应趋利避害,以期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药物致畸作用。

③孕妇用药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药或者请医师改用其他更为适宜的药物。

④孕妇自己千万不可滥用药物。经医师处方必须服用的药物,服用时应遵照医嘱,切勿疏忽大意;对妊娠前曾引起过敏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以及特别注明“孕妇忌服”或“孕妇慎服”的药物,包括有关药在内,均应忌用或慎用。

少服对胎儿不利的药物任何药物,包括维生素一类的营养药物虽有其治疗效用,但也有其不良的副作用。这和用药者当时的身体状况有关,也与用药的剂量和方法有关,因为药物在孕妇体内会通过胎盘运送到胎儿体内,甚至达到和母体内的药物浓度相等的程度。

经过研究和临床观察,发现药物对胚胎及胎儿造成的影响,可区分为肯定有害的、可能有害的、尚不清楚的。

比较明确有害的药物有:

①四环素类药物:可导致胎儿骨骼发育障碍、变黄。

②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导致先天性耳聋、肾脏损害。

③氯霉素:可使骨髓机能抑制,导致新生儿肺出血。

④磺胺类:可导致新生儿胆红素脑病。

⑤阿司匹林或非那西汀:可导致骨骼畸形、神经系统或肾脏畸形。

⑥巴比妥类:可导致胎儿的手指或脚趾短小,鼻孔通联、精神委靡。

口服的鲁米那(片)、速可眠(胶囊)、戊巴比妥钠(片)、异戊巴比妥(片),注射的苯巴比妥钠都属于此类。

⑦各种激素:可导致畸形。

孕妇用药需注意的是,妊娠期间要少用药或根本不用药,任何药物的应用均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确实由于疾病需要用药,则要选择对胎儿无害的药物,如病情必须用某种药物,而该种药物对胎儿确定不利时,就应中止妊娠施行流产。

此外,孕妇应严禁自己滥用中成药或听信“偏方”、“秘方”,中成药可按包装盒(瓶)上注明的“孕妇慎用”、“孕妇禁忌”切实执行。

最后,要提出的是,为使胎儿营养充足,有些孕妇大量吃维生素,特别是孕妇体内并不缺乏这种维生素而又大量补给的做法,对胎儿和孕妇本人不仅无益,有时还会带来致病的危害。例如,维生素A能促进生长和繁殖,维持上皮组织的完整,其中视黄醇是构成视觉细胞内感光物质的成分,如缺乏维生素A时会产生夜盲症。另外,维生素A还是维持上皮组织完整所必要的一种物质,如果缺乏维生素A,上皮组织会产生干燥、增生、过度角化及脱屑现象,其中以对眼、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及生殖器官等黏膜上皮的影响最显著。由于结膜表层角化,上皮细胞脱屑,阻塞泪管,可导致感染,以致产生角膜软化症。同样地,气管、支气管、食道黏膜、胰管、肾盂、输尿管、前列腺、子宫及阴道黏膜,均能因上皮组织增生及脱屑,引起各器官的功能障碍,最后导致继发感染,泌尿系统的脱屑还可能引起尿道结石。再者,维生素A促进生长、发育及繁殖,如果缺乏时,儿童会出现生长停顿、发育不良等情形。所以,孕妇在整个怀孕期及产后哺乳期,都应注意维生素A缺乏的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孕妇每天由食物中(动物性食品),吃进3300国际单位的维生素A也就足够了。动物食品中以肝的维生素A含量最高,当孕妇一天吃100克猪肝,则吃进体内的维生素A即有8700国际单位;100克牛肝含维生素A18300国际单位;100克羊肝含维生素A29900国际单位;如果能吃鸡肝,则维生素A的摄入量更高,因为100克鸡肝的维生素A含量有50900国际单位。孕妇食欲不强胃口较差时,因为吃进的食品量少,此时就应选择含维生素A最多的鸡肝来补充,哪怕是仅仅吃了25克鸡肝,所含维生素A即多达12725国际单位,为孕妇日需量(3300国际单位)的3.8倍。如果1周吃上1~2次,那么每次仅吃25克,也就足够满足对维生素A的需求了。由于植物类食物中没有维生素A,只有胡萝卜素,虽然胡萝卜素进人体内能转变成维生素A,但因胡萝卜素进入体内后被利用的程度因膳食的组成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孕妇还是从动物性食物中,尤其是肝来补充维生素A更为可靠。

