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者体育活动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开展起来的。1948年,英国人古特曼首创,开始了他们的体育竞赛,1960年意大利举办夏季奥运会时,第一次同时组织了伤残人奥运会此后,伴随着4年一次的奥运会,伤残人奥运会也都同时在奥运会主办国举行。1976年为第1届。
伤残人参加比赛是按伤残的类别、程度、性别及年龄分组进行的。伤残共分大腿截肢或截瘫,小腿截肢或轻度截瘫,臂截肢或截瘫,一臂一腿伤残及视觉伤残等五大类,每类中又按伤残程序不同分组比赛。
特殊运动会
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专门为神经和精神障碍患者举办的奥运会。这些患者常常是智能低下,言语不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
特殊奥运会的宗旨在于通过体育锻炼,使弱智人增强体智战胜自我,逐步康复,从而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1届世界特殊奥运会于1968年7月在美国芝加哥举行。从1975年起,像国际奥运会一样,正式定为每隔4年举行一次。
届间运动会
届间奥运会又称“临时奥运会”。首届现代奥运会在希腊雅典的成功,使东道主希腊人感到自豪。在希腊人的请求下,国际奥委会同意在第1届雅典奥运会10周年之际于雅典搞一次纪念性的运动会。这也是历史上惟一的一次届间奥运会。这次奥运会于1906年4月22日~5月2日在雅典举行,有19个国家的296名选手参加了田径、游泳、网球等项目的比赛。希腊国王乔治和王室许多要人都出席了开幕式,观众多达6万人。由于这次运动会具有非正式的性质,因而引起了一些争论:是否有必要,将本届的各种奖牌与历届正式奥运会的奖牌一起统计?有鉴于此,届间运动会只举行了一届,不再举行。
奥运中的文化象征
为了表达和有利于宣传奥林匹克的崇高原则及理想,在现代奥林匹克创立之初,顾拜旦就根据古代奥运会的历史遗产,亲自设立了许多标志和仪式。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过程中,这些标志和仪式日益完善、定型,逐渐形成为代表奥林匹克运动和奥林匹克精神的一种象征。它们集中体现了奥林匹克文化的各种特征,是奥林匹克文化中最有特色、最具魅力的部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奥林匹克标志与徽记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图案是顾拜旦于1913年亲自设计的,于1914年经第6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批准而被正式采用。
按存放于国际奥委会总部并复制的正式图样,整个图案形成一个上大下小的规则梯形。它由五个不同颜色互相套接的圆环组成,五环的颜色规定为蓝、黄、黑、绿、红。五环从左到右依次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黄、绿环。如果用单色绘制,而要求用不同的线条和小点来表示:自左至右第一圆环用平行线,第二个圆环用小点,第三个圆环涂满颜色,第四个圆环用从左至右走向的下斜平行线,第五个圆环用垂直平行线。
当时顾拜旦说明设计的用意是:蓝、黄、黑、绿、红五色的环圈,代表全世界的五大洲已连结在一起,共同为推进现代奥林匹克的发展而不懈努力,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六种颜色(包括白底),则代表着当时全世界各国国旗的颜色。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正式解释,五环图案的含义是:“代表五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聚一堂。”
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奥林匹克徽记是由奥林匹克五环同其他特殊图案共同组成的图样。任何国家、地区和奥运会组委会使用的奥林匹克徽记图案,都必须提交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后才能使用,各国奥委会专用的奥林匹克微记还必须在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后六个月内在本国注册,否则国际奥委会将撤消批准。
中国奥委会徽记由奥林匹克五环和在其上方的五星红旗组成。
奥林匹克旗与会标
奥林匹克旗系白底无边,中央绘有五色(蓝、黄、黑、绿、红)相交连环圈,蓝色位近旗杆左上方。原始的五环旗1913年时由顾拜旦设计,长3米,宽2米,制作于顾拜旦出生地的一家商店,现悬挂在瑞士洛桑的国际奥委会总部大厅中。1914年是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会20周年,国际奥委会在法国巴黎召开第17届年会及第6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时,首次升起了奥林匹克旗。1920年第7届奥运会在比利时举行,比利时国家奥委会使用此旗为会旗,会后赠给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自此诞生。这面会旗现存放在洛桑国际奥委会总部。
