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向上的青春,终将长成最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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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穿过花开朝我走来(2)

她每天都会问我很多问题,她说:“你以后可以去当一个作家,那样就不用担心有人读不懂你。”我说:“是否能被人读懂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可以天天有油条吃有胡辣汤喝。”她说我说话很有哲理,在我还没有搞明白什么叫哲理的很久以后她又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一字一句都未改变,而她的态度却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她说:“幼稚。”

高三即将结束时,她决定报考清华美院。看着自己一无是处的成绩单,我也回到家里对父亲说:“我要报考清华美院。”父亲听说清华很开心,听说“美院”两个字就有点迷糊了,他说:“会画画吗?”我说:“不会。那要不我报考编导?”父亲说:“那你知道什么叫编导吗?”我说:“不知道。或者我报考体育吧,我跑得很快。”父亲摇了摇头说:“那就更不行,你没有方向感,我怕你直接跑丢了。”

May听说了我的事迹后,说:“主要你要知道自己会干什么,要干什么,成年人总是让你试试这个试试那个,结果你一事无成。为什么成年人总是要处处限制你,你也觉得他们搅乱了你生活的计划以及你的未来?因为他们觉得你还小。恐惧把我们打碎了,在恐惧面前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唯唯诺诺,步步为营,生活会让一个人变得胆小如鼠……”我说:“我比你大一岁,但是我每天什么都不想,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啊。”她说:“这就是为什么我穿裙子,你穿开裆裤的原因。你从来都不会为你的人生做好规划。”我说:“很多人都在为未来做计划,但是现实总是把计划搞得乱七八糟。有多少事情是计划好了按部就班地在实施的呢?未来总是会来的,一切都在自然而然地发生,明天就像一件礼物,当它到来的时候,毫无预见可言,我们只需要从容地去面对,然后做好准备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要去吃烧饼,天亮的时候,卖烧饼的伯伯会出来卖,我去买,吃掉,就可以了,这就是未来。”

我和May恋爱了一个月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应该做点更亲密的事情,我征询了她的意见,比如此时是否合适拉拉手,或者拥抱等一些两人集体活动。

她说:“男人不是好东西。”我说:“也许我是一个例外。”她说:“每个男人都会这么说,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个例外,正因如此,他们都碌碌无为地度过了一生。你不是一个例外,你是一个例子。”我和阿勇讨论这个问题时,阿勇的意见是作为一个男人,绝对不能给女人选择的权利,一旦她们有选择,就会多出很多事端,比如说初吻,一般情况下要假装是不小心两个人碰到了,或者干脆就是强吻……

第二天阿勇要做出亲自示范。他向暗恋了两年的一个女孩表白,我看得出他很冲动,他唯唯诺诺地走到那个女孩面前,鼓起了嘴巴,脸庞憋得像一只煮熟的螃蟹。他呆愣了半天假装是邂逅,酝酿了五分钟浪漫的情绪,对着那个女孩说:“我想……”一分钟后,他拿着自己的一颗门牙回来,委屈地说:“我真不知道,她是体育队的。”

每天清晨起床,我都会觉得人生漫长、枯燥而无聊。一个小时,一天,一年,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当你自以为留下了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当你发现它就像微尘的时候,你却始终都不敢承认。读书、上课、去操场上约会,躲在厕所里抽烟,连吃饭都模式地选择同一家饭店。

May每个周日都会来学校看我,她来的时候总是吸引很多人,大家都不知道有一个英文名字的人应该长一张什么脸。May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睫毛长而黑。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粗布裙子,烫了波浪的头发,背着一个绿色的大画板。

很长一段时间,她问我的问题越来越刁钻。有一次她问我,如果她掉进了一个养满了鳄鱼的水塘里,我会不会跳下去救她。“我肯定不会下去救你。”“为什么?”我说:“我跳下去依然是喂鳄鱼,起不了作用。”她说:“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爱,但是我还是不会跳下去。因为我知道勇敢和傻帽儿不是一回事。”

