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人类社会从原始群居生活进入氏族公社,在这漫长的演变中,氏族公社的具体生活情形如何?他们同现代人有什么样的差别?他们的生活习俗同原始群居人类有什么不同?陕西西安半坡遗址的发现和开掘为了解和研究人类氏族社会的生活打开了一扇窗。透过窗口,仿佛可以看到沉睡的原始村落在晨光的沐浴中苏醒。
半坡遗址位于渭河流域的西安市东郊,从丰富的出土遗物和广阔的遗址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六、七千年以前人类生活的情景,氏族公社的人们不再像远古时代人们一样过着迁徙的生活,他们建造自己的房屋,房屋的周围挖有5~6米的护房壕沟,以防止野兽的袭击。氏族公社的人们白天出去劳作,夜晚就回到房屋中休息。房屋的建筑虽然简单,但却是非常讲究的:房子有圆形、方形之分,每个房子又分出许多单间,至于这些单间如何使用,现代人很难作出准确的推测,对火的使用和管理,氏族公社的人们比以前要先进得多。他们修建火塘,建灶坑,烧陶品,火的使用,已经涉及到他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至于他们如何知道用火制陶品,如何来制陶的,只有靠我们推测了。
从出土的古物中,可以看到氏族公社的人们制造的工具更加先进,已经进入新石器时代。他们已经自己生产粮食,收获之后贮存在地窖之中。群体的公共墓地,展示着他们平等而艰难的生活情景:没有太多的随葬品,只是一些陶器和装饰品,在墓地之中,出现了把小孩葬入翁棺之中的遗迹,这是整个墓地的不同之处。透过发掘的半坡遗址,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沉沉入睡的村落,人们早已进入梦境,只有他们遗落的物品仍似解说着梦中一切。
1.黄土下的原始村落
1957年,中国的考古工作者在渭河平原的黄土阶层中,发掘了半坡遗址,从这些遗存的古物中展现了原始村落的情景。
从遗迹可以看出,半坡遗址文化遗存分早晚两期,早期遗存内涵丰富且典型,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名称由此而得,晚期遗存相对较少,半坡类型的村落范围,大体上呈南北长、东西窄的不规则椭圆形,南北最长300余米、东西最宽处近200米,房屋和大部分的窖穴、家畜圈栏及小孩瓮馆葬群,集中分布在村落的中心。考古学家在这个村落遗址的北部发掘出一段长70多米、宽深各约5~6米的壕沟。壕沟继续向西侧延伸,构成一个椭圆形的防护性壕沟,沟内是居住区,沟北是公共墓地,沟东是烧制陶器的陶窑生产区。居住区内居住的房屋、储藏东西的窖穴、饲养家畜的圈栏等遗址,是村落的中心区。居住区内的建筑以一条深1.5米、宽2米的小沟为界划分为两小区,每小区的建筑物中心,有一座面积达160平方米的供集体活动的大房子,它的周围密布着30~40平方米的中型房子和氏族成员住的12~20平方米的小房子。村落这种严格的布局既说明当时已有了处于朴素观念的规划,也说明当时居住的人们过着一种有组织的定居生活。
从复古的原始村落遗址上,人们仿佛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农业产生并有了实际意义上的丰富的收获后,人类的生活状况大大改变了,人们不必经过经常迁徙的采集,就能获得足够的食物,因此出现了定居生活。定居使得人工建房成为必需,于是就有了原始的半地穴式和地面之上的建筑;闲暇时间的出现,使得手工业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特别是使制陶技术得到了空前发展。从半坡遗址居住区的整体来看,半坡氏族公社已过着永久的定居生活。
居住区中央的大房子,其结构和建筑方法与半地穴式的房屋相同,门向东开,中间为火塘,房子内已出现了分间的趋向,应是氏族成员公共集会议事的场所,或作为酋长接待外族客人的地方。在大房子周围为中、小房子。半坡遗址的房屋有大房子和中小型房子,其中中小型房子在平面上有方形和圆形之分,在立面上有半地穴式和地面建造两种。其基本特征是:房子的门道与屋室之间,有一个两侧围起矮墙的方形门,房子中心有一个灶坑,居住面和墙壁都是用草塘泥抹成的。