以后的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复制品)交换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给该届主办城市的市长,旗帜在该市政府保存4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
在奥运会主体运动场升起的会旗是正式旗帜的复制品,规格比正式旗帜大,冬季奥运会选用的奥林匹克会旗是1952年挪威奥斯陆市赠送的。交接仪式与夏季奥运会相同。
为了宣传各方面的需要,每届奥运会的主办国家奥委会都要设计制作专用的奥运会会标,以突出该届奥运会的地方特色。但奥运会会标不仅仅是奥运会举办地点和举办时间的标识,而且还兼有更多的含义:如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运行之星”为会标。图案中处于动态的星在运动中划出了13条平行的虚线,这一方面表示美国立国时最初的13个州,又象征着奥运赛场上运动员以公正、平等的精神、你追我赶的热烈场面。星的红、白、蓝三色,又是美国国旗的颜色。
冬季奥运会的许多会标也很有特色。格勒诺布尔第10届冬季奥运会的会标背景是冬季奥运会会旗,中央是一朵洁白的雪花,雪花周围是三朵红玫瑰,该市的城徽就是三朵红玫瑰,它们象征着这里的工业、文化教育、旅游和冬季运动。在日本札幌举行的第11届冬季奥运会的会标则在深蓝背景上缀以白雪皑皑的富士山,上方是饰有雪花图案的日本奥委会会旗,简洁明快而又庄重典雅。
作为一届奥运会的象征,会标常出现在举办国或其他国家各种与该届奥运会有关的出版物、商品、纪念品或建筑物上,很好地起到了宣传奥林匹克精神的作用,并为奥运会组委会和主办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利益。
奥林匹克圣火和火炬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圣火是在国际奥委会许可下在奥林匹亚点燃的火焰。”“奥林匹克火炬是用奥林匹克圣火点燃的火炬或由它复燃的火炬。”
奥林匹克火炬的火种成为圣火,起源于古希腊的神话。传说有一位勇敢的取火者——普罗米修斯,因为他捉弄了霸道的天神宙斯,宙斯发了怒,拒绝给人类降火。普罗米修斯为了取火,不顾自身安危,将茴香树枝伸向天空从太阳的火焰里引来了火种。凶残的宙斯为此将他吊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绝壁上,任鹫鹰啄食他的肝脏,加上烈日的暴晒,风雨的袭击,使普罗米修斯受尽了折磨和煎熬。后人为了纪念这位英雄,制成火炬来传递、扩散火种,并把他作为光明、勇敢和威力的象征。
早在古奥运会上,就有类似点燃火炬的仪式,赛跑选手能在到达终点时,首先以夺到的火把,点燃祭坛上的香火,他便获得崇高荣誉。1896年第1届奥运会的开幕式上,为了纪念奥运会的复活,各国选手高擎火炬入场,以祝福运动会光明长存。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为了把希腊和平化身的精神永远传播开来,继承下去,圣火和火炬仪式于192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确认正式实施。
奥运会会歌
奥运会会歌于一八九六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由希腊人斯·萨马拉斯所作,原唱者也是一位希腊人科·帕拉马斯。后来的几届奥运会曾多次尝试以另外的一些乐曲来代替这首节奏缓慢庄严的会歌均告失败。一九五七年国际奥委会正式指定这首歌为《奥运会会歌》,所以到现在几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一直使用这首歌。
奥林匹克会歌是一首希腊古典管弦乐曲,原名为《撒马拉斯颂歌》,由希腊人撒马拉斯作曲,派勒玛斯作词,曾在1896年4月6日的第一届奥运会开幕典礼上演唱。
当时许多人认为它并不十分理想。因为它需要和五环旗、和平鸽、圣火等互相配合,才能产生庄严神圣的气氛,激励全世界的运动员,而当时这些标志和仪式尚未产生。为此曾一直争论不休。1958年以前,各奥运会承办国根据对奥林匹克精神的理解、民族文化差异和欣赏角度等,自由挑选曲目。因此,奥运会历史上曾出现过好几首会歌。但经尝试,其效果均不如《撤马拉斯颂歌》。1958年,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55次全会,正式确认在首届奥运会上演唱的这首歌为固定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会歌”。
奥林匹克会歌歌词原文为拉丁文,亦曾被翻译成法文、英文、中文,其主要的含义是从奥林匹克活动中去追求人生的真、善、美。
奥林匹克会歌的乐谱存放于国际奥委会总部。
古代不朽之神,美丽,伟大而正直的圣洁之父。祈求降临尘世以彰显自己,让受人瞩目的英雄,在这大地苍穹中,作为你荣耀的见证。请照亮跑道、角力与投掷项目,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竞赛,颁赠优胜者长青树编成的花冠塑造出钢铁般的躯干。溪谷、山岳、海洋与你相辉映,有如一白色斑斓的岩石造成这巨大神殿,世界各地都赶来这神殿,膜拜你,啊!永不朽古代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