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办法是指企业为了鼓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处的一种劳动管理制度。其内容包括奖惩原则、奖惩条件、奖惩的手续及审批权限等方面。奖惩的形式主要有奖金、实物、晋升工资等物质奖励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记功等精神奖励。惩处的形式主要有扣罚工资或奖金等经济惩处、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惩处。
企业重要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各种生产技术规程、劳动工资管理、财务管理、各种责任制度等。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要求是: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职工奖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奖惩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的条文要切合企业实际,具有较强的实际可操作性;在执行奖惩和各类规章制度过程中,要重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三、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一般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一般要经过拟定草案、审查方案、修改方案等程序。
(一)拟定草案
拟好草案是先决条件,是一项基础工作。职工代表通过事先参与草案的拟定,能够对需要审查表决的方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这一职权。职工代表参与拟定草案,可以分两个步骤:
1.行政拟定有关议案(草案)前,应向企业工会通报情况。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小组)要积极主动地与企业行政或厂长(经理)交换意见。
2.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将草案发给职工代表,由工会或代表团(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由工会主持召开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和整理,然后交企业行政。
(二)审查方案
审查方案是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中心环节。一般分三个步骤:
1.行政根据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并就草案内容及修改情况向大会进行说明。
2.大会代表进行讨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主席团汇集职工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整理,然后向厂长(经理)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再作进一步修改。
3.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进行表决。如经审查同意,则厂长(经理)公布实施该方案;如被否决,则不得公布实施。
(三)修改方案
修改方案主要有两个方面:
1.指被职工代表否决的方案,企业行政可重新进行修改,并提交本届或下届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查,但不得提交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查通过。
2.指大会审查同意后的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如发现有不够完善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授权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但须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节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具有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始,党和国家就赋予职工代表大会这项职权,主张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由职工群众自主管理。
一、审议决定权的意义和作用
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关系到企业内部利益的分配,直接涉及到企业内部各类职工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来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能够充分地代表各方面职工群众不同的利益要求,协调好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也会在企业内部生活福利的分配问题上反映出来。如果领导干部擅自决定和处理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不关心职工疾苦、不重视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甚至以权谋私、搞特殊化,就会伤害职工的感情、激化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同时加强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就可以防止上述弊病,有利于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融洽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关系。
二、行使审议决定权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
职工福利基金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专项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有两个来源,即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和企业留利中按规定比例留用。职工福利基金有明确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供养亲属的医药费、医务经费,职工医疗费、住院费,职工因公负伤就医路费等;
2.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
3.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支出同收入相抵后的差额,食堂炊事用具的购置、修理费用等;
4.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农副业生产开办费和亏损补贴费;
6.按国家规定由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要坚持以下原则:职工福利金的来源、提取比例、使用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情况;根据职工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困难补助的办法,并向职工公开。
(二)职工住宅出售方案
职工住宅出售方案是指企业新建职工住房的出售方案、原建职工住宅的调整方案、购买商品房的出售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住宅出售方案,要坚持以下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住宅出售的具体条件的方案;房源、出售方案和出售结果要公开,并注意男女职工之间、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之间一视同仁;职工住宅出售委员会的成员要经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人员结构上要注意代表性,并规定明确的职责。
(三)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主要是指职工文化生活设施、职工大病医疗统筹金管理使用及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他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要坚持以下原则: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的费用,在来源、提取和使用范围上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水平逐步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量力而行,勤俭节约。
三、行使审议决定权的一般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为了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一般要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初步方案
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参与制定有关涉及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方案。其主要步骤:
1.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行政提出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2.行政在接到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并提出意向;
3.企业行政有关部门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一起参加制定相应项目的具体实施草案;
4.草案制定后,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讨论,专门委员会(小组)搜集整理职工的意见后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二)审议决定方案
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初步方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步骤为:
1.在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之前,将准备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发给全体职工代表,请他们提前审议并征求所在单位职工的意见;
2.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审议决定时,由厂长(经理)或有关行政部门介绍方案的具体情况,然后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在各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时,再进行正式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监督实施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应由企业行政负责实施。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小组)要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检查,督促已经决定项目的顺利完成。企业行政要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实施情况。
§§§第四节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监督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的权力。《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评议结果,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这是社会主义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力。
一、评议监督的意义和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正在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由于企业自主权的逐步增大,健全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应当看到现在多数企业领导班子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也要看到,在企业转机建制的过程中,一些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确实有一些企业领导人缺乏市场经济意识、不懂经营管理、责任心不强,个别的甚至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肆意挥霍和侵吞国家财产。尽管这些问题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后果却十分严重,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加强廉政建设,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群众监督,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种法律赋予的基本形式,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这是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职工群众最了解企业的领导干部,对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最有发言权。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是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党组织监督的基础和补充。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实际上是一个得到职工群众帮助、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企业领导干部通过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使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得到群众的检验和评价,根据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自己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水平。
二、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和原则
(一)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主。职工代表大会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干部的目标责任、岗位职责,对这四个方面分别规定具体的评议内容。下面就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略作说明。
1.领导干部的德。主要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能否为政清廉、团结同志;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