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纪实中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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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小说(2)

彭泽的脸唰的就红了,好像那女副总跟他沾亲带故。他无法接受一个故乡的年轻女人用这种方式把自己的隐私摆到饭桌上。他能想像饭桌上堆满了各种海鲜的身体,饱满,平滑,欲望蓬勃,简直就是一出丰盛的性寓言,然后一个年轻女人把属于全城人的方言带进了自己的性生活。好秀。如果她用标准的普通话说出她朴素的快感会如何?也许感觉会完全不同。但现在,她和他对故乡的认识与想像格格不入。

“别拿老眼光看咱们小城市,”老初又要了两个豆腐卷。“北京的中产阶级是中产阶级,咱们的中产阶级也是中产阶级。彭泽我跟你说,这地方除了中南海和天安门,什么都不缺。”

彭泽不置可否。海边的城市从来都不会落后,这他知道,但他不希望类似“好受”这样的东西也跟最先进的地方接轨。他也知道这是偏见,即使到了索马里,照样有人在饭桌上谈性;谈最个人化的快感和高潮,照样是最年轻的女孩子在说。能在饭桌上谈,那是坦荡、从容、自然和百无禁忌,是有平常心,是高境界。他努力在情感上也说服自己。

“我们也在与时俱进。”老初嘎嘎嘎笑起来,“让中央领导受惊了?”

彭泽说:“老板,再来两个豆腐卷!”

老初说:“不就那点儿破事嘛。有空讲几个好段子给你听。”

话到了老初嘴里彭泽听着就顺耳,老初声色犬马惯了,表述此类事情从来都是大手笔,风清云淡,让彭泽觉得再不堪启齿的也是人之常情,顶多是个人之常性。

回到酒店,老初让彭泽先洗个澡补一觉,他得去学校,偏赶上今天课多。中午他的研究生会过来,这几天老初抽不开身的时候,研究生就是全陪。彭泽是想趁这个机会,把故乡的城市好好看看,这的确是他第三次来市区。开始老初都不信,自己的地方怎么会只来过两次?

就是两次。第一次是彭泽七岁时,念小学二年级,因为牙疼半个脸肿得透亮,什么药都吃了还是治不好,刚出锅的馒头都咬不动,父亲带他来市里的一家军医院。全副武装的军队医生在他的上颚上割下一小块多余的肉,好像吃了药,但彭泽记得的只是那块肉,割掉了牙就不疼了。那是他人生的很多第一次:第一次做了一个小手术;第一次见军医和军医院;第一次听见有人和他说普通话,军医是四川人,从此他对所有四川人都有莫名其妙的好感;第一次坐火车,火车的动静如此之小,父亲让他看窗外他才知道火车已经跑了很久,沿线的树木和低矮的房屋在火车拐弯处倾斜着后退;第一次看见故乡的海,能想起来的就是无边无际和蓝,一艘轮船像纸片一样在海上漂,看上去很小,他知道它必定很大。可能还有很多,但他长一路丢一路,不再记得了。第二次来市区,是坐火车去北京,只有从始发站才能买到一张卧铺票,那一次直奔火车站,那时候火车站没现在漂亮,他坐在行李上,像开出租车的小伙子那样枕着胳膊瞌睡,直到膝盖、胳膊和半边脸全麻了。

老初不相信有他的理由。彭泽这些年跑了不少地方,国内的,国外的,有时候一个月在家待不了一礼拜,但恰恰就是没再来过自己的城市。老初来这里也四年多,每次的电话、短信、邮件里都忘不了邀他过来玩,回老家时就多走两步的事。答应得好好的,总不凑巧,要么临时有事,要不他回来了老初又出去了。老初抱怨,你他妈的跟老子犯冲啊。这回终于逮到机会,他去河南出差,顺道回了趟老家。老初说,你就是我们中文系请的客人,泡妞的钱我也给你报。

