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惑”不要“解气”
●威严不等于尊严,敬畏不一定敬重
●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大人”不计“小人”过
●在“揭短”中升华自己
要“解惑”不要“解气”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解惑”是为师者的一大责任。可是,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尤其是在课堂管理中,有些教师的言行分明不是在“解惑”,而是在“解气”。
有这样一个案例:
初一(1)班教室里静悄悄,在上自习课。翟老师坐在讲桌后面批阅作业。忽然,她脸色变得十分难看,用圆珠笔使劲地戳了几下本子,又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叉号。
“李平!过来!”她怒气冲冲地一喊,把正在写作业的学生吓了一跳。李平从座位上站起来,脸色顿时煞白。翟老师对走到跟前的李平展开他的作业本:“你看看,你都是乱写的什么?这字还有法看吗,和一堆乱草一样!”
李平瞟了本子一眼,低下头没说话。
“你说,我说过你几回了?你就不能认真写一次作业?你看你写的这些字谁认识!你懂不懂尊重老师!都像你这样写作业,老师还不得累死!”翟老师气得站起来,把本子撕成两半,又将撕坏的本子重重甩在讲桌上:“回去重写!再乱写乱画,我还撕!”似乎这样才觉得解气。
李平拿过撕坏的本子,回到座位上哭了起来。
案例中翟老师处理学生作业字迹潦草问题的方法过于偏激。在学生面前,老师也太失态。这种毫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做法,等于公开向全班学生展示自己身上最丑陋的东西。还好,翟老师还只是将撕坏的本子掷到讲桌上,而没有像某些老师那样为显示对乱写乱画的无法容忍而掷到学生脸上。面对弱小的学生,撕坏他的本子,又践踏他的尊严,那是何等的威严畅快,何等的解气,但又是何等的粗野丑陋!
李平同学的本子是他的私人物品,是他的“个人财产”。尽管本子不值几个钱,但它被翟老师愤怒撕掉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学生的物品,老师究竟有没有处置权?
根据我的所见和耳闻,这类现象在小学和初级中学中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相当普遍。
比如说在某数学课上,有个学生眼睛不是盯着老师盯着黑板专心致志听讲,而是低头在下面玩圆规。老师发现后,快步到他跟前,一把将圆规抓到手,怒视该生片刻,然后转身回到讲台。下课后,这个学生跟着老师要圆规。老师生气地说:“先想想你自己的错误,想好了再来找我。”
这个学生挺害怕数学老师,怕找老师再碰钉子挨训,就放弃了。数学老师也没再提圆规的事。其实,数学老师并不稀罕那个圆规,回办公室后随手放在了自己专盛杂物的抽屉里。如果以后学生不再来要,他也就忘记了。
没收一个小小的圆规,说老师“侵犯学生财产权”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但仔细想一想,学生的世界里还能有什么?学生手里能有多么贵重的东西?学生的东西老师可以据为已有,学生是否也可以如法炮制,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将其他同学或弱小者的东西据为已有?
凡是任课教师,在自己上课的课堂上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课堂纪律,就是“上我的课,不准写其他学科的作业”。如果是上数学课,学生写其他学科的作业,比如写历史作业,就是违反课堂纪律。让数学老师发现了,抓到手里,学生幸运的话,下课后向老师认错要求归还本子,老师能归还他。如果不幸运,也就是说老师是那种“严厉型”老师,或近期上课写其他学科作业的学生较多,老师“善心”归还作业本没有得到好报,学生并不因此而有所收敛,那么,作业本是八成要不回来了。
圆规也好,其他学科的作业本也好,毕竟是学生的个人学习用品。尽管学生“违纪”,但远远达不到必须付出这些东西才能“赎罪”的程度。老师没收这些东西,出发点也许是让学生感到心疼,从而不敢再重复类似的错误。实际上,老师不用这种侵权的办法也能达到这种目的。就说圆规吧,老师点一下这个学生的名字,请他注意听讲就可以了。大多数学生在被老师点名后会放下手中的东西回到认真听课的状态。
我在上课的时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在学生抬头看我的时候向他示意不要玩了,有时也会不动声色地走过去,轻轻从学生手里拿过他玩的东西,放到他课桌的醒目位置,然后对他微微一笑。学生马上就理解了我的意思,立刻挺胸坐正,开始注意听讲。