阿勇鼓动阿武给朱飞飞写情书,说男人的本性就是粗鲁的,而女人总是半推半就的。阿勇说得阿武心痒痒,阿武果真给朱飞飞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万多字的情书,写完放在《思想政治》的课本里。校长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严抓校风,反“三俗”。

在校领导的会议上,阿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觉悟改过,觉得自己的情书写得肉麻恶心,“三俗”都占了,准备会后回去毁灭罪证。阿勇逃课没有开会,私下里看班级里已经没人,就把信偷偷地放在了朱飞飞的文具盒里。

朱飞飞回来看到情书,多年来受到父亲的感染,觉得这事应该交给大众来评判,直接交给了顶头上司教务主任。教务主任觉得这事来得正巧,整天喊着严打,还没有例子,这次终于有点行动的盼头,召开会议,向上级领导校长反映,要严办此事。朱飞飞的父亲觉得自己女儿觉悟高,电话鼓励了校长……

阿武被开除的前天晚上,请我和阿勇翻墙到校外喝酒,最后都喝大了。他说,年轻人要长大,老年人要忘记,所以这个世界上便多了一种东西叫酒。

阿武准备回去跟着父亲养鱼,恋爱时觉得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希望就像阳光,到处都是。失恋给他最大的启示就是感觉到自己一无是处。阿武离开后,阿勇每天都在照镜子,每天都担心自己是否会秃顶。

高考那年,几个中学领导联合作弊替考,个个分数都考得惊人。阿勇和心仪的那个女孩坐在了前后桌,阿勇答完了试卷,扔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满了答案。体育队的女孩抄了阿勇的答案,结果两个人共同创下了我们县高考成绩的历史新低。

那年我考上了某末流大学,May考上了清华美院。我和May,像我和高中生活,从此再无交集。

我用了四年的时间在大学里寻找我要做些什么,结果是没有改变,当你还不知道想要做什么的时候,他们已经把你推向了社会。很久以后我回到老家做了一个语文老师,把我学到的那些废话教给学生们。不是我太坏,是因为他们需要这些废话来成长。看着课本,我学会了撒谎,并且我认为不会撒谎的男人不是好男人,无论情感、家庭、成长、教育,这一切都需要谎言的支撑……

这一年,应届毕业生六百五十万人失业,很多的老朋友撑着面子在朱集镇团聚。阿武在家里承包了鱼塘,隶属于我们乡镇的龙头企业;阿勇毕业后在镇里当了派出所的警员。

当我们再次聚到一起,阿勇说了一个比喻句,此时我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这个比喻更加逼真,那天阿勇看着远处跑过的一条瘸狗说:“我们真像一条狗一样在活着。”

感谢你,让我遇见如此美好的自己

S三一

清晨醒来的时候,我听见了窗外的雨声,滴滴答答地落在铁皮屋顶上,特别响亮。打开窗,猛地灌进来的空气里,都是秋末冬初的荒凉味道。这样的天气,总是容易让人沮丧,令人想要混沌地混过这一日。可是我想起你来,心里冰凉的忧伤便被一种温柔的力量包裹住。我想起那些我们在一起时有雨的日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呼出来,然后那像春日的河流一般的平静,就又失而复得了。

我撑着彩虹伞,走在雨里。

今天是我和你告别后的第一千零一天。我依旧会强烈地想念你。

那年夏天的一场台风,带来过一场大雨,在八月十八日的清晨。大风吹散了路边的垃圾,我顶着风雨,亦步亦趋地走向有你的目的地。

那天清晨,你穿着一件纯白的V领T恤,头发软软地搭着,笑着问我,你有淋湿吗?