2

门铃响得诡异,发出的是吞咽的声音。彭泽醒过来,意识到刚才在做梦,他梦见老家的土地干得裂了半尺长的口子,从他家门口开始,像蜘蛛网一般迅速向四周辐射,大地的线条粗大纵横,整个就是一个神经错乱的棋盘。细密的尘烟风一样从地面上升腾起来。所有人挤在一起,垂手而立,肩膀高低不齐,裤腿长短有别,伸长干枯的细脖子仰望苍天,盼望黄河之水天上来。天很好,万里无云,像西藏的天空一样令人心碎地蓝。要不是那蓝色本身也能解渴,让乡亲们舌口生津,那此刻所有人的细脖子早就跟黄瓜头似的耷拉下来了。半尺长的干裂口子把庄稼和野草从根上撕成两半,只有足够长足够高才能在尖尖处勉强连接在一起。如果那些人倒下去,瘦身板侧一侧正好可以掉进大地张开的嘴里。很热,知了喊哑了嗓子,天上好像有十三个太阳。然后突然就像神话故事开始了,天从东边迅速黑下来,那是大海的方向。黄海的水变成一条世界上最宽阔的舌头翻卷着扑过来,半个天被撕开了,十三个太阳全挡住,黄海之水天上来,灌进老家张口结舌的旱地里。巨大的气泡此起彼伏,吞咽声连绵不绝,不是咕咚咕咚声,而是撕扯的、痛快淋漓的尖叫声,仿佛喝下去的不是水,而是刀子和岩浆。吞咽声持续不断,但在他醒来的一瞬间,已经看见梦境里老家的大地上一片汪洋,洪水像阴影一样飞速地沿着邻居们的身体向上爬。有人在摁门铃。

老初派来的研究生是个女孩,研三,叫朱砂。这个名字有种斩钉截铁的残酷劲儿,但朱砂本人应当是娴淑柔和,笑起来会向右歪一歪头,有点儿羞涩。她说彭老师好,初老师让我带您去“汇贤居”用午餐。

“叫我彭泽就行了,”他不习惯别人称他老师,因为不能教给别人任何东西。在报社,跟着他实习的大学生也不叫老师,叫彭哥,或者老彭。“或者彭哥,老彭。”

“彭——还是叫彭老师吧,”朱砂站在走道里,双脚并拢,斜挎一个小背包,微笑时已经提前又歪下了头。“您还要给我们讲座呢。”

“讲什么座?这个老初没说啊。”

“初老师说,您是大才子,一定得跟我们传授一下秘诀。”

这个老初,当了副教授也改不了忽悠的毛病。讲就讲吧,吃人的嘴短,谁让吃喝拉撒的费用人家出呢。这样老初报销起来面子上也好看,请人家来的确是干了事的。

“这几天就由我陪着彭老师,”朱砂等彭泽进了电梯她再进,递给他一张纸片,“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方便,还想向彭老师请教很多事情呢。”

“请教我?有事只管说。”电梯关上时有点吱吱嘎嘎的响动,像梦里的吞咽声。现在上午十一点半,他沉沉地睡了三个小时,做了一个山海经式的怪诞的梦。奇了怪了,怎么会梦见老家如此水深火热呢。干旱从他家门前开始,但他在梦里并没看见父母和祖父母。他记得他还在垂手而立的人群里费力地寻找过,好像并没有看见,所有人都长着一张旧照片里的脸。彭泽不迷信,不拜菩萨不烧香,但这种腻歪兮兮的梦还是让他心里发毛,要是带电脑来就好了,可以上网搜搜周公解梦。他忍住没往家里打电话。

这么多年彭泽养成了好习惯,对家里从来报喜不报忧,只说宽心话。我很好;我们很好;不冷;不热;三餐正常;震感轻微,没有造成任何破坏;北京一切都好;勿念。每次回家,他也很少提前电话通知。祖父心重,老人家提前两天就睡不好觉,盼着他回来。祖父年近九十,头脑清明,一天有大半时间挂念远在北京的唯一的孙子。彭泽从小和祖父祖母一起生活。计划中他到家的那天,祖父一大早就拎个马扎坐到院门口,明知道他傍晚才能到,也坐着,过半小时到巷子头看一遍。谁劝都没用。一年四季,阴晴雨雪,都这样。有一年大雪,到了县城找不到车,他在同学家住了一晚;那时候家里还没装电话,让杂货店老板转告又嫌麻烦,没及时告诉家里;第二天一大早回到家,整个村庄白茫茫一片,他从中心路上就看见几行紧靠在一起的脚印一直通到他家的巷口,到巷口,发现脚印更加繁杂,脚印套在脚印里,来来回回一趟接着一趟。同一双脚在走。进了巷子,他看见祖父背着手正向这边来,火车头棉帽子的一只耳朵耷拉着,像一只早起的鸟在祖父头上飞。父亲说,祖父昨晚一个人走到半夜,拦不住,他抱着手电站在巷口把所有的方向都照遍了,天上也照,以为你会从天上掉下来呢。听得他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脚面上的雪咝咝地融化。

