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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听见花开,一季陌上香(1)

听见春风的时候,心里有浅浅的感动

因为蒙,因为初动

那个季节里的欢喜

轻轻荡漾在梦里

喜欢你,如喜欢一首诗的欢喜

你的沈佳宜,我的林孝铬

蔡慧慧

柯景腾的笔名叫作九把刀,他暗恋一个女孩,叫作沈佳宜,从高一到大学。沈佳宜坐在柯景腾的后排。

蔡慧慧的笔名叫ELEN说,她暗恋一个男孩,叫作林孝铬,从初二到大学。林孝铬在蔡慧慧隔壁班的隔壁班。

柯景腾为了沈佳宜,从一个学习白痴变成了学习狂人,没办法,谁让柯景腾爱沈佳宜,沈佳宜爱学习呢!

蔡慧慧为了林孝铬,从一个篮球白痴变成了篮球达人,没办法,谁让蔡慧慧爱林孝铬,林孝铬爱篮球呢!

我们每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爱的人去做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事情,心甘情愿,虽苦犹甜。

我遇见林孝铬的夏天,桥段很像台湾偶像剧-那天我坐在草丛里读英语,头被一个篮球砸到。我后知后觉地抬头,阳光闪得刺眼,天空白中透黄,像是一个被打散了蛋黄的煎蛋。我有些眩晕,我看见一个男生的剪影跑过来,走近了发现他没有穿白衬衫,他穿的是一件蓝色的篮球衫。

男生说:“对不起。”声音很有磁性。

一瞬间,我的心田长了很多很多狗尾巴草,挠得我痒痒的。此时旁边食堂的饭香飘出,我的感觉是-嗯,好饿。

于是,篮球白痴开始狂看《灌篮高手》和NBA球赛;开始每天拿着照相机装作拍小花小草,却把他每一个投篮的镜头记录下来;开始和篮球队的每一位成员套近乎,并成功混进篮球队,成了后勤组长,其实就是一个免费捡篮球和洗球衣的。

如果按照偶像剧的走法,应该是他终于发现了那双总是在他背后暗暗注视着他的满怀深情的双眼,然后回头,然后走过来说:蔡慧慧,我叫林孝铬。

但是,现实是,在我加入篮球队的第二个学期,他和我们班的班花开始放学后一起回家。有一天,据目击人士称,他俩牵手了。

最狗血的是,他的班花女友是我最好的朋友,就是因为我每天硬拖她陪我看他打篮球,他们才会认识的!

更更狗血的是-班花每次和他出去约会都会叫上我。三人行,必有默默涕泪者。

然后,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我,开始把对他的感情写成琼瑶体,投给当时很流行的杂志,也许编辑觉得我失暗恋了很可怜,想安慰我一下,让我发稿了。第一次发现YY还能挣钱的我,开始在故事里延续我和他的爱情,想象他和班花分手后,我如何乘虚而入。直到有一天,一个编辑忍无可忍地向我吼道:你能不能换个男主角!

那时我惊然发现,我爱了他八年。但在这八年里,我就和他说过几句话,我对他其实一无所知,我到底是爱上他,还是爱上爱情?其实如果那天下午,如果他没有砸中我的头,如果天空没有那么好,如果那该死的饭香没有飘出来,也许我会爱上另外一个人。就好像《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她爱的是张生吗?抑或她只是需要一个样貌俊朗的书生来月下谈情,至于那个书生姓张,还是姓李,Whocares?重要的是,那么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们用单纯的心做一件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

那时花开

朱静静

看见风的时候,眼睛里有浅浅的泪;看不见风的时候,心里有汩汩的泪。我不知道何时才能够面对一个人的世界,坦诚地、无私地,把所有的感情色彩都抛却,就只是静默地任思绪,遍地开花。

