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少年的心是一颗星
石兵
夜晚闲暇时,我喜欢仰视满天群星,它们在静谧中似乎蕴藏着某种力量,能够散发出一种神奇的光彩,照亮每一个少年未谙世事的单纯心灵。
记忆中最深的是这样一颗星。
中学时代,在一堂自然课上,老师讲宇宙构成,他对我们讲起了星辰,并提议让我们谈谈对星辰的了解。
这当然难不住酷爱星辰的我,我正要站起身来,突然课堂西南角一个瘦瘦的身影站了起来,我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沉默内向的女孩于小荷。
于小荷的嗓音就像小溪叮咚,星辰从她口中说出仿佛被溪水浣洗过一般明净。
在陶醉之余,我震惊地发现,于小荷对星空的了解绝不在我之下,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让我对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刮目相看。
于小荷坐下后,我也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讲出自己对于星辰的了解,虽然我装得目不斜视一脸从容,但还是能够感觉到来自某个僻静角落的一缕目光。
老师满意地让我坐下,然后说:“老师也很喜欢星星,而且最喜欢找星星,大家知道吗?很多星星都是以人的名字命名的,譬如最着名的哈雷彗星,谁发现了一颗新星,就会以发现人的名字命名,在天文界,找星星是一件非常严谨的工作。现在,我给大家布置一个课余作业,就是找一颗星星。它在西南方向,与其他星星最大的不同是,它与地平线的夹角仅有大约5度,而且,它只在深秋清晨一段极短的时间里出现。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作‘小飞侠’。希望你们在早起锻炼时能够找到它。”
还有这样神奇的星星,我兴奋得难以自已,暗下决心,一定要第一个找到它。
想到这儿,我不禁看了于小荷一眼,却发现她的目光也正向我这儿游移着。
第二天一大早,我匆匆起床,跑向一片开阔的田野。可等我气喘吁吁地到达时,却吃惊地发现,在田野中间伫立着一个瘦瘦的身影,那时晨光熹微,于小荷蒙眬的身影仿佛融入了自然万物一般,显得那么和谐静美。
那天,最终还是于小荷第一个发现了游弋空中的“小飞侠”,远远望去,它就像大地上的一盏灯。惊喜过后,我和于小荷并肩而立,静静看着它消失在毗邻地平线的遥远天边。
此后,我与于小荷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发现,除了星辰,她还与我有着那么多的共同爱好,读课外书、听流行音乐、看足球比赛,这个瘦小的女孩身上似乎有着一种异乎常人的魅力,而这份魅力,只有我才能感觉得到。
初中毕业后,于小荷随父母转学去了遥远的南方,在临行之前,她送了我一只精致的幸运星,她说这就是那颗“小飞侠”。
直到我大学毕业、结婚生子,于小荷始终没有半点消息传来,她送的那颗星我珍藏了许久,但终于还是随着时光流逝被我渐渐淡忘,就像于小荷一样。
可在某一天,两岁的儿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找出了这颗尘封许久的星。当我发现时,“小飞侠”已被他把玩得露出了原形,我吃惊地看到,在那张摊开的紫色彩纸上,有几行娟秀的小字。
上面写着,我喜欢这颗距地平线最近的星,因为他离我的心最近,虽然似乎只是匆匆而过,但却留给了我最美好的憧憬。纸的最下面,还有她留下的通信地址。
我明白了,这颗地平线上的星,原来,就是她那颗少年纯净的心。
原色