再说写其他学科作业,在作业失控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杜绝学生上课写其他学科作业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老师的处理要人性化,不能用野蛮来治“违纪”。用没收或撕掉作业本的办法,既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又得不到学生内心的认可,得不偿失。
教师不能任意妄为,就如警察不能任意妄为是一个道理。教师有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约束,但道德的约束是“道义上”的。而对他人权利的侵犯是“法”所不容的。“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犯“法”就要负法律责任。教师侵犯学生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都是触犯“法”的行为,逾越了教师行为的底线。尽管现阶段我国还缺乏这方面的详尽法律条文,教育界的犯“法”者还不能受到应有的制裁,但教师应当明白,这一底线是不能逾越的。
威严不等于尊严,敬畏不一定敬重
曾在一本书里看见过一个故事:
小明是某中学初中三年级一班的学生。“他总是坐立不安,不是东倒西歪,就是惹是生非。”“是典型的差生和问题学生。”老师如是说。“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初中会是这个样子,我讨厌上课,讨厌上学。”小明如是说。
在小学时,小明曾是最为“优秀”的那一类学生,曾获得过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一等奖,全市小学生绘画比赛第一名,全省航模竞赛一等奖。先后担任过学习委员、大队长,还是《小学生》杂志的特邀记者。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都无不夸耀他是一个聪明的好苗子。刚进初中时,他在陌生而充满好奇的集体中仍然领受了灿烂的阳光,他的初中生活也是在一片赞美声中开始的。然而就在他进入初一不久,他的学习和生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一次上语文课,老师发现小明无精打采,总是开小差,便问他为什么。他说,昨天晚上到一朋友家帮他做航模,几乎一夜没睡。老师很生气,“你现在是读初中,不是小学。现在是要想办法考进重点高中。做航模顶什么用?”“我只是帮他。”小明反驳。“帮他也能保证你上高中?笑话。不要以为你现在成绩好,就可以帮别人,刚上初一就骄傲自满,那还了得。你父母会准你去做航模吗?”“他们知道的,他们从来不反对。”“知道,知道你考重点高中吗?知道你违反课堂纪律吗?连这点都不懂,简直没文化。”老师更生气。“我爸妈都是研究生。”小明不甘示弱。“研究生又怎样,有娘养无娘教,回去叫你父母来。”老师的权威受到了挑战,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把小明赶出了教室,并当堂宣布,以后任何人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就会有如此下场。
小明被迫去叫了他的母亲。老师首先数落了一番小明在课堂中不认真听课的违纪行为及其对老师的反抗态度,并要求这位母亲好好地管教她的孩子,不要因为目前成绩好就可以放松警惕。母亲尽管非常感谢老师的“教诲”,但也同时表现出了不满,“这个孩子生来好动,从小就迷航模。”“我是为他将来好,这种事你们家长不管,我们当老师的也没办法。”
第二天上课时,老师让小明在全班做了检查。上课时,小明把一张《初中生报》放在桌上,老师走过去,一把夺过报纸,撕成粉碎。小明说,“我没有看,只是放在桌子上。”老师说:“还想狡辩,不想读书就滚回去,省得在这里碍事。”过些时候,老师问全班学生郭沫若是什么人,小明抢着回答:“是郭富城他爸。”课堂内哄堂大笑。老师无法容忍小明的公然对抗,走过去一把将小明拉起来,推出了教室。余下的时间便是老师向全班学生进行“生动”的教育,大意是,老师是课堂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威,老师的所作所为都是为学生将来着想,学生必须服从老师。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小明不得不接受教导主任和校长的训话。小明从此成为学校有名的“调皮捣蛋”的学生,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毫无疑问,老师的关于小明是否能够考入重点中学的“忠告”和“先知 ”也必将应验。
故事中的教师确实够“威严”,学生们也都很敬畏他。但问题是,教师的威严就一定能换来自身的尊严吗?学生敬畏你,就一定表示他们敬重你吗?有了威严和学生的敬畏,就一定能管好课堂吗?