坐到“汇贤居”的红木椅子上,彭泽想起了梦的来由:这些天西南几十年不遇的大旱,庄稼草木死伤大半,饮水都成了问题。他在去火车站之前看了一本新闻周刊,上面印了很多特写照片,田地里干裂的口子纵横交错,仿如大地触目惊心的伤口。还有一个小姑娘穿着短了一截的花裤子站在镜头下,举着半碗浑浊的河水,她马上要喝下去。只能说,因为有所闻,因为有所思,所以有所梦。他在梦里把家搬到了西南,或者说,他把西南搬到了老家。

除了老初和朱砂,饭桌上全是陌生人。不过很快就会熟悉,老初介绍:这是中文系张主任,这是新闻系李教授,这是市委宣传部的马主任,这是市文联陈主席,这是市作协吴秘书长,这是驻我市部队的崔干事,这是晚报社的唐总编,这是本市最高产的散文家范老师,这是上地房产公司主董事长。这是谁?彭泽的眼神直了一下,老初和董事长同时看见了他的眼风。老初说:“主董事长,房地产大鳄!”主董事长递上名片:“免贵姓主,这姓少了点儿,对不住啦。”岂止少,彭泽头一回听说有这个姓,百家姓里有么?

最后老初再次隆重介绍彭泽:“彭泽,中国晚报的主编,京城一支笔,最俊的才,最才的俊。我的好兄弟。”

彭泽怀疑自己下半身都红了。哪跟哪呀。他赶紧站起来辟谣:“不敢才也不敢俊,就是个编副刊的。”

“久闻彭主编大名,果然英雄出少年!你是咱们海陵的骄傲!”

所有人的恭维话汇总、简化、重新排列组合之后,表达的都是这个意思。简直要人命,彭泽觉得他完全是撒谎撒到家门口了。什么主编、才俊、一支笔,他就是个副刊编辑,临时负责副刊的编排,顶多也就是个晚报的副刊的主编。

“小彭做记者那会儿我也在北京,”老初说,“我们俩没事就在北大承泽园门口喝啤酒、吃烤串和麻辣烫,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啊。那时候小彭已经是京城名记了,相当于传说中的‘天上人间’的那几大头牌,有今天,水到渠成。”

“初老师看着我长大的,”彭泽也只好自嘲地打哈哈,大庭广众之下被人不负责任地恭维,那难为情基本上等同于不要脸了。他小声问旁边的老初,“困不困?要不你去睡一会儿?”

“以为我铁打的?”老初用筷子点点牡蛎和海参,“隔三差五没这点儿东西,老哥我站在讲台上也打呼噜了。”接近耳语,“我可跟你说,就是把你吹成一朵花,你也得受着。好——秀!哈哈。”接着声音扬起来,“各位领导,咱们是不是敬一下中央来的首长?”

彭泽喝大了,来者不能拒,以尊敬、仰慕和老乡的名义。这样的酒场彭泽当然经历过不少,但他基本上不喝酒,那些事务性的、场面上的虚假的客套,离了酒桌你就会为肠胃喊冤报屈,何苦来哉,把自己折腾成那样转眼谁都不认识谁。他当然也听过类似的夸奖和恭维,甚至更多的礼赞比这些还要肉麻和令人发指,但他礼节性地接受了,他知道这赞叹只到口舌为止,谁都没往心里去,跟说今天天气不错是一回事。可这是在故乡。这些年他在地球上跑来跑去,早觉得即便故乡,也失掉了认同,此心安处是吾乡,他自认为到哪里心都不安,所到之处皆为局外人,可是坐到这一群故乡人中,他还是感到了异样,如果他不能坦诚,不能以一张纸最初的空白那样面对所有人,不能从最朴素、最血缘的立场上去理解对方的热情,那他作为一个长养于此地的人就不能自洽。这是籍贯和源头赋予他的与生俱来的责任。所以他为那些宏大的赞词加倍地羞惭和自责,因为羞惭和自责加倍地喝酒,只有杯中之物才能让他稍微原谅自己。