朱静静
流浪是迟归者的宿命
“一离离原上寂寞的村庄,一段段断了心肠的流光。”流浪,一个人的游戏,穿过时间堆叠的欢乐和痛苦,行走。左走,右走,沿途的风景是流浪者自己的心情。随手写下来,就流淌成一条文字的河,风一吹,在太阳下泛起粼粼的波光,旖旎灵动。所以,阳光的流浪是奢侈的梦想。面对因流浪而伤心流泪的过往,微笑,是唯一的补偿。
走在记忆里,没有回声
深深浅浅的脚步,我发现自己原来这么容易就想到过去。可是我回不去。记忆是一座单一的乐园,没有回去的栈道。我只能想起那么那么多的曾经,还有曾经的曾经。有人说你应该理解一个人的忧伤,之所以忧伤,一定是因为他不肯舍弃某些快乐。而如果一个人拥有了太多快乐的记忆,是不是他就没有办法面对现实?我只知道现在我不看小说了也不写小说了,我发现生活简单得可以用ABCD来平铺直叙,我看见挂在老槐树枯瘦的枝条上的阳光对着我眨眼睛,我踮起脚尖,终于看到了前方的明媚。
青春的底蕴是温暖
在不远的将来,如果什么都是一个人,我可以渐渐习惯,我开始明白依赖是梦想。而我,必须独立。
天空,澄澈。我也开始习惯干净的陌生。在这里,我谁也不用了解,只数着自己的奋斗过的日子,在家人的微笑中回归自我,问心无愧。
我爱这样的氛围,轻松,没有压力。
我喜欢所有人都对我放心,相信我可以做到,我可以过我想要的生活。
我的大学,我相信我可以考上。
我和爸爸一样,是彼此的骄傲。
落在叶子上的爱,四季常青。
友谊是一种温暖而深沉的爱,没有陌生,也没有嫉妒。在信任和宽容的土壤里,安静地成长。
以前我常说的“朋友就是走近了一起搀扶,走远了一起回顾”,而搀扶就是哥们儿豪气地伸出手,抹掉两人心中的泪。
你的心就是海角天涯,我不能走得更远。现在也才真正明白了说再见并不意味着结束,它是在向未来打招呼。
原来我一直在乎的人,也在一直一直喊我的名字。
青春的颜色
李红都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你就到了十八岁。
仍记得你婴儿时期睡在你妈妈臂弯中的酣然,记得你会说话后冲我甜甜地叫着“小姨”的笑脸,记得你让我看考了百分当了“三好生”的奖状,记得你刚入中学时的任性和叛逆……
而今,你也将走上了高考这架独木桥,和数万考生一起,接受长大成人的洗礼。
你说你好累。为了高考备战,你放弃了节假日、礼拜天;放弃了漫画书、电视剧;放弃了港台歌、QQ……你的眼里除了书本,就是习题。
你叹息:“青春怎么没有诗人笔下形容的那些美丽色彩?我们眼里更多的都是黑字、白字的颜色。”
我笑了,轻挽着你的手,走近窗前-那么,冬天是什么颜色?灰蒙蒙的天,褐色的枯叶,灰黄色的草地……它把所有亮丽的色彩都藏在心中,但等春风拂过的时候,绽放青春的美丽。
你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目光像空中的云一样迷茫;我看迷茫的你,目光像时光一样悠长。
穿过时光的隧道,我仿佛又看到了青葱岁月时的自己。
也曾羡慕过那些叛逆青年的“标新立异”,羡慕他们有勇气选择没有考试压力的自在生活,看到身边一位“洒脱”的女孩子过早地融进五光十色的职场,我却被沉重的书本和作业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然而,多少年后,当年那位学不进去的女子,却苦口婆心地告诫她的孩子-好好学啊,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因为过早离开校园的她,早已在就业和升职的压力中尝尽了知识贫乏的苦,暗暗忏悔着当年的青春虚度。而我们,经历了考学的洗礼,感受了流汗的酣畅淋漓,品味了梅花香尽苦寒来的缕缕欣喜,再回首,才发现,一路拼搏的青春,如此美丽!
