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邙山关这一天,下起了这一年的初雪。
而李淮根本就不需等金陵来通关文书,他的通关文书,早就在出京之前,就已经在奚兰那里了!
便是他们去太后那里,由太后赠给她手抄的佛经里夹着的,那时太后说不回京前就不必看了,如今回来,奚兰也没想到,那里面竟然夹着通关文书。
再往前面行了两日,金陵的城影,已在冬日的暮色中若隐若现。
他们这一离开,已过了数月,金陵的一切,又是哪般样子在等待着他们呢?
奚兰从李淮那双淡漠而冷沉的眸子里,看到了让人畏惧的野心,也同时看到了不久的权利之战。
金陵的百姓,听闻胥王回京,并不像他们离开时夹道欢迎,相反的是所路过的地方,无不人人躲避,表现出极其惧怕之相,原因是在数月前,京城里就开始流传着胥王爷是杀人的魔,从前的民之所向,变成了这般令人畏惧,也着实令人唏嘘。
她看到李淮安静的坐在马车里,手中握着他那枚扳指,明明什么情绪都没表现,她却将此看做了失落。
倏世痛恨世人,则是对世人的无情凉了心,如此这般,他会否更难受呢?
奚兰轻轻将手伸过去握住了他冰冷的手心,从前他用手温暖她,现在换成她了!
对方低垂的眸光,看到了她的手,缓缓将头转过来,便见她那双大而灵动的眸子。
“奚兰,你知道吗?你的眼睛举世无双!”他眸色透着柔波,倒是罕见流露出这种神色。
她抿嘴一笑,回答:“那我倒要感谢这双举世无双的眸子,才搏君一怜了!”
“你晚来了五百年……”他突又低下头去,似乎是在笑,说:“不过来了就好!”
她感觉到他也用力握着自己的手,却听不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
“到了!”神龙军不能进城,按理驻扎在了城西郊,他们只带着王府卫回到了胥王府。
虽没有百姓欢迎,不过王府外依旧候着别的人。
瞿王李冭、季锦江、长乐公主、以及大理寺的宋子耀,这些人,是真重情,明知与李淮牵扯有可能会招来大祸,竟也会在这时候出现。
“七哥,七皇嫂!”他们下了马车,长乐第一个朝他们跑了过来,亲切的抱了抱奚兰,又冲到李淮旁边,拉起李淮的手流着泪说:“七哥,你终于回来了,你都没看到母妃最后一面,你不知,母妃最后一口气都是念着你的名字……”
然而李淮却像一尊木雕一样站着,目光落在长乐拉着他的手上。
从前,这个皇妹撒娇时,也会这般,不过显然当倏世苏醒后,对于这般亲昵的举动,有些反感或者麻木,甚至他对对方的伤心和开心,完全呈现出无动于衷的状态。他冷颜说:“凡人之躯,终是会死的!”
所有人都是一愣,时隔多日,本是重逢的悲喜之时,他这般模样,给所有人都来了当头一棒。
奚兰轻咳了一声,将长乐拉过来,解释道:“你皇兄为母妃之事悲伤过度,精神不佳。”
瞿王叹了口气:“七弟你也别过多难过,保重身体才好。”
李淮清冷的目光扫过去,瞿王冷不防的打了一个寒颤,竟然有些害怕正视那双眼睛,他尴尬的说:“七弟似乎舟车劳顿,急需要休息……”
宋子耀接过话来说:“那我们就改日再过来聚,到时候为胥王接风洗尘!”
“长乐太想念七哥了,我要留下来!还有商量其他事!”长乐有些羞涩的说。
于是其他几人就草草道别了,又见到王府的其他人,孙伯,陈娘,浅默和青莲,奚兰心里感慨颇多,不过太劳累了,先带着一干人进去安顿好,开始用晚膳。
陈娘亲自下厨,做的全是他们爱吃的菜,不过饭桌上,却只有奚兰和长乐。
“七哥呢?”
