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小区,熟悉的餐馆还没打烊,老板娘一见到我就很惊喜,哎呀呀,好久没看到你了,吃点什么?
招牌过桥牛肉,酱汁芬芳鲜辣,只要一动筷子就停不下来,我吃得大汗淋漓直呼过瘾,差点就忘了这次回来的重大目的。
啊啊啊,我是回来搬家的!第二天清早下楼嗦一碗粉,然后直奔中介。我把要求对中介大妈一讲,她眼珠子一转,行了,妹子,我知道你要什么样的房子了,交10块钱看房费,我带你看房子去。
不得不佩服她们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干,爽快,干脆,都活成人精了。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房子,不仅比从前的楼层低,而且距离菜市场才几十米,楼下还有一眼望不到边的消夜摊子,让我含泪说一句—人间的天堂!
搬家最伤感的环节并不是找新居,而是整理行李,这也是我这几年到处辗转漂泊的一件痛心之事。
很多东西,带走的话,很麻烦,不带走,情感来说实在是舍不得。旧杂志,旧书籍,发黄的被褥,旅行时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读者写给我的信,朋友买给我的水杯,从大学开始一直用的漱口杯,穿得底都薄了几厘米的塑料拖鞋,还有练过书法的毛边纸……朋友在旁边说,有些东西拿不了的话,就丢了吧。我说,你不懂。
当年离开家乡来长沙读书,我妈把一沓厚厚的学费用一个肥皂盒装着,藏在红色的塑料水桶里,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小心,这一幕仿佛还发生在昨天,实际上,四年的时间里我在长沙已经前前后后搬了五六次家。
三搬如一烧,很多旧物件,就这样被遗留在时光洪荒里。我望着墙上的长颈鹿贴纸,突然之间,很想好好哭上一场。晚上跟惜非在网上聊天,谈起《一粒红尘》开篇,叶昭觉和简晨烨搬家的那一段,我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叶昭觉那么穷凶极恶地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外乎,是来自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她说,那么,你有什么新想法吗?我说,搬完家之后,我有一个明确的感觉,叶昭觉已经住进我心里来了。
命运太深奥
某天一个朋友问我,能给我看看你写的那本“深海”吗?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写的作品了,太青涩也太稚嫩,不好意思拿给你看。他说,行,我不看,那你给我讲一下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吧。我想了一下说,那会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讲得完。
两部“深海”历时三年才终于画上句号,前后加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三十万字,还不算那些被毙掉的部分。程落薰那轰轰烈烈而最终又归于平凡的青春往事,那些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那些也曾真切发生在我生命中的过往……当我将这个故事口述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一点也没有忘记。
任何细枝末节,哪怕一个打酱油的小角色,我都没有忽略。
并且,在重新叙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当年很多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的东西,从故事里跳脱出来,在我心里有了明确的答案。
朋友问我,程落薰到底爱没爱过许至君呢?如果没有爱过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
我沉默了很久,说,大概她自己也没弄懂,或许爱过,但不及爱林逸舟,或许只是另外一种不那么激烈的爱,但总而言之,自始至终,她都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人毫无保留地、真切地爱她吧。
朋友又问,那她和陆知遥的关系呢?我想了想,陆知遥对程落薰来说,是超越爱情之上的存在,他的身份像一个导师多过像一个爱人。在遇到他之前,程落薰几乎是一个没什么追求的女孩子,除了爱情之外她的生活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而陆知遥将她带去了一个她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世界,她忽然明白,原来生命可以很辽阔,原来人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
除却爱情的部分,还有程落薰跟康婕之间起起落落的友情。多年前我自己也是性情刚烈的姑娘,凡事一定要表明立场,世界在我眼中非黑即白,非友即敌,没有中间地带。那时候我很容易为了一些小事情跟朋友闹别扭,接着便是漫长的冷战,我把决绝当美德,从不肯主动示弱,我把内心真正的歉意和愧疚藏起来,为了所谓的尊严和许许多多其他的愚蠢的理由。
然而时间一点点过去,岁月像是滴水穿石,尖刻如我竟然也生出了些柔软来。
再想起当时写康婕对程落薰的背叛,我对她也有了悲悯,说到底,谁一生中没有爱过不该爱的人呢?谁没有过那么一瞬间,想挣脱一切束缚,只为了遵从于来自内心最真切的渴求呢?