所以,请不要羡慕社会上那些成天用色彩武装自己的女孩子的“美丽”和“潇洒”。她们不爱读书,受不了课本和习题的束缚,过早地走向社会,在五光十色的街头,在声色迷离的酒吧,在灯红酒绿的舞场,如痴如醉地摆动着五彩缤纷的衣裙,张合着涂抹着成猩红色的嘴唇,晃动着闪亮的项链和耳饰,透过或黛或绿的眼影,用并不成熟的心去追求青春的色彩斑斓,在日复一日的热闹和欢笑中挥霍着宝贵的青春岁月。
沉醉在纸醉金迷的梦境,躲进霓虹的光芒,她们有了视觉的满足、听觉的惬意。可是,你要知道,那种“缤纷”的生活,并非青春的本色,那是放纵,是无聊,是空虚,是对生命责任的逃避!她们的心是空的,翅膀是软的,理想是虚的,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就业竞争,以及未来生活的种种压力,她们能有多少力量顶起人生路上的风雨?没有拼搏经历的人生,又怎么可能会有锦绣美好的前程?
把青春的资本浸在泡在游戏的虚幻中,不愿与书本为伴,不会为青春的梦想奋力追赶,这样的青春,像极了霓虹灯下闪着迷人光泽的肥皂泡,不经意,便会在风起之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你们这些为青春和梦想拼搏过的女孩子,将如不畏风霜的青松,在你们成功后的自信中、在别人羡慕的目光里,成为人生最美的风景。
虽然,现在的生活色彩因你繁忙的学习而显得单调,但我相信,那是大自然花草树木正在冬天的清冷和孤寂中酝酿着力量,等你成功地经受了高考的洗礼,你的青春要比她们都美丽。
所以,你不必探讨十八岁备战高考的青春是什么颜色,你只需知道这是一个能决定人生命运的关口,需要你全力以赴地度过这个难忘岁月、激情时刻。等很多年后回首你备战高考时的生活,你会感到,那种拼搏的火热就是青春的颜色!
考验
庞启帆编译
约翰正在等候他早已相知的女孩,虽然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是晓得她衣服上别着一枚玫瑰式样的胸针。十三个月以前,在佛罗里达州的一家图书馆,他从一本他正准备借阅的书上发现了一些眉批。轻柔的字迹告诉他,这位前借阅人拥有一颗睿智的头脑,并且非常善于思考。
在图书馆的借阅登记处,他找到了这位前借阅者的名字:赫丽丝·梅妮尔小姐。她请图书管理员调出她的个人信息,从中查到了她的住址。然后,他写了一封信给她,邀请对方和自己通信交流。
在接下来的一年零一个月里面,两人通过书信而彼此相知。爱情的种子也在他们的心间悄悄萌芽。约翰向赫丽丝索要照片,但是她回绝了。她对约翰说,如果约翰真的在乎她的话,就不必在乎她长什么样。后来他们约定了他们的第一次相见的时间和地点:下午五点,纽约市的中央车站。
“你会认出我来的,”她写道,“我的衣服上佩戴一枚红玫瑰式样的胸针。”于是,约翰早早来到纽约市中央火车站。五点钟一到,他就开始仔细寻找着那位胸前佩戴一枚红玫瑰胸针的女孩。
一位身穿嫩绿色外套的年轻女孩向他走来,她身材修长、苗条,双眸深蓝澄澈。
约翰几乎情不自禁地想要迎着她走上去,而就在此时,他看见了那位佩戴红玫瑰胸针的人-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那漂亮女孩快步从他身边走过。此时的约翰矛盾极了,他既非常想去追前面的漂亮女孩,而内心又很想和那位心灵高尚、思想睿智而与他相知的赫丽丝·梅妮尔在一起。
最终,他不再犹豫,鼓起了勇气走向那位中年女人,然后说道:“我就是约翰,您一定是赫丽思·梅妮尔小姐吧。很高兴见到你,能赏脸一起去吃个饭吗?”