我看未必。
要真正维护“师道尊严”,要真正让学生敬重你,要真正管理好课堂,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学会爱学生。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每个孩子都能引起我的兴趣,总想知道,他的主要精力倾注在什么上面,他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他有哪些快乐和痛苦等等。我的小朋友圈子一天天扩大,并且像我以后才意识到的那样,连我不曾教过课的那些孩子也成了我的朋友和受我教育的了。”——当我第一次读到苏霍姆林斯基这段真诚的话时,我竟感动得眼睛都湿润了:一个享誉全球的大教育家竟然有这样一颗爱孩子的童心!还是这位我敬重的教育家,曾在一个春天,和他的学生共同买了一条小木船,划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去探险。教育家写道:“可能有人会想,作者想借这些事例来炫耀自己特别关心孩子。不对,买船是出于我想给孩子们带来快乐,而孩子们的快乐,对于我就是最大的幸福。”
教师对学生真挚的爱,这是我们感染学生的情感魅力,有些教师总喜欢在学生面前表现出“高深莫测”、“凛然不可侵犯”的“派头”,从中体验着自己的“尊严”。其实,这不是尊严,只是威严。真正的尊严是敬重而非敬畏。师生在人格上应是绝对平等的,教师不应自视比学生“高人一等”。因此,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又是不由自主的:上课时,面对学生的问候,我们不是礼节性地点点头,而是充满真诚感激之情地深深鞠躬;气温骤降,我们感到寒冷时,也自然急切地提醒学生“多穿一件衣服”;学生生日到了,班主任笑眯眯地送上一张贺卡;节假日,我们邀约学生(或被学生邀约)去远足郊游、去登山探险;在课余,与学生一起评论甚至争论一下伊拉克战争的影响、中东和平的前景或贝克汉姆或周杰伦……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只把我们当作老师。这时我们获得的尊严,就不仅仅是教师的尊严,更有朋友的尊严、同志的尊严、兄长的尊严、父亲的尊严。
教师真正的尊严,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学生对我们的道德肯定、知识折服和情感依恋。当我们故作尊严,甚至以牺牲学生的尊严来换取自己的尊严时,学生根本不会买我们的账,只会向我们投来冷漠的眼光;当我们“无视”自己的尊严,而努力追求高尚的品德、出色的教育、真诚的感情,并随时注意维护、尊重学生的尊严时,学生会把他们全部的爱心和敬意奉献给我们。这样,我们便把自己尊严的丰碑建在了学生的心中!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朴素的真理——教育者的尊严是学生给的!
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有许多教师还没有走进中小学校园的时候,对未来的工作会充满美好的憧憬——学生们像自己在儿童乐园里见到的孩子,天真又可爱!而真正面对由“儿童乐园里的孩子”编成的班级时,才发现还有不可爱乃至可恨的孩子。和这些孩子在一起,自己的耐心和修养会经常面临严峻的考验。
未成年学生来自不同的社区和不同的家庭,再加上性格差异,品行教养有时悬殊很大,教师难免遇到乖戾好斗、不知自尊的“刺儿头”。尽管有的教师对自己熟悉的“刺儿头”的品行了如指掌,但有时仍免不了对他们超乎自己想象的“恶行”大动肝火,忍不住把他们大骂一通。
这种情况虽然可以令人理解,但为人师者毕竟不应当粗口骂学生。
如果学生只是犯一般性错误,哪怕属于屡教不改,教师也是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这时候再张嘴骂人就毫无道理,应当受到谴责了。
有些教师和同事交往时温良恭让有加,即使遇到不敬,也往往缄默不语,决不恶言相向。而面对学生时却常常控制不住自己,话说得很难听。其实,当一个人握有管辖他人的权力时,对“手下”的态度,才真能彰显其人格修养,教师也不例外。
我见过不少教师,无论是对同事还是对领导,说话办事都很好,讲礼貌有分寸。可是转脸面对学生,马上能换成一副凶脸孔,训斥皱眉不耐烦。这算不算是一种扭曲的人格?算不算是传统等级观念下人性的异化?
下面看几个典型案例:
一:某学生多次不完成作业,教师强压怒火问他:“早上吃饭了吗?”学生不明其意,回答说:“吃了。”教师马上说:“牲口吃了饭还知道干活呢,你怎么连牲口还不如?”
这类羞辱折射出的只是教师的粗鄙,除了加剧师生矛盾,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学生多次不完成作业,教师不说羞辱的话也完全能够解决。教师为什么一定要降低自己,说那些毫无教养的人才说得出的那些话呢?
二:某学科测试后,教师见某学生又错了一道最简单的题,立刻火从脚起直冲顶门。来到教室后,面对全班学生抖着他的试卷说:“同学们都看看,这么简单的题也有同学出错!简直是猪脑子,是个人就不该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