程落薰只是更幸运一些罢了,她爱过的人,刚刚好也都多多少少地爱过她。
康婕比起她来,少了一些运气,所以才多了一些代价。
在写《一粒红尘》的人物设定时,我给女主角叶昭觉也配了一个特别要好的闺密邵清羽。
在最初的设定中,邵清羽是整个故事里所有女生当中最单纯、最无害的一个角色,她家世优渥,从来没尝过物质匮乏的滋味,一心一意只想跟相爱的人组建一个小家庭,逃离继母的刁难。
然而故事越写下去,之前的人设就越站不住脚,一个从小就跟后妈钩心斗角,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的女孩子,她如何可能长成一个单纯无害的成年人?
于是,故事越写到后面,邵清羽跟叶昭觉之间的矛盾冲突越加激烈,这是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料到的。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这或许就是一个原因。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你笔下的人物能够帮助你挖掘自己的内心,挖掘出更多的人性,当你意识到你虽是一个创作者,也是一个执行者的时候,这些人物便都已经有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命运。
我喜欢把每个人生阶段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对生命和人性的领悟,用文字的方式呈现出来。
年纪越大,我越明白一件事,生而为人,力量实在很渺小,而命运本身,又太过于深奥。
那么唯一可以做的,便是真实地写下他们,若干年后回头看这些字,我希望我能够说,即使再来一次,我也无法做得更好了。
你背影那么长,一回头就看见你
在《一粒红尘》中,齐唐问叶昭觉,你很喜欢钱吗?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尤其是提问的这个人与你的关系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阶段时,更是要斟酌再三,才能妥善地交付出自己的答案。但是叶昭觉小姐,她毫不掩饰地说,是的,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叶昭觉不同于之前我写过的任何一个女主,那些姑娘当然很美好,她们倾尽所有,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些温暖和爱,而叶昭觉,与她们相比,她未免显得太过于庸俗。
但我仍要说,我爱叶昭觉。我爱她的独立和坚韧,爱她从不粉饰自己对金钱和物质的渴求,我爱她表里如一,也爱她脚踏实地,从来没有一个女主角,在灵魂上与我如此亲密。
我从十六岁开始写字,十七岁在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距今已经有差不多快十年的时间。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我必须诚实地承认,一个写作者能够写得最好的,也最感染读者的,一定是他本人的经历。技巧是一回事,情感是否真挚,才是一篇文字、一本书,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你看,我写得最深入人心的永远是那些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那些把伤口藏起来,不让别人发现的青春,还有那些荒芜和赤贫的岁月。
从小到大我都不擅长向别人索取什么,别人愿意给我,我就接受,别人不愿意给我,我也只会眼巴巴地看着,如果要我撒个娇,卖个乖,对我来说简直比死还难以接受。
但是,我也有喜欢的东西,我也有我的虚荣心啊,我也想买偶像的专辑,想买喜欢的裙子和好看的外套啊。
我知道自己不能开口向妈妈要钱,所以我必须自己想办法。在高中时期,我的确做过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比如下课之后去每个班收集矿泉水瓶和易拉罐,还有同学们的草稿纸和废试卷,放学之后我会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卖掉,赚零花钱。
至今我还记得当年的价格,矿泉水瓶五分钱一个,易拉罐一毛钱一个,废纸四毛钱一斤。
这样的特立独行当然也为我招来过一些流言蜚语,直到我来到长沙读大学。
有一天上网,我的好朋友七七在QQ上问我,你认识谁谁谁吗?我说,知道这个人,怎么了?七七说,她说你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是个捡垃圾的。很难形容出我当时的感受,有一点无奈,更多的是屈辱,那种一个好大的穷字刻在脑门上的屈辱。好半天的时间,我都不晓得该怎么接话,但是还没有等我做出回应,七七又发过来一段话:我跟她说,葛婉仪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她卖废品的事情,但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光彩,她靠自己的双手赚干干净净的钱,我为有这样的朋友骄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或许七七已经不记得当年这点小事,但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天我在学校附近的网吧里,对着那句话哭成了傻×。
现在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以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去从前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旅行。我有很多好朋友,还有很多支持我的人,不会再让我受那样的委屈。
不不不,我没有丝毫想要炫耀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即使我拥有了这么多,那个拖着塑胶袋去废品站的女孩,那个后来在我的作品里,以叶昭觉的面目出现的女孩,直到现在,我一回头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她的背影。
若不是爱过最终又失去
有一天晚上,很晚很晚的时候,我在看书,一个失恋的朋友发短信来问我,睡了吗?我想跟你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