原来所有的曾经都可以被诗意地贮存,美化后的记忆于是有了鲜活的标志,再明艳的现在都取代不了。一个人住在我的心里,一个人躲在我的梦里,一个人走在我的身边,一个人游在我的上边;我仿佛是飘在空中的一朵浮云,找不到美丽的蝴蝶做伴,只能够让白色继续透明着,犹如白色的透明的心事。

谁藏起了沙漏,没有和我打一声招呼就盗走了我迟到的青春?铺在桌子上的想念,文字被反复使用了一遍又一遍,漂白的回忆依旧呈现瑰丽的色彩。我所有小说里有你的宠爱、透明的微笑,你的笑声是我生命的书签。

我长长的辫子拴住了一望无垠的快乐,我以为无论我怎样任性怎样挥霍,我始终都会握着你的保护,我拥有的是可以绵延一个世纪的幸福。道路绕着弯,却一直下滑,你在圆周运动中离心,越走越远,到了我看不见的地方。

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你已不在。有关你的记忆就埋在我的来路、去路,每一步,都让我失声痛哭。

在春天,在夏天,在秋天,在冬天,在每一天的每一分每一秒,时间扫荡着没有改变的一切,连带着扫荡起已经不在的你。我把长头发剪掉之后就再也等不到它长长了。也许,耐心只是某一时段对某一事物的偏爱,过期就作废了。

我还是喜欢下雨,让雨水刷洗所有寂寞的颜色。看着天空垂下的千万条线,时间仿佛静止,雨一直一直下,不曾断不曾走,不离开的都是生命中最真挚的依赖。我举着手,握着大把大把的雨水,我想让你知道,你被我写进了小说里,完美的好像童话里的小王子。

十四岁的你穿白色的衬衫,我仿佛又看见了你瘦瘦的肩膀,依旧透明的笑容,在某个恍惚的瞬间,我记起了你全部的好。在我记起你所有的好的那个冬天,你闪着无法复制的透明的微笑,骄傲地站到了我的面前。那一刻,我感觉,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实现的。

可是,我曾经幻想的所有场景都没有实现,你像从前一样喊我的名字,只有你能喊出的那种味道让我沉迷。我停下,看见你,没有眼泪,没有欢呼雀跃,就只是静静地走回到你的身边。我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复述当年的难过,你的不告而别,你的杳无音信……

我沉默的时候也可以像一颗棋子,由着你赋予我所有的言辞。

于是,一切作罢。我才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我们的船,错开来,驶向彼岸,在搁浅的时候才发现,从前认定的“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也不过就是年少时被美化的记忆交代的错觉。如果我不去固执,是不是我错过的奋斗,还会游回到我的手中呢。

我记得的那时花开,那一季最美的色彩,我知道我不会再辜负谁,这个世界,用最多的爱包容起现实的人生!

爱情信使

侯拥华

十八岁那年,我高三,做了一件异常荒唐的事情-答应邻班一个男孩子,给一个女孩子写情书。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给一个女孩子写这样的文字,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难以抑制的激动。

那天,是林峰的生日,我们逃了晚自习,跑到校外一个位置偏僻的小酒馆对饮。半斤牛肉下肚,一斤二锅头入腹后,两个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是一路高歌摇摇晃晃进的学校的吧,还在男生厕所里吐得满地狼藉。

分手的时候,我和林峰已经多少有些清醒。林峰忽然对我说,兄弟,帮哥哥一把!

我说,什么事儿?你直说吧!

帮我给你们班那个叫子君的女孩儿,写封情书,就说我喜欢她。林峰说的时候,目光中带着几分乞求。

我一拍胸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被班主任骂得狗血喷头,耷拉着脑袋站着,无地自容。

班主任骂累了,示意我坐下来,我抬起头看见前面有个女孩儿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有同情,也有不解。那个女孩子就是子君。