那个女人笑着对约翰说道:“小伙子,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前面那个身穿嫩绿色外套的年轻女孩恳求我戴上这枚玫瑰胸针。她还说如果你邀请我去吃饭的话,就让我告诉你,她在街对面的餐馆里等着你。她说这是对你的考验。”
那年的焰火
雷碧玉
昨天,中学的校友录上贴出了我们班“班对”的照片,突然想起以前偷偷喜欢那个男生的事,心里多了几许感慨。其实,印象最深的就是放学回家的时候,一个人走在他们的后面,看他从一群人里走出来,去牵单车,溜几步,然后懒洋洋地上车,最后骑远了……记忆中总有一抹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每当那个时候心里就有点甜甜的。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他我心里的感觉,其实那时他就坐在我的旁边;也听到有人说他喜欢我,可是只有心里偷偷欢喜,从来没有想过要告诉他。
后来,高一暑假的时候,城郊有场焰火表演,同学们约着一起去看。黄昏的时候我们沿着河岸边的公路,吹着凉爽的晚风一边谈着一边慢慢地骑着单车出发了。城很小,路也不远,天色还没有暗下来我们就到了。那里有一棵很高的铃铛花树。铃铛花在学校里也有,只是和夹竹桃一般大小,不曾想过会长的如此高大。已经仲夏了,花开得却很繁茂,在暮色里,星星点点的淡黄色铃铛挂满了翠绿的枝头。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人,也有很多同学,我不由自主地在人群里面寻找那个熟悉的影子。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一抹紫色的霞光消失的时候,一串焰火腾上了天空。还是没有看到他,心里有些空荡荡的,朋友们都跑出铃铛树下,我缓缓地跟在他们的身后,听他们欣喜地说这个是万紫千红,那个是流星瀑布。我抬头看天,热闹的焰火映红了天空,星星都不再能够看见。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地说:“如果下一个焰火还是万紫千红,毕业后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我扭过头看到了他被焰火照亮的眼睛,那一瞬间一朵淡黄色的铃铛花正在缓缓飘落,我相信我看到了在树丛深处的萤火虫……
两拨同学汇合了,我们在各自的圈子里互相注视,我只是想用目光告诉他,那个焰火就是万紫千红。
再后来分班了,偶然在走廊遇见他,我总是学着他若无其事的笑笑,在心里把要和他考同一所大学的梦再做一遍。高考他落榜了。当我鼓起勇气拨通他家的电话的时候,他在电话那头一直沉默,我突然怀疑那年的焰火是不是一场梦,而我,就是梦里那个在铃铛花树下不愿走出来的女孩。他重读了一年后考上了远方的一所普通院校,从此我们没有了联络。
也许心里偷偷期待着未来的人生会有交集吧,所以,看到了他和女友(我们的同学)的照片,听说了他们快要结婚的消息,有点失落。谁也不承想过他们今天会走到一起,我也不承想过今天看到他们幸福的时候,自己内心深深的孤独里面会有淡淡的落寞。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自己要走的路,都有自己要看的风景。想起那年最爱的郑智化的《淡水河边的焰火》,那反复吟唱着“从此不再相见,不再相见”忧郁的声音,又印证着多少明日黄花的爱情呢?
也许最美好的就是拥有的那个时刻:那年的焰火,那等待心灵初次悸动的年轻……这一切都将永远盛开在记忆中那个夏夜的铃铛花树下!只是,只是当发现岁月犹如绽放在天空的焰火的时候,让我们学会好好地珍惜眼前的所有吧!
让爱转个弯
崔修建
男孩在大学中文系读二年级,在那次全校的演讲大赛上,他认识了一位艺术系的女孩,她来自江南水乡,典型的小家碧玉,秀气、清纯、温婉、聪慧……男孩对她一见钟情,随后便发起了一轮轮爱情攻势。
女孩对男孩只是比较欣赏,但不爱他,甚至连喜欢也谈不上。遇到挫折的男孩并未气馁,他希望自己可以用满腔的痴情来打动女孩,没想到他近乎偏执狂的爱,反让女孩产生了畏惧和厌恶。男孩心里很受伤,可他仍不肯放手,甚至听到女孩明确的拒绝时,他还幻想着有朝一日会“峰回路转”,赢得女孩的芳心。直到那天见到女孩有了男朋友,两人说笑着在校园里并肩而行,男孩才黯然地低下头来,却仍无法从“一往情深”中转过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