方形房子遗迹共发现15座,有方形和长方形两种,其特征是四角作圆弧状,大多数是半地穴式,只有少数是从地面建筑起来的。半地穴式的房屋结构较简单,建造时在地上挖一个深约0.5~1米的圆角方坑,坑壁即作为墙壁,中间挖个小坑作火塘,在火塘的一端嵌装一个用以保存火种的陶罐,在火塘的两边,有两根或四根柱子支撑屋顶。门口有一条狭长的斜坡状或台阶状的门道,有的还有门限,门道上用棚架掩盖。长方形房子多在晚期才出现,门开在长边,屋内分为高低不同的两部,即进门的左边有高出其他地方约10厘米的一块面积,可能是睡觉的地方。平地建造的方形房子构造比前一种略复杂,它是用木板木椽和草泥土混合建造起来的两面坡房子。为了坚固,屋基下垫铺一层草泥,四壁和中间隔墙用木柱支撑,中间插上细的木柱和木板,用草塘泥涂裹,然后用火烧烤,形成一层坚硬的红烧土墙面。
圆形房子共发现31座,直径一般为4~6米,分为地面和半地穴式两种,墙壁均以木柱作骨架,两边涂抹草泥。木柱排列密集,房屋里竖粗木柱支撑屋顶,中央有一灶坑。在坑和门口之间有略低的门道。
房屋中火塘附近的灰烬中有烧残的兽骨、吃剩的果壳和螺蛳堆积,有被压碎的尖底瓶、罐、瓮、盆等用具,磨盘、石研棒则在靠墙角的地方发现。每座房屋边还一般有一至几个不等的圆形或方形窖穴,用以储藏生活资料和用具。窖穴多为袋状坑,一般口径1米、底径2米、深1.5米左右,有些坑的坑壁用火进行烧烤。另外,在居住区边缘和北段壕沟旁,发现两座不规则的长方形建筑遗迹,周围都有密集的柱洞,建筑形异于房屋,可能是饲养家畜圈栏的遗迹。
从遗迹可以看出,位于防护壕沟的东侧是氏族烧制陶器的公共窑场,共发现6座陶窑,可分两种形式。最常用的是横穴窑,特点为:火膛是一个长约2米且倾斜的筒状,筒子的上端是窑室,火膛与窑室之间有三道粗火道,窑室底部呈圆形,在粗火道的上方有10个长方形的小火眼通向窑室,火从火膛、火道、火眼进入窑室。另一种形式为竖穴窑,与前者不同的是窑室和火膛位置是上下垂直的。窑的规模不大,每窑能烧4-5个陶器,较大的陶器只能烧1个。
他们已经有了墓地,公共墓地位于壕沟北部,面积约6000平方米,已全部进行了发掘和清理,共发现174座墓葬,一般为成人墓,而儿童的瓮棺葬则大多在房屋周围。这种墓葬习俗起于何时,为什么进行墓葬,人们不得而知。
2.遗迹展现的远古文明
考古工作者从发掘出土的动植物标本分析,半坡的自然条件是比较优越的,那时雨量较多,气候较现在湿润,遗址附近有平地、树林,沿河两岸有许多沼泽地区。在半坡人的经济生活中,农业生产占着很重要的地位,他们焚毁树木,开垦农田,种植粟等旱地作物。当时人们从事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工具是用石头、兽骨、鹿角和陶片等制造的,遗址中所发现的生产工具多达621件,主要是石斧、石铲、石锄、陶刀、石刀、骨铲和一些经过打制的粗糙的石制工具石镰。石斧在当时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用来砍伐树木,开辟耕地,建筑房屋;石铲形状扁薄而宽,刃部锋利,用来翻土或松土;石刀、陶刀以打制的两端有缺口的刀子为多,大多用来收割粮食。
在半坡遗址中,考古工作者在一座房子下面发现了一个小陶罐,里面保存着完好的粟,虽已腐朽但粟粒的皮壳却清晰可辨。另外在一个小地窖里出现了储存的粟米堆积,残壳有数斗之多,说明当时粟的生产有一定的数量,不仅供活人食用,而且还为死者随葬。这是半坡农业生产发展的一个有力证明。除粮食生产外,半坡人也已开始种植蔬菜,遗址中出土有盛有菜籽的陶罐,里面装着已经炭化了的白菜和芥菜的种子。家畜饲养业在当时已出现了,当时养的牲畜有猪和狗两种,以猪为主,遗址中随处可见的幼猪的骨骼,说明猪已经被家养,未至成年而被宰杀。
从出土的遗物中可以推出,半坡人不仅种粟和蔬菜,而且打猎、捕鱼。打猎、捕鱼是当时一项重要的生产活动,在人们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从遗址出土的许多狩猎工具和兽骨可以得到证明。打猎所用的工具有弓箭、长矛、掷球和棍棒等。矛头是用石、角、骨等坚硬的材料制成的,磨制光滑而锐利;弓箭是狩猎的主要工具,有10多种不同的样式,箭头大多数是用骨头制成的,形状有柳叶式、圆柱尖头式、三棱形、扁平三角形,一般长6-7厘米。打鱼的工具发现有网坠、鱼钩、鱼叉,其中网坠为石质;鱼钩鱼叉均为骨制,有些有倒刺,包括单倒刺、双倒刺两类。