我始终记得那一刻,大概是因为你笑得实在好看,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嘴角上扬的弧度也刚刚好,眼睛弯弯的,眼角有细细密密的鱼尾纹,连那鱼尾纹里都藏满了笑意。也可能是因为,你问那句话的语气,实在是太温柔,温柔得让我觉得,我是被小心翼翼地放在心上的。

我看着你的眼睛,黑黑亮亮的,透着光,里面倒映着的我,在笑着摇头。窗外风雨很大,没有开花的凤凰木落了一地的叶子。那一瞬间,全世界,我仿佛只听得见你的声音,只看见你的笑。

我知道,因为有你,风雨兼程变成了一种奖励。

那场淋湿了你的大雨,早早地停了。太阳探出了云层,光芒洒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树干上和你的身上。

我一直很羡慕像你这样温暖的人,对每个人微笑,说话温柔。即使偶尔毒舌地幽默一把,你的语气也像是带着潮湿的热气,暖暖的。

我觉得我的孤独症也快要在你的声音里痊愈了。曾经,我想要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可是此刻,我站在你身边,掏心掏肺地想要和这个世界握手言和。

即使你什么也不说,我也仍然觉得你很好,什么都好,好得令我惆怅。

“因为一个人而想要变得更加美好”的心情,后知后觉但又深入骨髓地被体会到。

我迫切地想要变得柔软起来,不再笨拙地一个人生活。

我们分离的那个秋天里,也有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我穿着毛衣,依旧冷得在寂静的黄昏里跺了几下脚,你一边把衣服从包里拿出来递给我,一边轻声地嘲笑我是“老人家”。

我穿着你的衣服,心脏比身体更快速地暖和起来,我几乎要为这样柔软的雨天哭出来了。我慢慢地走在你的身后。你在白色T恤外套了一件灰色的薄毛衣,手指在昏暗的夜色里显得洁白,骨节分明。

我走得很慢,眼光却一直跟随着你的背影。你偶尔会回过头,然后站在你穿过花开朝我走来105原地等我。那样站在夜色里的你,蒙着一层细雨,却明晃晃地发着光。我几乎无法遏制地走向你,如飞蛾扑火一般。

此刻,我坐在你曾经坐过的位置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窗外的那棵龙眼树。

曾经的某个夏日午后,你坐在这里,望着那棵树,说起过你的童年,以及一条河流。你在那条河里抓过鱼,游过泳,自娱自乐地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安静无聊的午后。你说着那些话的时候,窗外的阳光正盛,茂密的树叶绿得发光。

我侧头看你,觉得你那么近,又那么远。窗外蝉声轰鸣,我总觉得你还有话没有说。但是你只是站起来,整了整衣服说,刚才好像做了一场梦。我望着你离开,没有说话,但心里在想,能够陪着你做梦,也值得庆幸。

我现在望着那棵树,它因为长得过于旺盛,最接近天空的那一段枝丫,已经完全被砍去了,颓败得像垂暮的老兵。那郁郁葱葱的,青翠得仿佛少年一般的树,消失了。但我却依旧会被它打动。因为曾经遇见你,我学会了用柔软的心脏,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所有纷乱与残酷。

虽然我们没有在一起,但仍然感谢你,让我遇见如此美好的自己。

那些年,我的青涩“罗曼史”

X汐一诺

你知道的,野百合也有春天。

早在还没明白什么是爱情的年头,很不幸,我就“命犯桃花”了。绯闻对象是我同桌。虽然我和他都属于货真价实的乖孩子,却仍无法幸免。什么郎情妾意啊男才女貌啊就都不必细说了,更有好事者在我诚心诚意递上的同学录上留言曰:早生贵子。当时我就石化了,回家后立马把这张“孽债”藏进柜子最底层的某个角落,至今都没敢再翻出来。

但是事实是这样的,在那流言满天飞的年代,我心里住的却是另一个小男生。我捧着生平第一封“情书”,却因为胆怯最终未将它送出。时光彼端的我回忆起来只觉庆幸,庆幸当年幼稚的自己没有一时冲动干出点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否则真无颜见江东父老了。