如果孕妇因各种原因,无法从食物中每日吃进维生素A3300国际单位,那么,也可以口服鱼肝油或鱼肝油丸代替,无论哪种剂型,日服总量以不超过4000国际单位即可。如果口服浓缩鱼肝油丸,每粒含维生素A10000国际单位,则可以1日吃1粒或隔日1粒,如果不按这剂量吃,认为一粒起不了什么作用,而改为1日4次,1次1粒,则日服量为40000国际单位,如此服用几个月,便会产生慢性中毒,出现厌食、体重减轻、恶心呕吐、口干舌燥、皮肤发痒、脱屑和各种皮疹,严重时甚至可能发生头颅内压增高、肝脾肿大、口渴多尿等症状。

由于维生素A中毒的临床症状不尽相同,可能出现1~2种症状,也可能出现多种症状,所以不易诊断,尤其慢性轻度中毒者更不易查出,为此,孕妇口服维生素A时,每日不得超过5000~10000国际单位。

最后要强调的是,随着人们卫生常识和营养知识的提高,维生素C成了人人皆知的营养药品。例如它可防治坏血病,防治感冒,增加白细胞的吞噬作用和增加抗体生成,减弱病毒的致病作用,防治动脉粥样硬化,预防深部静脉血栓,通过对病毒的非特异性地使其失去活性之作用而抑制病毒的致癌作用,甚至通过增高细胞内环磷酸腺苷含量,可使癌瘤细胞转为正常。于是,一些孕妇喜欢大量地补充维生素C。过去认为,服用大量维生素C对机体无害,即使过量也可以从尿中排出,但根据临床观察及运动实验证实,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C仍有可能产生各种不同的副作用。例如每日服4克维生素C,1周后,尿中排出草酸盐的量可由每日58毫克增至622毫克。因此,服用大剂量的维生素C后,有可能发生尿道的草酸盐结石。这是因为1个分子的维生素C在体内可生成2个分子的草酸的缘故。

此外,根据临床观察,有人提出大剂量服用维生素C后,可降低某些妇女的生育力,而且还可能影响胚胎发育,所以,妇女服用维生素C,每日最多不超过2克。市售维生素C片,每片0.1克,若每天服用不超过20片,则不致产生问题。而孕妇在每天吃些水果、新鲜蔬菜的情况下,一般服用0.6克维生素C就足够了。

放射线对胎儿的影响在受孕18~20天时接受到放射线,受精卵会因死亡而排出。在受孕20~50天接受放射线1~2戈瑞(100~200拉德)后,会引起胎儿的中枢神经、眼、骨等严重畸形,量再大则可能引起胚胎死亡。

为了胎儿的健康,也为了避免胎儿接受到放射线而产生畸形,怀孕早期应当严禁X线照射腹部。

不过,在不同的情形下,孕妇所受X线影响的程度也会不同。假如是因牙病而给牙齿做X线检查,对胎儿应无影响。胸肺部做X线检查,只要照射范围未达腹部,影响也不会严重。一般为了安全,会在腹部用铅块遮蔽,以阻挡放射线。

不管怎样,怀孕期间还是要尽量避免做X线检查。胸部若要做X线检查,也只能照1张为限,而且要做好安全防范。

处于妊娠初期而腹部不太突出的孕妇,在做X线检查前,一定要记住提醒放射医师,让他知道你已有身孕,以便采取有关的安全措施,避免不经意间的疏忽。

噪声对胎儿的影响在各种环境污染中,目前中外的研究一致认为,噪声对胎儿的影响最大。日本安滕教授在1987年的国际噪声控制会议上,发表过一篇调查研究报告,指出孕期中的胎儿若受机场飞机起降噪声的影响,孩子出生的体重会偏低。同期北京天坛医院的实验研究,发现噪声刺激胎儿会使胎儿的大脑受损,主要表现在大脑皮层听觉中枢部位(利用电子显微镜透射观察了颞横面即听区的超薄切片)的神经细胞线粒体肿胀,一些线粒嵴断裂,内质网明显扩张形成较大空泡。噪声导致内耳毛细胞和神经细胞的退行性变,使听力下降。为此,孕妇一定要尽量避免噪声的影响。