他在醉眼朦胧之际听见他们说,在北京生活是如何的风光,在北京能混得这样好是如何的不容易,首都,京城,精英荟萃,藏龙卧虎,咱们小地方只能在遥远的地方斜上四十五度去仰视。

他认真地说:“没你们想像的那么好。就是个城市,大得要命,忙得要死,对个人,没任何生活质量可言。我也就是碰巧在哪里混口饭吃。没准哪一天我就去了上海。”

“上海也好啊,大都会,十里洋场、外滩、黄浦江、东方明珠和世博会,”他们重复着繁华的常识和符号化的上海。“在中国,除了北京和上海,还有更好的地方吗?”

彭泽说:“有,咱们海陵。”

他们矜持地笑了。笑容飘飘忽忽,彭泽感到胃在往上走,捂住嘴,含混地问老初,洗手间在哪里?老初带他拐两个弯,进了洗手间。暴风骤雨式的吐,鼻涕眼泪都出来了。吐完了彭泽觉得没来由的悲伤,这是他吐酒后的习惯性反应,就想顺便大哭一场。

“好点儿了?”老初问。

彭泽扶着盥洗盆站直身,看着镜子里一只大龙虾长了张红通通的人脸,还戴着自己的黑框眼镜。“还好,身体空了,头变沉。我都想帮你把午觉睡了。”

老初拍了一下彭泽的肩膀。“兄弟,表现很好。再坚持十分钟,这个场子就圆了。这帮家伙凑一块儿不容易,你得替我长这个脸。”

“老哥,我的明白。相互长脸。”

“他们也就那么一说,轻了重了都别当回事。”

出了洗手间,朱砂等在外面,问:“彭老师,没事吧?”

老初说:“彭老师年轻体壮,干什么事都不会有事。”

彭泽软绵绵地对老初挥手:“初老师,为人师表啊。”

朱砂不好意思地先歪下头,再笑了。想必她已经习惯了导师的说话方式。喝酒中间她想帮彭泽代酒,拿眼神看老初和彭泽,没被允许。这场合,老初和彭泽都不会同意女孩子顶上去的。一旦朱砂露了真容,这帮如狼似虎的中年男人会集体扑上来,不把她放倒绝不会罢休。

起床三个小时后,彭泽重新回到床上。躺下了反倒睡不着了,清醒着头疼,还有点儿酒后寒,他把被子裹了又裹。想到自己躺在故乡的城市里,感觉还是有点怪异。这些年,读书、工作、出差,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该地方跟自己没关系。比如这趟出差,他先去安徽,接着到河南,一个行李箱一个双肩包,出门对他来说就是在路上,停下来是为了再动身。很多年里他甚至把回老家也看成出差,因为只能和家人待上一两天,因为衣物和日常用品都来不及从行李箱里拿出来单独摆放,因为他都没时间细细体味他和支撑他睡觉的床的大地之间的关系。现在他是换一种方式逼近故乡,先在故乡的城市里住下,然后再回到自己的乡村。这个前所未有的过渡让他有机会意识到,从下了火车的那一瞬间起,这里所有的人和事和海上吹来的风,都和他息息相关。他从床上弹起来,决定去看海。

3

出租车这次打表了,因为到海边有段距离。彭泽没有麻烦朱砂,出了汇贤居就让她回学校了,一个人在这个城市跑跑也挺好。天放晴,太阳一出来就热起来,司机一路嘴都不闲着,一遍遍说今年夏天有得受了,冬天冷,夏天一定就热,他们家得提前买空调。在往年,根本不需要空调,到晚上海上风来,盖着个夏被还想怀里再抱个暖乎乎的人呢。

“大哥从哪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