虽然有些荒唐,我还是决定帮助林峰。因为我们是死党,他曾经为我打过三回架,挨过学校两次处分,被记大过一次。

几乎整整一周,我都沉浸在如何应付林峰的那封情书之中。我坐在位置上偷眼观察着眼前这个让林峰意乱情迷忘乎所以的女孩儿,才发现她总喜欢用左手理一理耳际的头发才会低下头看书,秀丽的长发就在她抖手的一瞬间,很自然地垂在肩头。盛夏的时候,她总是穿一身纯白色的公主裙,美丽的像个天使,而现在,一身有些扎眼的天蓝色羽绒服,让你有种看见蓝天的遐想。她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总习惯先沉默一下,然后再轻声细语地说。她羞涩,纯洁,淡雅得让我惊叹。至此,我才发现班里还有一位与众不同的女孩儿这么美丽地存在着。

课余的时候,我到学校的图书馆里找关于书信的书,我甚至还找到了马克思的《给燕妮》进行研读。

在做足了功课的前提下,又经历了林峰的三次催促后,周末回家的半天休假里,我开始了平生第一次情书写作。

我把自己反锁在的小屋子里,谨慎地拉好窗帘。从书包里取出林峰买的彩色信纸,挑选出两张印有金喜善笑脸的淡蓝色的纸张。踌躇了许久,才颤抖着下笔。

我没有打草稿,心中已经有了经过反复推敲的措辞。在颤抖着落笔的一刹那,我忽然嗅到了彩色信纸上轻轻飘散出来的淡淡薰衣草的清香-我想,那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味道吧!

终于在换掉一张滴了浓重墨迹的信纸后,才开始顺利地用流畅精美的小楷,一笔一画,慢慢书写。我听见钢笔尖在有些硬涩的纸张上画出好听的,沙沙声。本来计划是一蹴而就的,可母亲来敲过三次门。我停下笔,说好烦人,人家在睡觉呢。

于是,母亲安静地走开。不算太长的内容,那天,我竟然足足写了一个下午。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母亲喊我出来吃饭时,才刚刚竣工。

我的那些秘密,母亲应该不会发现吧,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忐忑不安地想着。在水龙头边摊开双手要触水的一刹那,我发现我的掌心,浸满了汗水。这时,我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曾经浑浑噩噩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儿,已经长成了一个脸上布满青春痘,嘴巴上冒出来细细绒毛的小青年,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逼人的光芒。

第二天大课间的时候,我从出操的队伍里溜出来,跑到厕所,然后兜一个大圈子跑回空无一人的教室。我将那个装在大白色信封里的情书,夹在子君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中,然后放回到她抽屉里触手可及的位置上。

整个中午,我不敢抬头看她,生怕她从我那不断张望的眼神中发现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我实在是想知道她发现那封信后,脸上究竟会表现出怎样的表情,是羞涩,是快乐,还是歇斯底里的愤怒?于是,后来的两节课,我几乎是在混沌中度过的,在想看与不敢看中苦苦挣扎,后来连放学铃声响了都没有觉察。我呆板地坐在自己位置上,等抬头再看她时,她已经在走廊里和同学小声说笑了。我终于确定她没发现那封信,有一些惊喜又有些失望地站起来,走了。

下午放学值日,我看见了撕成碎片的散落一地的蓝色蝴蝶。它们那么忧伤地躺在那里,像是等人过来认领。

天要黑的时候,我见到了迫不及待了解情况的林峰。他一脸问号地看着我,希望从我面部表情中读出最新的“气象资料”。我还未开口,他就先失望地垂下头。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林峰深吸一口气仰起头问我。

林峰的话让我很轻易判定,子君一定没有按信中所写的赴约。我点了点头,把他领到学校后面那个大垃圾池旁边,指着仅剩的几片蓝色纸片,对他说,看见了吗,这就是她的反应。林峰忽然就蹲下身,把头深埋在两腿间。我看见他的双肩在剧烈上下抖动。当他仰起脸再看我的时候,泪水已经淌了一脸。我伏下身,轻拍他的肩膀。

下面还要我怎么做?