不知内情的小男生后来一直和我做着不咸不淡的普通朋友,偶尔在路上遇到还会打个招呼。他依旧是“浓缩的精华”,我却渐渐出落成了一个身材壮硕举止生猛的女生。有一天又在路上碰见,他的眼神明显异样了一下,我瞬间感慨万千: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说笑我爱闹。好多曾被我们津津乐道过的事,终于也都尘埃落定,无人问津。

第一次认真地喜欢一个人是在初中,是少年时与我无话不说的朋友,所以我不愿因为这微妙的尴尬断送这份友情。我跟他说我有暗恋的人,还说“我喜欢的样子他都有”,他回复道,如果我是他,一定会感动死的。

其间两年的诸多事件无需赘述,再怎么也逃不出暗恋这个俗气的圈,自信满满觉得掩饰得巧妙,事实却是弄到满城风雨,连班主任都开始找我老妈大人私下沟通。至今想起仍笑自己头脑发热,被自以为是的希望蒙得找不着北。后来我先他一步跨进一中,日夜祈祷却只换来他落榜的消息。

说是万念俱灰也太夸张了点,可我也只有埋头题海的份儿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渐渐地,可能是距离产生了,美却没了,心也就跟着静了。

痛定思痛,我于是奋不顾身地长成了一个男姑娘,并在这条康庄大道上越走越远。然而自然规律就是这么神奇,任凭你有金刚不坏之身,总有那么一个人,能让你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这一次的少年,我暂且称他为A先生。吸取了当初那些宝贵的经验,我不敢再轻举妄动,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偶尔碰面也只是“嗨”一声。

文理分科时,A先生力排众议,对我弃理从文表示理解和支持。我犹如绝处逢生一般,别提多感激他了,临走前还信誓旦旦地说咱们一起努力吧。

但这样的战友情谊竟也无可挽回地变成了粉红泡沫,这回我更是打死也不敢说出口了。

想和A先生考同一所大学,一是可以像他说的那样“以后多联系”,二是为自己的“不纯动机”创造机会。我便在闲谈之中问他想考哪所大学。答曰M大,我暗喜,自己恰好也是这样想的。然而多疑的个性又跑出来作怪:

如果他分数更高报考更好的学校呢?如果他编了一套说辞骗你,好让自己脱身呢?一时悲从中来,钻进浴室狠狠哭了一通,然后继续淡定地过着高三党的苦难小日子。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前途再渺茫,我总算还有奋斗的余地啊。我还是会朝着你的方向努力,当然,不让你知道。

综上,我注定搭不上早恋的末班车了。至少也得等到高考之后,等到我实现了自己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之后,也许我会选择一个晴好的午后,给A先生打个电话,或者把一封粉色信笺交给他。也许这小心翼翼的感情最后能得见天日,也许不能……毕竟对我来说,没有未来的感情就像盛开在意念中的玫瑰,美妙却虚无。

只是这一页页、一篇篇有笑有泪的﹁罗曼史﹂终将留在我的记忆中,成为少年青涩时光的无言见证。多年以后不经意间翻开,说不定还能博得几声会心的笑:嗯,原来我也年轻过。

你是无法企及的光

X夏染七柒

青葱岁月里不能少了一个白衣少年,无论你跟他是否能有故事,他都会是你毕生最美丽的回忆。就像抬头仰望过的那一场迅即的烟火,最美的,不是能永恒地定格在胶片上的那个刹那,而是,曾映亮你心底的那份惊喜和感动——二零零七年,我十五岁,第一次见到韩庚。他瘦瘦高高,穿干净的衬衫,斜背着一个黑色的挎包,清俊得像瘦金体的小楷,站在人群中那么显眼,是朗眉星目的少年模样。他那年二十三岁,和我相距了整整八年的漫长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