制陶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重要活动,且制作技术已达较高水平。遗址中出土了丰富的陶器,完整和能够修复的将近1000件,以红色、红褐色陶为主,有饮食器、炊煮器、蒸滤器、水器和储藏器等各类生活用具。这些器物的颜色和质料,因形制和用途不同而不同,凡炊器、储藏器多用粗沙制作,呈红褐色或灰褐色;水器和饮食器则用细泥制作,多呈红色。在制作技术上已采用了模制法和泥条盘筑法,并逐渐以转动的轮盘(慢轮)修理器口器形。陶器成形后,常在坯体上进行修饰加工,特别是彩陶,必须经过以砾石在旧物表面磨光、用陶土调浆施加陶衣和绘彩三道工序,才能入窑烧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为人面鱼纹彩陶盆,它以细泥质制作,红陶,口沿上涂黑彩,内壁以黑彩绘出人面鱼身纹图案。它的形象是取材于生活又提炼出生活本质的人格化的图腾。这种制陶业在当时是专业性的还是业余性的,这些陶在当时又有什么用途,人们不得而知。
3.平等的氏族文化
从半坡遗址出土的遗物可以推出,早期的半坡氏族具有平等的观念,虽然在有些方面表现有所不同。半坡人对成人和小孩是用不同的方式埋葬的,成人一般都埋葬在防护壕沟北侧的公共墓地中,墓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共发掘清理出174座墓葬。埋葬的样式较多;最普遍的是仰身直肢葬,其次为俯身葬,此外二次葬是仰韶文化较流行的一种葬俗。墓葬以单人葬为主,二人以上合葬的只发现两处,一处是两个成年男人合葬在一起,一处是四个青年女子合葬在一起。墓葬的墓坑窄小,仅能容一具尸体,大部分没有葬具,随葬品主要为日常生活使用的陶器,最常见的有煮炊用的罐、汲水用的瓶和壶、盛物用的罐和饮食用的钵、盆、碗,少则1件,多则10件,多放在脚下或压在下肢上面。另外还有少量的骨珠、陶环和耳坠等装饰品。
埋葬夭折的小孩与大人不同,在发现的76座小孩墓中,除个别外,绝大部分埋葬在屋旁,而且用瓮棺。即在埋葬时先挖一个坑,在里面先放一个大粗陶瓮或罐,然后把孩子尸体放在里面,再盖上一细泥陶钵或陶盆,并在其底部凿一个小洞。较大的孩子用两个陶瓮对起来作为葬具。瓮棺之所以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死者尚未成年,不得埋入氏族墓地,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灵魂观念及“亲子之情”而把幼儿葬在健在的亲人近旁,并在葬具上凿出小孔,供灵魂出入,便于得到亲人们的照应。半坡遗址的墓地位于村落近旁,一般被认为是氏族墓地,死者按一定的规则葬入本氏族墓地,它的男女分别合葬、对幼儿的厚待等,都明显体现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特点。
半坡遗址的文化艺术主要体现在陶器的装饰上。半坡出土的陶器的外表有各种各样的装饰,除绘有彩色图案外,还有绳纹、线纹、刻画纹、剔刺纹、弦纹、蓝纹、编织纹和附加条带纹等不同纹饰。装饰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实用性质。器物的纹饰、质料和用途相一致,如粗砂陶制的炊器,多饰绳纹,细质硬陶制的汲水器多饰线纹,细泥陶制的饮食器和水器多饰彩色花纹。
半坡的彩陶,以红地黑花为主,也有白地黑花或黑红二色花等。花纹以几何形图案为主,也有的表现动植物形象,如鱼形、鹿形和一些鸟兽的形象,其中以鱼形纹为最多最有代表性的纹样,其组合有单体鱼纹和复体鱼纹两样。鱼的样子,有的比较写实,有的较为夸张。此外还有人面纹和几何形图案花纹。人面纹绘于彩陶盆内,人的嘴边对称地各衔一条鱼,鱼和人面融为一体,这种图案似与巫术和图腾崇拜有关。
在半坡遗址出土的圜底钵口沿部的黑彩宽带纹上,发现了较多的刻画符号,计22种。这些符号有竖、横、斜、叉等,多是在器物烧成前刻画的,少数是在烧成后或使用过一段时间后刻的,有人认为它们是起源阶段的简单文字,也有人认为是结绳记事和刻本记事向图画文字发展的中间环节,是具有文字性质的符号。所有这些图画和符号代表什么意思,没有人能确切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