奚兰面色从容,早已料到会这样。
不管是主仆还是兄妹,在倏世眼中都变成了属于凡人的廉价感情,他不需要,连装都不舍得。
“你七哥太累了,先回房休息去了!”可她不愿伤了长乐的心啊,笑着解释道。
好在长乐心思本就简单,也就没有多想,还跟奚兰讲起了他们离开这段时日,京城都发生了什么大事。
先是讲到那些支持李淮的大臣,相继被贬出京,后又说起京中的哪家小姐,又嫁给了太子做侍妾,说到这里,长乐颔首低低一笑,轻声唤道:“七皇嫂!”
“嗯?”
“母妃走了,长乐除了父皇以外,就与七哥最亲,宫里的嬷嬷前些日子给长乐讲大婚之礼时说到,女儿出嫁前,要娘家的母亲为其绾发才吉利,如今长乐已没有了母妃,但又不愿意旁的其他人,长乐已与父皇商量过了,父皇由着我来选,所以长乐期望,我大婚那日,皇嫂可以为我绾发,行吗?”
原来她方才在府外说有事商议,就是指的这个。奚兰若有所思问:“你与献王世子的婚期订下了吗?”
“嗯,这个月末。”
看着这善良单纯的公主,奚兰既心疼又可怜,余贵妃死了,她最亲的七哥又变成了这般,而她要嫁莫恭懿,会真的待她好吗?
奚兰突又想到一年前,她看到有关长乐的那个幻象,不免为之担心起来。
“长乐,你以后无事,不要去你七哥那座别院,听到了吗?”
对方疑惑的望着她,不明白她为何突然要说这个。
“别院?为何?”
“是之前的紫道长告诉我的,那里不太平。”她随便想了个借口,这长乐心思单纯,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那七皇嫂,你答应了吗?”
她侧脸看去,问:“为你绾发吗?”
“嗯。”
“好!到时候我与青莲好好学学,定为你绾一个漂亮的发髻。”
长乐听了这个回答,十分开心。
两人说好了,也差不多用完晚膳,奚兰让人将青竹厢收出来给长乐住,再然后她就回到安睿阁,他们以前居住的主卧,看着熟悉的一切,既感概又难受,离开时,他们一切还好好的呢,如今一切都变了,这里冰冷得就像李淮的身体一样。
无意间,她看到偏厢里放着当初离京时,宁晚缀赠给她的那些物件,她从来没有翻阅过,突然有了几分兴致,还好当初她没有将这些东西一把火烧了,因为这些是证明,那个温润的季海所有情感,也是倏世最唾弃凡人的爱情。
她坐在地上,将那些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放在手心里,那是一个粉色的陶瓷娃娃,将眼睛一闭,她便看到一个紫衣少年拿着它满足的模样。
“王爷,您为何不送些更贵重的东西给宁小姐呢?这……”是刘瑾,看模样,不过十几岁,连五官都没有长开呢。
与之相比,李淮却是五官分明,自来就这般耀眼,他余光瞥了刘瑾一眼,淡笑道:“你懂什么,那些奇珍异宝也不及本王的真心。”
那个笑容,真实而深刻,奚兰已是好久都没有见过了!
她又拿起一匹木马儿来,眼睛一闭,便又出现了画面。
是在王府中,李淮还是穿着一件浅紫的袍子,头顶玉冠,眉清目秀,手里拿着雕刻的小刀在认真雕着手里的未完成的木马,一个穿着军装的王府卫快跑了进来,唤道:“王爷,不好啦,严明刚才在街上遇上护殿军,跟他们打起来了……”
李淮被这么一喊,小刀直接划破了他的食指。
“哎哟哟,王爷流血啦!”刘瑾惊慌的嚷了一声。
李淮只是双眉微微一紧。“在哪儿呢?”
奚兰睁开眼,低头去细看那木马儿,虽然有些年代了,但可清楚看到那木马的脖子上,画着一朵红色的梅花。
想必是那时血沾在了木马上,他给添上的,她于是又再闭上眼,便真的看见那温润的男子坐在书房里,用画笔在马身上将血迹添成梅花的认真模样,这样一闭,她都舍不得睁开眼了,因为一睁开,那模样便消失了!她甚至还想伸手去摸摸他温热的脸颊,于是就闭眼将手伸了出去,然后她果然摸到了一张脸颊,只是,却是冰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