在陪他走过一段漫长的林荫路后,我转身问他。他没有回答,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香烟,猛烈地吸着,仿佛要将所有的悲伤都吞进肚里。

在林荫路的尽头,我们都停了下来。他将烟头摔在地上转回身,恶狠狠对我说,写,继续写,直到她出来见我为止。写一封给你50块稿费,我就不信邪!

从没想过替别人写情书还有稿费赚,高三的第二学期,我每个月都会从林峰那里得到他强塞到我手里的钱。每周我按照林峰的要求照例写一封情书悄悄“给“子君。只是奇怪的是,那些信再也没有了踪迹。整个高三,子君始终没有对林峰表示出一丁点儿的意思。

后来,我曾领着林峰在漆黑的夜里将学校那个唯一的大垃圾池翻了个底朝天,依然没有发现关于情书的一丝踪迹。

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应该全部都石沉大海了吧。

子君依旧那样风尘不染,我行我素地学习。如果硬要找出些变化的话,就是林峰心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正一点一点熄灭。而我,也因为过度关注一件事情和一个人,患上了臆想症。

大概是高考前离校的最后一个星期,林峰约我出来。他把双手放我的双肩,很认真地说,兄弟,辛苦了,到此为止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偷偷跑了出去,深夜,借楼道里灰暗的灯光,写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封情书。

第二天,我因为过度疲劳头痛得厉害,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因此错过了高三唯一的一次体育课。当其他同学在操场上欢呼雀跃地跑的时候,我用仅剩的一丝气力,将最后那封情书夹在了子君的笔记本中。

那天傍晚,我吃了药才爬起来,跑到后操场散心。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看见操场上,许多对“地下情侣”开始明目张胆地牵着手散步。这时,我也看见了子君-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像在等待什么人。

当夜的大风从前方猛烈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子君的长发在我眼前舞动。

你是不是喜欢我……那些情书,我看了……其实,我也喜欢你。

那天,子君横在我面前的路上,低着头,背对着我,淡淡地说。她一个字一个字,气若游丝地吐出来。

我忽然泪流满面。

高考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重点稳拿的我,最后也只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二本。

平时格外努力但不出色的子君,竟然和我并驾齐驱。而林峰,名落孙山,归隐还乡了。

我和子君在同一所大学见面了,开始了真正属于我们的爱情。

春节放假回家,高中的同学替林峰抱不平,你是不是在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上做了手脚?

我说,不是。

我告诉他所有的真相:我写的第一封情书,子君没有打开看就撕碎了-她不想在最后的关头分心,而之后的那些她都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封存了起来。而她真正开始读的,是最后一封-那是唯一一封没有落款的情书。她知道,写那封信的人,就是我。

子君说,循着那最后一封情书,她开始一封一封地读下去。

那之前的署名“林峰”的信,怎么解释?

她说,你写的那些公开发表的小说,不用的也是笔名吗?-我看过,因此懂你。原来,真爱无论怎么掩饰,都无法逃脱爱的眼睛。

牵牛花,那朵深蓝

渊查烟里

陆婷婷最喜欢牵牛花蓊郁苍翠,盛开不绝的样子,尤其偏爱那一抹抹深蓝色。

牵牛花,又名朝颜。

而顾诚飞知道,陆婷婷这三个字对他有着魔法,是他心中开出的深蓝渊,一朵一朵,雕在了他的心房上。

“哎,顾诚飞,今儿怎么又是你当值?不是说学生会轮流,而且哪用得你这个大主席?”

顾诚飞正在等着他们报数,高二(3)班的文体委员跟他开着玩笑。

“嗯,职责所在。”顾诚飞应了一声,只是再一次清了清出操人数,在本子上写下“53”

之后,便走向下一个班。

他的身后传来文体委员的号令声:“向右转,跑步走!”

陆婷婷的班级,高二(4)班。

他到的时候,同学还正在集合中。

他往队伍里扫了一圈,只一眼,便发现,人群中没有她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