孕妇职业和嗜好对胎儿的影响关于职业和嗜好对胎儿的影响,这方面已有研究结果;假如孕妇是医院的麻醉师或手术室护士,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孕期因经常接触麻醉药,会引起腹内的胎儿畸形或流产。有吸烟嗜好的孕妇由于尼古丁的毒性刺激,会导致胎儿身高体重发育不良。由于尼古丁使胎盘血管收缩,而胎儿在子宫内是通过胎盘从母亲的血液中获得氧气和营养素的,因此,吸烟就必然导致对胎儿的供氧量减少。烟中的一氧化碳吸入孕妇肺泡内,进入肺泡壁毛细血管而入母血中,这时母血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升高,而母血的含氧量降低,于是造成胎儿发育迟缓,体重减轻,再加上其他有害成分的毒害,还会引起胎儿畸形、流产、早产或胎儿死亡。

法国图克曼、迪普莱两位教授在法国科学院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孕妇酗酒会造成胎儿先天性畸形和先天愚型及脊髓膜膨出,还会引起智力缺陷;酗酒妇女所生婴儿畸形的危险性比不饮酒的妇女高2倍。

孕妇的情绪变化对胎教的影响孕妇的情绪与胎教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对于这一点许多人不以为然,认为胎儿深居宫中,“两耳不闻宫外事,只管吃喝拉撒睡”,事实上,这种看法是十分错误的。

在长达280天的宫内生活中,胎儿一方面通过胎盘和脐带从母体摄取营养,排泄废物;另一方面又通过胎盘和脐带进行情感沟通。这是因为:母体与胎儿的神经系统之间虽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当母体情绪变化时,能激起其自主神经系统的活动,于是由神经系统控制的内分泌腺就会分泌出多种多样的激素。这些激素又可以经过血液循环进入胎盘,使胎盘的血液成分发生变化,从而刺激胎儿的活动。有关专家认为,妊娠期间母亲心境平和,情绪较稳定时,胎动和缓而有规律。而孕妇情绪激动,则可造成胎儿的过度活动和心率加快。当这种恶劣的情绪持续较长的时间时,胎儿活动的强度和频率可比平时增加10倍,并且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从而给胎儿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据统计资料表明:如果孕妇情绪长期过度紧张,如发怒、恐惧、痛苦、惊吓、忧虑或严重刺激等,将对胎儿下丘脑造成不良影响,致使日后患精神病的几率比较大。即使能够幸免,往往出现低体重儿,此类婴儿好动、情绪欠佳、易哭闹、消化功能紊乱、发病率高。此外,孕早期孕妇情绪的过度不安,可致胚胎发育不良,导致流产,并可引起胎儿唇裂等畸形。在妊娠中晚期会引起胎儿心率增快或减慢、胎动增加,导致胎儿出生后体重低、心脏有缺陷、身体功能失调;还可造成难产及胎盘剥脱、子宫出血,甚至导致胎儿死亡。据报道,长期处于情绪焦虑不安中的母亲所生的孩子,往往躁动不安、易哭闹、不爱睡觉,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往往对环境适应不良。

由此可见,胎内教育的第一步,与母亲的心情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孕妇的精神状态和情绪的变化与胎儿息息相关。一个心悦情怡的母亲和一个心情紧张、焦虑不安的母亲孕育的胎儿完全是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胎教环境里,母亲的心情将转化为胎儿的身心感受,影响着胎儿的成长过程。因此,每一个未来的母亲都应注意,当你感受到胎儿的身体在腹内时时刻刻地进行发育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他也是一个人,他的心灵也在发育成长。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务必以对腹内胎儿的博大爱心,加强自身修养,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善于控制和缓解不健康的情绪,保持稳定、乐观、良好的心境,使你的胎儿能够健康地成长。

夫妻的情绪变化对胎教的影响生儿育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了受生理、病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外,还受到感情、情绪等心理因素的制约。夫妻的心理状态对胎儿的优生有很大影响。

近年来,研究热门的神经—内分泌轴学说认为,心理状态的变化直接影响人体的生理、生化及免疫系统。德国心理学家曾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出生的婴儿进行调查,发现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有明显变化:1933年希特勒上台之前7年内为1.25译;希特勒执政7年内为2.38译;1940~1945年第二次大战时期为2.58译;1946~1950年战后最困难的5年内为6.5译。分析其原因:一是由于战争时期人们颠沛流离,严重营养不良;另一个原因就是受战争影响,精神长期处于焦虑状态引起的。在临床观察中还发现,男性精子的活动状况与人的情绪及其行为特征是有一定联系的,女性卵子的成熟过程也受情绪的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