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某某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社会保险
B.小城镇社会保险
C.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D.其他。
第二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B.。
C.。